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21 # 紅土聖地育苗人

    和老師進行溝通,降低對小孩學習的要求,以培養良好養成為抓手,一步一個腳印朝前走。家長要陪伴在小孩身邊,這也是關鍵。

  • 22 # 陪孩子成長的那些年

    這個情況我真碰到過。情況,性質一樣,但說法沒這麼難聽,不叫辦智障證,叫帶去做智力測試,開個證明之類的。

    因為當時孩子所在的班級是二年級,成績很差,每次考試都只有三四十分,而帶班的老師那會新畢業,有幹勁負責任的確是一等一的,每次考試她所教的科目都是年級第一,年輕人想要做出成績,對工作的熱情的確是家長們都看在眼裡的。但年輕人處理的方法多少有點"不近人情",因為怕那個學生拖班級後腿,拉低平均分,她私下要家長帶孩子去做智力測試,說孩子太好動,帶去檢查一下聽聽醫生有什麼好建議。當時家長雖然不太樂意但也照做了。可是去檢查了醫生說沒問題,說老師這樣要求才有問題

  • 23 # 秦人秦月

    我們學校也有類似現象,為了提高成績,個別班主任對於成績差的學生,趕攆或讓家長出具孩子小時候發燒,導致智商低等等的證明,不讓學生參加期中期末考試,這樣他所帶的科目和班級成績都提高,從而獲得優秀老師優秀班主任等榮譽,更重要的是,政教處領導聽之任之,助長歪風邪氣。其他老師有意見,領導說只要你能說服家長開證明,就可以不考試。當然這些都是個別年輕教師的作為,大多數老師還是有底線的,讓每一個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依法執教。

  • 24 # 老班聊教育

    孩子是不是智障,需要專業機構測評,認定方可。一旦認定,在孩子身上烙上智障的標籤,在周圍孩子中就是個非正常人了,會給孩子心靈留下無法抹去的陰影,對其成長很不利!因此,做這事一定要慎重,不要輕易辦理!

    孩子成績差,導致成績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沒有相當確定的依據,僅憑成績差就逼孩子辦理所謂的智障證,就有些強人所難了,這與教書育人的初心有些違背了。證辦理了,可能班級教學成績提高了,但對這個孩子的不良影響更深了!

    前年,我同事的班級中就有一個成績特別差的學生,理科考零分的那種,這個孩子在班級中很自卑,和其他同學玩不到齊,沒有朋友,同事也只教育班級中同學不欺負這個孩子,但不能強迫同學和他交朋友,每當課間巡視時,看到這亇孩子孤獨地呆立在樓道,用羨慕的眼神望著其他同學親密地玩耍時,心裡總不是滋味!

    不過,老師這樣做,也是提醒家長,可能你孩子的智力水平與其他孩子有差距,家長應該帶領孩子到正規機構做一下智力檢查,這是非常必要的,存在缺陷,想辦法彌補,如果不存在,給孩子一個正確的答覆,他和其他孩子樣,是個正常人,老師知曉情況後,這種衝突也就迎刃而解了,不是嗎!

  • 25 # 豆爸侃教育

    在回答問題之前,請允許我糾正你的一個錯誤說法。

    目前,我國只有辦理“殘疾證“或針對智力殘疾開具“智障證明“的說法,沒有辦理“智障證“的說法。殘疾證是到本地殘聯辦理,而“智障證明“只有三甲醫院才有資質出具。

    言歸正傳。現在孩子上初一,老師讓辦殘疾證,家長不要生氣,也不用惶恐,畢竟是不是智力障礙,老師說了也不算。

    在此,我建議你從兩個方面入手:

    1.測試孩子有無智力障礙。

    (1)自測。

    A.用韋氏量表測。在網上搜索《韋氏量表》,按指標逐項進行客觀測試,最後把每項的分值相加,再按公式計算。如果分值在70以下,就屬於智力障礙,反之,則正常。

    B.主觀判斷。雖然這種方法沒有科學依據,但可信度也不差,關鍵是要由家長親自完成。

    具體做法:

    學習方面:讀初一之前,看孩子在小學階段一般考試得多少分,如果一直在60分以下,甚至在20、30徘徊,那說明孩子智力確實存在問題。反之,則說明孩子正常,只是智力比其他人低一些而已。

    語言方面:看孩子是否能用語言表達完整意思,語句是否有邏輯,用詞是否得當,是否有針對性。如果都達不到,就說明孩子智力有問題,反之,則不是。

    動作方面:讓孩子走平衡木,或走100米直線,或單腳獨立一分鐘,如果孩子均能完成,那孩子智障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則可能有智力障礙。

    類似的方法還很多,你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去選擇,比如:觀察孩子注意力、專注度等。

    (2)專業測試。

    到當地一家三甲醫院,進行一次專業的測試。注意,一定要去三甲醫院,因為只有那裡才具備相關資質,測試結果也才最具權威性。

    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診斷分類,智力障礙可分為以下四級:

    輕度 (mild) IQ:50 – 69中度 (moderate) IQ:35 – 49重度 (severe) IQ:20 – 34極度 (profound) IQ:20以下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孩子智力測試在70以下,那麼他就屬於智力障礙。

    2.根據結果,正確面對,選擇最適合孩子的教育。

    測試結果,只有智力障礙和非智力障礙兩種情況。

    (1)如果是非智力障礙,那把測試證明拿給老師看,這樣既能解了老師的疑慮,也能讓自己心裡的石頭落了地。那麼,在以後的學習中,只要積極配合老師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加之正確地引導,那改變目前成績不好的現狀,是完全可以實現的。

    (2)如果是智力障礙,那就要請你面對客觀事實,接納孩子的智力障礙現狀。

    這種情況可作兩種選擇:

    A:將孩子送到特殊教育學校,接受專業的教育和康復。如果孩子智力在50以下,那他就屬於中、重度智力障礙,只有送到特殊教育學校才是最合適的選擇。因為在那裡,他可以得到有針對性的教育,而在普通學校,就只能混時間。

    B:繼續在普通學校讀書,但前提是智力在50以上,即:輕度智力障礙。我估計你的孩子即便智力有障礙,很大可能也在50以上,因為,如果你的孩子屬於中、重度智力障礙,那麼他在小學階段就該送到特殊教育學校,而不是升入初中學習了。所以,如果孩子屬於輕度障礙的話,就可以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以"隨班就讀”的方式繼續在目前學校就讀。

    3.家長容易產生的認識誤區。

    在孩子的智力問題上,很多人都會在認識出現誤區,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1)正確認識智力障礙。

    智力障礙分為很多種,而我們最常見的,也是透過面容一眼就能分辨的智力障礙者,叫“唐氏綜合症”,俗稱“唐氏寶寶”。這種孩子特徵明顯,也最常見。但還有一種俗稱“學困兒童”的智力障礙兒童。

    這類兒童少年,有一定語言表達能力,生活也能自理,甚至從外表來看,與常人無異。但他們在識字、閱讀和計算等方面,存在著明顯不足。他們在學習中,不是不認真,而是認知能力受到了客觀限制。這類兒童,是對“沒有教不會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的最有力反駁。

    (2)父母不接受孩子智障的事實。

    我有一朋友在特殊教育學校任教,據他說,幾乎所有的家長開始都無法接受孩子殘疾的事實,即便父母心裡清楚孩子的情況,但就是不願意送孩子到特殊教育學校。家長的這種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這樣做的後果,是讓孩子錯過了最佳的康復時期,等到年齡偏大了再來矯正,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結束語:

    作為家長,都不願意孩子存在智力問題,但究竟事實如何,還是需要用科學的資料說話。所以,請你先別排斥老師的建議,更不要誤認為老師在侮辱孩子。其實老師之所以這樣說,估計他已經發現了孩子的問題,才讓你去辦證明,這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

    鑑於此,你目前最應該做的事情,就是帶孩子去醫院測試。無論測試的結果如何,都請你以正確的心態,面對事實,悅納孩子。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合理、科學為孩子規劃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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