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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的計程車司機將女乘客落在車上的蘋果手機送還,卻索要100元酬金,但是乘客只肯給66元並拍下影片發到網上進行曝光。這種拾金不昧的行為應該給酬金嗎?你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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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爛泥扶不上牆930

    這個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作為拾金者,在中華道德層面是不應該索取報酬的,因為拾金不昧是我中華的傳統美德。另一方面,作為丟金者,雖然拾金不昧是美德,卻不是責任和義務。而且拾金者從拾到到還給遺失者是具有一定付出性的,如時間,路費,精力等。在這期間,有高尚者,或者不缺補償的人群,但是在全國來說,能撿到丟失者東西的一般都是服務行業的普通人,而這部分人恰恰是最需要一些補償的,所以,遺失者站在道德方面又是應該主動給予拾金者一定補償的,能力大了就多補償,能力小了就少補償,而文中說丟失的是蘋果手機,鑑於該遺失者補償一百元不多,可以說是少了。但是這些都是在道德方面,存在你情我願,不存在強制性。

  • 2 # 喻德武

    這100元酬金,不管是不是索要,從數額上來說,真心不多,應當很痛快的付給,合情合理。

    況且,拋開拾金不昧的道德層面不說,就是人家把手機送還給你,也耽誤工夫和時間啊,要求這點補償一點也不過分。

    反過來,作為丟失者,你跟對方討價還價,還拍影片曝光的哥並且上傳,不僅小氣吝嗇,而且顯得心胸十分狹隘,真的是得了便宜賣乖,太過了,估計批評你的也不會少吧。

    如果你這個女乘客遇到我在地鐵裡見到這樣的老太太,你才知道什麼叫天上和地下了,請看:

    “今天下午16點左右,我剛到崗廈地鐵站,就發覺一個白髮老太和一位紫衣女士發生了爭執,現場引來一些人圍觀。

    據當事人所述,原來紫衣女士丟了錢包,被白髮老太拾到,女士發現後向老太太索要,老太拒絕歸還,於是該女士找來地鐵工作人員,一起奉勸老太還錢,但勸說無效,還引來老太強烈不滿,大叫:“誰說撿錢一定要歸還?!我撿的,我想還就還,不想還就不還,我有權利不還!”該女士無奈之下說要報警,剛要拿起手機,結果老太情緒激動,急忙跑過來,一把拉住該女士的手臂,厲聲問道:“你報警啊,報啊!”讓該女士不知所措,現場僵持不下,地鐵工作人員上前維持後,老太不管三七二十一,揣著錢包乘坐地鐵便離開了,留下紫衣女士在原地欲哭無淚。

    人啊,得懂得感恩,不要把幾塊錢看得太重,那樣你失去的將會更多。

  • 3 # 承包房建測量放線

    司機索要,是合情合理,但是應切合實際。人家好心給你送回是道德的體現,但人家耽誤了工作,理應支付一定的車費和誤工費。

  • 4 # 嘰歪哲理

    雖然說拾金不昧是中華文明的精華,但是這種道德層面上的行為執行起來還是要依靠個人的自覺,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拾金不昧的。換一個角度,的哥賺錢也不容易,每天跑來跑去,而且他還幫你把落下的手機收好,防止被別的乘客拿走,我覺得不管出於什麼目的,他這麼做都於手機主人而言都應該感謝。付給司機66元,還拍攝影片,我覺得那個手機的女主人的行為也是不符合道德要求的,你不可以強求別人按你的道德標準做事,就如同你不能強求全世界按照你的意志生活一樣,人家好心還你手機,你還這樣對待人家,這道德嗎?索要報酬,那是司機的決定,給100塊錢,這是你的高尚,然而這位手機主人這樣子暴力處理,就顯得把自己也貶低了。​

  • 5 # 日出有曜

    還給你,收點錢,這都是好的啦!我一個朋友搞滴滴打車,別人的蘋果6plus忘在他車上,他直接自己用。手機機主傻逼逼的,連密碼,指紋通通都沒設,連越獄解鎖都免了。

    所以,別人肯還給你,那是他人格高尚。要點小錢,也屬正常。要真不還給你,別人直接去賣掉,或扔了,你有辦法麼!人心不足蛇吞象

  • 6 # 幽州牧守

    應該給,必須給。子貢贖人,子路救人。馬的老祖宗2000年之前就告訴我們該怎麼怎麼做了,可是現在被那些道德婊,給弄成啥了。中國的道德底線都被那些道德婊子和公知們給摧毀了。做好事,你不給利,可是名你的給吧,看看前些年,那些噴雷鋒,踩雷鋒的,現在小老百姓們都嚐到惡果了吧。都被忽悠瘸了吧,活該。

  • 7 # 我心伴你飛81027442

    計程車在城市是視窗行業,也是服務行業,既然是服務行業,就應把“服務"二字理解透徹,把乘客及所附隨行物品保質保量安全送達,讓每一名乘客滿意而歸才是行業之道。既是這樣,就應該讓顧客是上帝的感覺實致名歸才對,不應讓自己的意志凌駕於乘客之上,國有國法,行有行規,送還乘客遺失物品是行業要求,也是作人之美德,所要損失費應以計價器打表為準,所以不妥之外就在於司機不應硬向乘客索要,而且順應事態,隨圓就方才是,如司機心態平和友善的對待乘客,事態就不會那麼激化了!

  • 8 # 又見葉飄零的飄零驛站

    從傳統的拾金不昧上來說,似乎司機的行為有些過,做好事還要錢,那還是好事嗎?

    但是不能站在這個角度上來看待這個問題。手機是失主不慎掉落在出租車內,在司機接到一個70塊錢活的時候來了電話,司機將手機送過去,活沒了,損失一筆生意不說,還要貼油錢,索要一百塊錢,太良心了,在一些國家,像這種情況,有不成文的規定,失主給予物件價格十分之一的酬勞,一個蘋果五六千,失主應該是主動給司機酬謝,但沒有,家人的態度還十分惡劣,拍了影片放網上曝光,真的是不嫌自己智商情商低,結果連有關部門都說司機行為沒有什麼不妥,打臉,請問失主,你的臉疼嗎?在微博上,為司機說話是大多數,請問失主,知道自己的問題了嗎?

    拾金不昧,但也要知道感恩之心,推了生意耗費有錢給你送來手機,但凡有點腦子,早早準備好錢來感謝司機,司機收不收是他的事,給不給是你的事。態度惡劣,放網上曝光,居心叵測,真不是好鳥。

  • 9 # 秋月愛莉1234562514

    應該是溝通問題66都願意給了不在乎多給幾十。拾金不昧我們是需要鼓勵的,但你總不能讓所有人都無償的去做吧,個人覺得應該提倡合理的給個紅包!

  • 10 # 新概念英語的教與學

    (一)事情經過

    先來捋捋事情的大致經過:

    1、李女士說

    1)見面前:中秋節當天,李女士丟了手機。據她自己說,“似乎那個師傅正在拉另外一個乘客,讓人下了車,回來了。”李女士在電話中稱“不會讓你白送回來”。

    2)見面後:李女士說,她當時如果有100元也就給了,“可是我兜裡只有80多元,只能挑個吉利的數字給他了。我哥沒有帶錢,妹妹上學,奶奶歲數大了,我也不好意思跟她們要錢啊。”李女士說,僵持了一段時間後,司機最終把電話還給她。

    2、司機說

    1)見面前:曹師傅回憶,當時李女士及其妹妹下車時,他還特意往後座看了一眼,並未發現有遺落物品。繼續運營,拼了3個活,拉載了1名學生、1名軍人和1名女子去往歐亞綜合體方向。“大概算了一下,這趟活跑下來能賺70多元錢。”他說。後來李女士打去電話。“我當時想送完乘客再去送手機,可對方很著急,希望我快點送回去,還說不會讓我白跑。”曹師傅稱,車上3名乘客同意了他的請求下了車,自己來到約定地點還手機。

    2)見面後:“當時我以為對方會給我200元酬勞,就算給100元我也能接受,可她說只有66元錢。 ”曹師傅稱,他去送手機並不是為了多少錢,可是對方上來三四個人,態度還挺強硬,“又要錄影又要投訴的,她哥說話還不文明”。曹師傅稱,後來覺得再糾纏下去也沒意思,便把電話還給了失主。那66元錢,被李女士扔在了車內。

    (二)各方意見

    1、司機單位說

    “影片並不能完整反映整個事件的經過。”司機單位趙經理介紹道。據其瞭解,當時李女士的電話是被後上車的乘客發現的,被曹師傅要回來後送回的。另外,是李女士主動提出要給酬勞,並非曹師傅主動索要酬金。“我聽曹師傅說,他是被李女士的哥哥激怒了,才堅持要那100元。”趙經理說,對曹師傅的行為,車隊既不完全鼓勵,也不反對。

    2、社會學者說

    北華大學社會學者曾日紅認為,計程車司機曹師傅的行為符合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的傳統。“這個師傅並未藏匿或者推脫,而是將手機送還給失主,屬於拾金不昧行為。另外,他在歸還途中放棄了營運、搭上了油錢,屬於助人為樂的行為。至於他索要報酬,也沒有問題,失主一方也沒有異議。”曾日紅說,“問題在於雙方的心理平衡方面。一般按照社會習俗,給予相當於遺失物價格10%的酬金作為報酬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計程車司機索要100元,顯然不高,失主給66元,並未達到這個標準。

    3、律師說

    吉林市明達偉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日輝介紹,目前我國法律並沒有太具體的關於領取遺失物酬金方面的規定。“如果拒不返還或者索要數額巨大,可能會涉嫌非法侵佔罪,但是這個計程車司機只要100元,並不涉嫌違法。”張日輝稱。

    ——以上內容採編自《觀察者網》以及網上的相關影片

    1、先來說說“拾金不昧”到底是道德義務還是法律義務

    這件事情發生後,支援的哥的人佔絕對多數,但也有人對的哥索要100元提出了質疑,其質疑的主要理由就是拾金不昧的道德義務要求。

    對於拾金不昧到底是道德義務還是法律義務,法律上是這樣規定的:

    《物權法》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如果拾得人將拾得物據為己有,拒不返還的,權利人有權向法院起訴。《刑法》甚至規定,如將他人的遺忘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將構成犯罪,面臨刑事處罰。

    法律快車網在2011年7月5日的一篇名為“拾金不昧是道德義務還是法律義務”的文章中這樣寫道: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規定,拾到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也就是說,拾得的財物其所有權人仍為失主,而不是拾到財物的人,所有權不因為財物遺失而發生轉移,因而拾到財物必須歸還失主。至於酬金,雙方可以友好協商,如果失主不願意支付酬金,拾得人不得強要酬金。

    綜上,司機曹師傅見到李女士的手機,在法律上是有義務歸還的。

    2、關於酬金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失物拾得人如果因為歸還失物而產生了費用的支出,失主應該予以償還。

    所以,曹師傅撿到手機後及時歸還了失物,但因此耽擱了自己的生意,還特意費時費力地給失主送到手裡,這當中產生了生意上的損失,也產生了油耗等損失。按照法律規定,失主應當支付這筆損失費用。根據司機自己的陳述,當時他是勸退了當時車上的三位乘客後,特意給李女士送手機過去的;他說那趟活能賺70多元,如果再加上他特意送手機路上的油耗等損失,向失主李女士要100元的補償是非常合法合理的。

    而對此,李女士的說法是,電話裡已經明確告訴曹師傅不會讓她白送的,也就是說,她已經答應會給曹師傅報酬了。見面後,李女士只答應給曹師傅66元,說是現金不夠100了(她自己說了當時如果有100塊也就給了),湊個吉利數。不知看官們對此作何感想。我想說的是,你大哥都來了,難道還湊不足100元?就算不巧,當時說妹妹上學,奶奶歲數大,沒好意思向他們要,我就納悶了,你又不是向你妹妹或奶奶要完100塊後就不還了,至於不好意思要嘛?再退一萬步講,你不都用上蘋果手機了嘛,估計你應該也有微信或支付寶支付了吧,直接手機轉給司機不就得了嘛?!再不行,讓司機等著,馬上想辦法去取錢總行吧?!

    3、關於錄影

    這茬是我最不能接受的了!

    你想,你要是曹師傅,屁顛屁顛地把手機給李女士給送來了,結果人家拿著手機一邊拍,一邊跟你爭論,這算哪門子理啊?!

    這整得好像曹師傅是偷了對方手機,對方要留證據似的。李女士的哥哥還口口聲聲說要投訴曹師傅。如果當時曹師傅不盡快離開現場的話,還不知道最終結果會怎麼樣呢?

    更要命的是,李女士不但錄了像,還把錄影傳到網上,似乎是要公眾證明自己的在理,求得公眾的支援。然而,但凡看過這個影片的人,估計基本都會憤怒,憤怒的是拾金不昧的行為結果被硬生生歪曲成敲詐了!如果說,曹師傅張嘴向李女士要個幾千塊,那還可以說是敲詐,人家要的也是法律規定的合理報酬。

    再說,作為失主,你丟了貴重的東西,給拾得人一點報酬,那還不應該嗎?要知道,雖然說法律上規定要拾金不昧,但如果曹師傅真就不還了,李女士恐怕也沒轍吧!

    李女士的行為實在不敢恭維,就算其所說的當時現金不夠確實是不巧,但也不用拍錄影,更不用傳到網上吧?!這要追究起來,算不算違法了?!

    (四)最新進展

    這件事情傳開後,大部分網友都站在了司機一邊,而且不少網友也主動給司機曹師傅捐款。曹師傅已經拒絕了後續的捐款,而且表示會連同網友的捐款,自己再另掏腰包,把錢捐給貧窮學生。

    想想曹師傅的善心善行,再對比李女士的所作所為,我想大家心裡都會有一杆稱了!

  • 11 # 雷公子哥哥

    如果讓我撿到,不好意思,菜刀伺候,直接斬二截,現在人,你撿到還給他,本是出餘好心,但他會說這是理所應當的,直接不還,斬成二截。

  • 12 # 山河不如夢7

    你幾千塊錢的東西失而復得,個人覺得你應該為你的錯誤付出點代價,何況人家還給你送來了。一百塊辛苦費油費,不算多。誰也不差這一百塊。說明人家素質高。沒給你飛垃圾桶裡就不錯了。

  • 13 # 暖男9999

    應該給,人家好心拿回給你,不用油錢嗎?你應該有點表示吧?100也不多,如果人家拿你手機去賣掉的話那怎麼說也有2000吧?而且手機裡很多資料什麼的,100塊個一個手機是人都會選吧?

  • 14 # 孤霞霧獨行

    當然要給啊,計程車司機也耽誤了時間的,千萬別道德綁架,事實求是的說別人司機沒有義務給你白送回來,他也要掙錢養家,汽車燒的油也是需要錢買的,蘋果手機就是買個二手的也不止一百吧

  • 15 # 墨巖4587

    拾金不昧,本來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計程車作為一個特殊行業,他有誤工費和油費,在法律上對於這樣的索取回報,是支援的。如果是司機撿到東西專程去給你還的話,他的誤工費和油費,乘客有必要給一定回報的,但是司機索要不能超過正常範圍太多,可以適當的加一些。

    打個很簡單的比方,比如說有人把東西撿到以後交到派出所。你是需要自己攜帶各種證件,各種手續到派出所領取,而不是警察給你送回家。所以司機專程給你送,他這並不是義務,而是出於一種對乘客的負責任。正常的來說,我拾到物品,在不能確定是不是你的東西,我可以把它交給警察,然後你自己去辦理各種手續,再領取你的東西,你覺得哪樣省事?哪樣麻煩?

    有些人認為,撿到東西就必須還給你,可是你忘了一點,東西是你自己不經意丟的,而不是別人偷去的,把東西還給你,也屬於一種有償服務,是合理合法的。

  • 16 # 一心全民健身小怪

    我的觀點有些偏激,我認為雷鋒精神的做好事不留姓名不求報酬是導致現在人心冷漠的原因之一。當然也有其他的因素。大家可以自己想想看,比如公交車讓座,很多人讓了座馬上閃開,好像羞於讓別人道謝。我覺得這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做好事讓座。還有很多其他的舉例。大家都做好事不留姓名,這怎麼叫弘揚正氣?怎麼宣傳正能量?我相信有太多的好人好事被做好事不留姓名的陋習給埋沒了!再一個就是不要報酬,任何人幫助都是應該鼓勵的,凡事都是有成本的,無論是時間還是精力還是金錢。這個損失不應該讓好心人承擔的。否則,估計很多人都會衡量自己的利益得失再考慮是不是幫助別人。這個也是人之常情。社會在進步,時代在發展。希望大家都能從自身出發,把我們的互助之風氣變的更加先進,更加現實,更加完善。不要總是用過去的標準衡量現在的社會。

  • 17 # muowuyan

    憑什麼不給,你自己腦子不好使,丟人車上了,人家拉活都不幹了,給你送手機,要100少了,66元你好意思,沒有一點感恩之心,讓她丟幾個手機。

  • 18 # 逐沒1

    我在甘肅、廣東、四川開過計程車,我可以負責任的說從業1年以上百分之90計程車司機是不會自己買手機的。一般還的東西不是吃不下就是看不上,不要用任何詞語來形容這種行為,我相信絕大部分人以此為生計的時候,就會理解那些所謂不好的行為的。比如我18歲剛入這行就撿到才出來的iPhone 4,還了,不但沒什麼好處,還給自己惹一些麻煩事,之後我撿到的所有看得上眼的手機一律關機,公司詢問起來就說可能被別的乘客撿了。對於上面這同行我只能說太不上路了,你哪怕是要一塊錢人家都可以不給還可以報警。另外告訴大家大部分iphone5s ID密碼可以花幾百塊錢解開的

  • 19 # wife29680145

    一百元都捨不得,你很窮嗎? 第一,手機是蘋果,第二,那麼多資訊。 一百元都不給, 人家還給你送回來。 司機也是有良心喔,換個不好的,把手機賣了也就賣了,你能怎樣?到時候就不是一百元的事了。

  • 20 # hikarutoutiao

    曾經一次做拼車回家,下車後因為司機催促,匆忙之際把裝有膝上型電腦和證件的包掉在車上了。因為半夜出差回來做的黑車,當時沒有記住車牌。後面掉出停車場附近的監控找出了司機車牌,並在他們的黑車的微信群裡喊他把東西還給我。開始司機不承認,後面我說要報警才承認,那個司機說給送東西的車費就好。當時我也答應了、想著他開車辛苦,並且我也有責任就給他加100元。但是就是因為這次加錢徹底的把他的貪慾激活了,讓我給3500去贖回筆記本。知道我電腦是辦公急用,還準備往上加錢。在穩住他的情況下報了警,警察回覆這個問題不是他們管轄的範圍不與立案。因為上班緊急用電腦的原因,在和他周旋之下,我靠還是給了他一筆錢拿到了電腦。心情由開始的感謝歸還,到被敲詐的憤怒。原來寧願把大部分人想得很好,TMD這次事件告訴,人心好黑暗,遇到事別指望對方是個好人和良心發現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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