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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者一方接受自己在“7·23”動物園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調查報告對於園方的不足“避重就輕”,其稱,在施救過程中,園方施救人員僅能驅趕老虎,沒有齊全的救助裝置,不能有效及時地進行救助工作,也不及時。另外該名人士還提到,在入院前,園方也沒有對當事人進行嚴格的安全教育等措施,使遊客的風險意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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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6408154976

    如果老虎傷了車裡人,動物園有責,自己下車動物園無責,就好比有人跳進老虎洞自殺與動物園無關。動物園目前沒有必要就自己是否有責與對方糾纏,應起訴對方,賠償因為擅自下車對動物園造成的損失。

  • 2 # 小甜甜

    我覺得不賠償的合理的,有些女人自私任性就應該自己付出代價,憑什麼自己的錯誤要別人承擔!想想為了你自己失去生命的母親吧!還好意思要什麼賠償,記住這次教訓,脾氣可以發,也可以任性,但是要有度,適可而止吧!

  • 3 # 大俠上官雲飛

    個人認為,園區不應該承擔責任。一車成年人,如果連一點安全感都沒有,還好意思責怪別人?車上三個成年人,沒有一個知道不可以在危險地區下車的嗎?由此可以看出,幾人平時都是不遵守規則的人。自己的責任自己承擔。

  • 4 # 輝姐念20151112女兒

    女士,請問你怎麼受傷的?怎麼老虎沒有攻擊其他人,只是攻擊了你和為了救你下車的母親?怎麼沒有攻擊同一車上的男人?在你的家人朋友的眼裡你是獨一無二,但是在我們的眼裡,老虎要比你珍貴的多。老虎懂得自然規律,也會遵守自然法則,也就是人類文明社會里的秩序。而你,作為地球上最高等級的生物,你沒有遵守人類的規矩。所以我們為你的母親挽惜,為她博大的母愛感的敬仰。但是你的行為直接造成了你的母親的傷亡,其實就是你親手殺了用生命養育你,保護你的母親。你應該好好想想,今後怎樣教育你自己子女不要像你一樣做個沒有品德的人。願逝者安息。

  • 5 # 岐善世醫堂

    這件事,如果真的按部就班的追究,動物園是沒責任的,只是當今中國的法律,有很少成分的人情法律,所以,雙方都有責任,透過看影片,很容易就能判斷孰是孰非,1,成年人,2,不是文盲,就在停車的地方就有警示牌,3,動物園的救援車輛,很及時的趕到。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變壓器電線杆上,有注意高壓的警示牌,幾乎很少有思維清晰的成年人攀爬,如果有人爬上了高壓線被電死了,是不是供電部門都要負責任呢?

    我也很同情死者的家屬,但就事論事就是因為這個下車的人,根本沒有安全意識,自作孽不可活!

  • 6 # 手機使用者4491705660

    一、何為齊全的救助裝置?難到用槍將虎立即擊斃才算齊全的救助!?每個正常人都應明白,不下車不開窗不刺激老虎就是最好的救助,車就是最好的裝置!如果做不到,那就在家看動物世界或去兒童動物樂園。二、有一種情況我認同園方有責任或負全責,那就是和園方簽定責任書的相對方是限制行為能力責任人或無行為能力責任人,死傷者家屬如果承認並經相關部門 鑑定是上述情況,那麼,調查組的結論可以推翻,園方負全責!

    三、否則,死傷者家屬和背後的明白人就要面對現實,因為責任在自己,所以後果要自負!

    四、如果你起訴園方,人家可反訴你肆意破壞園方安全管理規定,客觀造成仃業整頓一個月,園方經濟利益受到嚴重損失,聲譽受到嚴重影響。要承擔賠償責任。

  • 7 # 林林123330879

    被老虎咬傷的任性女人,自已不守規則,偏要違規下車,跟碰瓷一樣訛人,太不要臉了,還好意思要動物園賠,多咬死咬傷這種不守規則不要臉的人

  • 8 # 路見不平一身吼啊

    這個案子判動物園無責,才是最符合法律及情理的。如果動物園有責,那就是又一次南京法官判扶老人有罪案,將是司法的倒退,又將引起社會混亂的不良後果

  • 9 # 多一點理智和思考

    就是沒有調查報告責任也很清楚。就是沒簽遊覽協議,就算園區沒有警示牌,老虎會傷人的常識傷者一家都不知道嗎?是任性和沒有起碼的規則意識害了傷者一家。

    現在傷者一家在雞蛋裡挑骨頭,無非是想多要補償,但這種做法比在動物園下車更加叫人不恥。因為中途下車還可以說無心之失,但現在確是有意為之。這種把責任推給別人的做法真實的反映了傷者一家的人品。

    一死一傷故然叫人同情,但同情不等於不講規則。聽說傷者丈夫還是個軍人,部隊是最講紀律和規則的地方,難道部隊這些年都白呆了嗎?如果軍人都像你一樣不講規則,還能打仗嗎?

  • 10 # 梗陽老醯兒

    很簡單的一個責任明確的事為什麼會有如此爭論?說白了,就是某些人以自我為中心的自私自利心理。總覺得出了事大家都得擔責。這個事情其實和長久以來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事故責任劃分有關。中國一直將就情理法,就給人一種錯覺,總覺得自己犯錯誤完成不良後果別人也得擔責。現在是法治社會,無論哪一方都是公平的,不能說誰強誰弱。自己犯了錯,不能讓別人為你買單,這不公平也不合理。總有人說動物園這了那了,自駕遊,體驗的就是一種刺激,有風險,既然決定去,就已經承認必須要擔風險。什麼叫完全告知義務,什麼叫不做萬全準備,老虎要是能把車拆了把你吃了,那就是不該有這個專案。你老實在車上待著誰也不會動你。你自己下車,把老虎當貓,這是你自己有問題,你自己犯錯。總糾纏這個問題只能說某些人是聖母婊。中國網民的通病就是,事不關己,趕緊瞎扯,事若關己,你們去死。好在此事大家心裡都清楚,都有是非判斷標準。某些人妄圖掀起風浪是不可能得逞的。這是對社會進步的否認。弱者值得同情,但同情不是判斷對錯的標準,也不是判斷責任劃分的依據。

  • 11 # 倚天攬月聽海風

    看了這麼多認為結果不公的評論,感覺很多人是無意識無條件的把生命置於首位,並以此為先提反向搜尋園方的不足。實際上尊重生命是有前提的,起碼建立在自我尊重生命的基礎之上。忽視這一前提,一味得推責於他人,是無理無智。另外指責園方動用水軍的,不免殆笑大方了。網上輿情有利,何必多此一舉,反而不美。至於說用網上訛傳資訊指證園方水軍者,應該是不明白人多嘴雜的常識,想想自己日常生活中小事會有多少傳言吧,難不成也是水軍乾的?

    還是那句話:尊重生命,請從規則開始,因為那是理智,能為絕大多數生命負責。

  • 12 # null08311121102504

    這是強者一方為了挽回最低的損失,進行的一次合情合理的“抗訴”,但是主管部門已經透過各種證據認定的東西,想必這種不合理的爭取權益不會得到主管和民眾的認可,反而增加了對這樣人家的厭惡。 傷者一家從情理上來講是應該博得同情的,但是因為這女的不明智舉動,害死了親人,而且讓我們這些還沒有去自駕的遊客也沒有了機會,更讓園方付出了不必要的管理 自查成本,這種傷者方帶來的影響,難道還要我們也向你提出賠償和追究麼? 爭取自己權益沒錯,但是別做無妄之舉了,好好治療傷者,儘量修復家庭的創痛吧!讓這件事趕緊平息!!​

  • 13 # 穩定高於一切

    大家都聽過武松打虎的故事。就在那個年代在景陽崗對過往眾人也是警示眾人,山中有虎,要眾人結伴而行。酒館也在提醒酒後闖山的人叫:三碗不過崗。而武松是十八碗酒,店小二勸過吧。武松非要過,當時有沒有酒壯人膽大的情況。武松借武功與酒力把虎打死了,成為了打虎英雄。如果被老虎吃了哪?還有此故事嘛。在此次事件中,各種的警示和協議都在提醒每一位遊園者遵守園中規定的重要性和威險性。在你進園之前你必定看到了,否則你不會籤進園協議。你沒有喝酒說明你頭腦是清醒的,你下車的原因只有你和你家人最清楚。總之在你清醒的時候你違反了你簽定的協議和公園規定與警示。責任在你本,同時你也害了你的家人。你一手造成的惡果你只能自己承擔。好的制度是給守規矩的制定的,是給能夠控制自己行為的人制定的。做為你你不能控制你個人的行為,一意孤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行為你又去賴誰哪。請你自重吧。你的行為害了你家人,這永遠是你的傷,也是你不守規矩的代價。你家人在此次事件中受害,我們同情的是失去者。請你記住你的親朋好友都會自願出份子錢。其中包括園方道義上和自願的基礎上。不是你獅子大開口。

  • 14 # 林方碩

    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所謂“理智清醒”的人開始用所謂的“上帝視角”來談論這件事。就中國現在的環境,園方想要絕對無責是不可能的,畢竟從醫鬧的事來看,中國人雞蛋裡挑骨頭的本事是能得金牌的。但歸根結底,這件事是遊客違章在先,這個代價“看起來”有些大,但也確確實實是遊客潛意識裡應該想到的。日常生活中很多違規的行為其實都存在著重大的隱患,最簡單的比如橫穿馬路,隱藏的代價一樣可以是生命,因為“沒有親眼見過或者親身經歷過”導致人們被矇蔽了雙眼,進而人們習慣性的違反規則,同時選擇性的忽視了代價,須知,違規的代價一直都在,後果一直都是同樣的嚴重。人總是有感情的生物,隨著時間的推移,同情心漸漸佔據上風,甚至會吞噬理智,人們會覺得“她都那麼慘了,園方適當擔些責任也無可厚非”,這無疑是情感綁架了正義。也有人說“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你就不會這麼說了”,誠然,我也有著劣根性,或許真要是發生在我身上,我也需要社會真正的正義來糾正我。

  • 15 # 煙雨育江南

    我認為現在中國缺乏的是法治和契約精神。我們的法律、法官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偏向所謂弱者的問題。往往造成不遵守法律、契約的人得益,無過錯方利益受損還得承賠償責任。於是,許多人便可無法無天地享受著賤踏法律、契約的豐厚成果。如果法律最終判決園方有責,那麼,中國的法治建設將遙遙無期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弱者而偏袒一方,這不公平,也無助社會風氣好轉。

    最後,對被虎所傷的這家人起訴園方的做法,我認為與碰瓷行為無異,予以強烈譴責。你們的傷亡可同情,你們的行為不值得同情。

    建議園方反訴他們。

  • 16 # jsjhxgavjfhyssvs

    仔細看了下評論,有好多道德聖母,公園盡了告知義務這是事實!一:合同簽了吧請問?警示牌有了吧請問?說警示不到位的我請問你,比如你和別人打了借條合同,還需要用另一個合同來確認這個借條合同是否有力度有意義?這和證明他媽是他媽有異曲同工之妙啊!二:說啥連帶責任的,這就是典型的和稀泥,反正事發生了你就有責任,沒責任怎麼能發生這事?這種領導們最喜歡的扯淡的分析方式,學的真快!還是比如,摩托撞汽車,摩托全責,最後汽車賠錢。不分事情的內因,只和稀泥,和了幾千年了!還和?

  • 17 # 技術性掉線

    就這個事情,我認為園區是沒有責任,責任全部都在女方。然而還是有少部分人執著的高喊:人不如畜牲。對此,請看我如下的分析:

    一,園區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針對遊客進行了各種強調和警告,而且園區的措施得當,救援很快進入現場。

    二,為什麼只有這個女人在的車受到了攻擊,別的車安然無恙?因為這個女人破壞了規則。一個成年人,她明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危險的,她也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這是她主觀意識的打破了規則,她既然敢下車,就應該知道她面對的是老虎。

    三,動物園的基本職責就是給保護動物提供庇護,保證動物的安全。一個動物園如果因為那些主觀意識上破壞規則而出現的人生安全就去射殺動物,把打破規則的罪魁禍首挽留了,把應該保護的動物射殺了。那我們留下的是一個惡意的罪犯,失去的是一個違背初衷的稀有動物。

    四,中國社會從來不缺乏道德綁架的,所為的弱勢群體。弱勢群體就是行人隨意闖紅燈橫穿馬路被撞之後司機來賠付,弱勢群體就是摩托車撒野違章逆行被撞之後由轎車司機賠付,弱勢群體就是一個想自殺的人跳進獅子園區之後工作人員射殺兩頭獅子解救了求死的人。我要說的是,弱勢群體不是仗著有人給你賠錢你就可以抹殺規則恣意妄為。

    總結就是:動物園無罪,並不需要反省什麼,需要反省的是那些無視規則道德綁架的弱勢群體和那些無知高喊 人不如動物的法盲。

  • 18 # 蒙古漢子72227473

    舉例比較一下:有人到超市買五斤鹽回家泡水一口喝進肚裡死了,又有一人開啟自家液化氣罐然後點火玩被爆燃燒死,還有一人自己買十瓶酒精回家喝光中毒死了。現在他們的家屬分別控告超市的鹽害死了人,控告液化氣公司燃氣能爆燃燒死人,控告酒精廠生產的酒精能毒死人。如果官司能打贏,這個社會將會混亂不堪,後果很嚴重。對於明知有危險的事情偏偏要任性去做,結果吃鹽的人身上沒有轉入海魚基因,玩火的人他爹不是金剛葫蘆娃,連喝十瓶酒精的人不是酒神。最後證明老虎也吃任性裝B的人。現代社會不僅僅是從騎腳踏車進步到開豪車的改變,更需要人們遵紀守法,遵守秩序,明事理,清楚不能做的事情不要去做。否則,任性而為的代價是要自己付出的。

  • 19 # 儘量客觀看

    可以看出你是一個陰謀論者。按你的思路,我認為這次事件其實是傷者搞的一次謀殺+訛詐,遠比你想的深。問題一,為什麼傷者家屬中只有一個當媽的死了,而誘發本次事件的婦女沒有喪命?問題二,為什麼該婦女會在危險性最大的猛虎區門口下車?問題三,按照,婦女的行進路線,在下車時肯定已經看見了老虎,為什麼還要背對老虎做出引誘的動作?問題四,她的丈夫看見丈母孃去救人被撲倒之後,為什麼返回了?問題五,為什麼最先被撲倒的婦女沒有喪命而她母親死了,是不是她受過專門的防護訓練?問題七,女方的兄弟為什麼在事件發生後,立刻就開始指責動物園,而且指責的理與這次上訴的基本一致,太專業了吧!問題七,為什麼大多數人看錄影都認為,婦女和其丈夫在車內發生了爭吵才下車,而他的兄弟卻馬上否認,該否認與夫妻倆的語言非常的契合,如果沒有事先的協商,怎麼可能如此一致?第八,母親死了,他的子女沒有表現出太大的哀傷,而且還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提出了起訴,6個律師,準備太充分了吧!細思極恐啊!

  • 20 # 韋小寶007

    記得早幾年有個新聞,一司機看到一老太翻柵欄橫穿馬路,於是踩剎車打了下喇叭,並把車停在幾米外等老太婆,結果老太婆翻摔倒了。司機一看,立馬上前去扶,老太婆說沒事借司機電話打家裡人來接,沒想到老太婆直接報110,並告司機賠償10萬。後來法院居然判了,理由是小車打喇叭嚇到老太才會摔倒。從此,拉開了沒臉沒皮的老人摔倒碰瓷的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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