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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一心尋死,買老鼠藥、拿剪子劃肚子,六旬母親一氣之下將其砍死,那麼問題來了,母親該不該被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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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藥藥切克鬧

    法律上,

    這位母親要被判犯故意殺人罪,具體判幾年還是死刑要看情節嚴重程度。

    如果情節不嚴重,一般我們國家的法律會判有期徒刑15~20年,剝奪政治權利3~5年。

    不要問我為什麼對量刑這麼清楚,主要是小時候各種解密兇殺的電視訪談節目看多了。。。

    我穿越到古代看看:

    有這麼幾種說法:

    1、通常殺子者,民不報官不究。如果有人舉報,官府必然要追究。如不追究就是舉而不察。

    殺子者,如子有過者,罪減二等;如以無過而殺子,視為故意殺人,以大惡論。

    感覺很現代的《憲法》差不多,主要還是有道德的因素:看兒子有沒有錯!

    2、《唐律疏議》:“若子孫違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毆殺者,徒一年半;以刃殺者,徒二年。故殺者,各加一等。即嫡、繼、慈、養殺者,又加一等。過失殺者,各勿論。”

    唐朝對於孝很看重,所以孩子只要做出不孝的事情,都是可以直接判處死刑的。

    題中已經提到,孩子自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這樣做已經是不孝了。

    所以,放在唐朝,象徵性的判2年。

    3、《晉律》規定,父母殺子同凡論,走馬城市殺人者,不得以過失論,部民殺長吏者同凡論,常人有罪不得贖等。

    晉朝還是挺嚴格的“父母殺子同凡論”,意思就是“父母殺了兒子,和其他殺人罪一樣的判刑”。

    可能是經歷過三國,急於用嚴刑峻法去約束人民。。。

    4、古希臘“殺子”和“棄子”的神話

    按殺子或棄子的動機可分為:捍衛權力型、害怕預言成真型、為平息神怒型、為民為國、遵守誓諾型、過失試探、報復型。

    有這些正當理由,也沒見古希臘神話有記載判他們有罪。。。

  • 2 # 鄉村魚兒

    ​​這個母親也真是太無知了,虎毒還不食子呢,她的兒子既然悲觀厭世,多次提出不想活了,他們夫妻兩個就要把兒子送到心理醫生那裡診斷,疏導。而不是放在家裡調養,坐等悲劇發生。她的兒子可能得了憂鬱症,既然事業有成是人生的贏家,又時時害怕被別人迫害,肯定是某一方面德罪了人,心裡害怕。先送去診治,然後再讓他成個家。也許事業有成卻還沒有成家,有一種失落感,覺得人生沒有意思。可是悲劇已經發生了,按法律是要按故意傷害罪判十五年,但是她這麼大年紀了,孩子的父親又要求減刑,也可以少判幾年?這個世界是怎麼了,那麼多人盼望事業有成,當人生的贏家。可他家都有卻不想活了,荒誕的世界,悲催的人生……

  • 3 # 樹下酒仙

    首先要弄明白,他的孩子為什麼要尋死?為什麼買鼠藥吃,為什麼用剪刀劃破肚子,去尋死?誰能證明?是否危害他人?這是發生事件前提原因。

    公民有生存的權力,並受法律保護,神聖不可侵犯。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做為人母,養育兒女不容易。應得到普天下人的尊敬和愛戴。你首先要求助鄉鄰和政府組織幫助,我相信,他們會幫助你的。(不知是城市和農村)有條件可以尋求心理醫生,或精神病院醫生治療。找出尋死的原因。一個正常人,怎麼可能想去尋死呢?不解!必有原因。

    不錯,農村極少數婦女,地方落後偏遠,缺少法律常識。恨鐵不成鋼,往往走極端,釀成人間悲劇。

    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不好的影響。題中所敘述是:母看不過去,痛恨用刀砍死,判不判死刑?依我看,應按國家刑法判處有期或無期徒刑;假如母親有精神病史或村民為她請願。法官,應調查清楚後,酬情減判。法盲,無助呀!

    可憐天下父母心,一生為子女操勞;不求富貴,但求平安!

    ……個人見解,不足之處,請諒!

  • 4 # C餘江

    從法律角度來講,定然是要被判刑的,沒有人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

    我不知道這位母親做這種事有多大的隱情,有天大的委屈,但如果法律不這樣做,那將是法律的失職!

    法律和道德不同,法律是人們共同制定出來的最低的要求,更何況殺人已經觸犯到了最嚴重的刑法。

    再假如我們揣測一下,死者尋死這個背景是不是真的,如果不是真的呢?如果我們生活中某個人得罪了一個邪惡的聰明人,他是否有辦法證明,你是想尋死的呢?如果法律開恩放了他,那就會有第二個這樣的受害者出來。

  • 5 # Yifan5

    公民的生命延續是受國家保障的,包括本人都沒權利剝奪自己生命權。兒子一心尋死,結果未遂,最後母親痛下殺手。無論兒子身體殘疾、精神疾病等方面出現多嚴重生理缺陷,任何人無權剝奪他的生存權。母親弒子,是主觀上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故意殺人罪。從行為人的故意內容及情節,實施過程等;法官綜合量刑,不會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一般判在二十年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從該事件的起因來看,是可以避免這起人倫慘劇的發生。兒子一心尋死,在有效的制止的情況下,依據兒子所產生的自殺傾向是出自某方面問題,是疾病(包括精神疾病)可送醫,或是吸毒;如吸毒,可報案後送戒毒所。兒子的事還有他的父親幫助,也可請求當地政府的支援;這位母親首先未能理智對待此事,其次亦存在一些暴力傾向而造成弒子,也跟其本人的文化程度、法律意識淡薄有直接關係。

  • 6 # 微瑕碧玉

    說到母親和孩子,我講個我身邊發生的真實故事,因為這孩子是我在深圳同一個小區同一棟樓的鄰居。

    有個女人結婚後遇到自己的初戀就上床並懷孕了,還要求與丈夫離婚。丈夫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願意翻過這一頁,不同意離婚,她就四處宣揚自己外面有人還懷著這個人的骨肉,丈夫因為尊嚴蕩然無存被迫同意離婚。

    離婚時這女人按照初戀的不能帶孩子的要求,堅決不撫養孩子,同時以自己沒有工作沒有固定收入為藉口,拒絕承擔孩子一半的撫養費和學費。由於初戀迫於家庭、親戚、社會的壓力因而沒有離得了婚,這女人後來就只能嫁給另一個人。

    15年來這孩子都是由生父和繼母養大,這女人沒有給孩子支付1分錢的生活費學費。直到2013年孩子結婚的時候,這個女人突然出現了,給了2萬元錢,並對孩子的婚事的籌辦指手畫腳,造成孩子與繼母之間極大的誤會,導致原計劃的大型婚禮泡湯。

    不僅如此,這女人利用孩子與繼母一時的誤會,以給孩子買房買車為誘餌,將孩子騙到很遠的外省鄉下種地的蝸居,直到孩子發現這裡沒法生活,也發現這個女人的承諾根本不可能實現,才憤然回到了深圳。

    孩子回到深圳後,好不容易修復好與生父和繼母的關係。現在這女人以看孫子為名,要求孩子給她買到深圳的往返機票,要來深圳居住一段時間。

    大家說說,這女人是什麼人?她搞的這些是什麼心態?

  • 7 # 孟可的思想空間

    首先,雖然這個被砍死的人是與行兇的人有著直接的血緣關係。但從法律角度來說,這個被害人已經屬於國家公民。除了他本人,沒有任何人可以決定他的生死。即使是父母也不可以。而且還是這種在其非願的情況下。

    所以,他母親的這種看似幫忙的行為,已經構成的犯罪。只是在量刑輕重的時候,或許會依據情節對其母親的判罰會略有照顧吧。

  • 8 # 46797976764

    母親會被判刑,這是法律程式,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一定不會是死刑。死刑的標準是對社會有嚴重危害性,可以說,母親並沒有對社會造成危害。以前曾經看過一篇報道,妻子照顧癱瘓的丈夫幾十年,她累了,不想拖累兒女,就把丈夫殺了。結果,她被判刑了,兩年,還是緩期,可以看出,法律是需要人性化的,並且中國法律做到了。所以,死刑不是隨便判的,一命償一命也是分情況的。

  • 9 # 誰對我好我嫁他

    母親也是看孩子生不如死所以才幫孩子一下,母親殺了孩子心裡比誰都疼,十月懷胎生下來給他生命,現在又親手送走孩子這苦疼誰能理解,不能判刑在說孩子命是父母:給的也不是故意殺子,起法院放過母親她比誰都難過,

  • 10 # 河北省作家協會會員

    如果兒子真的選擇了死亡是誰也欄不住的.無論他對於自己選擇了哪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都屬自殺。儘管他不想活了或者哀求母親幫他結束自己的生命,而母親一旦幫兒子完成了自己的心願.實施了結束兒子生命的行為,就被視為他殺.但不屬罪大惡極.可也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 11 # 給你依靠的肩膀2

    這母親做事太過急、太沖動導致不該發生的喪子悲劇。作為母親應教育好自己的兒子,珍惜生命,螻蟻還知惜本命,何況是人。但這母親想錯了,本應挽救得生命倒自己親手摧一條活生生的生命,人說虎毒不食子,可這母親真是自導自演一場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劇,這是少見的怪事。講理由是她兒子想死,她就幫助他搞,但在法律上應是殺人犯罪吧?

  • 12 # 難得兒糊塗

    判刑,應該是必須的。

    因為,殺人是應該償命的。

    但是,應看一下幾點在進行是否判刑,或者判刑的輕重緩急。

    一,母親是否患有精神病史或者其他不良病史。

    二,母親如果沒有其他病史,為何要殺害自己的兒子。即使自己的兒子想尋死,母親做的應該是開導或者是勸阻,而不是去成全他。

    總體來說,殺人是應該償命的,。2016.12.15

  • 13 # sjdnfnxhwkkalxncbsnw

    六十多歲了,兒子死了,這就是這個世界給她最大的刑法了!不說她有沒有罪,該不該判刑,而是這個社會而是大家想想,她為什麼要揮刀,那是一種怎樣的絕望。

    還有,如果國家要判刑的話,請判坐牢就可以了,安排個輕鬆點的女子監獄,安排好一點的獄友,有幾個人說說話,或許她的餘生還能有一點點Sunny吧。

  • 14 # 思盈一一

    從法律的角度出發,應該判刑,與激憤殺人同等,可是,母子連心,激憤不該有,應該冷靜,兒子一心尋死,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他若真想死,誰也拉不住,他會揹著家人,找地兒了結生命,何必當著你尋死覓活的呢?他一定有想不開的心事,母親啊母親,你應該和他多溝通,激憤之下這樣舉動,要知道後果的,誰也沒有權力隨意剝奪他人生命,何況親生兒子呢,目前的法律沒有這方面不承擔後果的規定,但應與量刑

  • 15 # 一切隨風飄搖

    站在法律角度自然會被判刑,站在人性的角度作為母親也是沒辦法。就像有一新聞,母親因為無法繼續忍受病痛的折磨,一再再而三的請求兒子給她喝農藥,兒子最後看不下去了只要照做,可是還是被判刑了,這怎麼說呢,哎,一言難盡

  • 16 # 萌萌汪汪

    按法律來說,這位母親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罪,必須判刑。可是從道德上講,我們不能判刑,母親殺了她的兒子她比誰都難受。可是如果沒有,哪來的兒子,況且兒子一直尋死,當一個母親看到後會多麼的心痛,既然兒子想去了那母親也無能為力了!

    小時 你天天黏母親,母親不知有多幸福。

    等母親老了,你也長大了,不再需要母親了,遠走高飛了!

    . 你可知道,家鄉的母親有多麼孤獨,她又是怎樣的想你!

    養育了多年的孩子要去死。老母親攔不住啊!要死就是在母親的身邊吧!母親都不願意孩子變成孤魂野鬼,所以老母親才會殺了自己的骨肉!如果給母親判了刑,那就是沒人性!!!!!!!!!!!!不能判刑!!!

  • 17 # 一棵小草1555007248

    找個心理醫生開導,她老人家有這樣的能力嗎。既然兒子一心想死,肯定是家中有著不可承受的心理壓力和精神打擊,所以老人家只能採取長痛不如短痛的麻木方式來解決,,依我的概念不能判刑。

  • 18 # 大海142581829

    天下竟然有這樣的母親,死刑。什麼事情都意氣用事,影響到孩子,不能立足於社會,~心尋死也要苦口婆心,說不定突然矛盾頓開了,自己的兒孑,十月懷胎,千辛萬苦帶大,刀砍自乙身上也不會砍兒孑身上,變態,對兒子都一氣之下下得了手,對別人吏更厲害,死刑

  • 19 # 手機使用者5735820131

    肯定該判刑,只能說是事出有因,法院會酌情從輕處理。從法律角度上講這是故意殺人罪。雖然兒子一心尋死,但做為母親的你只能勸他不要自殺,不能為了成全他而殺死他,你的做法說明你是典型的法盲。可是從情理上講,我很理解你這樣的做法。你殺了兒子,只是希望他早日解脫。但你知道嗎?法不容情,你的這種做法會給你的家庭帶來多大的痛苦。如今的你,只能好好的認罪伏法,爭取早日重獲自由。

  • 20 # 小飯的私家花園

    該被判刑。兒子尋死,母親本該不讓他這麼做,即便自己沒有能力去阻止兒子的行為,也得去找其他的解決方法,以防止不好結果的發生 。

    可是母親用過激的行為,做了令自己和其他人都後悔的決定。

    可能母親是出於:孩子是自己生的,你執意要死那就由我來吧,之後我也隨你而去。把所有的錯都攬在自己身上,這便錯了。

    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長大之後,只能相勸指導,不能再過多幹預。

    可能找了其他方式,孩子就不會死了呢。但是用這種極端的方式,孩子死不了也得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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