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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職場戰士

    奉勸樓主打消這個念頭。其一,送禮行賄本身就是件很不好的行為。其二,保留證據想害別人屬於過河拆橋更是不可取的。

    為什麼要被迫送禮?

    不送禮不給你提拔?

    不送禮給你穿小鞋?

    不送禮會面臨失業?

    我覺得這些可能都是你自己臆想出來的,當事人不一定有這種想法。所以還是要踏踏實實的工作才是上進的唯一途徑,投機取巧總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但不是說送禮一定是不好的事情。中國自古講究禮尚往來,親戚朋友同事之前逢年過節的走動是很正常的,但是儘量做到:

    不帶有某種目的,

    單純為了友誼。

    其實上下級之前儘量避免,工作的事情可以正常的渠道來進行解決,不論你帶不帶目的的去給領導送禮都容易引起別人的誤會。如果你很尊重某個領導,儘量在其不在位的時候去拜訪。一個值得敬重的領導是不會因為你不送禮而不重用你的。反之,如果真的是因為沒有送禮而失去某種機會,那麼這種領導不值得被尊重,這種單位不待也罷!

  • 22 # 墨梅話職場

    如果被迫給上司送禮,請問要怎樣做才能保留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真正的情義,禮物是“禮輕情意重”,或者“雪中送炭”,這些才是令人難忘的禮物之禮!

    但是題主是被迫送禮。

    這何為被迫?跟隨大流。別人都在送,你沒送。別人因為送禮,自己在單位就順利多了。礙於這個,自己選擇也給領導送禮。領導指名道姓或者旁敲側擊要禮物。這個明目張膽了些,為了迎合領導,只能選擇送禮。不知道為何要受制於這種風氣。不選擇辭職或者另換他處。畢竟一個單位的領導有很多人,每個領導的風格應該也不會一樣。保留證據?

    這是一把雙刃劍哦!!!

    如果你送的禮物,金額夠大,你暴露證據,是要說明自己曾經賄賂他人?如果說是被迫的,那請問這個被迫的證據,是不是也要保留?要不怎麼證明自己是被動賄賂,還是主動賄賂呢?

    千萬別企圖賄賂他人謀求利益。一旦對方垮了臺,自己也是抬木樁的人之一,會受到牽連。

    證據:購置禮物的發票,交接禮物的錄音,錄影等。

    要是被領導知道你留著這些證據,恐怖單位的日子也不好過啊。要麼不要助長這種風氣,要麼就隨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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