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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職場前沿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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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明貞
自由必須以相當的自律為基礎,否則自由就是可怕而有害的。只有人人遵守法律法規及道德規範我們才能亨到真正的自由。而各種淫穢的言論或行為是破壞生存環境的亦即破壞自由的,受到懲處是保護自由,並沒有破壞言論自由,人是需要規則的,有約束才有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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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胡哲
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是有底線的,有威脅社會公共秩序潛質的言論理應受到抵制。拿憲法第一修正案來說事兒是不合理的,哈佛不是法律機構,是學校,有權因為你的學術能力給你offer, 就有權因為你的不良言行進而衍生出對你不好品行的判斷撤回offer. 哈佛這種世界頂級高校在錄取學生的時候不僅僅是隻考察學術能力的,是否有良好的品行和社會責任感是跟分數同樣重要的,據說被開除的學生裡還有一個學校捐助者的女兒,這也體現了學校的公平性。
事情始末是這樣的,去年冬天哈佛大學在臉書上為已經透過學校的"early action"項目錄取的100名本科生創立了一個聊天群,主要用來分享流行文化的表情包之類的,後來這事兒就發展的很暗黑了,裡面的一些學生私下成了另一個聊天群叫"Harvard memes for horny bourgeois teens",裡面發的全是非常有侵犯性的R級別的表情包和語言,像針對少數族裔的歧視性玩笑、性侵、虐童及關於種族大屠殺的笑話。校方發現此事後曾在4月份發郵件給這些學生要求此行為進行解釋,後來就直接給開除了,認為這種行為引發了校方對這些學生在誠實、成熟度和道德品質方面的質疑。
有人為這些被開除的學生辯解說他們只是發發表情包而已,並沒有引發實際不良後果,但我不同意這種說法,我不認為種族歧視、兒童受到侵害、數萬生命在大屠殺裡喪命這些事情是可以被拿來娛樂的,即便這些學生沒有造成實際危害,至少可以證明他們的趣味太低階,缺乏與自己學術能力相匹配的人文關懷。哈佛大學的這一做法也敲響了一個警鐘,優質教育關乎一個人全方位的成長,不僅包括學術能力,還包括社會公德心、責任感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以自律為前提的自由才是良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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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吳枝峰1
沒有!原因如下:
一、萬相盡頭終成空:任何理論都不是絕對的真理,民主到了極致就是分裂和破碎,自由到了盡頭就是罪惡和血腥,任何事物都要遵循“度”的限制,無度的言論自由就是傷害,比如這十名哈佛新生,就因為自己的言論傷害到了另一族群的感情。
二、校方按規章制度辦事:哈佛大學保留在多種情況下撤銷學生錄取資格的權利,其中包括被錄取學生的行為導致其誠實、成熟或道德品格受到質疑的情況,校方因此做出的開除決定無可厚非。
三、言論自由與教育自主:學生有發表言論的自由,對此校方並未阻止和干涉,談不上侵犯他們的言論自由,不過話又說回來,校方也有自己的教育自主和招生自由,就好比你說不說髒話我管不著,但我能決定要不要跟你做朋友,因此從邏輯上講,這並無任何缺陷。
綜上所述,哈佛大學並未侵犯新生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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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說個美國新規定吧!美國政府近日簽署重要法規:向全世界各國美國簽證申請人新增一份調查問卷,要求申請者提供過去5年的社交媒體賬號,以及過去15年的個人經歷記錄。
另外,此處不適用憲法。美國憲法限制的是政府對言論的管控,但沒有限制私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