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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棋香閣青山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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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愚人傑8
這個事件堅決要賠償,但是應該是醫院向家屬索賠!國家明令禁止在公共場合吸菸,而且醫院也完全禁止吸菸,而且稍微有點物理常識的人都知道,高濃度氧氣環境下用火是極度危險的!可是很多國人素質低下,完全不理會各種危險警告,在各種場合吸菸,如果開了這樣的先河,那麼以後就會在加油站吸菸,而且造成火災事故,還會跟加油站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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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李sir73
我也想說幾句。
氧倉分為空氣倉和氧氣倉。空氣倉其實是很安全的,高濃度的氧氣只存在於面罩內。說個實話,除非氧氣洩露,哪怕就是真抽根菸,也不會有太大問題。至於氧氣洩露也一般不會發生,氧倉內是有各種感測器和實時監測的,氧氣濃度一高就會報警。
氧氣倉就很嚇人了,整個艙內都是高濃度氧氣。任何一點火星都有可能造成根本無法撲救的火。只要著火,死亡率基本上是百分百。
對於氧氣艙,醫院是要做嚴格的檢查和告知的,別說打火機,就是衣服是化纖的都不允許進入,要防止靜電火花。而且,在整個治療過程中,都要實時監控,醫護人員要隨時盯著艙內畫面。
病人可以在裡面抽菸?我是打破頭都想象不出來!
作為病人,那完全就是自己作死的行為,跟沒事跳樓玩是一個道理。但對於醫院來說,個人認為,還是有一定責任的,至少在檢查、告知、監管、監控等方面,恐怕還是有缺乏責任心的狀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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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河流49999406
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法律規定的一些行為是不需要提醒的,否則殺人犯說你沒提醒我不能殺你,小偷說你沒提醒不能上你家偷竊,一切責任源於被害者沒有提醒一切自負,這社會豈不亂套?以前的河塘邊哪有各種不能下水游泳的牌子,社會秩序不是好好的?大人小孩都知道什麼地方能淹死人,什麼地方安全。沒有提醒的牌子成了事故索賠的藉口,這是社會文明的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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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菩提新客1
其家屬已經明確承認醫院內到處都有禁止吸菸的警示就足夠說明醫院盡到了禁示告誡的義務。高壓氧艙內吸菸是找死。醫院不僅不應該承擔他的死亡責任,還應該提出反訴,讓死者親屬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承擔死者吸菸導致高壓氧艙火災的全部責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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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是必須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是每個公民都必須知道的道理,就好像加油站禁止打手機和吸菸,飛機上禁止吸菸等,如果在高鐵飛機吸菸可以直接拘留,如果造成重大財產損失,要負刑事責任,病人在治療期間吸菸,造成醫院重大損失及人員傷亡,這位先生要負刑事責任,要賠償醫院損傷,鑑於已經死亡,家屬必須賠償醫院損傷,醫院有沒有過錯,必須由司法機關給出明確的說法,這就好像你在加油機跟前吸菸,引起爆炸被燒死一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