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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拾緣文

    因為,他們認為出嫁的姑娘正月十五回孃家,對自己的公公不利。

    其實之所有有這種思想,主要的就是因為,在我們國家的古代,也都是屬於公公當家,而自己的女兒從婆家回來看望自己,如果呆久了那麼,女方的父母就會認為是不是婆家待自己的女兒,這個時候孃家人就會怪罪男方的當家人,也就是老公公。

    當然了,在我們的民間也是有正月十五忌看孃家燈的這個說法的,出嫁的媳婦元宵節不能在孃家住,後來演變成不能看孃家的燈,也不能看婆家的燈,要躲到親戚家去住,後來這一習俗也流傳到漢族。

    所以說,在正月十五元宵節也就有了不可以在孃家過夜的說法的。

  • 2 # 小兮與阿澍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節,古代時是個祈禱豐收的節日,這一天一般要吃五穀飯,喝聰耳酒,一般需要全家人圍座一起吃團年飯,人越全越好。上元節一般要點燈敬佛,十五點燈十七滅,龍燈、花燈、燈謎等等各種慶祝,大家共同祈禱今年風調雨順、人壽年豐。兒媳婦也算是自己家裡的人,所以一般要把媳婦接回來一起過節。

    古代人大部分事農,因為出了十五,這個年就算過完了,就得開始勞動生產了,所以有古時有“吃完團年飯,下地把活兒幹”的說法。

    姑娘一旦出嫁,就算是婆家的人了,很多地方尤其是北方地區,出嫁的姑娘稱為“姑奶子”,姑奶子回孃家屬於貴客,從到家起,孃家人要像貴客一樣熱情招待,需要有酒有菜有人陪,要讓姑娘充分體驗孃家人的思念和關懷。由於古時侯生產力不發達,說白了,過年一般吃的都是上年的生產節餘,每家每戶都沒有多少剩餘,婆家為了體會孃家人招待的辛苦,一般在正月十五之前,就把媳婦接回來,以免孃家人每天勞動破費,這也是古人思維的細膩之處。所謂的正月十五不看孃家燈,這其中的燈有另一層意思,就是‘蹬’的意思,婆家人一般在兒子陪媳婦回孃家前要囑咐媳婦,回了孃家多住些天,但是不要等十五了,看到孃家的燈,其實是隱喻著說,多待兩天,但別一直呆到正月十五,孃家人把你往外蹬,面子上就不好看了,哈哈……

  • 3 # 聽冰道岸

    古語,正月十五不看燈,看燈死公公。八月十五不看火,看火死婆婆。意思就是新媳婦要在孃家過。那時因為窮,在婆家少吃一點兒

  • 4 # 使用者8399218281997

    這其實是農村的一種迷信說法。在華人的傳統觀念裡,正月十五是一年的第一個月圓日,如果出嫁的女人回孃家,會對孃家有不好的影響,會讓孃家人舉家都不團圓。我們中國的傳統文化博大精深,每個地方、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生活習俗。我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好的生活習俗會被沉澱下來得到發展,不好的會逐漸被摒棄。

  • 5 # 語留人

    這算是個民俗,確實全國好多地方都有。但我認為,這個風俗對於當下不太適用,完全不用理會。如果會影響家庭和睦,您自己適度拿捏就可以了,哄老人開心,也算是盡孝道,如果老人執意,按他們的意思辦就是了。

    個人分析,原因如下:

    1、先給您說個最真實的原因,也充分體現著中國古代男女不平的制度,女人沒有地位。許多地方,正月初二,女子回孃家,一直到正月十五不過夜,回婆家、這是為啥?稍微想想就知道了,原因很邪惡,因為婆婆嫌你過年在家吃東西,啥也不幹,所以別在我們家待著,要吃就回孃家吃去。過年,家裡都沒什麼活幹,婆婆看你光吃不幹,十分的不爽,所以趕緊走。過了十五,有的地方都能開始幹農活了,家裡也該收拾收拾了,過年吃的肉差不多也吃完了,所以,你趕緊回來,家裡還有好多活讓你幹呢。你回孃家那麼久了,還不趕緊回來。我就問您,生不生氣,封建社會,大部分家庭就是這個樣子滴。

    2、古代認為,女兒嫁出去,就是“外人”了,年三十兒、初一、十五都是大日子,你不是自家人,自然不能在場。還有說三十兒老祖宗回家,看見外人了,就不願意進門了。

    3、還有正月十五不看孃家燈的說法,也就是不過夜,還是因為你是外人,看了家裡一年都不旺財,都走黴運。甚至還有說正月十五看孃家燈死公公的說法,更屬無稽之談,這個確實不像“正月剃頭死舅舅”還有個正經來歷,跟本就沒啥歷史典故,說白了,還是找理由讓你回婆家幹活。

    綜上,我認為,第一種原因是最貼近實際的,其他原因一笑了之即可。我還是那句話,有些習俗不必墨守成規,需結合實際情況,但是孝道還是很重要的,如果家裡老人真的不願意,也跟他講不通道理,千萬別因此造成家庭不和睦,畢竟,家和萬事興。

  • 6 # 十四阿哥郎春濤

    過去生產力低下,怕姑娘賴著不走,過去基本都是兒子和父母住一起,姑娘一旦出嫁,就算是婆家的人了,很多地方尤其是北方地區,出嫁的姑娘稱為“姑奶子”,姑奶子回孃家屬於貴客,從到家起,孃家人要像貴客一樣熱情招待,需要有酒有菜有人陪,要讓姑娘充分體驗孃家人的思念和關懷。由於古時侯生產力不發達,說白了,過年一般吃的都是上年的生產節餘,每家每戶都沒有多少剩餘,婆家為了體會孃家人招待的辛苦,一般在正月十五之前,就把媳婦接回來,以免孃家人每天勞動破費,這也是古人思維的細膩之處。所謂的正月十五不看孃家燈,這其中的燈有另一層意思,就是‘蹬’的意思,婆家人一般在兒子陪媳婦回孃家前要囑咐媳婦,回了孃家多住些天,但是不要等十五了,看到孃家的燈,其實是隱喻著說,多待兩天,但別一直呆到正月十五,孃家人把你往外蹬,面子上就不好看了,哈哈……

    有的地方有說法是,出嫁的姑娘看了孃家燈,對自己公公不利。其實是這樣解釋的:自己的女兒從婆家回來看望自己,一般都是呆上個三天兩早晨的,就要回婆家,第一是省去父母兄弟們的辛苦招待,二是也要回家幫助招待自己家裡的來人去客,如果女兒呆到正月十五還不願意回婆家去,女方的父母就會認為是否婆家待自己的女兒不好?否則女兒怎麼會留戀孃家呢?由於古時侯一般是公公當家,女方的父母就會怪罪男方的當家人,也就是老公公。這也就是對公公不利說法的來由。

  • 7 # 浮歡看影視

    在我們國家有些地區則也就是有正月十五也是有不可以在孃家過夜的說法的。

    因為,他們認為出嫁的姑娘正月十五回孃家,對自己的公公不利。

    其實之所有有這種思想,主要的就是因為,在我們國家的古代,也都是屬於公公當家,而自己的女兒從婆家回來看望自己,如果呆久了那麼,女方的父母就會認為是不是婆家待自己的女兒,這個時候孃家人就會怪罪男方的當家人,也就是老公公。

    當然了,在我們的民間也是有正月十五忌看孃家燈的這個說法的,出嫁的媳婦元宵節不能在孃家住,後來演變成不能看孃家的燈,也不能看婆家的燈,要躲到親戚家去住,後來這一習俗也流傳到漢族。

    所以說,在正月十五元宵節也就有了不可以在孃家過夜的說法的。

  • 8 # 蟹小魚

    為什麼正月十五不能住孃家?

    元宵節是繼春節之後的又一重要傳統節日,在每年正月十五又稱上元節,小正月,元夕或燈節。

    這個節日與其他節日相比有一點非常特殊,在幾千年封建社會,年輕女子是不能隨意出門拋頭露面的,唯有元宵節的時候可以出門娛樂。

    元宵節起源於漢代,據說漢文帝時為平呂而設,公元前一百八十年,大臣周勃,陳平,掃除了呂氏家族的勢力,擁立漢文帝劉恆登基,因為漢文帝登基的這一天,正是正月十五值得紀念,因此劉恆大赦天下,與民同樂,以後每到這一天的晚上,皇帝都要出宮遊玩,張燈結綵,與民同樂以示慶賀。

    因為那時人們把正月還叫圓月,把夜晚叫“宵”,所以叫元宵節到後來司馬遷創立《太初曆》時,把元宵節定為重大的節日。

    在舊社會有許多老例言傳至今,使得嫁出去的姑娘不能回家過年,不過現在這些封建習俗已經逐漸退出人們的關注。

    1.迷信觀念認定認為已逝的老祖宗從天上回家享受供奉。

    2.老祖宗如果看到家裡有,“外人”,就不願進家了。

    3.已婚的女人被認為是“外人”。

    4.所以已婚的女人不能在家裡過除夕,還有初一。

    這個規矩在舊社會是特別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新社會人們雖然不信鬼神,但仍然較嚴格的遵守著。

    [民間的習俗,眾多不一樣的視角,有不一樣的觀念,千百年來老百姓們也十分遵循,甚至不敢冒犯,生怕給自身帶來不吉祥的預兆,有朋友說反應初一十五不能回孃家,這也是很多地方的十分禁忌的一項民風。]所以在正月十六,才有接閨女的說法。

  • 9 # 顛強時代

    元宵節呢是我們中華民族一個比較重要得節日,在元宵節這天我們得慶祝活動也是多種多樣,到對於筆者所說得正五十五為什麼不能回孃家,從傳統意義上來講元宵節本是一家團圓得日子,如果女方回孃家去過正月十五,這預示著家裡不團圓,家庭不和睦,所以在古代不讓女子呢在這一天回孃家。

    這主要是從前得封建思想在作祟,到了如今得開放社會,很多不好得陋習人們已經拋棄,尤其是現在獨生子女家庭較多,很多子女呢為了照顧雙方得父母在很多特別重要得節日裡會把雙方父母接到一塊,一起共度佳節。

  • 10 # 小盧日記LU

    現在我們這裡沒有這種說法!但聽老人說過的好像以前正月十五出嫁的女兒不可以在孃家過夜的說法的。好像說如果出嫁的女兒在孃家過夜會對孃家的運勢不好!

  • 11 # 箭火嶺下面的村民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節,古代時是個祈禱豐收的節日,這一天一般要吃五穀飯,喝聰耳酒,一般需要全家人圍座一起吃團年飯,人越全越好。上元節一般要點燈敬佛,十五點燈十七滅,龍燈、花燈、燈謎等等各種慶祝,大家共同祈禱今年風調雨順、人壽年豐。兒媳婦也算是自己家裡的人,所以一般要把媳婦接回來一起過節。

  • 12 # 茶葉先生

      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個月圓日,恐媳婦回孃家舉家不團圓。河南一帶正月十五也禁忌回孃家看燈以外,還忌祭灶,正月初一回孃家。因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閨女回孃家。

  • 13 # 輪椅上的小吳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節,古代時是個祈禱豐收的節日,這一天一般要吃五穀飯,喝聰耳酒,一般需要全家人圍座一起吃團年飯,人越全越好。上元節一般要點燈敬佛,十五點燈十七滅,龍燈、花燈、燈謎等等各種慶祝,大家共同祈禱今年風調雨順、人壽年豐。兒媳婦也算是自己家裡的人,所以一般要把媳婦接回來一起過節。

  • 14 # 憶經典享生活

    在以前傳統觀念上,元宵節是不能回孃家的。

    因為元宵節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日,在傳統觀念上媳婦回孃家舉家不團圓。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孃家,正月十六回孃家。以便照顧到婚姻雙方的團圓喜慶。鹿邑縣有“正月十六請(閨女),二月二送,一輩子不生病”的俗語。初一十五不能回孃家,這個規矩在舊社會特別是農村是很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新社會人們雖然不相信鬼神,但是仍然比較嚴格的遵守著。如果由於某種特別的原因,已婚女兒在家裡過年,那可能父母、家人包括自己都會不高興,這也是一種沿襲已久,而且可能還要執行很長時間的文化現象。就是這樣一個個的風俗、傳統、甚至陋習,合起來組成了年!

    不過現在新社會沒有那麼多的講究,可以一家人一塊熱鬧熱鬧。

  • 15 # 甘露寺售票員

    我也看了那個新聞心裡很氣憤,還好我家這邊沒有這樣奇怪的習俗。一般只有思想比較守舊中老年人才會信這個吧,年輕人一般不會信了,何況這個本來就是不太好的,今天的人們不用去傳承。我在另個問題中也看到有人回答不能接受這樣的風俗的,而且後面評論的人絕大部分也是不接受的,沒想到居然有個人說這個風俗有道理,我覺得很意外,隨便回了句“現在年輕人咋還信這個”,被那個槓精追著罵,說話很難聽。也不知道那人是男是女,他還說他會教他女兒大年初二再回孃家,真是笑死人了。

  • 16 # 閃亮的北極星

    還真沒有聽過正月十五不能回孃家的。這就好比有些地方除夕不能在孃家、坐月子不能在孃家一樣。因為什麼原因而迷信啥啥時候不能回孃家才是值得深究的。

  • 17 # 芙蓉

    因為元宵節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日,在傳統觀念上媳婦回孃家舉家不團圓。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孃家,正月十六回孃家。以便照顧到婚姻雙方的團圓喜慶。鹿邑縣有“正月十六請(閨女),二月二送,一輩子不生病”的俗語。初一十五不能回孃家,這個規矩在舊社會特別是農村是很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新社會人們雖然不相信鬼神,但是仍然比較嚴格的遵守著。如果由於某種特別的原因,已婚女兒在家裡過年,那可能父母、家人包括自己都會不高興,這也是一種沿襲已久,而且可能還要執行很長時間的文化現象。就是這樣一個個的風俗、傳統、甚至陋習,合起來組成了年!

  • 18 # 小裴印記

    我老家也有這個習俗。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別家的人了。年三十,正月十五這兩晚都要整夜亮燈,燒香,老祖宗會回來,說嫁出去的女兒不能看孃家的燈,否則會把孃家的財帶走了。正月初一,十五是本族互相拜年,所以女兒也不能回孃家。只有一個情況例外。家裡頭一年有喪事,接下來的正月初一,所有的親戚要來燒新香,才可以來。

  • 19 # 都市傳情

    節慶禁忌:

    村裡有這樣一句俗言:“年三十的火,正月十五的燈。”

    意思是說出嫁的姑娘不能看見孃家年三十的火,若看見了孃家來年就不發財,不興旺。

    所以,出嫁的姑娘可以回家和父母一起吃團年飯,但不能在孃家過大年三十的夜,更不能在孃家參加初一凌晨的出天方儀式。

    鄉里人很看中元宵節,但出嫁女是不能看見孃家正月十五的燈,認為看了孃家也會不吉利。

  • 20 # 人生若止如初見

    各地習俗不一樣,初二或是初三姑娘要和丈夫要回孃家給父母拜年問好,一般要帶上雙數的禮物,帶多少要看婆家的經濟情況,但得是雙數,禮物一般孃家不能全收下,要等姑娘回婆家時給婆家帶回一樣。姑娘回孃家,如果家裡有侄兒的,要給侄兒壓歲錢,但是一般姑娘不能在孃家呆過正月十五,要在掌燈之前離開孃家。大致緣由是這樣的: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節,古代時是個祈禱豐收的節日,這一天一般要吃五穀飯,喝聰耳酒,一般需要全家人圍座一起吃團年飯,人越全越好。上元節一般要點燈敬佛,十五點燈十七滅,龍燈、花燈、燈謎等等各種慶祝,大家共同祈禱今年風調雨順、人壽年豐。兒媳婦也算是自己家裡的人,所以一般要把媳婦接回來一起過節。

    古代人大部分事農,因為出了十五,這個年就算過完了,就得開始勞動生產了,所以有古時有“吃完團年飯,下地把活兒幹”的說法。

    姑娘一旦出嫁,就算是婆家的人了,很多地方尤其是北方地區,出嫁的姑娘稱為“姑奶子”,姑奶子回孃家屬於貴客,從到家起,孃家人要像貴客一樣熱情招待,需要有酒有菜有人陪,要讓姑娘充分體驗孃家人的思念和關懷。由於古時侯生產力不發達,說白了,過年一般吃的都是上年的生產節餘,每家每戶都沒有多少剩餘,婆家為了體會孃家人招待的辛苦,一般在正月十五之前,就把媳婦接回來,以免孃家人每天勞動破費,這也是古人思維的細膩之處。所謂的正月十五不看孃家燈,這其中的燈有另一層意思,就是‘蹬’的意思,婆家人一般在兒子陪媳婦回孃家前要囑咐媳婦,回了孃家多住些天,但是不要等十五了,看到孃家的燈,其實是隱喻著說,多待兩天,但別一直呆到正月十五,孃家人把你往外蹬,面子上就不好看了,哈哈……

    有的地方有說法是,出嫁的姑娘看了孃家燈,對自己公公不利。其實是這樣解釋的:自己的女兒從婆家回來看望自己,一般都是呆上個三天兩早晨的,就要回婆家,第一是省去父母兄弟們的辛苦招待,二是也要回家幫助招待自己家裡的來人去客,如果女兒呆到正月十五還不願意回婆家去,女方的父母就會認為是否婆家待自己的女兒不好?否則女兒怎麼會留戀孃家呢?由於古時侯一般是公公當家,女方的父母就會怪罪男方的當家人,也就是老公公。這也就是對公公不利說法的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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