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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小姑娘愛吃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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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一顧朝暮
第一次喜歡的那個人,喜歡了很久,至今還留著一張他的相片。在青春年少懵懵懂懂的年紀,那是心裡隱藏的一個甜蜜而又酸澀的愛情與成長的故事!
我是地道的南方人,我的父親是退伍轉業,在遙遠的北方工作。剛畢業的我,隨著父親來到了他的工作單位。
父親是建築單位,有很多象他這樣從各個地方招上來的年輕男孩子,那時候被稱之為合同工。
父親很忙自己住在工地,把我丟在職工住宿院裡,留了一輛那種老式的大大的腳踏車,讓我自己學。我就是在學車的時候,車子搖搖晃晃臨摔倒前被他扶了一把,就這樣子相識了。
他也是南方人,長得很陽光,面板白皙象女孩子一樣,雙眼皮,眼睛很大很深遂,笑起來很溫暖,很有治癒性,聲音很低沉厚重帶有磁性。他只比我大一歲,可他的思想比我成熟好多,我剛開始把他當哥,特別崇拜。
是屬於後勤部門,在食堂負責麵點一類的,他很勤勞也很好學,中午會去視窗幫忙打飯,即使隊伍很長,我也會去那排隊。只要他的下班時間,我經常溜去他宿舍借書看。
後來,我的腳踏車學會了,當然,少不了他的功勞,常常幫忙扶車。會經常一起騎出去玩,真的是青春年少,無憂無慮的時光啊!
那時候老爸的單位每週一、週四固定的職工舞會,都是跳交誼舞,快三快四,恰恰等。我第一次感覺自己異樣,是在他那間溫馨的宿舍裡面,他要教我跳交誼舞,說帶我去舞會,認識更多的朋友。
他很自然的摟住我的腰,帶著我,“一步,兩步,你一定要跟著節奏走”。可我的心裡卻是慌得不行,心跳的咚咚,象有小鼓在敲。後來我的交誼舞是學會了,朋友也真的認識不少,都是一般年紀的男孩女孩,生活變得更加的熱鬧起來!
可是從那天以後,我就開始變成了詩人,每天寫日記,寫關於他的一切,寫自己的小秘密。第一次開始喜歡男生,第一次嚐到喜歡一個人的滋味。
表面上我卻還是不動聲色,只是一點點事總去找他幫忙,還老是自己主動找活幹。記得他借了一本很老的麵點製作書,他說買不到的,然後想一頁一頁的抄下來。我就主動請纓,硬生生的把它給抄完了,天知道我是多麼的懶,這便是青春啊!
我一直以為,他一定能察覺我是喜歡他的,他心裡是有我的。然而在半年以後,他卻和一個當地的女孩子戀愛了。
我的自尊心不允許自己去問個究竟,也許他僅僅只是當我是妹妹吧!而那青春失戀的憂傷以及年少時純情的眼淚和傷口,全展示記錄在那厚厚一疊的日記裡,我們慢慢的疏遠了。
我以為我們從此會失之交臂,他卻再一次把我拉下了水。一段時間後,他約我,也就是這一次,還是那間宿舍裡,他說,“他知道我愛他,很深很深的愛他。”我把第一次給了他,成為了他的女人。現在想想,談不上後悔,必竟深愛過。只是後來才懂,我不過是他失戀的一種安慰,一棵稻草。那個女孩家裡不同意他們分手了。
到後來爭吵過,也甜蜜過,總是感覺到他愛我不夠多。年輕的時候,我們都以為自己愛了,其實不懂得怎麼去愛,很多時候只是在互相傷害,最後終於還是徹底的分開了。
離開了他,我也離開北方,回到了南方,把他從心裡放下,我用了很長很長的時間,直至今日,我們不曾再有過聯絡!如果有什麼祝願,那就是希望他能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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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農村打拼小夥子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我記得是1995年剛讀完六年級,我第一次出來打工,是在製衣廠工做,自已是的燙工的,而女孩子是做打包裝的,那時我看見女孩子樣子又漂亮又可愛,可是自已又不敢開口說自已喜歡你,最後女孩子不在這間廠做了,自已才感到疑憾,終究是過去了,不用去想它了,現在我也找到了自已的另一半了,過著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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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許方倫
我第一次喜歡的女孩是我初中時的同學,不知什麼原因,她在某一天實然轉學(走)了。一直到現在都一面難求。十多年後,曾作一首打油詩,以寄相思之情:
朱君一去十餘載
獨守春燈空自哀
彌留芳塵香味濃
招惹些許蜂蝶來
意如當初岩石堅
愧無雄心築愛臺
。。。。。。你
。。。。。。。
人已老,情已移。酒已醉,夢已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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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歲誰都有段青澀懵懂的回憶。
我的初戀比較……簡單快樂粗暴。網戀。
他是高中時代我剛玩扣扣,然後認識的,網戀三年見過兩次面,天天都有打電話,聊天之類的。記憶中,比我大兩歲,他很高很瘦,183的淨身高,天生的衣架子,說話算得上斯文吧。一邊學習一邊玩,他很會說話,有什麼不開心的,都盡力逗我開心。我脾氣不好他也能忍。後來我上大學後因為相隔太遠最後還是分了。
結果他弟弟跟我考了一個大學。大二就聽說他和他的小學同學結婚了,婚後一年生了個女兒,婚後第三年生了對雙胞胎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