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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笑傲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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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法生相
小劉有部分責任,睡覺時應當遇見可能會有小偷,而沒有采取防止小偷驚嚇的措施,比如關閉手機,戴上口罩防止夢話。樓下也沒有采取緩衝墊等防止他人摔傷的措施,綜上所述,小劉至少需負40%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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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匆匆過客101
我認為:小偷的死與小劉沒有半毛關係,小偷是自做自受,活該倒黴!憑什麼小劉要承擔責任,換位思考,你願扛起這“莫須有”的罪名嗎?真比竇娥還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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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擁有一顆八卦的心
又一個無緣無故就要承擔責任的,非要被偷了走不到了,或者自己被殺死才可以嗎!!!有人連殺三人,被診斷精神病就不用承擔責任(誰知道是不是精神病,有錢啥診斷書出不來)……接著讓他殺,自己睡覺說夢話,手機響著,認識了,就要承擔責任,法制體系太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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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53850068889
是多年前發生同類事件的真實案例。。小偷爬牆不慎摔死。警察問戶主是否知曉小偷光顧,戶主答不知,最終賠喪葬費。警察說若戶主知小偷光顧而小偷摔死,戶主則要對小偷死亡負責,就不止陪喪葬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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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曲終人散99387451
必須得承擔責任,小劉對小偷的死亡有直接原因,如果小劉不在家,那小偷就不會慘死,這樣一個鮮活的生命消逝了,一個家庭就這樣毀了。雖然他是小偷,但罪不至死,強烈支援家屬要求賠償!評論完事後,我狠狠的給自己倆耳光,這樣評論對得起公序良俗嘛???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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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以德報怨A何以報德
我聽我老公說那是他小時候的事,我公公婆婆供銷售商店員工,那是農村他們家有一個很大的院子有一天晚上來賊了,狗叫得很兇,我公公聽到後沒開燈,抬著一杆氣槍悄悄來到院子裡。那時候槍管的沒那麼嚴好多人家都有。我公公來到院子後趁著月光,看見一個坐在牆頭抽菸。因為院子裡有狗那個小偷也不敢下來,我公公對著菸頭的地方就開了一槍,那個人哎呦一聲就從牆頭掉了出去,我公公從大門出去的時候也沒找到那個人,過後也沒人來找過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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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鶴慶警方
不承擔後果。主觀方面,小劉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客觀方面,他也沒有實施針對小偷的什麼措施。可以這麼理解,小偷之死是意外,如果其確實家庭困難,可以考慮申請民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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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熱點嗅覺
這應該是刑事責任的問題!犯罪的構成有 客體 客觀方面 主體 主觀方面 首先小劉主觀方面是沒有殺死小偷的想法的 主體當然是小劉 在客觀方面 雖有最後結果的出現 但是小劉沒有實際的危害行為 所以我認為小劉是不該承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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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CloudShaw
小偷的違法行為雖然未遂但是違法行為在先吧?如果違法行為在先,小劉的行為又為無意識或不為主動行為的話,應該不會有連帶責任的,如果這都有連帶責任的話,一個殺人犯在即將殺人的瞬間被20樓的貓咪用爪子弄掉下來的一顆鳥糞裡的石頭砸死了……是不是要連帶上鳥和貓咪還有主人的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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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蘇蘇牧羊
法律責任的承擔有五大構成要件,
第一個是責任主體,小劉是責任主體之一
第二要有違法行為,小劉說夢話手機響不是違法行為
第三要有主觀過錯,小劉手機響或者說夢話沒有任何主觀過錯
第四要有損害事實 這個有了
第五,要有因果關係 小劉的行為與小偷摔死之間有因果關係但是是多因一果,且不是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小偷
五大構成要件全部符合才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小劉不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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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草雨田67825852
這個事情,主要看法官開庭那天的心情怎樣!中國很多案例判決結果~~簡直變態到讓人抓狂!很抱歉!我們不是審理此案的法官!!其實給祖宗多燒點紙錢~~都比賭法官的判決結果來的明朗!理智些!唉!願菩薩保佑給小劉審理案件的法官,是個清明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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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燕子飛時綠水人家繞91413238
這個也不能怪說夢話的人,賣繩子的人也有責任啊,應該預見到小偷買繩子去偷東西的時候繩子有可能會斷,生產繩子的人也有責任,生產繩子原料的人也有責任,還有蓋樓房的房地產商,把樓蓋那麼高難道就不應該提前想到會有小偷偷東西失足嗎?總之,除了小偷,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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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伯納烏球場灑水員
我可以非常負責任的跟大家講,屋子裡面的人絕對有責任,雖然可能連小偷家屬都不太敢相信,但至少也要承擔次要責任,就如同你正常行駛突然來個闖紅燈的電動車,不光把你車撞壞了你還得賠他錢,所以法官一定會這麼判!但是我想說,去你媽逼的法律!還敢再不要臉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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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閒散靜人1
在中國,小劉要承擔責任。一、安全防護不力,讓小偷有機可乘。二、買樓層過高,讓小偷不安全。三、亂說夢話,電話不關,驚擾小偷作業。四、沒有配備安全結實繩索,要小偷自備工具。五、中國法律中有無責任賠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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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依塔4760
9我家以前住六樓,有年春節期間,我半夜起來上廁所,走到快廁所門口時發現有黑衣人翻窗(老房子窗在廁所旁),嚇得我立馬大叫有賊!然後大力的將拉開廁所門,讓門板和窗戶牆碰撞。其實現在想起來也後怕,要是我早起來點點,我在廁所賊進來,我從廁所出來也許就把賊堵客廳了!如果晚一點點我從房間出來也直接遇賊了!
結果我現在還得慶幸,賊沒進來,我摔門,賊經驗豐富心理素質過硬,沒從六樓摔樓下出人命?不然我還得負責任?!我咧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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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浪蕩回首
奇葩,前段時間我一同事晚上值班到九點,下班開車回家走的國道,途中一個三四歲的小孩突然衝到馬路被撞,結果是我同事全責。看了行車記錄儀,沒有超速,沒有酒駕,小孩沒人看管自己跑出來,都撞了好一會家長才跑過來,居然是全責,不明白到底是怎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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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金色沙灘123
小偷都死了,誰來證明小偷是來偷小劉家呢?誰來證明小劉說夢話呢?要追責到夢裡追去吧!手機響了,是別人打過來的,要追責追打電話的人吧!至於繩索斷了,只能起訴賣繩子的了!哪一點都跟小劉沒關係!如果這個都能判小劉承擔責任,真不知道要法律幹什麼?!還不如回到原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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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手機使用者52676530088
別刻意地把司法搞得那個神秘離奇,這雞八事簡單極了,小劉承擔什麼責任,摔死活雞八該,誰讓你偷東西,又不是準把你推下去的。做個夢說幾句夢話還要貪官司,天大的笑話。手機響了,也不至於貪官司啊,誰貪官司?手機持有者?拔號的人?還是移動,聯通?還是賣手機的人?胡鬧呢。小偷死了活該,自作自受,與他人無關,拉出去煉了!閉庭,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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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傷逝
我就責任劃分做一列舉望指正。一,主觀小偷有錯在先,負主要責任百分之五十,介於負擔後果過於嚴重減免百分之四十九。次要責任是繩索佔百分之二十五,但由於主要責任人承擔後果獲得減輕所以應該佔百分之四十九點五。同時次要責任人小劉不管是說夢話還是手機鈴聲,都是造成此後果必要因素所以也佔百分之二十五,同時應承擔主要責任人後果分擔共計百分之四十九點五。我在南京實習過這應該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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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肅靜,我是x京的某法官。首先,小偷之死與劉姓公民無關係,所以根據無責任賠償之原則,兩人各承擔50%;其次,如果劉公民不服,我會問他三個問題:一、為什麼小偷只來你家?因為你的財富對其產生了誘感,這是其死因之一;二、為什麼你的手機會響?你沒管理好自己的手機,致使小偷墜樓而亡,死因之二;三、你憑什麼說他是小偷,他偷你什麼了,為什麼他不是個攀援運動員?所以他的死是你一手造成的。因此我現在改判劉公民全額賠償,並以過失致人死亡罪犯提請公安依法偵查。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