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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找靚機科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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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努西
這是兩個案子。首先,小偷偷東西違反了治安法應受到懲罰,但人死了可免予追究。小偷偷東西被發現後慌不擇路違反交通法闖紅燈,與正常行駛的機功車相碰而死屬交通事故,按文章表述應由小偷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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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原虎96408448
類似的話題我回答多次,均以稽核不過關為由不予發表。法律是為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現實中卻有很多案例表明執掌法律者的墨守成規,生般硬套,個人認為如果違法在先,它們的權益均被剝奪,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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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53133074463
就看看法律怎麼追究了,一,小偷的錯,不該偷人家東西,二,賣店的錯:你不賣東西,他能偷嗎?三:生產廠家也有責任,沒有你產品,人家也不賣呀,四:公路部門,幹嘛在這個地方按紅燈呀?最後得說說這個橦人得了,橦誰不行,非得橦小偷呀?眼瞎嗎?沒看人家賊急火燎得嗎?新社會,新文明,好人不敢當,好事不敢做?扣字眼的法律,黑的硬說成白的,小偷去你家偷東西,摔斷了腿,最後打官司,主人家還得陪醫療費,還有真事嗎?有人偷腳踏車判三年,有人強姦殺人,最後判個監外執行,何為公?何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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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木東55217616035
其實,是人們被偷換了概念,無論你是什麼人,違背最基本的遊戲規則,闖紅燈被撞死,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能讓他人負責,這與小偷身份無關。畢竟法律是公正的,要維護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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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頑童168666666
小偷偷了東西逃跑過程中,闖紅燈被車撞死,責任很清楚在於小偷闖紅燈,按照交通法,汽車按紅燈停綠燈行,司機師傅沒有任何過錯。站在紅綠燈下的廣大市民都是遵命交道法規的典範。如果沒有紅綠燈,車輛在人群闖關,危及人的生命。有了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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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學痴Jack
這是兩個事件,小偷偷東西,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警察做出決定。而闖紅燈被車撞,由交警按交通管理處罰法做出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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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6989021639
按照中囯現有理論,小偷偷東西闖紅燈主要責任在交警,為什麼小偷在過馬路時不變成綠燈,小偷那願意闖紅燈,紅燈危險誰不知道。所以交警要負主要責任,被偷家庭要負次要責任,因為偷了東西逃跑心都比較慌不擇路,交警沒有提供好安全的道路造成的死亡,所以交警應賠80萬,被偷家庭賠20萬,英雄小偷家庭獲賠一佰萬了結。這個結果最好。第一,英雄家庭沒意見,第二,對社會有貢獻,撞死一個小偷這個社會就少了一個小偷,就多增加了個安全係數。笫三,老百姓也高興,撞死了一個小偷,自己的安全就多了個點的安全。最後強烈建議成立一個專項的小偷基金,專門賠償英雄小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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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帥鍋看影視
我的理解是:偷東西的人逃跑,有人追是必然的,失竊的人不可能一聲不響,這沒過錯。誰要是說這是錯的,我們以後都上他家搬東西去,反正你不能阻止我。其二,小偷闖紅燈了,違反交通規則,所有責任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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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古樹上的老藤
小偷偷你東西后跑了,你最好是報警,由警察來處理,逮住算你走運,逮不住算你倒黴。要是追,就有好多不可知因素等著你,萬一小偷本身有病,因追趕死亡,或在追趕中小偷發生意外亡,或小偷狗急跳牆拿刀招呼你,都不合算,報警是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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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72670183857
很明顯主要責任是涉事紅綠燈的。雖然紅綠燈只是正常工作,但是小偷逃跑過程中已經處於慌不擇路的非理性狀態,但依然屬於行人,紅綠燈理應以行人安全作為主要的工作依據主動延後紅燈切換時間避讓行人,而不是機械的執行規章條例。因此紅綠燈在這場事故中負有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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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璀璨晶瑩的眼
中華語言博大精深,原以為這是讚美的,令人自豪的。可是引用到法律上,就是各種往圓了說,無論有理無理,無論有錯沒錯,反正可以從任何一個縫縫裡找出理由,甚至顛倒黑白。不管理由對與錯,牽強與否,就是找不到理由,也可以製造理由。明明自古以來都淺顯易見的道理,現在都不是道理了,然後看似平靜的湖面,而湖底已經快翻了個了……小偷偷東西在逃跑的時候死了,他為什麼逃跑?做賊心虛了嘛,出來偷東西,東西已經偷到,這時候他已經是罪犯了,主觀上就已經自動放棄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了。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看到沒,最後一句,同時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小偷都已經違法犯罪了,已經不會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了,那麼他有什麼資格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他的死是他自己造成的,不管是什麼原因,他自己為自己的死承擔全部責任,和追他的人有什麼關係?人家保衛自己財產難道有錯?如果小偷不跑,把東西還給人家,不就不會死了嗎?再來說說司機,人家司機是正常行駛吧,小偷在逃跑的過程中違反了交通法,被撞死了,他不違反交通法,司機也不會撞死他不是?誰也不是神,這突如其來的,又不是人可以秒控制自己的情緒,這個是車輛啊,工具吧,要有過程吧,誰能做到立刻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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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來自月亮的他
現在必須澄清一件事,有人是在路上出了車禍死了,和他是不是小偷,有沒有人追趕沒有關係,這時該誰負責任的問題,就簡單了,很容易判定。因為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小偷是綠燈期間透過,就不負任何責任,責任只能由撞人的一方完全承擔。這時和小偷的通行狀態沒有關係,散步也好,慢跑也好,急奔也好,哪怕是在往過飛,也不用負任何責任。那麼小偷如果是闖紅燈呢?小偷肯定要負責任,但絕不會是全責,即使事故原因完全在小偷一方,對不起,大車司機仍然要負百分之十的無過錯責任。曾經在北京二環路的立交橋上有人跳橋,正常行駛的司機毫無防備,最後還是賠償了百分之十。司機很冤,那也沒辦法,法律就這麼規定,也不能說絲毫沒有道理,車輛這種東西,只要行駛就有一定的危險性,會對行人和其他車輛和設施產生威脅,除非處於停止狀態,除非你不開車。所以我建議,如果是新手,除了交強險,還要保一份第三者商業險,否則真發生重大事故,哭都來不及,傾家蕩產不是嚇唬人的。老司機如果有把握,平時開車慢一些,會安全很多。
如果大車司機有過錯,如車速過快,不按道行駛等等,那麼司機就要倒黴了,處罰不僅僅是罰款那麼簡單。曾經有過有人在路上奔跑,與快速行駛的汽車相撞身亡,司機被判入獄的真實事例。
那麼現在假設有人在後面追趕,使小偷逃跑而出現事故呢?追人者是否防衛過當呢?對防衛過當的定罪是有爭議的,情況很複雜。除了司機,小偷負應該負的責任外,我們看一下有關的法律解釋:
《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但如果不是“嚴重危及”,就要具體分析一下:
第一,防衛過當在客觀上具有防衛過當的行為,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損害。
第二,在主觀上對其過當結果具有罪過,防衛行為造成了重大損害結果,是區分是否過當的主要因素。
第三,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屬於意外事件,不應負刑事責任。
第四,不能定所謂的“防衛過當罪”,不存在這一罪名,但不意味不負法律責任。
仔細分析,過不過當看你有沒有主觀上的傷害的想法,或者是否去主動避免能夠預見的傷害。在追逐的過程中,你是不可能預見到小偷往哪裡跑的,也不知道前面有沒有危險的,所以不是防衛過當。但如果小偷無路可逃,只能跨越公路,你仍然在追趕甚至驅趕,在主觀上就存在不是很正確的動機,造成小偷死亡的事故,就屬於防衛過當了。
按照司法原則,防衛過當的處罰不是很重,一般都會緩刑或者輕判和免於刑事處罰。但在民事賠償方面,會很麻煩,也就是說,打官司時律師的作用很重要,或者說律師臉上的那張嘴最重要。
最後想說,小偷的死,的確是為民除了害,也的確讓人解氣,但罪不至死。這個社會比他邪惡和該死的人很多,比如人販子,比如虐童者,比如殺害江歌的兇手還有冷血的劉鑫,等等,這些人才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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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水印藍灣
現在奇了怪了,做了壞事,死了以後還非要評個理,壞人死一個少一個,活著浪費國家資源,法律學西方先進國家,人家國家文明程度比你進步了100年,也去套用,新加坡的鞭刑,隨地吐痰怎不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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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建軍151454916
交警公安也要負百分之五十的責任,小偷逃跑的時候就該亮紅燈,這樣就不會被撞死,保護了公民的合法生命權利,追的人也要負百分之八十的責任,不追就不會被撞死,車子也要負百分之八十的責任。車子完全可以跳過去卻要輾扎過去,這樣小偷可得兩百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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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兔羊羊
蟹邀
從層面上分析:1、小偷觸犯法律在先,應受到法律制裁
2、闖紅燈被撞死屬於交通事故,這是兩碼事,就算是小偷平民是無權傷害甚至殺害
理賠順序:肇事人賠償小偷,比例按照交警來定,然後小偷由司法部門上書到法院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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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這社會誰的錯
理性來說跟追小偷的人沒有關係,再說了,你不偷人家也不會追你,出了事故只能是小偷得到報應,閻王讓你三更死絕不讓你過五更。在路口紅綠燈情況下,出現交通事故就應該按交法處理,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不過司機可能就會受到牽連,唉!算司機倒黴吧,有保險走保險,誰讓我們遇上這晦氣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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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ST嘰裡咕嚕評說081
這責任由小偷自己負責,毋庸置疑的,都是其自身違法行為引起,他不偷,就不會被人追,他就不用奪路狂奔,也就不會無端端的被撞死!而追他的人,也只是想保護自己財產,奪回財物,也沒想到他會跑上馬路,被撞死,這個結果只是個意外事件,他這種追小偷的行為屬於私力救濟!但如果在追的過程中終止,等到第二天被偷的人再次發現小偷,在追趕而致小偷被撞死,那就得承擔責任了,因你從私力救濟不成功,你需報警,已轉為公力救濟了!就像別人搶銀行卡,搶完馬上去取錢,這筆賬算在他搶劫上,若第二天再取,那就分別是搶劫和信用卡詐騙兩罪!所以,小偷偷完立即被追,被撞死了,只由他自己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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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不忘初心139073188
闖紅燈被車撞死跟小偷偷東西逃跑沒有任何關係。闖紅燈屬違反交通法規,被車撞死理應負全責,但現實生活中,司機得付少量的安置費。而小偷偷東西屬刑事案件,該由公安刑偵部門處罰,但人已死亡,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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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63350106375
謝邀!小偷偷了東西逃跑過程中,闖紅燈被車撞死,責任到底是誰的?在這起被偷事件中,3個人都有一定過錯,要面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意識到闖紅燈的後果和代價。要兩利相權從其重,兩害相衡趨其輕。小偷偷東西,闖紅燈造成兩項違規,而且造成違犯在先,必須負有主要責任,如果汽車司機沒違規闖紅燈,也應該負有一定安全行駛的責任。失主在迫於追回被偷物品致使在紅燈出現時強行追趕,也應該負有一定責任,但畢竟是被偷之人,責任更小。正確做法是,小偷不應闖紅燈,既然主人巳經發現被偷,小偷就更不應該逃跑。可是事與願違釀成悲劇。小偷殘死:還殃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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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走在小巷子裡最害怕的是什麼,當然是有人會突然出來搶自己的包,那麼,假設真的你這麼不幸,被小偷搶了包,你開始追,追著追著,到了馬路上,小偷被突然開來的大巴車撞死了?!怎麼辦?偷包是小,是不是你要為小偷的死負責呢?
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首先,小偷偷包,你追他是沒錯的,這屬於正當防衛的一種,當然,前提是你們都是跑著追。 如果你開車了,那麼你就屬於過當防衛了,畢竟公路上是不能追逐競駛的,個人財產和公共安全相比,哪個重要大家應該都明白!
那麼,你步行追趕,小偷過馬路被車撞死,這不構成因果關係。第一,你沒有超出正當防衛的尺度,防衛範圍也是合理的,所以你不需要承擔小偷被撞死的責任,畢竟小偷遭受的是不可預見的事件,並不是你追造成的,因為他偷包在先,小夥伴們明白了這一點。
我們繼續往下看,總有人要為小偷的死承擔責任吧,這就需要看小偷跑過馬路的時候有沒有紅綠燈,如果小偷闖紅燈,當然大巴司機就只需要承擔部分責任了;如果小偷沒有闖紅燈,那肯定闖紅燈的大巴司機需要承擔主要責任,畢竟小偷的死和司機駕駛方面有因果關係。
而沒有紅綠燈的情況下,小偷跑到路中間屬於不可預見的行為,所以大巴司機如果距離很近根本就來不及剎車,屬於突然出現不可抗力。
因此,大巴司機只需要承擔10%的無過錯責任,這樣看來,如果真出現這種情況,倒黴的還是大巴司機!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