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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美品質童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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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林浪子
你好,我是浪子,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什麼樣的辭職理由會讓領導欣然接受呢?我的回答如下:第一、跟領導說,想換行業 跟領導說換行業,相信領導不會太為難你,只是會瞭解你的想法,最後還是會同意的。第二、跟領導說,想去考公務員。 公務員是很多人都想去考的,都是衝著工作輕鬆,而且有保障,領導也會理解的,更不會為難你。第三、跟領導說,你想創業 給人打工可能一輩子都是這樣,沒有多大前途,如果創業就不一樣了,領導可能會給你很多意見,畢竟當了那麼多年領導了肯定有他的閱歷。第四、跟領導說,家庭原因 你的領導當了那麼多年領導,相信他最愧對的是家庭,因為忙於工作而疏於家庭,他更能理解你,會欣然同意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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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長金老者
我覺得這問題並不是簡單幾句話可以說清的,但據我的經驗看:領導如果不想留你,什麼理由辭職都可以。領導如果真心想留你,那他會對你辭職的理由提出解決辦法,但是有兩點他恐怕解決不了:一是個人家庭生活需要離職,比如夫妻團聚、照顧父母(外地的)等。再一個是要求高薪,高得離譜。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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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許言職
以下幾種領導一般都會理解:
1.客觀本身環境決定辭職的。以身邊例子說明,有個同事住的離上班地點很遠,每天花在上班的通勤時間很長。導致上班成本很大,很累,完全沒法兼顧家庭。他提出離職,領導也是很尊重理解他的選擇的。
2.找到更好的平臺。這個應該是絕大部分人辭職的理由,一般而言,如果你是公司骨幹的話,領導都會做些爭取,包括語言的挽留,或者加薪挽留。當然最終還是會尊重你的選擇,只是希望你做好交接工作,有始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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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艾午老鴿
提供四點建議:
1:真誠的告知原因,不要撒謊
2:告知領導,確實情況特殊,不得已,望理解
3:真心感恩公司領導的栽培和幫助,日後如有需要,定將全力以赴
4:幫領導培養一個替代你的人,或等新人上手後再離職,同時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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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仇奎憶
首先,要寫出你辭職的原因,可以簡單寫也可以詳細描述,語氣要誠懇。
其次,寫出你決定離開的最好時間,一般單位對辭職都有一個明確時間規定的,因此要嚴格按照單位的規定來執行。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要提前離職,可以在辭職報告中明確指出。
最後,你還應當在信中向你的領導表示感謝,感謝單位之前對你的栽培和認可,領導、同事對你的幫助,以及你在單位學到了很多東西等,語氣中要帶有不捨、為難,但又不得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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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追著小羊咩咩跑
我們從學校出來到工廠上班,這個期間肯定有換工作的時候。一個人在一家公司從頭到尾那是很少很少的,像以前鐵飯碗之類的國有企業,這個裡面會有從一而終。但是相對現在來說,這也是很少見的。
一家企業,作為你的上司或者說老闆,當你提出要辭職的時候,只要你是決心辭工,根據勞動法他是不得不放人的。在你提出辭職的這個期間,按照每個公司的流程,都會有行政部門或者說用人單位的領導找你溝通了解。瞭解你真正想辭職的原因,就算是最後你不能說出你真實的原因,你大概說了一個能說服大眾的理由,比如說我想回家。比如說家裡面有什麼事情等等之類的,看起來感覺沒有必要辭職的理由,這些都行的通。作為職場上的老員工,大家都是明白人。他們也知道你最終的可能是找到了新的工作,或者說有更好的去處,他們也都會放人的。所以說什麼理由不理由的,都是走個流程而已。如果是說你跟你的領導關係處的還不錯,關係處得很融洽,私底下你可以跟他講真正的原因。至於真正的辭呈,其實就是一張紙那麼簡單,沒有那麼複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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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Shoonya
①找物件,這是人生大事,領導們能理解。就說換個環境,多接觸不同的人群,為了找物件。
②可以說以前玩得好的同學自己創業了,叫你去幫忙,待遇還不錯。自己也想換個環境,換個行業,換個心情。
④可以說父母年紀大了,身體毛病多了,希望回老家發展,順便照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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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貓愛吃魚31
什麼樣的辭職理由老闆會欣然接受?
思考了一下,主要還是因人而異,如果你實在不能勝任這項工作,你的存在毫無意義,出錯還要跟你埋單,你提出辭職,老闆會很欣然接受你的辭職;
還有就是,你對工作認真負責,能夠付出自己的精力,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內容,這樣無論你說什麼理由,老闆都不會欣然接受,他(她)會挽留,會加薪,改變目前工作環境等改變希望你能留下,完全不會欣然接受的。不論你說是未來的發展,還是其他各種理由,都不是理由,都是藉口。
還有就是勸你一句,如果要走,果斷一點,不要再留下,因為現在的人很壞,知道你有這個想法,這裡的人會針對你,這樣最終的結果是,各種工作很不順利,過得也不舒心,這樣是雙輸。所以,一旦有這個念頭,老闆都知道了,你就一定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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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人物歡樂剪
辭職的理由很多種,如何能讓領導覺得你的辭職理由能夠讓領導欣然接受,分享幾點自己的觀點:
第一,辭職理由跟家庭有關。很多時候主動要求辭職都是因為家庭原因,特別是對於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大學生而言。在大學找工作的時候沒有太周密的考慮,只想先找個工作做著,我身邊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是和我同屆畢業的同事,我們一起進入公司,但是就在工作半年的時間他就離職了,原因很簡單,他家在重慶,工作在攀枝花。一是離得太遠,而且攀枝花交通不方便;二是他母親突然生病了,在攀枝花工作讓他沒辦法隨時可以回去照顧家裡。
俗話說:父母在,不遠行。為了盡孝道而不得不選擇辭職,這樣的辭職理由能夠上上級沒有任何不滿,同時公司也會就這一點考慮,一般人性化一些的公司也不會讓繳違約金之類的。
第二,因戀人原因。成家立業,立業成家。一般在選擇工作時都會跟自己的戀人一起,畢竟二個人在同一個地方工作對於感情而言總歸要好一些,異地戀太容易破碎。我有個大學同學就是很好的例子,畢業後他工作,工作地點在內江,而他女朋友則選擇考研,考上了成都的學校。因為大四在校的時候沒考上,第二年才考上的,所以他們就沒在一個城市。經過二人商量,最後同學還是選擇了辭職,去到成都找了份工作。
其實這樣的例子很多,為了愛情而選擇辭職,這樣的理由我想公司領導應該不會反對,畢竟培養一段感情很不容易。而且領導也明白就算強留也只是身在曹營心在漢而已。
第三,有了更好的去處。很多人在做著現在的工作的時候都會尋找更好的發展之路。我們工作的目的歸根結底還是為了掙錢,當然會不斷地選擇更好的。一般是這幾條路,跳槽、考研深造、創業、考公務員(辭職理由不要說跳槽)。當然,如果是考研和考公務員建議考上了再辭職,不然一不小心兩邊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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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會的幸福生活
在工作中有很多朋友可能因為各種原因需要辭職的,當然有些理由可能不能讓自己所在公司老闆或領導同意離職,我們儘可能會想出很多原因,能夠說服他們,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我當時辭職時領導不是太願意,我就用自己的真實理由回家帶孩子這個理由爭得了領導的批准,朋友們可以試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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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股怪大師兄
想要走有一萬種理由,只要真誠就行,無非就是給個臺階大家一起下
所以理由只要大家高興就好
關鍵是要懂的辭職的方法
首先,先私下和領導交心,表現出要走的意思,領導一般會挽留,你只要表示回去再想想。接下來領導再次找你談話,你只要堅決表示離開的決心,說自己決定了,這時候領導會再次以組織的身份挽留,你堅決表示要離開。
最後一步就是提交辭職報告,原因永遠只有一個,就是因為個人原因決定辭職。
到這一步基本就妥了。
我的映像中,凡是那種不限打招呼直接甩出一張辭職報告的,基本都死的很難堪,可見只要照顧到了大家的感受,站在對方的角度做事,理由什麼的真的不重要,更多的需要的是溝通,而不是遮羞布,當然遮羞布也需要,但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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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挨踢棟哥
在庚子大疫以前,要找一個讓領導聽了樂於接受的辭職理由,還要想很多說辭。但是現在不用了,只要說四個字,領導一定會高興的送你走,而且還越快越好。哪是那四個字的?應該很多人已經猜到了。那就是---
“我確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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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露月小二
任何辭職理由領導都會接受。關鍵是你跟領導的關係。如果你是領導的得力助手,你就坦誠告知,領導會理解,鐵定心的辭職也不是領導說兩句話就能挽留的,如果能挽留也不會走到辭職這一步。如果是一般員工,你所謂的各種理由也只是領導的心照不宣,大家都要面子。你準備理由,我應付挽留,最終還是陽光道,獨木橋,各走一邊。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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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資雜壇
辭職理由其實是一門技巧,既不得罪公司和公司領導,也能讓自己順利離職,不留下閒話,那理由只能往自己身上推咯,絕對不能說是因為公司什麼什麼的原因而被迫離職,中國人講究好聚好散,所以這時候也是無奈之舉,就說因為為了照顧家庭,不得不放棄這份工作,編造一個理由陪讀或者搬家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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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景德鎮時瓷史譯Peter
真實的理由,因為感人者,誠而已。在這裡的領導,指老闆,不是體制內的領導。
1.領導最討厭被欺騙,所以非常喜歡忠實的員工。
2.領導喜歡創業,所以去創業的辭職理由,領導比較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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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不折騰不舒服的老王
可以和領導講,辭職是為了自己創業,是為了自己將來能夠有更大的發展。並且可以和領導說,希望領導能夠看在昔日一起共事的份上,以後能多多指點。當然,這樣講的前提是你的創業方向和目前公司的業務沒有任何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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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風無痕
1、本人能力有限,無法勝任公司工作,請辭。
2、家中老人重傷、重病,個人系獨生,只能捨棄這份大有前途的工作,回家贍養老人。
3、個人準備創業了,在公司工作學到了很多,也發現了諸多自身不足,希望公司未來更好,現在自己必須努力去趁年輕打拼一下,望批准。
這三種都是比較能讓領導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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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什麼樣的辭職理由會讓領導欣然接受呢?其實關於辭職這個話題相對來說是比較常見的,當然很多人可能都更換了很多的工作單位,所以說辭職也是比較有經驗的,但是隻要是你有辭職的這個想法,作為工作單位來講,即便是想挽留自己,我們也依然會走的,因為畢竟人要走是留不住的。
那麼辭職理由實際上越簡單是越合理的,因為你說太多往往會造成一種言多必失的後果,所以說我們在提出辭職理由的時候,其實最有效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真誠的告訴領導自己的一個真實想法,因為是什麼原因自己想要辭職,所以說只有告訴領導的真實想法,那麼才有可能去解決你的這樣的一個想法。
而且辭職的人如果說你在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以後,那麼再提出辭職,那麼很明顯你是肯定是要走了,因為畢竟你有一個更好的出路和歸宿,當然如果說你沒有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之前,把自己真實的想法告訴領導,那麼很有可能領導會解決你的這個一個困難和想法,那麼最終你可能會得到一個意想不到的收穫,所以說告訴領導最真實的想法對於自己來說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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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四維觀察
其實在現在這個社會,用人是一個雙向選擇,企業和個人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做決定。由於企業作為僱主方天然佔據強勢地位,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國家為了有效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勞動法來限制企業的不合理行為。
在現實情況下,個人辭職比企業辭退個人相對更為簡單一些。按勞動法要求是要提前一個月提出,但現實中在與企業溝通好的情況下,往往可以提前離開。只在你離開之前,企業已經找到了合適的接替人員,並且你已將過往工作進行了有條理的完整交接。你有更好更重要的去處,企業一般是不會加以阻攔的,你的真實理由是什麼都沒有關係。
不過如果你在企業中從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保密性,你簽訂了競業協議的話,那麼從企業離職後去其他企業就職還是需要注意遵守相關規定。當然前提是前企業需要就競業限制向勞動者提供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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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只需要通知用人單位到期就可以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