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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種金易

    小孩子在學校上學,坐的凳子破了還要家長出錢賠,不知道有沒有如此道理?

    不僅破的要賠,丟了的還要照價賠償——這很正常,我覺得非常非常有道理。以初中為例,以我校為例:七年級入學第一天,學校就配給每位新生一套桌凳,上面有標號(號碼),學校統一登記造冊。以後不出意外,這套桌凳便一直跟著你走,換教室也搬動,直至畢業。

    想想看,你來學校讀三年,學校免費給你一套桌凳,坐的凳子中途破了,自己出錢修應該很合情合理,有道理的(尤其是自己弄壞的)。不出錢修,那你自己看著辦——要不家裡自帶一條凳來,要麼繼續坐破凳:說個笑話,以前還真有個別學生,曾經坐三條腿、甚至二條腿的凳子上了幾天課,直到把凳子修好。

    我們學校一直以來都是這樣,要不能每年在這上面都不知要花費多少錢,尤其是某些學生不會保護公物——對了,雖然暫時是分配給你孩子用,但百分之百是公物。損壞公物要賠償,天經地義,於公於私都能接受。

    以前學生用的桌凳都是木製的,近年來是膠合板和鐵板結合,一般有點問題,焊接一下就可以,也不用多少錢。

    不僅如此,每年畢業時,學校還會統計畢業班學生的桌凳使用情況。同樣的道理,給了你免費坐三年的桌凳,總要完璧歸趙吧,尤其是上面有人為刻字、打洞、下掉螺母、亂塗亂畫等現象。學校有一個標準,一般每種現象都會扣學生一定數量的錢,以示懲戒。

    其實要學生賠錢不是目的,說起來學校只要不是人為損壞,學校也不差這點維修錢。只是作為家長,既要教育孩子從小愛護公物,又要的擔當,損壞公物照價(看情況高價或折價)賠償,這是做人的基本底線,要不有些孩子會沒原則:見喜歡的東西就拿、遇不順眼的東西就砸……

    由於措施到位,工作得力,根據每年的統計情況來看,真正損壞的並不多,就是每班那些頑皮鐵骨的個別男生,人為地把原先的桌凳損壞得不成樣後,還想辦法到其它班或其它地方搞別人的桌凳來充數……

    道理一說,每年的畢業學生都能理解,大多數也都會盡量保護好自己的桌凳。所以每屆學生中,除了自然損耗,人為損壞的只少部分:去年我統計的九(3)班好像只有五六個人真正要賠,合計也不到50元;今年統計的九(1)班,因該班班主任管理較嚴格,學校都較自學,真正要賠錢的只有三個學生,金額大約是28元錢。

    學生坐的凳子破了,要學生(家長)出錢賠賠償,這其實並不是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要讓學生腦中必須要有愛護公物的意識。再說學校有制度、有條款,大家都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損壞公物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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