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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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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波士財經
沒錯。律師的天職就是為自己的當事人服務,這是現代契約社會的需求。
無規則不成方圓。法律是國家公器,體現了國家意志或者說統治階級的意志,某種程度上說,法律也算是全社會最大的集體意志,它代表著一個社會的基礎認知。每一個人都要遵守法律的規定,按照法律準則行事,這樣社會才有了一個基本的穩定器。
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更多的是一種私人品德,只是一種個人修養問題,而且每個人對道德的理解都不一樣,社會身份不同的人,對道德的要求也不一樣;不同生活經歷的人,形成的道德觀點也不一樣。但即使在私人生活中,也應當先講法律再提道德。
作為律師來說,他本身的工作,就是依據法律條文,為自己的當事人尋求最大程度的利益,這不僅無可厚非,而且應該堅決支援。律師講法律,天經地義,這是他的職業使命,也是保證他的當事人權利,能夠得到法律保障的重要手段。
如果律師的當事人確實有問題,與律師的本身道德認知相沖突,那律師可以退出為該當事人辯護,而不是自己從道德層面去審判自己的當事人。如果律師覺得自己的當事人存在道德瑕疵而不盡力為自己的當事人辯護,這才是最大的不道德。
胡適有一句名言: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迴歸;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談高尚,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範,人人大公無私,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佈的骯髒國家。
律師,更應該講法律,而且只應該是講法律,不能意氣用事。
當然,社會在不斷進步,法律肯定存在瑕疵,沒有那麼完美,那應該是修訂法律,而不是去指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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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小劉律師
律師是一種職業,為當事人維權時,用的是法律的武器,而且有時法律與道德會有衝突,會影響對法律的正確判斷。因為法律的特點也在於公平,公正,而道德往往會以有同情弱者,無私奉獻等特點,在實際的法律關係裡,用法律與道德會得出不同的觀點。所以,應該在需要講法律時講法律,講道德時講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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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盼寶的快樂時光
1.法律可以算作是一部分強制的道德。道德法律各司其職,道德分善惡辨美醜,法律定規則劃界限。道德的內涵和外緣都比法律要寬泛得多比如:在路邊亂停一輛蘭博基尼擋住了夏利,顯然不道德但是並不犯法,然而它是不利於維持社會秩序的。
2.又有人說,法律保護一切人的權利,可以防患於未然,抨擊道德沒有那麼神通廣大,比如東郭先生就沒能教化了狼!法律的強制性使得它更加有效、高效,可是說它能夠防患於未然這種說法就不免有些奇怪,當今世界上哪國的法律都是在完善的過程當中,怎能說它可以防各種患?另,總不會有國家立上車排隊法,見到老師問好法。道德就可以在法律看不到的角落裡履行著職能。
3.我們所說任何法律的作用都建立在一個簡單的前提下,人們遵守法律+法律發揮作用。那就引出了兩點:
1)人們遵守法律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道德,若無人遵守法律,那它再好再有效也只是廢紙一張--此時也許又會要搬出法律有強制性。但是強制性帶來的結果叫做人們畏懼法律!想過沒有如果有一天人們不再畏懼法律和刑罰,每人抱著一種要殺要剮隨你的態度,法律又一次不幸地會變成一紙空文。並且以監獄為例的刑罰,懲罰人都不是它的最終目的,最終目的一定是教化你!改變你!讓你不再是社會的威脅,因此想要標本兼治,法律與道德又一次結合在了一起。
2)有關於法律發揮作用。近來各種問題,比如毒奶粉。比如霧霾。明明是有食品安全法,明明是有環境保護法,那為什麼這些事情還會出現嘞?這時,又要說有了法律之後,道德成為了本質上內在的約束力。我們會發現,道德可以算是法律評價標準和推動力量的一種,法律又是傳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4.有關於誰是誰的底線這一問題。。暫且得不出答案。再次回到開篇建立的前提-維持社會秩序!我們姑且認定(啊不,就是這樣)社會中的大部分人在一個模糊概念下算作好人(不要較真~),那麼就意味著也許很多人一生都不會與法律有什麼很大交集那麼也就是說大部分時間在約束他們的還是道德。
為了掩蓋一下邏輯漏洞,引用一句康德先生的話: 那最神聖、恆久而又日新月異的,那最令人感到驚奇和震撼的兩件東西是天上的星空,和我們心中的道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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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誰主沉浮之生命
我遇到的律師,一起兇殺案,兇手律師顛倒黑白,說話不講事實,為兇手脫罪不講道德,被害人的律師不用事實反駁顛倒黑白的話,也不向被害人家屬透露案件的真實情況,為了錢還有法律和道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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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留研
律師是社會上的一種職業,其職責就是利用其豐富的法律知識,為自己的當事方盡責盡力千方百計作辯護,只講法律,無關道德取向。每一種職業都是為了養家餬口。律師是依法為當事人依法辯護,法官同樣依法依據進行審理,只講法律不講道德顯然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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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開心谷39557066
法不容情!不管是誰,什麼職業,必須首先遵守法律!法律和道德不是一個範疇,不能相提並論。道德又分個人道德和職業道德。兩者有結合,更多的是互不干涉。律師在從事律師職業的時候,職業道德決定了他必須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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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沒法用暱稱
當然有錯,並且大錯特錯。法律和道德,並不是對立的,它們的最終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保護權益,協調關係,懲治違法失德等不良現象。法律的最高境界,應該是和道德統一,做到獎懲統一,絲毫不差。道德在不斷進步發展,法律也是一樣不斷地進步發展。一般來講,法律總有滯後性總有漏洞,但這只是事物發展的規律,應該儘快地得到改善改正。可以說,所有的不道德,都應該受到懲罰,只是這種全方位的執行代價大到不能承受,所以只能略過那些目的,行為和後果都比較輕微的不道德內容,只處理那些容易處理,後果嚴重的違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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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jqry
有的律師就沒有道德和法律,我是刑事附帶民事故意傷害一案,我是受害人,我請的律師不為我辨證反而勾搭法官幫被告造假證,按的手印,籤的名字,字還用打印出來的,判決書中被告不承擔責任連名字都沒有,像這樣的律師能用嗎?還是律師協會會長,律師主任,還說道德法律,就是為了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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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我的QQ名字哪裡去了
首先,律師是做什麼的?契約精神是最基礎的職業道德。律師可以根據自己的道德素養決定是否答應做辯護人。但一旦成為辯護人,就要想盡一切方法,用盡各種手段,只要合法,因為這就是他基本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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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來自老區的毛刺槐
法律和道德是兩個概念,法律具有一定的強制性,道德不具有強制性,道德無法約束一個人的言語和行為,法律是可以的。當一個人的行為違背了個人的道德,同時也觸犯了法律,作為律師是應該用法律來衡這個的行為,而不是用道德,所以,律師只講法律,不講道德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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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獨角獸138206241
1、律師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就在法律的框架內,把自己當事人的利益做成最大化,否則沒人花錢請律師;2、律師不講公平,只講職業道德,簡單說就是不能損害自己當事人的利益,而是否公平則是司法機關的事,因為司法機關是國家機關,是代表國家公平解決問題的;3、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不同的道德標準存在於不同的人的內心,看不見,摸不著,而法律是看的見摸得著的行為規範,能夠預判自己的行為標準,能守住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社會就和諧到家了,所以道德不是律師考慮的問題,法治是社會和諧的唯一手段,道德因人而異,道德可以講,但不能把道德劃分為統一標準,否則就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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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雲淡風清57899813
法律源於普遍的社會道德規範,而且高於一般社會道德規範的要求而形成強制性規則,他是統治階級的意識產物,維護社會正常執行的基本規範。什麼是道德?每一個社會,不同的時代,均有不同的道德要求或規範,而且在不同的區域又有不同的規範要求,甚至存在城鄉差別的問題,以及不同民族的問題。
律師,是一個社會統治階級允許其存在的,文明的社會制度執行的一個組成部分,相對於公權力而言,更傾向於保護私權利,和為私權力尋求民間非政府的司法救濟。故此,律師的存在源於各個社會法律規則的許可,其服務工作首先源於法律的規定,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當然律師,作為一種職業或者是生存的方式,法律和律師職業的相關規範,已經對律師的職業道德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和指導性的規範。
個人認為該提問過於簡單,首先道德的範圍?什麼道德並不明確,以及什麼時代的道德等?同樣對律師,也沒有做出任何限定,是西方社會律師,還是國內?社會主義律師還是資產階級律師?是從事刑事律師還是民事律師,或是其他專業律師?故此,任何一位律師作出回答,或者是法律人作出回答,或者是其他公務員作出回答等,不同的人均會提出質疑!
個人認為,在時下當代社會,國內律師,即便是西方律師,均應在職業當中遵從一定的社會道德規範,但該社會道德規範並非普通人,或者是不同區域的人,不同民族的人所理解的一般社會道德規範。所應遵循的,應該是具有普遍的具有代表性的,基本的社會道德規範,含不同區域和不同民族的,以及被文明社會所共同遵守的基本價值道德規範。只講法律也不講道德的人律師,並非是一個合格或者是有尊嚴的律師,屈從於所謂社會的一般道德規範,那律師也無法開展法律工作。如果,要求律師在工作過程中遵循所有人,或者是每一個個人認為的道德規範,那律師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套用時下流行的一個詞語,一個律師,應當依法執業,具一定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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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抹布架
法律是最底的道德標準!律師講法律就好!只所以產生道德和法律的衝突,多數請況是人們對辯護的誤解,源自古往今來的有罪推定,其實在中外法律中未經判決前都是嫌疑人,是處於無罪狀態的!辯護的作用主要是為防冤假錯案!律師的辯護其實是案件察明的重大環節!看看這些年殺錯的人!被害人故然報錯了仇,被告更是冤死的!但看上去律師尤其是刑事案件的辯護律師在為惡人開脫,所以就有這麼個印象!所以,律師站在法庭上講法律就好!下了法庭再談道德!因為站在法庭上講法律才是律師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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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宇宙風塵
律師法已明確規定,律師執業必須依據事實與法律依法代理。而道德是法律的基礎兩者之間是統一的,並不是對立的。作為律師職業要求需要,,為了避免委託人遭不當司法後果而服務,即是為了保障法律正確地實施重要的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更不應該存在講法律而不講道德的這種自相矛盾的情形出現。實際上不講法律豈有存在講道德之理,而講道德一定有法律之依據。存在以上質疑,一定是法制思維存在問題,法制認知度缺失或者有勃法定的情形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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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yoksain
律師應該全力為嫌疑人辯護,不應用道德來約束。法律要講證據,不能以主觀先入為主定人罪,這樣對疑犯是不公平的,也容易造成冤案。就算某人是姦殺幼女的超級變態,民眾們都恨之入骨,但是律師也必須全心全意為他辯護,因為也有可能他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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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關中大俠扛把子呂輕侯
那麼問題來了,一個死刑犯要求上訴,或者一個嫌疑人被控謀殺,你就說該不該給他指派辯護律師吧。每個人都有公平接受審判與裁決的權利。律師作為該行為的訴諸者,與道德無關。倘若因為所有的不利口供都指向被告而剝奪了被告參與訴訟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這和莫須有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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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已婚的花花君
只把法律當成第一標準的話,其實也是講道德的,只有個別的事情可能屬於有情可原,但法律無情。
首先法律本身就是規範人行為的一種比較正規且規範的標準,但是道德本身是沒有規範的標準的,可能不同視角看待問題,得出的道德答案都不同,以前改嫁是道德問題,生不了孩子就可以休妻,這算不算道德問題呢,道德問題也是站立在某些立場下的一種標準,並沒有確切的標準,所以講法律才是最公平的。
關鍵的是,你說的這個命題不大對,只講法律的律師的話,絕對是好律師,如有觸犯法律的人找他,他不會接,這才叫只講法律,而現實是律師去尋找各種空子為自己的委託人辯解。所以不存在法律和道德的問題。因為那些不道德的律師,絕對也不是隻講法律的人,只不過他們會鑽法律空子。或者語言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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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楓語者58924288
肯定錯了,道德是法律背後最基本的精神。或者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現在有很多人。最善於研究規則,最善於發現規則細微的漏洞來為自己謀好處。我從來不認為這是一種本事。而且很鄙視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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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飛天拉麵神
看看這幫渣渣,天天要求法制,一旦講法制,律師出現了,律師幫嫌疑人打贏官司了,就噴律師。
愚蠢的渣渣,你要法制,就得用法律說話!!不要對你有利就法律,不利就人情!!社會風氣怎麼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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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只是個職業,在我們平常人眼裡天大的事在他們眼裡只是一件case。這個和醫生有點像,在我們眼裡是關乎生死的大事,在他們眼裡見慣了生死,也只是一個病人而已。
所以,以道德來作為準繩來作為律師的行為準則是行不通的,換誰做律師都一樣。對得起事主的委託,就算是盡職的律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