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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南波灣52061

    新舊婚姻觀的碰撞期,時間會理順一切。過去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當然夫唱婦隨,現在婚姻自由,人格獨立,原生態家庭和新婚家庭界限分明,因此,拿過去的理論和現在的程式混合說事當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其實法律是真對現行男女平等和繼承順序制定的贍養條款,有它的侷限性和理論性,對於雙方父母的贍養還有人性和情感以及儒家德賢孝道的影響。家庭的事首先要以情意和恩德的標準去衡量更為人性。

  • 22 # 小小情感站

    兩個人進入婚姻之後,就不再是單獨的個體,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彼此的父母也就成了共同的父母!岳父岳母只是稱謂不同而已!

    就我父親而言,由於舅舅常年在外,所以外公外婆基本都是父親在照顧,無論是春播秋收,還是生活瑣碎,生病住院,都是父親一個人忙裡忙外。甚至做的比兒子還多,某種程度上當成了自己的親生父母看待,事實上也確實是這樣。

    往往我們說的最多的矛盾是婆媳矛盾,卻忽視了來自女方孃家的矛盾。有媽寶男,也有媽寶女,有多少爭吵其實來源於女方父母的慫恿,而最根本的就是對父母不夠好,將心比心,若是誠心待人,無論是孃家還是婆媳,都會很融洽,就算對方有意刁難,但是旁人看的分明,都會向著你!

    女方嫁過來就是你的人了,孃家養了幾十年的閨女成了別人家的媳婦,於情於理都應該把他們當成親生父母來看待,不然你讓妻子如何自處,夾在中間的是她,難受的也是她!她承接了贍養父母的責任,同樣的你也要承接她孝敬父母的責任,都是相互的,推己及人,你怎麼待她父母,她也怎麼待你父母!彼此照顧也是家庭和諧的保證。

    你多做一點,並不吃虧,只是做了自己的本分。

  • 23 # 使用者抖音之

    其實在法律層面上講,人們在婚姻存續期間,不管是兒媳婦對公婆還是女婿對岳父母的贍養義務都是幫扶贍關係,而不是真正直接的關係,他們都是屬姻親關係,婚姻在關係就在,婚姻不存就無關係,就那麼簡單的事!根本就沒有天經地義這回事!他們之間根本就沒有相互過義務與責任,那麼又何來贍養的義務呢?那是在道德幫架!

    至於說你是獨生子女,怎麼辦?還不是這樣辦嗎?你養你的父母,你老公養你的公公婆婆,那才叫天經地義的事,你們互換位置那就是姻親幫扶贍關係,就這麼簡單。只不過你們兩夫妻的家庭負擔要比較重點,因要兩頭照顧嘛!這也是個事實啊!如為了減輕經濟負擔的話,如果你家裡房子多的話,最好把你的父母或者是你的公婆接到自己家裡來同住,這樣在經濟上有所節儉能減壓,這是對於經濟條件相當拮据的家庭來說的,這也是在自己的父輩們能夠相互包容與融合的前提下的,否則是行不通的!

  • 24 # 手機使用者風吹鬍楊

    從法律角度來講,兒女有為父母養老的義務,而兒媳和女婿沒有這份義務。之所以被很多人認為兒媳侍候公婆是天經地義,那是因為在過去幾千年的歷史上,大多是男娶女嫁的婚姻習俗,女方結婚後就和男方一家共同生活在一個大家庭裡,人們也就習慣性的以為嫁給他就是他家人了。當今社會一大家人生活在一起的早已不是主流,年輕人結婚只要條件允許,大多是分開單過,照顧老人對兒女來說是義務,是必須要做的事,但對兒媳和女婿來講是情份,是有條件有選擇的。婆媳相處的好了,不用多言,媳婦自然會像照顧親媽一樣待她,如果婆婆從媳婦進門就百般刁難,生孩子坐月子時不管不問,現在有事了要求媳婦照顧,可能嗎?女婿也是如此。人心換人心,四兩換半斤,咋天你怎樣對我,今天我怎樣待你,你又沒有生我養我,有情有義我報答你,無情無義我遠離你。

  • 25 # 勝似閒庭3

    一件事多種認識!嫁夫嫁夫過去女孩嫁過去就是夫家的人!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話雖不好聽,他講的是一個道理。媳婦於婆家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你即是婆家的人,伺候公婆就是你義不容辭的責任。現代人又把這一義務灌入新的內容!就是男女平等,雙方都有義務。從當代社會普通存在著。“陰盛陽衰”這個角度看,不少女婿照顧丈母孃比自己父母還上心。如果你家有,你就不要再說三道四了。如果沒有,還是尊從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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