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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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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棲夢苑
昏招就昏招吧!作為一個有女兒的母親,我理解她的痛入骨髓,這個時候,如果還能精明的算計得失,那她不是人,而是神了。相反我佩服她的勇敢,她為女兒做的一切努力,一般的人早就垮了,是母親的責任和信念讓她支撐到今天,她有條不紊的說著她該說的話,做她該做的事。
如果她今天所做的有什麼遐思的話,那就是她無法改變日本的法律,她不得不當庭任兇手揭開她的傷口,她不得不聆聽兇手和證人劉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作的無恥辯解。她做什麼都不為過,因為她是一個深愛女兒的母親
願蒼天有眼,讓兇手遭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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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七月國
一碼歸一碼,現在日本法院起訴的是陳世峰的殺人罪,只要證據確鑿,法院肯定要依法判決。
至於暴露資訊之類的,根本不在本案考慮範圍啊,至於之後這兩人會不會還要反告江歌母親一把?估計他們會被吐沫星子先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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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卜離卜棄74650806
說昏招一定不理解一個做母親的心,我媽總說如果我有個萬一她也不活了,我想大多數的母親都和我媽媽一樣。我想,如果江歌是我的孩子,我會比江歌媽媽更瘋狂。殺了我的命根子只判二十年,那我不如親自動手殺了兇手。反正已生不如死,判二十年和死刑對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來說已經不在乎。就是下地獄也要讓兇手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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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宇之塵
華人還是受制於人治社會思想的極大影響,輿論絕不可以影響司法公正,民意不代表法律的準繩,所以我們華人動不動就搞什麼聯名請願,集體告狀。法制國家司法獨立中國式的請願根本影響不到日本司法的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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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軒轅淚
她的喪女之痛可以理解,但是輿論是影響不了法律的。日本的法律說殺人判20年,如果中國網民要求死刑就判死刑的話,就不需要法律了。法律是已經存在的,不會因為一個案件馬上修改法律來制裁這個人。殺人是你的行為,但是得為這個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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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醜魚小漠
有些作為專業人士來看確實是昏招,可又有多少專業人士呢?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不是吧?一個非專業人士能想到的也只有昏招了,一個單親媽媽好不容易把孩子養大出息了,眼看就可以休息下來享享清福的時候,孩子一下子就沒了,無論是兇手還是幫兇沒有一個人道歉,並且還口出狂言傷害一個老母親的心!如果是我,奶奶滴,我就不想昏招了,拿刀直接第一個捅了劉鑫!事情因她而起,她一家還口出狂言,推卸責任!至於陳他犯法,自有法律處置,可劉鑫只有道德上被人鄙視可這種鄙視並不會影響她多大。所以是我我就捅了劉鑫!陳同樣也是劉鑫的犧牲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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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陳能先A
不管怎樣說,這是一個母親對女兒最後能做的事情,盡力了就好了,人死不能復生,江歌的母親心情可以理解,但其行為不會對判決產生影響,尤其在日本,更是這樣,法官的判決是最重要的。
日本獨立的司法制度只能讓江歌的母親和國內熱切的網友失望。1991年到2015年25年一審判決中被判處死刑的共197人,平均每年不到8人,實際執行的更少。
而且從日本以往有關故意殺人的司法實踐來看,被害人家屬提出的嚴懲被告人的要求對是否判處被告人死刑的影響很小。
這樣的話,江歌的母親就是要讀些相關法律文書和資料,有的放矢地進行有效行為,畢竟在異國他鄉,儘量減少不必要的行為,女兒不能復生,懲治惡人,也要保護好自己。
但是,國內的網友們真的盡力了,許多正義人士也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這些都給了江歌母親安慰,江歌在天之靈一定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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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娜娜麻麻
日本媒體是不是關注,會不會影響審判跟江歌媽媽該不該去做這些事沒什麼關係,這就是一個痛失愛女的母親想要為女兒申冤的行為。
影響了結果,嚴懲兇手和劉鑫更好,不能也無所謂,至少讓世人明白,殺人償命才是對的,對用生命維護自己的朋友,沒有敬畏,沒有感恩,甚至沒有一點起碼的尊重,這種人應該被唾棄,不配被原諒不配活著。
為什麼有的人認為,只要沒有幫助拿到補償,江歌媽媽所做的事就沒有意義了呢?除了錢,她更需要的是做錯事的人承認錯誤,接受懲罰,包括良心上的懲罰。
讓所有關注這件事的人重新審視自己的是非觀,這才更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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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稻香村庶民
法律判斷和輿論判斷大多數情況下是一致的,即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是有些情況下不一致。在本案中,道德批判的呼聲很高,但是法律審判自有規則,所以在一個真實的法治社會,江母的做法影響極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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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點點彩虹
昏招?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江媽媽一個人好不容易拉扯大了女兒,忽然就這麼被人害死了,還死得那麼慘!一輩子的希望和今後的幸福都沒有了!作為母親為女兒求公道,無論怎麼做都不過分!她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無權無勢的母親,甚至沒有一個丈夫陪伴她,做依靠,一切只有靠她自己奔走呼號,那些說昏招的人,早幹嘛去了?你們又為江媽媽做過什麼,幫助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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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四月草16
一個弱女子 唯一的最親的人以這樣的方式慘死,又面對的是如此渣劣的倆當事人 她能這樣已實屬不錯了。如果是我 我會在一年半之後劉鑫終於出現時做好所以準備 爭取把她一刀致命(沒機會接近陳)以解心頭之恨--善良人的善良應該給對的人,對畜生就用對畜生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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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雪茄8325
江母只是表達了自己的情感訴求,至於能否從司法層面達到目的,可以基本認為很難,因為她連控方都不是。
但從網民以及媒體的反響來看,江母至少在輿論獲得了足夠的支援和關注。而劉鑫也因此名譽掃地,再也抬不起頭。如果江母不奔走呼號,這個案件也許只是萬千個殺人案中最平常的一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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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法律人日記
江歌母親只是在盡一個普通母親應盡的職責,公佈劉鑫的個人資訊和聯名要求陳世峰判處死刑,實屬無奈之舉。面對劉鑫的淡然不理和陳世峰的兇殘暴虐,江歌的媽媽根本沒有後路可退,所謂昏招只不過是替江歌鳴不平的維權手段。
劉鑫可以背信棄義,不救姐妹,事後一推了事。陳世峰可以磨刀霍霍向江歌。江歌媽媽就不能全力反擊,以慰在天之靈嗎?
法律對惡人不會寬恕,但是也不會對正當維權的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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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駐足思考
我認為江歌母親的種種行為對最終的判決結果影響不會太大。在我看來江母在案發後的一些行為,比如發起判處犯罪嫌疑人陳世鋒死刑的簽名請願活動,雖然有些不理智,但我表示理解,所以我並不想把江母事後的一些行為解讀為昏招迭出。
我認為江母的行為不會對判決結果造成太大的影響是基於以下的理由:
首先,江母在網路上發起的簽名請願活動所引起的輿論屬於一種社會輿論,而在日本刑事司法程式的 “量刑”環節,行為的危險性,計劃性,犯罪結果等會被重視,相反,社會輿論則不會被特別重視。所以透過簽名請願活動營造出的社會輿論,只能是讓法庭體會到華人社會十分關注本案,而對量刑本身並不能起什麼作用。另外,從日本以往有關故意殺人的司法實踐經驗來看,被害人家屬所提出的嚴懲被告人的要求對是否判處被告人死刑的影響微乎其微。
其次,江母要求對犯罪嫌疑人陳世鋒判處死刑,然而,日本獨立的司法制度可能會讓國內諸多熱切的網友失望。因為在日本判處死刑還是比較困難的,甚至日本有不少的人支援廢除死刑。
日本法院基本上對死刑的態度是:殺害3人以上,判處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殺害2人的場合,可以判死刑,也可以判無期徒刑,還可以判有期徒刑;殺害1人的場合,判無期或者有期的可能性非常大。
日本一橋大學刑事法專業博士研究生程逸柏在在《鳳凰網》撰文指出,從日本公佈的相關資料來看,從1991年至2015年的25年間,在一審判決中被判處死刑的共197人,平均每年不到8人,實際執行的更少。
最後,江母的簽名請願活動雖然對法庭的判處結果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但是作為被害人江歌的母親來說,她想透過這種方式來為死去的女兒討回公道,傾訴自己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覺得如果當時她有其他更好的方式來給江歌討回公道的話,她也不會選擇簽名請願這種下下策,相信江母自己心中多少也知道其實這樣的請願活動對日本司法的影響力其實並不大。
對於江母的這些行為我並不是十分贊同,但我表示理解,所以我也不想把江母的這些行為解讀為昏招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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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Missjj
一個母親獨自撫養女兒長大,真當女人成人時,生活一切有了希望的時候,悲劇發生了。她所有的希望破滅。女慘死!這種悲痛的心裡已讓作為母親的她痛苦不堪了,作為母親,她本能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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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北京崔哥老九
江歌媽媽為什麼死揪著劉鑫不放?
說實在的,江母這樣鬧下去,有可能適得其反,反而讓兇手更加難以判死刑。
江母找劉鑫出來的目的,是讓劉鑫告訴自己當時的情況。其實她完全可以找日本警方瞭解,日本警方有義務向她通報。何必一定要找劉鑫?
她這樣逼著劉鑫出來見面,有可能被辨方律師抓住,咬死了說劉鑫這個關鍵證人跟控方見面串供,進而使得劉鑫的證詞失效,不能被法庭採納。這幾天的庭審,陳世峰的律師就抓住了這一點。
這樣的後果是,陳某就不會被認定為蓄意謀殺,而會被當做激情殺人。在日本,判死刑是很難的,通常要殺兩人以上,而且是蓄意的殘殺,人神共憤的那種,才會被判死刑。而如果是激情犯罪,又是隻殺了一人,那判死刑就難了。
江母這麼做,一個原因是她不瞭解日本法律,另一個原因,其實是她的內心深處另有一層動機:尋求劉鑫的慰藉:“我女兒為你死的,你至少應該來看看我。”
這個想法,在咱們華人心裡本沒有錯,但是遲遲沒有得到,內心就油然而生一種不平衡。這種不平衡引燃了她內心的怒火。
正好她又急需找到一個情緒宣洩口,又需要轉移注意力,不能一天到晚想閨女啊!那樣她真的難以活下去!於是,潛意識驅使著她去找劉鑫。
活著,是很難的。
江歌媽媽有沒有一個更好的活下去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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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手機使用者69446059699
首先,我非常同情江歌母親的遭遇,其次,這件事也為我們全天下的母親敲響警鐘:怎樣教育孩子!與人相處一定要擇人而交,打抱不平也要看自己的能力有多少!你沒有體力制服對方的情況下,還是要躲在後面的!如果你有武功,那就該出手時就出手!前體你保護的人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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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金色陽光溫暖
江歌媽媽無所謂什麼昏招清招,這是一個單身媽媽在失去了唯一女兒的悲苦吶喊!設身處地,如果換位思考,誰也不會再有什麼清醒。
劉鑫的做法太讓人傷心了。相比陳世峰的手起刀落,有過之而無不及。陳世峰殺死了江歌,江媽媽白髮人送黑髮生,從此孤獨終老,還要在眼淚中度過餘生。想追隨慘死的女兒一了百了,可還有八十多歲的江歌姥姥日薄西山,等待養育。活著,不只是為一個人活著吧!縱然艱難,縱然肝腸寸斷,也要盡人子之心,伺侯好白髮親孃呀!
劉世峰判了二十年,過了二十年,他就在藍天白雲下自由生活了。看花朵萬紫千紅,娶妻生子。劉鑫現在依然每天笑逐顏開,一如往昔地生活學習,不知道她們心裡怎麼想?可江歌因為你們兩個人,也沒有了生命。
江歌的媽媽痛徹心扉,無論怎樣做,女兒再也不會應答一句了。一個殺人犯,一個道德低下者,讓她生不如死,這把年紀還得上下奔走,在法庭上再次撕裂傷口,任你們為自己的利益狡辯!老天,何其殘忍了。老天,讓她如何是好!曝光一下劉鑫的私信,不算什麼了不起?這只是一個悲而無奈的母親,氣憤傷心的吶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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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筷子大作戰
若真要從專業的法律角度去看,馬後炮的去分析,完全可以說江歌的母親做事沒有思前顧後,昏招迭出。
馬後炮的分析總結,誰都會,很多人最後也能說得頭頭是道。但這完全沒有意義。
在大眾看來,這是2017年年末一場聲勢浩大、拷問人性道德、甚至關乎日本對待華人態度的跨國官司,但是對於江歌母親而言,人死無法復生,她要的無非就是一個公道。而法庭只是她討的公道唯一的一個渠道。
是的,這個世界上,大多數的公道從來都不是上天憐憫賜予的,更多的時候,還是要靠自己的雙手去討回。
在日本法院,江歌母親的角色也不是大家眼中、媒體筆下的一個主告方。她僅僅是一位母親,一位痛失女兒的落魄母親。
因為自己唯一的兒女客死他鄉,死得不明不白,死得人神共憤,江歌母親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為女兒討回一個公道。是這個早已深深烙進她身心的潛意識主導了她所有的行動。
在這整個過程中,沒有什麼昏招不昏招的,因為江歌母親從來沒有想過要怎麼去出招,或者要如何出招。她可能不明白什麼是大陸法系,也不明白什麼是陪審團制度,更加不明白什麼是當事人和公訴人,甚至連日本,可能都是第一次踏足。
也許大眾期望的是江歌母親與大幫專業律師,日夜研究案情,四處尋找突破口,精心設計好每一句迴應,想方設法去切日本法律的漏洞等等,最後在法庭上臨危不懼、智勇雙全、出奇制勝?
江歌母親只是在盡一個普通母親應盡的職責,冤有頭債有主,一命償一命,是對死去女兒最好的交代,也是對自己作為一個母親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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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白地說,江歌母親的種種行為不會影響日本法院的判決結果。
首先,這次同情江歌和她母親、憤怒聲討劉鑫的洶湧的“輿論審判”目前在日本幾乎沒有激起什麼漣漪。一位在日本高校長期任教的友人告訴我,去年事發之時,日本媒體報道了,日本人知道的比較多。之後不大有人關心了。這位教授周圍有人知道這起命案,他們對中國國內網上輿論譁然感到不解,對有留學生參與簽名表示困惑。
其次,即便日本也與我們這邊一樣輿情洶湧,表滿上看來可能讓日本法院和法官感受到“民意不可違”,那也不大會左右法院的最後判決。如果不是這樣,那反而是不正常的。所以當我問這位教授日本法院會不會有壓力時,得到的回答是:“不會有什麼壓力吧。”
其實,所謂的“媒體審判”和“輿論審判”是專業人士對媒體和輿論不當干預司法過程的一種批評和譴責,在法治健全的社會,即便存在“媒體審判”和“輿論審判”,要達到影響司法審案結果的目的,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法律專業人士認為這是對法庭至高無上權威的冒犯和藐視。
再說江歌母親,這位可憐的媽媽基本上是一個人在行動,我們不知道她的文化程度,不知道她的經濟狀況,對於處在絕境中的她仍然高度同情。但是在這種極其特殊的心理狀態下,她做出的選擇是否經過精心算計,是否能實現正當權益的最大化,那是另一回事。我們可以建議她靜候司法裁判,但是要我們能平靜她的內心,顯然是超出了能力範圍的。
如果說江歌母親的選擇屬於“昏招”,那恐怕也是專業人士的看法(沒有精心算計得失)和事後的評價,即可能是事與願違。即便如此,我也寧願不把她的選擇稱為“昏招”,儘管我也不大能接受她的一些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