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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周209932408

    按照勞動合同法,若是沒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領導打電話讓你離職,該公司應該給予你年薪的二倍補嘗,否則到勞動部門提起申訴

  • 2 # 職來直往HR

    如果領導以此種方式讓你辭職,說明問題有點嚴重,一般你領導是在氣頭上,那麼

    首先你要先去了解為什麼讓你辭職?

    其次考慮好你自己想不想辭職,在發生了這個事情後,你自己是如何考慮的?如果你希望繼續留在公司,那麼需要找合適的機會去和領導面談,爭取留下來。至於如何面談,需盡力了,一定要誠懇,獲得領導和公司的諒解,彌補過去,未來發奮。

    如果你考慮了要換個環境,那根據情況,如果無過失,可以和公司人力部或領導談解約的經濟補償。若是有過失,就得看情況來具體分析了。

  • 3 # 狗子湯圓

    就知道有這種領導!自以為是,不懂法律!

    我最近看的幾個案例,剛好就是類似的。今天早上發的:真實案例-單位開除不了自己的員工?法律的強大超乎想象。是一個類似的案例,具體可以看我整理的圖:

    當然,當時比較早,現在法官和律師們素質高,你不用這麼麻煩,不用一審,二審,再審。

    賠償還是繼續工作?

    這種情況,你是可以選擇要賠償,或者可以繼續工作的。勞動合同不是老闆想解除就解除的掉的。感興趣可以看上面的案例,絕對讓你大開眼界。

    作為業餘法律愛好者,我會經常找一些裁判文書裡面有意思的案子,拿出來分享。希望大家看了之後,能有證據意識,然後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

  • 4 # 品銘北星

    這時千萬不要寫《辭職書》,一旦寫了,就證明是你自已不願意做的,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要讓領導給你開一份離職證明,離職原因要寫“公司單方面解除”,然後你拿著蓋了公章的離職證明,就可以收拾東西回家了。

    當然,公司可能不會開這個證明,那你就要求領導寫個書面說明或通知,寫明“哪個部門?誰?什麼原因?什麼時候開始?”不用上班了,要領導簽名。

    你憑這些資料,去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

    如果公司什麼都不願意寫,那你就正常上班就行了。

    不過領導讓你離職,可能你自己也存在一些問題,要不然為什麼偏偏是你?檢討一下自己有沒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有沒有怠工的心態,有沒有頂撞領導等行為,如果有,那你自己就要反省糾正了。最好是誠懇的向領導道個歉,並表示自己改正的決心,得到領導的原諒。如果你的不良行為還沒有報到人事部,那麼領導完全可能給你一次機會。

  • 5 # 非比的世界

    不要和領導急,先快速回想自己最近工作中有沒有做的不好的地方,業績是不是沒達標,有沒有和誰發生矛盾。

    放平心態,不抱幻想,不放棄希望,不錯過機會。找機會和領導溝通一下,這種溝通是有必要,有意義的。工作一段時間,你的領導應該比較瞭解你,多瞭解一下可能對自己以後的工作發展有幫助.祝好

  • 6 # 巧蓉二舅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看你是喜不喜歡這份工作。如果你特別喜歡和需要這份工作的話,你和領導溝通溝通。是什麼原因導致領導要你離職?第2條。如果不是你喜歡的工作,領導打電話叫你離職,那麼你就不要去給領導溝通了。直接申請離職就行了。第3條。如果你犯了公司的規定。做錯了什麼事情?你應該找領導給你說清楚。所以不必要去做其他解釋。因為領導已經打電話叫你離職,所以證明你做錯了很多事情。或者你的能力不夠。為公司帶不來收益。所以這是導致領導打電話叫你離職的原因吧。

  • 7 # 共享人才

    千萬不要離職!

    總有這麼些領導,以為人人都不懂法,想透過這種方式鑽法律的空子。離職的流程絕對不是這麼簡單

    如果你是在一家非常小的公司,你們的公司不交保險,領導說讓你滾蛋,你千萬不能轉頭就走,這個時候你就該好好收集證據,不管是考勤記錄還是工資的發放記錄,或者工作裡的日誌等等,一定要收集好,然後去申請法律援助,開始勞動仲裁就行,你絕對會勝訴的。

    如果是在一家比較正規的大公司,你的領導口頭讓你離職,那你肯定是得罪了領導,這個時候也一定要手裡掌握屬於自己的證據,讓領導去找人事部門,給你辦理辭退的手續。

    你一定要清楚,公司辭退你除了給你工資還要給你補償金,你自己主動離職就什麼都沒了,補償金是根據你工作的年限賠償的,所以千萬不要因為領導的一句話,你就生氣的直接離職,有本事就辭退我,辭退還要賠給我錢,你的領導就是不想賠給你錢,所以才會用如此拙劣的手段,千萬別上當。

  • 8 # 安得廣廈大庇天下之心

    離職?領導?還是他直接給你打電話?

    沒睡好吧?我說的是領導。

    如果領導直接給你打電話通知你離職,先不說領導這種方式對不對,這說明你一定是觸碰了他的底線。具體是因為什麼事情我就不去深究了。

    如果真的是觸碰了底線,你覺得你還有什麼辦法挽回嗎?那一定是沒有機會了。因為領導都直接違約來讓你離職,可見你做的什麼事著實讓他不想再用你了。

    但是,事情都有多面性。是不是你的領導很欣賞你啊?不管你是男的或是女的,你的領導很傾慕你的容顏,或是有種想佔有你的衝動。而且他不止一次的向你暗示過或是方面向你說明過,而你拒絕了他?

    職場就是這個樣子,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其實在職場中,還有很多導致你這種問題出現的原因。比如有些領導喜歡會溜鬚拍馬的,就是會站隊的,站對了隊的。比如,你對他產生威脅的,而恰巧他又是能直接決定你生死的……

    工作上你碰了他的底線,感情上你拒絕他,所以你在這個公司已經沒有價值了,所以,就算領導不讓你離職,你在這裡也沒有落腳的地方了。

    如果是我以上分析這些點中的一點,答案我想你已經知道了。

    有時候,離開是件好事!在對的時間離開對你而言是好事,不信,你自己分析分析!

  • 9 # 夏米1

    理由呢?

    叫人離職總有原因嘛,如果真的是自己的原因導致的。我覺得可以喊領導給個開除通知,從權益上來說可以保障自己的基本權益,比如補貼比如失業保險等

    如果不是自己原因,公司領導裝怪,那就不理他了,憑撒子嘛

    我覺得我們個人在企業面前大多時候處於弱勢群體。有時候真的還是需要自己去保護自己,不能被他們牽著鼻子走走

    當然我們做好自己本職工作這個是基本準則。

  • 10 # 山東嚶嚶俠

    我國《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如果要單方面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支付辭退員工的經濟補償金。

    而經濟補償的計算方式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員工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

    員工入職不滿半年的,則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11 # 冷眼而非旁觀

    如果你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給你電話,告訴你分手,你會怎麼辦?

    都一樣!開心就在一起,不開心就別在一起!有本事就要分手費,沒本事就趕緊找下家!

    哪有那麼多的唧唧歪歪的無病呻吟呀!

    切記得不償失以及浪費時間!

  • 12 # 八桂傻哥

    因單位自身原因而要求員工主動辭職的行為是違法的。  勞動者主動辭職有兩種情況: 

    一是非企業原因員工主動辭職的;  

    二是由於企業原因導致員工主動辭職的;  

    對於第一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對於第二種情況,用人單位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在勞動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就必須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法律規定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 13 # 青青河邊走

    怎麼會到這個地步,既然通知了,就離職吧。畢竟再呆在那裡也沒有必要了。

    離職前計算一下自己的工作時間,按照n+1給公司要補償,不同意就去勞動局進行仲裁。離職證明要及時開出來,及時領取失業保險的保障費用。 同事及時在招聘網站投簡歷,儘快應聘入職,或者跟自己同學,同事尋求推薦。

  • 14 # 使用者9288305738502

    為什麼領導給你電話勸退你?沒理由的?另外你平時工作態度如何?其次你在這家公司工作時間有多久?等你把這些全部說全了。再來問大家怎麼辦!

  • 15 # 神級評論員

    領導算什麼,有資格這樣講話嗎?你說讓我離職我就離職啊,你給我補償金嗎?

    如果是老闆,OK,那也要讓人事部書面正式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該補償的錢一分也不能少。

  • 16 # 造化弄人365

    一般情況下,領導不會直接打電話給你讓你離職,要辭退員工會透過人事部門來辦理,如果遇見這種事,說明你確實哪裡出現嚴重問題或失誤,徹底激怒了領導,對你失去信任,已經沒有再呆下去的必要了,現在最重要的是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要寫辭職申請書,要單位給你出具解聘書,原因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不是自己原因離職,可以申請經濟補償,補償金額為一年工齡補償一個月工資,最高可以補償一年的工資,然後就趕緊去尋找下一個適合自己的工作重新開始,祝賀你以後工作都順順利利的!

  • 17 # 職場全能王

    我認為:這件事情並沒有那樣簡單,離職是有著固有程式的。我們必須按照對應的程式來做,否則最終受到傷害的會是自己。核心解析:主動離職和被動離職的區別。

    引言:針對於此,先做一個職場小科普,那就是在職場當中主動離職和被動離職的區別。

    主動離職以及主動離職所承擔的後果。

    什麼是主動離職呢?簡單來講,是因為公司內部員工因為個人原因,或者因為某些外界原因,由自己發起的主動式離職。

    在這種自己發起的主動式離職當中,公司沒有任何強迫,沒有任何壓榨,也沒有任何威脅,單純的是自己不想在這家公司工作,而不是其它的外在原因。

    那麼主動離職需要承擔什麼後果呢?

    主動離職按照固有程式走的話,需要提前一個月向公司彙報,如果不彙報的話則必須承擔對應的責任。

    除此之外,主動離職則意味著在公司當中是以一個主動走出的姿態,極有可能面臨公司的各種懲罰,而且這些懲罰絕大多數情況下會在一個合理可控的範圍內。

    被動離職以及被動離職所享受的福利

    被動離職是分為多種的,包括:公司倒閉、公司破產之後員工不得以失去工作或者公司健在,但是公司採取解約的形式把你開除。

    員工在離開這家企業之後,只要離開的原因並不是為公司帶來巨大損失或者觸犯某些刑事責任的話,理論上來講,被動離職都會享有對應的福利。

    對應的福利包括固定的公司賠償金、不固定的公司賠償損失以及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領導電話讓辭職,不符合程式

    知其然才能知其所以然,所以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要看一看領導打電話讓你辭職是否符合正當程式,而正當的辭職程式又是怎樣的。

    領導打電話辭職的不正當性

    儘管題主三言兩語,但也能夠描繪出一個模板來,在這個模板當中,領導並沒有說明任何情況,也沒有說明任何原因,直接把一名員工辭職,而且是要求這位員工主動辭職,基本不可能。

    換句話來說,領導根本沒有這樣的權利,他更沒有權利要求員工主動辭職。更多的時候領導僅僅是官職等級比普通員工高一點,也僅僅高一點點而已,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他都是公司的一份子。

    所以我們不妨做一個類比,公司當中的一份子怎麼有可能有權力要求公司的另一份子主動辭職呢?

    而一旦公司賦予領導某種特權之後,領導的確有權利要求員工辭職,只不過這個時候並不是主動辭職,而是公司主動開除。(這一點很重要)

    公司開除員工的順序性

    首先目前來看,公司即便想要開除一個員工,也絕對不可以進行無過錯開除。什麼叫做無過錯開除呢?簡單來講,這個員工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公司領導直接把他開除的話,八成也是要吃官司的。

    而之所以沒有吃官司,是因為開除的過程中手續的合法性,以及開除的過程中賠償金到位了。

    所以我們繼續來看:公司開除員工究竟應該怎樣開除呢?

    方案一:如果這個員工的確做了很多錯事,對公司有很大的經濟損失,危害了公司發展的利益,更多的時候他觸犯了某些公司規定。那麼按照這樣的一個情況的話,公司是可以把他開除的,根據他所觸犯的某些規定,或者給公司帶來的某些損失的嚴重程度來判斷開除的時候是否給予他賠償金。

    方案二:如果這個員工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在公司的表現也非常的好,但是因為領導有所顧慮,甭管是公司內部要裁減員工還是公司對外要進行人員的更換,總之公司有原因需要把這個員工開除的時候需要提前溝通,並且徵求員工的同意意見。

    除此之外,在開除他之前,還需要給予它對應的賠償金,如果開出的時間比較緊急,還需要有一個月的代通知金。這僅僅是一些必備的開除補償金,除了這些必備的開除補償金之外,其他的開除補償金則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做不同預算。

    員工主動請辭的順序性

    目前來看,絕大多數員工離職之前,往往會給公司發一個通知,或者准許公司給自己開一張離職協議證明。

    按照相關的規定來看,員工想要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向公司預備,然後再由公司遴選出對應的合適人員接替員工所在的崗位,雙方之間完成一個平穩過渡,在此之後員工才能順利離職。

    而這樣的規定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這個崗位以及對應企業的可延續性,畢竟有一些崗位的員工實在是難以招聘,尤其是像高階技術骨幹、高階網路維護骨幹、高階的運營骨幹,這一部分人的離去,短時間之內會給公司和企業帶來巨大損失。

    而為了保證企業能夠繼續盈利,為了保證企業不會受到過大損失,所以才有了這樣對等的規定。

    只不過目前來看,按照這樣規定執行的人實在是少之又少,畢竟並不是每一個崗位都具有如此的急迫性,也不具有如此的前瞻性。

    領導打電話即離職,給員工帶來的損失

    如果單純的憑藉著領導給自己打來的一個電話就主動離職,而且聽從領導安排的話,只會給自己帶來諸多損失。

    損失之一:對應的補償金賠償不到位;損失二:自己在公司離職之後所應辦的手續困難重重。

    簡單來講,單純的聽從領導的一句話就直接離職的話,很有可能給自己的職場帶來諸多不順利,而且會讓自己換主動為被動。

    員工應該怎樣做?

    員工在遇見這樣的事情的時候,第一時間要穩住自己,不要急也不要忙,因為是電話溝通很難做到及時有效,我們建議員工分為四步走。

    第一步,積極主動的和公司領導溝通。請注意,這個所謂的積極主動的和領導溝通,是指的面對面溝通,而不是透過電話溝通。因為很多情況下透過電話溝通,有一些事情沒有辦法及時傳達,雙方之間也沒有有效率的迴應和反饋。

    第二步,在溝通之前想好措辭。因為公司領導是直接透過電話讓員工辭職的,所以在透過電話以及要求和領導面對面溝通中間有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裡面,我們要求員工一定要想好措辭,知道自己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以及說哪些關鍵點。

    第三步,絕不讓步。我們可以明確的把自己的底線告訴公司領導,你可以把我開除,並且以一個合理恰當的理由開除,但是我絕對不會主動辭職的。至於為什麼不會主動辭職,在上文當中已經詳細介紹過,這涉及到一個主動和被動的問題。一旦變成被動,很多事情將會變得不可控。

    第四步,尋求相關人員幫助。如果當離職成為一個必然選擇,而且公司領導鐵了心要把自己開除的話,那麼自己就需要想一想該怎樣尋求幫助了。目前來看可找到的尋求幫助,分為勞動仲裁、上訴、透過外部的社交媒體等。但無論透過哪一種方法,都能夠讓自己短時間之內恢復所有權益。

    職場啟示錄

    更多的時候,職場作為一個辦公環境,將會為員工提供一個相對開放的辦公環境。在職場當中,公司領導和公司員工是攜手並進的,而且也必須得攜手並進,為了共同的利益。

    所以在這種背景下,如果遇到公司領導強迫自己主動離職的話,倒不妨打一下感情牌,但這個感情牌沒有必要打得太多,也沒有必要打得太長。簡單來講,我們透過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就能夠維護自己的原本利益。而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領導也絕對不會無腦的下達這樣的命令,一旦下達這樣的命令,那就意味著公司領導在某些方面的確存在著行事作風不健全,做事情只是拍拍腦袋做決定的情況。

    因此,我們建議職場員工在面對自己利益受到侵犯的時候,不要一味的退縮,也不要一味的忍受,該出手時就出手。當然在出手之前一定要明白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為什麼自己的權益會受到損害。這是一個核心,也是一個關鍵。

    最後由衷的希望每一位職場就職人士,能夠擁有更為廣闊的職場天地,在職場中翱翔拼搏。

  • 18 # 善良的人好夢

    首先我們要了解原因。可以問問人事,讓人事從側面瞭解一下具體情況。

    如果是個人原因,工作犯錯或者觸犯了公司制度底線,而自己是無心的,則可以找領導談談,表表決心。不管怎麼樣,也能為我們以後長一次教訓。

    如果是專案取消或者解散,則可以申請調崗。

    如果是領導性格原因,則可以選擇離開,不值得,也許不適合再繼續跟著這種領導。

  • 19 # 無聲的歌者呀

      因單位自身原因而要求員工主動辭職的行為是違法的。  

    勞動者主動辭職有兩種情況:  

    一是非企業原因員工主動辭職的;二是由於企業原因導致員工主動辭職的;對於第一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對於第二種情況,用人單位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在勞動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就必須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法律規定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 20 # 萍姐ai生活

    如果領導直接打電話讓你離職,你首先考慮的是,自己的勞動合同是否到期或將要到期了。如果否定的話,說明領導不懂勞動法,也不懂與下屬溝通的方式方法。

    如果真的是勞動合同到期了,也不是由領導電話通知你,而是由企業勞動人事部門彙總對你的考核,與你的領導瞭解情況,並徵求意見,之後,由人事部門與你作進一步的溝通。如果是企業要求與你終止勞動合同,那麼企業對你個人按照勞動法規定,有所補償,在你沒有再次就業前,享受失業金。

    如果屬於溝通不暢,領導對你誤解了,你可以多種恰當方式,與領導深入溝通,解除誤會。

    如果你本身也不願意繼續在企業工作了,那麼,你可以利用這個機會,領取經濟補償後,開心的離開企業,走自己嚮往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是大一的一名專科生,但不甘墮落,陌生人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