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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雄風常存564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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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碧莜籽
我認為不值,是哪方為了顧忌兒女和周邊要求對方不結婚住在一起二十年,這是不顧忌嗎?這是太大膽了,住在一起就是告訴兒女和周邊了,而且還二十年,早已經人人得知,這是自私,對雙方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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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松原老聞頭
現在老年人不登記,同居現象太普遍了。這是由當事人決定的,沒有什麼值與不值的問題。這種非法同居的現象有其自由與隨意性,實際上就是搭夥過日子。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大多數不會長久,都是幾年或十幾年短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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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深藍2892
我是女人,且經濟獨立,站在女性角度談點我個人觀點,如果遇到個小氣又懶惰的沾光男人,不管領不領證,都是不值得。如果遇到大度能體諒女人的實在男人,這樣搭夥過挺好的。
身邊例子,男人喪偶後找個女的搭夥過日子,很多情況下的真實心理,就是找個固定的免費的陪床保姆,或者是付出較小的物質代價,換取女人的溫存和照顧,當然女人也一樣需要男的幫襯和依靠,付出點勤勞和感情換來個陪伴也是一種幸福,值不值的就看雙方能平衡這種關係多久了。
我身邊的例子,雙方都是喪偶後組成的再婚家庭,男人帶兒子女人帶女兒,各自的兒女在外上學結婚前的一段倆人世界的階段,就屬於這種平衡挺好的蜜月期吧。
但終究是利益關係在再婚家庭中佔據了重要地位的,和原配一家人中感情和孩子的紐帶密切上,差的太多了太多了。
矛盾在漸漸地日積月累,當他們雙方各自為自己的兒女各付全費,對方只應景幫忙圍觀,結婚成家後,尤其是男方兒子媳婦兒生孫子後,男方物質壓力陡增,開始要求高了。
先是把老兩口住的房子過戶給兒子並停了暖氣費,長住女方家或者強力說服女方過節過週末去兒子家,幫忙做飯幫襯帶娃,並把老倆住的房,租了斷了老倆自住的念想,然後又要貸款給孫子買房。對女方的孩子以閨女是外姓人為由不管不顧,就想把著哄著讓女方的全部精力,用於顧及自家的兒孫。不但家務上讓女方多承擔,而且還苦口婆心勸說女方為給孫子買的新房出資和貸款擔保。
慢慢地一點一滴的男方這種偏心兒子不但不顧女方女兒反而哄騙讓女方也放棄顧就女兒的思想滲透,女方也漸漸意識到自己的不妙的未來了,作為收入不亞於男方的職業女性,她已經知道男方家再也沒有安全感了,房子都是兒子的名子,自己要是死在男人前面,可能連身後可以領取的補貼費用,都到不了親生的孩子手上,因為需要配偶簽字才能領取。
現在夫妻雙方已經是互相算計,女方有了提防之心了,女方開始反思以前的假象幸福生活裡,自己的過於付出,開始嫌棄男方又小氣又不會做飯,過年過節過週末再也不去男方兒子家出力忙碌操持,辛苦洗涮了。而且也禁止男方住自家,不願讓男的來白吃白喝白住,甚至連去醫院看大夫也不讓男人陪伴了,嫌還得給男人買車票還得帶病多做個人的飯。
而男方又覺得女方做妻子做奶奶不如身邊那誰誰誰,人家老婆都又勤快又任老任怨的,不光家務上盡心盡力,還出錢為兒孫大方。
男方絲毫沒有想到女方的女兒,而且骨子裡認為女方把孩子供養到上學工作結婚成家,就完事了,不必再管,而且還一再洗腦,說家有兒女的不都這樣麼,女兒出嫁了別管了,女方剩下的就是全部收入全部精力都該是給了自己家裡的兒孫,關鍵是女方眼瞅著男人這麼懶,不做飯還要享現成的性格,兒子媳婦兒又沒啥吃苦掙錢的本事,到自己真正有病做不了飯,以及養老問題,未來靠這樣的老公和繼子靠譜麼,不還得苦累依賴親生的女兒女婿吧。
想通了之後,女人快馬斷亂麻,離婚拔腿走人,且歲數越來越大,說實在話,做一大家人的飯,伺候老公和兒子兒媳婦兒孫子的,天天太忙太累,就為了一個團圓紅火體面的夫妻雙雙把家還的假象,與付出的不成正比,不值得。任憑男方再巧舌如簧,女方看透實質不再去幹這種搭錢費勁操心的日子了。
現在她孑然一身,輕鬆悠閒,雖說是外人眼中孤單了點,但她自我感覺挺好的,有錢有閒,平時自己追劇逛街,過週末過節過年啥的,跟女兒女婿親家一起湊湊熱鬧,帶會老外,含飴弄孫的,也算是過個喜歡的家常生活吧,只是沒有了老公有些遺憾。
我想說的是,如果男女雙方都能真正做到當初承諾的那樣,絕對公平公正,互相理解包容才行,如果一方得寸進尺,不平衡,互相算計,患得患失,尤其是雙方孩子貧富有差距而導致一方眼紅,就過不長。誰都有享受的思想,一旦付出過多,總是辛苦我一個,幸福別人一大家,就窩心了。自己的孩子,對方一點不管,而對方的孩子,要全力以赴,要是將來動不了,錢上活兒上靠誰???
現實生活中家務活兒上本已經是男女不同,家務上絕對是女的承擔多,要是男人錢上再小氣吝嗇,吃喝穿住上都仰仗女方的,連個生活費成本都不想負擔,怎麼能幸福。我說的僅僅指女方有房有車有收入一族,要是女方沒有,住男人家裡的,那麼靠出賣勞動勞力換取吃喝住,還是不要叫屈了,湊合著過吧。
自己顧及自己的兒孫就是了,不能強求對方也無私奉獻,因為人家也有孩子,自己也沒管不是。
身邊多是這樣的人,無論男人女人,像原配一樣要求,親近自家孩子,又像再婚家庭疏遠對方孩子,弄不清界限,到頭來只能是分手。尤其是雙方孩子條件不對等,上面的女方,就能拎的清楚,自己女兒外孫的事,找自己親家溝通解決,人家女兒女婿條件稍好,而不用依賴男方。可男方家兒子孫子的事,因兒媳婦兒孃家不管,所以負擔太重,全靠這邊,就不平衡不好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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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使用者名稱楓葉紅了
我覺得挺好的。什麼值不值,這都是站在個人觀點看別人。老年人老了首先是孤獨,能找一個談得來的伴侶一起度過晚年,何償不是一件兩好的事。難道只有給自已孩子當一輩子保姆才對嗎?不辦證省去諸多麻煩,也是明智之做法,自己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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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老人在一起,過了十幾年,證明自原結伴同行,我認為沒有啥子可議論的,子女也沒有說啥子。能和諧相處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