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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軍武小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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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河東三叔
戰機屬於國防高精技術裝備,和普通的商品專利技術相比完全兩回事,典型的專利申請需要提供必要有技術引數、詳細的資料,這對於戰鬥機而言是不現實的。都照這種方式操作,就不存在保密的意義。
國與國之間關於武器裝備的技術轉移,包括引進生產線進行組裝,基本是根據許可證生產製造。對於具休的生產數量、技術移讓程度,以及是否向對銷售等都有協議,比如對於年初巴鐵F-16是否出擊也引發了大家對使用美機限制的關注,包括在使用範圍、是否對第三方展示等等都有限制,這還僅僅是出售而不是輸出生產線。
再回到上世紀初我們從蘇聯引進蘇-27生產線,先購買76架蘇-27戰鬥機,然後引進生產線按許可證在國內生產200架。不過隨著相關技術的吃透,以及我國在航電及配套武器上的快速發展,在組裝完105架殲-11後,開始停止組裝。然後進行國產殲-11B的改進型號生產,這個事情多少讓俄方有點不滿,基於雙方友好關係沒有產生太大影響,不過世界上真正具備這種實力的國家可沒幾個。
做為先進戰鬥機,無論是對外銷售的外貿版,還是技術輸出的組裝生產線,原產國都會有很多制約條件。目的就一個,國防不是用錢可以買到的,商業化的專利在國防領域並不適用。明的不行還有暗的,如果大家還有印象的話,比如二戰後期同盟國從德國搶運回去的武器圖紙、人才,以色列盜取的幻影戰機圖紙等等,對於先進裝備技術哪個國家都想要,不僅是專利可以保證安全。 -
23 # 軍見
戰鬥機是每個國家最重要的空中戰鬥力,能夠執行消滅敵方空中、地面和海面等目標,掌握制空避免己方受到攻擊。戰鬥機被稱作是最複雜的單人武器,研發戰機考驗的是一個國家的綜合實力;例如印度花40年研發出來的光輝戰機,自個都不敢用。
戰鬥機的相關技術在各個國家都是保密的,你看像F-22直接立法禁售;要是能從別人那學到東西,那就是你自個的。而如果申請整機專利,那就得公開所有的保密技術。這樣一來全世界都可以進行學習借鑑改進,別國再弄出個新的東西來超過你的,你到哪去告這個國家,最後只能是有氣沒地方撒。所以包括戰鬥機在內的很多軍工產品的研發,可能極少的會去申請專利,絕大部分從頭到尾都是要高度保密,自己藏好了才是最安全的,也就沒什麼專利之爭。
瘋子博爾頓前段時間還表示,我們的殲-20看起來非常像F-35,所以中國竊取了美國F-35的技術,但殲-20明明更像F-22嘛!不過這是我們的軍工人員夜以繼日努力得來的結果,何況F-22從頭至今美國人才能碰。如果全世界各國都像這個瘋子一樣,每天到晚都在相互指責別人偷自家的技術,無理取鬧的日子何時了?
要想有戰鬥機專利之爭,這個專利就必須到多國乃至全世界各國去申請專利,因為在本國的法律不能去約束其他國家。這樣一來,申請專利的費用似乎要比專利費要高得多,是寧願免費給別人用還是全世界打官司呢?而且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向其他國家申請專利還不一定通得過。
所以回到頭來說,要想自家的技術不被他國所用,就必須做好保護措施,嚴防其他國家的獲取。如果覺得相關技術已經落後,可以轉讓給他國,收取一定的“專利費”。國與國之間法律不同,談軍工技術專利的問題,沒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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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無聊順便扯淡
提這種問題的希望去查閱下什麼是專利,專利申請有什麼條件有什麼要求等等,還有專利是用來幹什麼的,查清楚了還有疑問再來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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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方塊jack
這個問題不但適用於戰機,核彈,軍艦,坦克,大炮,導彈一樣適用,因為你想收專利費,先要問問人家手裡的傢伙答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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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戰鬥機沒有專利之爭,世界上各國裝備的核心裝備,都沒有申請專利的先例。有的人會說,申請專利就能夠索要專利費,並且限制其他國家研製。實際上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專利在民用領域的限制能力都比較有限,在軍用領域更是毫無意義。戰鬥機申請專利,主要有兩個問題。
第一點:申請專利需要公開技術,不管是任何一個領域的專利,只要申請專利,就需要公開技術。公開技術就意味著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知道這種戰機的生產技術,那麼該戰機的安全將受到極大的威脅。一些敵對國家可能會根據這些技術,製造出相應的對抗性戰機。各國對於軍事武器的技術都十分的保密,我們所能看到的技術只是各國公開的簡易資料,真正的核心技術普通人是接觸不到的。這也是為什麼有的國家能夠製造出五代戰鬥機,有的國家只能製造出三代戰鬥機,有的國家甚至不能生產戰鬥機的原因。
第二點:申請專利的限制意義不大,世界上有無數的條約和規定,但是在絕對利益面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完全遵守這些條約和規定。拿現在的伊朗核問題來說,按照國際規定,伊朗不能生產核武器。但是伊朗仍然堅持要生產核武器,即使美國的戰機部署到家門口,也不願意輕易放棄。假如戰機生產專利技術公佈之後,其他國家的葫蘆畫瓢,生產出同樣的戰機,或者其他國家在技術上進行小幅度改進,生產出來一款新型戰機,專利國也沒有任何辦法。
試想一下,如果美國把F22戰鬥機的技術公佈的話,只要有條件生產這類戰機的國家,都會不遺餘力的生產。美國雖然足夠強大,但是也不可能為了一個戰鬥機去得罪整個世界,這種事情一旦發生,最後也只能不了了之。因此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輕易把自己領先世界的軍事技術公佈出來,更不會用它去申請所謂的專利。
實際上軍事武器一直都收取“技術費”,戰鬥機雖然不申請專利,但是在出售給其他國家的時候,出口國都會連帶著出售一部分技術,索要一定的技術費用。由於技術出口並不公開,武器的發明國仍然能夠對大部分國家保持技術優勢,還能夠在出口技術的時候索要一大筆費用,承擔的風險要遠低於申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