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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顆行走的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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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約德爾國隊長
如果有證據證明,或者大伯承認撿過。大伯是需要賠償一部分的,但不需要全賠,因為失主也有過錯。這是有法律依據的,丟失物不是無主遺棄物,物權仍然是屬於失主的,撿到的人有保管和歸還的義務,你可以不撿但無權隨意處置。2010年
《今日說法》有一個幾乎一樣的案例,撿到鑽戒的人當成鋯石扔了,後來找不著了,失主提供監控、購買發票等證據,撿到人也承認,判處撿到的人賠償失主一部分損失。當時主持人還問“如果撿到的人需要負責風險,那豈不是東西掉了就沒有人願意幫你撿了”法律專家答“從法律角度來說確實這樣,如果人人都不去撿,失主找回的可能性就很大”。法律不是道德,它只看證據,人們可能覺得大伯虧了,但法律也要保護失主的權益,如果大伯藏起來沒扔呢?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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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42333
這個我就不好評論了。但是我明天打算去買幾個真戒指項鍊什麼的,再去地攤買幾個長相差不多並且形象逼真的。真的收好了,地攤貨要非常的“不小心”掉到小區門口或者樓道口等(注意得有監控拍到)。過幾天再去找撿到的人賠錢,那麼多凱子,總會宰到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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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近血壓有點高
我在想的是,如果,有人故意在有監控的地方,放置假的鑽戒給路人“拾取”,然後報警找回,失主有正品的發票,拾取者還與不還都將面臨賠償,這時候,拾取者該如何證明那戒指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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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單機大師
怎麼證明大伯撿到的就是你掉的,還有怎麼證明你掉的那個是鑽戒?別拿什麼發票出來,發票可能作假,就算真的發票怎麼證明是你掉的那個的發票!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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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密度充電方案
當然不合理。因為這個問題無解。首先怎麼證明大伯撿到的是真鑽戒?即使王女士拿出來購買證明,那也只能證明她買的是真的,但是說不定她換成假了和黃金戒指放一起呢?所以大伯說扔了,只能去大伯說的地方去找,如果找不到,那就只能自認倒黴了。沒有賠償的義務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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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紅色的海6
首先要確定大伯是撿鑽戒而不是繫鞋帶倒石子撿硬幣什麼的,其次你要證明那鑽戒是你的而不是其他人的,第三你要說清既然你知道鑽戒是在那個地方丟的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去拿回,再次你還要能說清為什麼會一下丟了2個戒子,最後南京法官會要求你回答按常理戴鑽戒的女人是不戴黃金戒子的,以此能確定鑽戒不是你的或如大伯所說是假的。請受案的法官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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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好人二世平安
首先,要先明確王女士的情況,是否是真的有鑽戒,是假是真要有相當的法律依據,不要動不動就上法庭,在未查清事實的情況下要求賠償是不得人心的!如果查清是大伯拿去賣了或佔為己有,可以提請法庭為王女士做主,是判歸還或賠償法律會有相關規定!我曾經丟過錢包,後來有人歸還,說撿到錢包看到裡面有身份證、銀行卡,知道是我的送還給我,我開啟一看,裡面本來有1千多的現金沒有了,不過還是說了謝謝人家,拿2包煙給他,他說不要,就走了,按照王女士的說法,我是否也要要求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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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九月穀穗黃
首先我認為王女士起訴是何理的。當你撿東西時你首先要明白,不是你的物品你沒有權力私自除理,它是有主的。哪個國家的法律也沒有規定撿到的物品歸撿拾者。如果你怕攤上事,你可以不撿。撿到你再丟棄,說明你已侵犯別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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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骨子裡的傲888
撿到的 不是偷你搶你的。。老頭不識貨扔了。你還告人家。。知道這樣連那個也不給你。你丟東西著急,可以理解,但是你不能把責任放到無辜的人身上。。根在哪呢。還不是全怨你。你為嘛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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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晃悠的胖子
剛剛回答說該賠,結果一堆人反對,認為不該賠,我不知道具體事情怎麼樣,根據字面意思,各位有沒有發現一個問題,題目中寫的是失主當天看了監控,發現是顧大伯撿的,第二天顧大伯才歸還。現實中如果我撿到一個看著價值挺高的金戒指,要不就是當時直接交到社群或者警察,要不就是自己貪了,不會是我先拿回家第二天再交給警察的。也就是說原本大伯沒想歸還戒指,只是有影片證據了沒辦法,必須還。同樣的,各位想想撿到東西,如果一個人是想著歸還失主的,會去挑出裡面看著價值不高的東西丟掉嗎?至少我是不管價值,要還就全還。只有在想著把東西據為己有的時候才會去辨別東西的價值,把不值錢的東西丟了。所以題目中說大伯把戒指歸還失主,是故意把大伯定義為一個拾金不昧的好人,讓人情感上傾向於大伯,認為這失主沒良心,大伯好人沒好報,而實際是什麼,大家可以把自己帶入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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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韓渭0607
突生一計啊,上商場買個真的,丟個很假的,讓人一眼能看出來的,故意丟在高畫質攝像頭下,人撿起來一看假的,就得扔了,一旦扔出攝像頭範圍你在撿回來,這樣假證物就沒了,你們看行嗎,攝像在高畫質也不見得能攝到鑽戒是假的,,上兩天還有來人摔倒在腳踏車上,車主賠款兩萬的事,以後人都得保個三者險,要不然不敢出門,中國法律現在也不知道怎麼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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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平中國人
那位大伯說,以為是假的,就扔了。我認為不附合常理,因為,如此做工精巧的手飾品,不是玉料毛石,既使是假的手飾品,有幾個傻冒,會直接選擇丟了。最起碼先拿回家,給親人看,親朋看,這都是常理。因此,我認為大伯想侵佔為己有,才說假話。附合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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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複雜相減
這個新聞我看過,並不是你說的這麼簡單。影片顯示他撿了戒指,並拿回了家。並沒有證據顯示他把戒指丟了,更神奇的是人家上門要,他還人家一個金戒指。我勒個去,這是萬萬沒想到的河神版本。有很大機率是他私藏,按法律是該原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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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兵142543663
首先題目的前提是,失主能提供鑽戒的價值證明,能確認大伯撿到的。現在討論大伯需要賠償是否合理。大家別扯什麼道德批判,別有先入為主的心態,看到丟了鑽戒的就認為是富人,看到大伯就認為事弱勢群體,然後天生的同情心氾濫,仇視富人同情弱者,然後站在弱者的角度認為欺負弱者。
請大家站在理性的角度,公平的原則下考慮問題。我們國家的法律雖然不完善,但也不是簡簡單單就制定出來的,絕對是充分考慮了各種可能性,體現公平公正合理,還要可執行。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撿到東西是有義務保管和歸還的,如果失主知道了不還就屬於不當得利,是要付法律責任的。所以,就本案例來說,大伯要麼不撿,撿了就有保管和歸還的義務,如果保管不善遺失,是需要賠償的,只是賠償的比例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由法官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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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ouyou1
關鍵是真的扔掉了嗎?法官是看穿了老頭在撒謊,但又沒有具體證據。這個已經不是類似碰瓷的案件了。真的不會有人看到你丟了一個鑽石戒指,然後為了幫助你,還你一個金戒指的。有扶老人的雷鋒,還金戒指的那是 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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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手機使用者50021579891
如果我買一個真鑽戒,再買一個假的假裝是不小心遺失的,且那裡有攝像頭,然後我躲起來,等有人撿起來了我立馬報警,說剛才我在這一段路上走時不小心弄丟了鑽戒,說我有商場的正規發票,警察調攝像頭一看找到了撿鑽戒的人,別人說這是一個假的,我說被你調包了,如果你說看到是假鑽戒扔掉了也要賠,反正你是撿了沒扔掉也賠錢,扔掉了也賠錢,對嗎?廣大網民們?照這樣,發一筆小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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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青衫索住
合理個屁,你自己丟的誰知道是真的,發票只能證明你當時買的是真的,並不一定是丟的那個,再說了你自己都能丟就不潤徐別人再說吧,別拿法律說事,再說了人家不是不還,丟了怎麼還還的再給你買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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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林中乙木
大家設身處地的想想,你如果撿到了一個黃金和磚石放一起。你會留下黃金丟了磚石?
就算你再不懂磚石也會找家裡人看一下是不是真貨吧? 而且還是第二天有監控了才歸還了黃金。 很明顯大爺是不想還的。
大爺有很高的機率是發現了磚石的價值高從而私藏磚石。但是要證明這一點舉證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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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fallenghostlz
為什麼總是有人惡意理解法律的設立初衷?法律是以最優的成本調整社會關係。所以撿到東西立馬就獎勵你一個妥善保管的責任。這樣才能有機會要到保管費以及輕過失免責。如果惡意佔有或出賣,就會賠償。因為從社會成本來看,一個人丟了東西,怎麼樣是最快最節省資源的找回方式?就是所有人都別動它,讓失主自己找回來,也就是說,法律是不鼓勵你拾金不昧的,而是鼓勵你放著別動!
1月21日,杭州王女士丟了鑽石、黃金兩枚戒指。透過監控,她確認是顧大伯撿走了。次日,顧大伯歸還了金戒指,但另一個鑽戒以為是假的就扔了。王女士認為他是故意不還,將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7萬7千元。王女士的要求是否合理,顧大伯需要對她進行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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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首先大伯的行為不算是偷,而且他也歸還了一個金戒指,屬於遵守法律的。
但是他說另一個戒指以為是假的丟掉了,一方面他有可能真的不識貨扔了,所以要積極配合調查,說明自己什麼時候丟的,丟在哪兒了,找出證明自己丟掉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另一方面他可能是故意說戒指丟掉了,還一個便宜的戒指回去安撫下失主,自己留了個私心,所以王女士上訴法庭是合理的,但首先要調查真相再去提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