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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老龔說勢

    呵呵,如果直接踹下去,一定會讓你吃不了兜著走的,我國的法律對於正當防衛的界定近似於保護犯罪,但這也沒什麼辦法,胳膊扭不過大腿是吧。

    但是,遇到窗臺上真的爬有人,也不要信那個邪想辦法讓他自己摔下去,是死是癱那是他自作自受辦法瞭如下:

    電子城有一些類似於警燈警笛的產品應該就是幾十元遇到此類情況包括入室搶劫者,冷不丁開啟,會嚇死人的窗臺上的人會掉下去無疑。——萬一出事,證據呢?

    我們不招事,但是我們也不能怕事!再說了摔死個把小偷,哪個派出所真的會認真來查呢?除非所長的親戚。

  • 22 # 餘又化

    可以踹,權利救濟可分為公力救濟和私力救濟,正當防衛就是典型的私力救濟。如半夜有人爬你的窗,我們會將其認定為犯罪。因為你提到他是半夜爬窗,作為一個正常人,我們不可能認為他是在從事正當工作,於是主觀方面排除你犯罪的故意。而侵入他人住宅是嚴重的危害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踹他下去的暴力程度適當,是合法的“違法排除事由”。同時,你提到他正在爬窗,那麼爬窗者的危害具有緊迫性。對於一個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害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分子採取必要的防衛。這當然可以。

    說的通俗一點,半夜三更一個彪型大漢趴在你窗沿上伺機待發,你難道還要請他進來喝杯茶?抑或是那邊已經半個身子翻進來準備殺人搶劫強姦你媳婦了,你還慢悠悠找手機報警,現實嗎?或許你很謹慎,你會問他你幹嘛~但對面就算是小偷,他會告訴你嗎?這個時候就得當機立斷,誰慫誰就孫子。

  • 23 # MR蟲先森

    記得看過一個節目,說的是有家女主人提前下班回家,發現門被撬了,她進去剛好遇到小偷在臥室偷東西,於是她拿起一跟棍子嚇唬小偷,小偷爬窗臺出去結果失足掉下去書摔斷了腿,結果小偷去派出所把她告了,最終是以她賠了五千塊了事。真人真事。派出所的態度是人家摔斷腿了,你賠點錢息事寧人算了

  • 24 # 生於夏末

    記得很久之前的一個新聞:一個男人老婆懷孕了,可是這個女的前夫經常喝醉了來鬧事!有一次大年三十晚上,這個前夫又一次喝醉了帶著刀子來鬧事,並且還一度闖入了臥室,這個男人讓老婆帶著孩子挺著肚子先跑,自己和他前夫打到一塊!後來搶過來他前夫的刀失手把他捅死了……再後來,這個男的被判刑,不知道多少年!在被判刑的辯述上,他一邊哭一邊說:一邊是他的孩子和已經懷孕待產的老婆,一邊是拿著刀子的醉鬼,還闖到自己臥室裡面來!現在被判刑了,他不知道該怎麼辦!除了任由那個男人將他們一家殺死就沒有其他辦法了麼?一個男人要保護自己的孩子和女人有什麼錯?——這是真事,如想了解詳情請百度!

  • 25 # 希望和平美好

    我突然想起我一個叔叔,他是開古玩店的!有個小偷近店偷古玩偷不到。因為那些都鎖了起來。他就那了我叔叔的象牙菸斗。 被我叔發現了。 上來就給了一拳!門牙打掉半顆。 最後警察來了。 判我叔給小偷5千元……那陣我還小。 我就問他們為什麼小偷進店偷東西被打傷還被賠錢。 他們也沒說個所以然。 不過這件事我記得挺深。對我印象也是有的。 從那時起我就知道。 甭管對方有多壞。你也不能打傷他。要不然就在賠錢。弄不好就坐牢。 這是真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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