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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三年,領導同事都很好,但因為家是外地的,所以想回去發展,結果我提完離職,部門還有好幾個人也跟著提了離職,我離職的訊息是領導自己會上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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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培訓廝老房

    坦蕩一點

    如果實在覺得過意不去,那就幾個人請領導吃個飯,男人在酒桌上畢竟好多事情都好說,也能夠相互理解。

  • 2 # yezhi

    離職產生罪惡感,我倒覺得不會。可能會產生愧疚感,倒是有。我就經歷過離職這種事情。在原單位跟領導和同事的關係都很好,沒什麼矛盾產生。只是被另一個單位高薪聘請,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嘛。這很正常啊!按正常手續辦了離職手續即可。但我原單位的領導他也不希望我走啊。就極力的挽留啊!那個時候就可能會產生有一種愧疚感。覺得領導也沒虧待我呀,就這樣走了就會覺得有一點愧疚唄。被原單位領導盛情挽留以後,哎呀愧疚又沒走成唄。

  • 3 # 職場來信

    完全不必有罪惡感,員工離職無非有以下幾個原因。

    1、錢沒賺夠。

    自己的付出和收穫成反比。老闆既然不給馬兒吃草,怎麼期待讓馬兒快速的跑?離開就是為了賺得更多。

    2、學不到經驗。

    對自己沒提升,職業生涯恐慌的緣由是隨著自己年齡增大,一直原地踏步,離職是打破這種恐慌的最好辦法。

    3、幹得不開心。

    有可能是主管的問題、也有可能是團隊互掐的問題、還有可能是公司專案產品的問題,無法讓員工得到成就感。不開心就換個地方試試。

    綜上,離開是最好的選擇。公司的問題你解決不了,你只是順從了自己內心選擇而已。

  • 4 # 夏日之冰1

    離職屬於正常範圍,沒必要產生罪惡感,何為罪呢?你又沒偷沒搶沒犯罪,離職有的也不一定是自己的責任,有些是企業不好效益差,可以從新開始,找到新的工作,你還是一個有能力的人。

  • 5 # Vikinger北歐神話

    為什麼會這麼想!自己的人生自己要負責!要對的起自己和家人。有了更好的機會一定要把握!相信是金子在那裡也能發光的!

    估計是自己離開會對公司和同事有影響吧!但是要這麼想職場是殘酷的!是無情的!是都有可能隨時被替代。所以也沒有這種負罪感了!朋友!兩個月後你可能就沒有這種想法了。應該會認同自己當時的決定,自己也會欣慰的,一切交給時間吧!

    好好睡一覺!

  • 6 # 海上的狂風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做好工作交接。沒有負罪感一說啊。是不是後續提到還有幾個也跟著離職?那這個跟你本人沒啥關係。通常從準備離職到離職都是需要一定的時間。也不是想離就離職的,裸辭除外。

  • 7 # 北雁南飛終不悔

    因個人原因離職,對公司產生罪惡感怎麼辦?您的這種感覺我也曾經有過,我當時是這樣做的:

    1、提前向領導提交書面離職申請,說明自己的實際困難,徵得領導的理解和同意,也便於公司安排合適人選接替自己的工作(不要擔心提前申請公司會不放你走,要知道沒有一個老闆能留住真心想走的人!);

    2、在工作移交開始前,堅持站好最後一班崗,繼續做好手頭各種工作(尤其要儘可能對以前做的不夠好的地方進行完善),並暫時不要向同事透露自己即將離職的訊息,以免影響其他人的情緒;

    3、認真做好離職移交,簽署書面移交檔案,結清公司財務賬目,主動退還自己保管的各種檔案資料和物品,並協助接替者做好各項工作對接;

    4、正式離職當日,在公司群裡向領導和同事表示感謝和遺憾後,主動退群。

    我想,如果您也這樣做了,那麼也算是善始善終,對得起公司和老闆了,所以,所謂的罪惡感,也基本不會存在了。而且,山不轉水轉,說不定以後大家還有共事的機會呢!

  • 8 # 解惑工作室

    本人也是剛離職不久,對於罪惡感這三個字我有自己的理解:

    1:本人提出離職申請前就已經對自身工作做了一個總結及對未來工作趨勢的一個預測,綜合下來決定離職是最正確的選擇,所以當我對領導陳述了我的想法時,領導表示無話可說,並給予了我鼓勵和支援,所以對公司而言我的離職沒有給公司帶來損失,罪惡感自然既不會有!

    2:當家人知道我離職的訊息後都表示了強烈的不滿和不理解,這是離職帶給我最大也是僅有的罪惡感,在父母眼裡我不孝,在妻子眼裡我不上進,再怎麼解釋也無法說服他們,現實就是如此,只有重新找到新的工作或許才能緩和這樣尷尬的局面。

    綜上所述,我認為對於一個有責任心的人來說,離職產生的罪惡感是肯定會存在的,在乎別人的看法所以才會有如此痛苦的感受,打起精神,條條大路通羅馬,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加油

  • 9 # 你的生命他不長

    我也是剛剛離職,也是有罪惡感!

    我還帶走了一直跟著我的徒弟!

    我一直說,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世界少了誰都會照常轉,難道少了你世界就不轉了嗎?又不是賣身給公司了,總要給自己打算!

  • 10 # 貴說情話

    我是貴哥,這個問題剛好是我現在面臨的問題。個人認為,不應該有罪惡感。

    1.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個人和公司都是一樣,都要面對各種挑戰和困難,都需要不斷進取,努力奮進才能生存下去。你離開公司,是你自身發展的需求,你也不可能為了公司而放棄自我進階提升或者照顧家人的機會。公司也不會因為你不辭職而對你有更好的待遇,給你的工資,福利都要看你的業績說話。沒有你,公司同樣運轉!

    2.職員的去留需要遵循市場規律。

    當下是商業時代,公司是以商業活動為目的。既然是商業,就要遵循市場規律,強者生存!

    公司不會因為你因愧疚留下來就給你高工資,它要根據你創造的價值來給你報酬。如果你能力不行,它也會把你辭退,那它會不會因為你為它做過工作,產生愧疚把你留下來?

    公司與僱員間的關係也是種交易。公司不能提供你需要的價值,你離開也就是理所應當。

    3.這是雙向選擇,講究的是尊重雙方的意願。

    你選擇公司或者公司選擇你,都是看到對方的價值,能滿足各自的需求,或者一起努力創造價值來滿足各自所需。

    走或者留,雙方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發展規劃來做出選擇,這本身沒有什麼對錯!

    4.辭職不是犯錯,沒有必要因此愧疚。

    如果是犯錯,給公司帶來損失,會讓人覺得愧疚。但辭職只是一種選擇!

    總的來說,辭職的人只會對公司的人事物有著不捨和思念,不應該揹負著愧疚感。公司與人,只有互相成就,沒有各自相欠!

  • 11 # 二十一舊

    如果你沒做什麼對不起公司的事情,只是單純的因為離職而產生的罪惡感,那我只能說,可能你的工資真的不錯,不過你要想吧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每個人都要找到合適自己的位置,你能爬到一個更高的位置,說明,那是機遇,如果真的覺得良心難安的話,可以多和同事走動走動,多回來看看您的老領導

  • 12 # 鄉下人阿旺

    離職是我們任何一個所普通面臨的問題,在這個問題產生所謂的罪惡感我認為完全沒有必要,你所認為的罪惡感無非就是感覺有愧公司和同事對你這些年的培養和幫助,這一點我想是有好多離職或即將想離職的朋友所產生的顧慮,但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相信在你確定了自己的人生規劃,往更好方向發展的時候,你就應該當機立斷,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這樣才不會在以後為自己留下遺憾!

  • 13 # 天道若龍

    你問離職產生罪惡感怎麼辦?我的答案是:首先要細分這種感覺。正常情況下,所謂罪惡感的本質是因愧疚而在情感層面產生的一種"虧欠"的感覺;但是離職的行為,可能同時產生多種因素綜合的感覺混合體。如對付出的遺憾;對建立起來的情感失去的留戀;對生態環境的失落感;以及對未來充滿不確定性的陌生感等;由於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壓力,而形成一種似乎自己做錯了什麼的感覺;

    其次是粗略地抓住產生罪惡感的真正原因;就是把這個所謂的"罪惡感"混合體剖開,剔除其他因素,主要因素自然就凸顯出來;為什麼要宜粗不宜細呢?因為情感層面的東西無法細分;

    最後就是如果離職理由正當,交接清楚,又沒有傷害公司或員工的利益,僅僅是一種難以言表的不捨,就沒必要有罪惡感;即使有點虧欠,也不必有心理壓力:如果真是做出了有損公司或者其他員工利益的事情,就要主動彌䃼,力爭達到心理平衡。

    就像圖中風景一樣,陽光出來,霧氣自然就散了。

  • 14 # 呆呆的槑

    完全沒有必要,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在一起共事時,把自己的活兒幹好,離開前把工作交接好,就是一種很負責的行為了,大家都能理解。

    你說還有其他人也跟著辭職,想必他們辭職也是自己的決定,沒有人會因為別人辭職而跟風辭職,飯碗是自己的,謀生也是自己的事,都是成年人了,都可以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你不要想太多。

  • 15 # Apple28033

    長痛不如短痛,人往高處走,這個是自然規律,沒必要有罪惡感。

    但是,“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一個人都有更合適更合理的發展方向,當事人事業心和責任感重,在原來單位,雖然盡到自己責任,也感覺到人情難卻。但是從長遠角度來看,其實對個人和單位都是不利的。

  • 16 # 職場小葵

    離職是自願的,怎麼會有罪惡感?不要高估自己的影響力,別人離職一定不會全因為你。每個人都是理性的,工作都是自己的,沒有人會因為別人走就走,你多慮了。

    如果你捨不得領導同事,那也可以有空回去看看,我們公司離職的人也會偶爾回去看我們的。

    人走茶涼,你的罪惡感對原領導和同事沒有任何幫助,人各有志,誰也不能在別人的選擇上指摘。

    一個人離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你聽說的別人也跟著離職,可能只是同事為了安慰你。說點好聽的,讓你心理有種選擇對了的感覺。

    你仔細想想,領導和同事表面說想你,可能只是客套話,因為公司離了誰都轉,你也不是關鍵人物,不要被一種表象迷惑。和你關係好的同事只會說你愛聽的,因為人都走了,那些不中聽的沒必要再說。

    如果有人說公司不好,也想走,你也不必勸,說話要更中肯,這樣才不會讓人說你“策反”了公司裡的人。或許那些走了的人根本不是跟隨你,只是公司領導不願意承認公司管理問題,找個大家能接受的理由,那就是跟著你走了。

    所以,你完全不用自責。

  • 17 # 觀想兔說

    其實大可不必有這種所謂的“罪惡感”。

    在公司三年,人際關係處理的都很好,說明你本身的性格、能力都還不錯,身邊的領導、同事也都比較好相處。

    如果在公司還有較好的發展前途,這樣好的工作環境,誰也不願意離開。

    但既然選擇離開,就說明你一定有難以兩全的選擇,比如你不想常居外地,想回家鄉發展。

    所以要明確一點,這樣的離職是情非得已,並不是自己主觀惡意。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更不必說隨時會遇見的困難。

    而問題所說的“你離職後,又有同部門的幾個人也跟著離職”。

    原因是否真正在你尚且是兩可之間,即使因為你,也絕對在意料之外,並非你的本願。

    而離職的人,或許也正如你一般,因為有兩全之難。

    如果你真的無法釋懷,可以打電話向領導解釋。

    但在我看來,其實完全沒必要。

    相信真正與你交好的朋友和同事,必然會理解,自然不必解釋;

    不理解的,更沒必要解釋。

  • 18 # 小博媽咪

    每個人職業生涯的發展都會面臨著這樣或那樣的抉擇,但是隻要在每一次做出選擇的時候都是遵從自己的內心並認真考慮後所做出的抉擇就不要有太重的負罪感,畢竟成年人的世界更多的人還是會理性選擇和思考問題,願你回家鄉後能有更好的發展。

  • 19 # 觀照者說

    罪惡感真的沒必要。

    首先,你是離開一家和你存在契約關係的公司,現在契約關係正常結束了,從職業的角度來說,是互不拖欠;

    其次,如果有同事跟著離職,也不代表是你導致的,可能這個公司本身在用人和制度上是有缺陷的,他們需要好好反思一下;

    再次,如果是拉不開朋友面子,覺得對不起領導,更沒有必要,因為職場中每個人都是螺絲釘,你們即使都走了,對公司的影響也只是暫時的,但不是致命的。反過來說,如果這個公司因為你們幾個離職而倒閉,那代表這個公司反脆弱的能力也太低了;

    總而言之,罪惡感真的沒必要,有句俗話說:“生意歸生意,朋友歸朋友。”

  • 20 # 小眼兒生活

    沒必要這麼內疚,你是太善良心太軟了還有想象力太豐富了[捂臉],別人走有別人走的原因也許她們早就有這種想法,誰也不會跟錢過不去,她們也有不願意說的諸多原因,只是現在正好給自己找一個說服自己下決心的理由找的藉口或是心裡安慰[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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