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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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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左右先生31
我在浙江的東陽,在一個路口也是電瓶車闖紅燈被我撞了。開始他跟我私聊要2000塊錢,我不給。你後來警察來劃定責任,透過監控錄影,看是他闖紅燈。但是我作為機動車也有責任,最後定則是三七她的七我的三。保險公司給我的車前保險槓一點點定損大概是訂3000塊錢。然後他身上就擦破點皮。這個保險公司的人說大概陪她也就500塊錢,他應該是到賠我2500的樣子。不過最後我也沒讓他賠。就這樣解決了(電瓶車其實挺慘的,身上有傷,電瓶車後輪胎基本掉下來了,我是某品牌汽車,前保險槓真硬,就掉了一點點油漆,可修可不修,所以想想還是算了,都不容易。其實在我印象中不管怎麼樣機動車都要賠,但這個結果讓我很驚訝,交警也很負責,沒有偏袒哪一方。不過有一點要提醒光大的車友,出事的路口是東陽市中心比較大的一個路口,當時電瓶車反咬我闖紅燈,交警就開始調監控,可氣的是這個路口八個監控竟然沒一個好的!萬幸的是我車上有行車記錄儀,所以行車記錄儀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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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剛子4064714
我看了半天的評論,終於忍不住了,我說句公道話;老人騎非機動車全責毫無疑問,但是在這個社會中生存肯定沒有絕對的公平,如果賓士機動車全責的話,機動車有各種保險,和不計免賠險。自己不用多拿一分錢。但是非機動車沒有保險,拿的錢全是自己的錢,有可能使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最好國家出臺一個什麼政策,機動車如果因嚴重違章導致賠償,保險公司應該拒賠。我也撞過違章的人,我的意思是交強險陪個兩千元,其餘的讓被撞的人自己付,反正我每年上的交強險也便宜保險公司了,不是嗎?即讓違章的人得到懲罰,輕者骨折《拘留三個月傷筋動骨一百天》重者死刑《直接被撞死》,還讓被撞的人得到了懲罰,也讓保險公司出了錢,來年交強險上浮也花不了多少錢。咱不能都一棒子打死。 大家覺得呢?記得我小的時候看過一篇文章,周總理的車撞到了一個騎車走思併入機動車道的人,周總理親自下車檢視對方的傷情,還用自己的錢給人看病。現在想想也是滿滿的回憶啊!可以上網搜搜,也不知道有沒有了。 非機動車因違章而受傷,在醫療費方面有一個上線。其餘的費用由違章的人自己掏。即照顧了弱勢群體,又保護機動車人員。也對違章人員起到了教訓的作用。交強險每年都白白便宜了保險公司。我家鄰居以前有個無保戶老人,糊塗了,出門經常迷路,就更別說違章了,經常是陌生人把她送回來。滿滿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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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荷聲茹夢
看了這個新聞,感到很是欣慰。
不是說在這次事故中有了什麼全新的故事情節,而是因為老人的做法有了可圈可點的亮點。
老人闖紅燈是違規的,他也受到了教訓,身體受了傷。主要是他在事故發生後沒有以前事故里的某些老人的糊塗難纏,他主動認識了自己的錯誤,不僅把司機墊付的1500元錢歸還了司機,而且還主動承擔了2500元的修車費用!這就是一個很值得肯定的進步,司機師傅也是厚道之人,在不是自己過錯的情況下主動為老人墊付醫療費,這本身就是很感人的,他難道不怕別人說不是你的責任你拿錢幹什麼呢?而且很可能還會陷入被動的境地。
這個事故變成了故事,一個很是溫暖人心的故事。很好,是的,司機師傅吃虧了,四千五百塊錢的修車費也是一筆開銷,不過有了這個結果,也算是皆大歡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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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143239909
本來就應該這樣,依法治國,是什麼責任就什麼責任,平時就是搞偏向弱勢人群全責也要沒責的賠錢,搞得這部分人違章有恃無恐就算全責也有錢賠也不怕違章,心中沒有違章後果和成本。支援依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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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糖郎Z
不論誰不論何車輛違反交規,就要負責。甲方無過錯的,另乙方則要負全責!就是乙方是人是非機動車輛傷損怎樣也要賠甲方!本文老人闖紅燈就該付出代價,這樣才有警示作用,引起人們對交規的重視,交通文明才逐漸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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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阡陌2016
既然對方電動車全責,汽車方就不該稱其為肇事車輛!修車就不會影響他的保險,一個是電動車放出錢修車,另一個就是保險公司代為追償修車。機動車判無責,下一年的保險費是不會受影響的!即便是無責也可能會賠付對方醫藥費(對方受傷、財產受損)最高一千元,這是保險責任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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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平安交通張文生
你好!首先老人騎車被撞了,是騎車不是步行,另外老人闖紅燈已違法了。駕駛員 行人 機動車 非機動車所有參與交通的單元都要遵守交通法規。責任劃分要看事故的後果,老人身體無礙賠機動車合情合理。老人如果身受重傷,機動車就得賠點給老人了。否則所有闖紅燈的人就該被無視生命嗎?駕駛員要明白不管什麼燈你都不要超速,特別是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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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拉車
當今社會的交通路況複雜,尤其是在城市中,人多車多開車真需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否則沒準哪就衝出來個行人,司機要是沒注意就能撞上。我國的現狀過馬路闖紅燈現象普遍存在。
根據目前的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而同樣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也就是說,無論行人、非機動車是否有責任,機動車都需要賠錢!而官方的解釋,為“出於保護弱者”。而如果機動車將闖紅燈的行人撞死,那麼機動車駕駛員則需要負次要責任。當然,如果你是酒駕的話,就另當別論了。
而這次是老人騎電動車闖紅燈被撞全責,反賠司機2500元。說明我們的法律制度在進步,在不斷的完善,如果在過去,交通事故出於保護弱者,沒準司機還得賠錢。同時這次事件也告誡那些闖紅燈的人,不要心存僥倖,出了事故,闖紅燈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但機動車輛過路口即使綠燈還是應該減速,儘量避免事故發生,綠燈也是讀秒的,如果綠燈過路口不減速,難免會遇到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誰也不能保證駕駛員一生遇到的綠燈都有足夠時間讓你完全駛離路口,駕駛員要有“手握方向盤,心中想安全”的意識。珍愛生命,安全駕駛,珍愛生命,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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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順63669878
你違章了還要別人為你的違法違規行為買單?自己不注意怪不得別人,不說別的,因為你的違章他把你撞了他就沒影響?車不要修?時間沒耽誤人家?以後開車會不會有心理陰影?我看到有人說汽車有保險,人家的保險又不是免費送的,都是自己掏錢買的,保險公司賠償還不是因為汽車買了保險才配,現在電動車公交車什麼的都可以買保險的。電動車相對汽車是弱勢群體,但是不能因此而不守國家規定,你闖紅燈就是你的錯,該賠償的就得賠償,不然開電動車的總是有點不把安全放在心上。宣告一下,我開汽車也開電動車,開什麼車都得守法,這樣才能儘可能的避免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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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我愛要美女
首先事故事件要搞清楚!!!什麼叫被賓士車撞到。。。應該是老人騎電動車闖紅燈與賓士車相撞才對(就不說是老人騎電動車闖紅燈撞向賓士車了)。賓士車依交通法規在綠燈下正常行使,,老人卻騎電動車闖紅燈撞過來才是事故發生根本。。所以不應該是賓士車撞上闖紅燈的騎電動車老人,,而是騎電動車的老人因闖紅燈撞上賓士車。。事故就很明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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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手機使用者8525328053
要讓不守規則的人付出代價。這樣才能減少名種安全事故的發生。比如因行人或非機動車輛逆行、闖紅燈隨意轉彎變道和機動車發生碰撞刮擦不守規者醫藥費自付附帶賠償機動車修理費用。交通法則如這樣大家想以後交通事故會怎樣?都做守規則的人堵車會成為我們以後回憶的畫面。我舉四隻手贊成。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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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碧翰烽
據瞭解,老人手臂當場骨折,隨後送往醫院,賓士車主先行墊付了1500的醫療費用。後經交警現場勘查以及監控錄影的顯示取證,判定電動車全責。此外,賓士車輛的維修費用預估7000元。後來經過雙方協商,老人原意歸還車主的1500醫療費用同時賠償車主車輛維修費2500元。
從責任來判定,應該是由老人賠償司機費用,這沒有錯的。
但是在現實當中,像這樣的情況,一般都是小車司機給電瓶車老人賠償。一方面是弱者優先,另一方面是出於息事寧人的角度。
所以這樣的事情很難得。
第一,這位老人比較通情達理,他沒有胡攪蠻纏。儘管他闖紅燈不對,但最後能夠主動擔責,還是難能可貴的。
第二,關於這樣的案例,有關部門應該依法處理,不能一味妥協,不顧法治的要義。只有讓違法者擔責,才能減少那些違法違規的現象發生。有時候我們表面上是在同情弱者,實質上是在鼓勵弱者違法違規,這反而不利於保護廣大的弱者。
第三,應該加強對電動車摩托車,行人非機動車的嚴格管理。堅決防止闖紅燈的現象,對闖紅燈的要嚴格處罰。同時要加強電動車摩托車非機動車的專用車道建設。這個問題需要加大力度來解決了。
其實,當老人真的通情達理的時候,我倒是覺得賓士車主不必要這2500元錢,這樣倒顯得自己不夠大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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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阿辰愛平事兒
早該這樣了!人雖看起來弱勢,實則在馬路上跟行駛的車輛是同等的,行人闖紅燈和車輛闖紅燈的危害也是相同的,車輛有時為了避開闖紅燈的行人,往往撞到其他車或人,對他人和駕駛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創傷!同意繼續執行這一規定的贊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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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53215057271
現在騎電車的太猖狂,更可惡的是什麼騎車是弱勢群體,太可笑了,騎車的都是窮人嗎?5月份我在湖南益陽,我車停在路邊一個騎電車的騎車摔倒扶手將我的車駕駛門砸壞,當地人看我外地拍照不一會就聚集幾十號人硬說我撞人了,後來我選擇報警,交警來後居然讓我賠償電動車三百元,三百元是小事,可是心裡覺得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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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8206817311
該誰的責任就誰的責任,不能說非機動車和機動車撞一起,不管誰的責任機動車都要承擔主要責任,對非機動車管的越松越容易出事,對非機動車也像對機動車一樣嚴格的話,最起碼每年減少三分之一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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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一抹微笑-很苦澀
個人感覺這個新聞點不錯,在路上每個人都是交通安全的參與者,不單單是駕車人單一人群是交通安全的參與者。只有每個人都有足夠的安全意識,並且都能嚴格要求自己遵守交規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證安全出行。汽車也是個人財產,由於汽車無責而是對方全責的話,不管對方是什麼代步工具理所當然都應該賠償。給這個新聞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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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藍厭厭小屋
總算看到個振奮人心都訊息,交警這麼判罰大快人心啊,電動車真應該禁止上公路,開車瞅著它們都要小心翼翼的,因為它們眼裡沒有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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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手機使用者59537827340
誰的責任誰擔著!我們國家對於行人和腳踏車、電瓶車等“弱勢群體”的保護非但沒有讓大家加深交通安全意識,反而讓有些人覺得“我是弱勢群體你就應該讓我”…
我相信多數機動車駕駛員會給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讓路,也會盡可能的避讓亂跑的非機動車。但是這不應該成為“弱勢群體”橫衝直撞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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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目標要清晰
作為執法,它的個案對單個事情的影響其實不太重要,重要的是它對整個社會的一種行為導向。之前不論機動車有責無責都要賠償,才造就現在職業、業餘碰瓷黨,“許霆案”弄得人與人之間見死不救,都是導向性錯誤造成的,這種錯誤已經將中國幾十年培養起來的一種“助人為樂”“互相幫助”的美好畫面徹底撕碎!現在的判罰應該還是及時的,希望出現更多給社會正能量的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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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所言的事情是於9月12日發生在浙江臨海的一起交通事故。透過現場的影片我瞭解到了該事件的過程,在此先行描述一下。
當時紅燈已經快要亮起了,兩輛電動車分別駛向馬路對面,剛剛起步時,紅燈已經亮了。前一輛電動車由於起步較早,所以順利通過了側面綠燈直行的吊車,而老人的電動車剛剛透過吊車,就被與吊車並排直行的賓士車輛撞倒在地。據瞭解,老人手臂當場骨折,隨後送往醫院,賓士車主先行墊付了1500的醫療費用。後經交警現場勘查以及監控錄影的顯示取證,判定電動車全責。此外,賓士車輛的維修費用預估7000元。後來經過雙方協商,老人原意歸還車主的1500醫療費用同時賠償車主車輛維修費2500元。
分析:該事故算得上是一件很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為什麼卻受到了這麼多網友的關注?最大的原因我想就是該事故中的老人被撞倒在地後的做法,沒哭沒鬧沒敲詐,反倒是在後續的時間裡,搞清楚自己的錯誤後,主動賠償賓士車主維修費用(儘管賠償了2500,不夠用於維修車輛,但是我想車主此時內心也是極其原意的)因為我們聽過了太多太多負面的此類社會現象,事故中的老人敢於承擔責任,不胡攪蠻纏,著實是為那些碰瓷者等上了一堂課,起了一個很好的帶頭作用。
有很多網友說,就算這樣賠償,賓士車主依舊是吃虧的,算下來淨虧4500,還要算上來年的保費上漲。在這裡我的意見是:國人素質的提高是循序漸進的,這一次,如果非要按照車主的損失要求老人賠償,那麼如果有下次,誰還會主動賠償,乾脆都躺在地上耍賴皮了。當然,也不是說車主就必須吃虧,只能說這是一種社會現象,可以看到國家也在努力的進行提高,我們不能一次性要求“壞人”變好,需要正確的引導。
而這次事故,就是一個不錯的例子,老人估計也是一輩子清清白白的好人。前兩天還剛回答過“為什麼行人闖紅燈出事故要機動車全責”的問題。隨後就看到的這則新聞,說明社會在不斷成長,人們也在不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