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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照影吹笙

    有部英國電影(名字忘了),講英軍敦刻爾克大撤退時有一個團接到上級命令,趕到岸邊負責掩護英軍登船離開,他們等到最後一艘船準備離岸時請示司令部是否要隨船離開,司令部的答覆是“守在岸邊掩護最後一艘船遠離”,“然後呢?”團長問道,“然後向到達岸邊的德軍投降”司令部答道。團長就率部隊守在岸邊直到最後一艘船看不見蹤影,然後命令把武器、電臺全部砸爛,德軍還未到,他們就在岸邊打撲克、游泳,等德軍到後向德軍投降……

  • 2 # 哥是打醬油的路人甲

    其實,不許投降是整個東方國家的傳統,是傳統就有傳統的道理,各位看我說的是不是道理,你以為投降就沒事了?錯,你投降,別以為敵人會管飯,對手很可能軍糧也不多,有多的糧食他們回給你吃?不會,因為他們自己的兵還沒吃飽飯,除非你有特別技術他們能用。抗日時期我們倒是優待俘虜了,喂出好了嗎?沒有,只有一群狼。第二,派人看著俘虜,這又得是多少非戰鬥人員?放你走,你走了,換件軍裝又是好漢一群,所以不能放,所以,逮了俘虜,最經濟的辦法就是屠殺俘虜,所以呢,換位思考,當俘虜被屠殺,還不如抵抗到底,如果你沒抵抗就投降,一定是叛變了

  • 3 # 漢北軍中侯皇兄劉表

    1當你得知敵軍重大情報(敵軍不知道)為了保密,可以投降

    2戰亡人數過多,可以考慮投降

    3被圍部隊,在堅守數個月沒有援軍情況下可以投降。

    4上級命令的可以投降

    5總體戰場傷亡過多,國家沒有壯年了

  • 4 # 壹風起

    在個人的詞典裡面是沒有投降這個詞語的,所謂的懦夫才會投降。西方國家講究個人主義,以我國為代表的東方文化圈的國家講究的是忠誠,堅強和視死如歸的精神和思想。對敵人投降了,會讓你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所以,在戰場上要麼取得偉大的勝利,要麼就光榮的戰死,我們的詞典裡面不允許出現“投降”這種不光彩的詞語。不勝利,毋寧死。

  • 5 # 使用者5536993142

    我軍祓俘時越軍用衝鋒槍壓著脫光軍裝。

    然後換上越方的戰俘衣服。

    然後訓話,背後是越軍子彈上膛的衝鋒槍對著我的背,稍有反抗就地擊斃,當時感覺背部涼凜凜的。上了戰場、寧死不能做俘虜、做了俘虜死罪逃過活罪難免、我是一個越來越戰老兵、在人生地不熟的戰場上失去聯絡,在密林深處突然被越軍包圍,急忙還擊、戰友死傷無數、越軍用刺刀頂在背上、也喊不許動交槍不殺!只

  • 6 # 辛孝如水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不折不扣執行命令乃是本分。

    除了接到命令讓你投降的,都不可以。

    而且,這樣的命令也是不會下達的。

    所有人都知道,軍人的身後就是國土,是百姓,守土有責,責無旁貸。

  • 7 # 顧小毛1

    中國和外國不一樣,戰場上只有彈盡糧絕和傷員太多才選擇投降。否則一律戰死也不投降,軍人一旦上了戰爭就要做好犧牲準備,投降對軍人來說,是恥辱,為了祖國人民,為了勝利決不投降,寧站著死,決不

  • 8 # 南極仙翁74505135

    應該根據當時情況而定:如果堅持戰鬥能勝利或者能讓更多人撤離就戰鬥到底不能投降;如果已失去戰鬥力或者拼命徒勞,應該像美軍規定的那樣:有尊嚴的投降,以便儲存實力,以屈求伸可以但是不能叛變這是原則,我不贊同日本人的戰鬥精神,。再強大的國家,再強的戰鬥精神如果發動了侵略戰爭最後必將以失敗告終,戰爭勝敗是指揮官決定的而不是戰士…

  • 9 # 山裡的月光3

    說到投降我舉兩個例子一個名垂青史 一個遺臭萬年 衡陽保衛戰是震驚世界的一場戰役,當時國軍第十軍與日軍侵華主力,展開了四十多個日夜激戰,這也是我國抗日戰爭後期最大的一次戰役,抗戰八年當中傷亡士兵最多的一次城池爭奪保衛戰,人們首先會想到第十軍軍長方先覺,這位師長驍勇善戰,參加過許多場對日戰爭,之前第十軍鎮守在長沙一帶,但是經過長沙戰役後部隊傷亡慘痛,轉移到了衡陽,經歷了數十個月整頓後,奉命保衛衡陽。在我軍和日軍開始衡陽戰役後,方先覺帶領著第十軍的勇士們,對衡陽保衛戰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遺憾的是,當時圍在衡陽周邊的國軍足足有幾十萬人之多,卻沒有一支部隊主動前去解圍,全都按兵不動,坐視方先覺覆滅。47天之後,第十軍終於彈盡糧絕,無力再戰,方先覺迫於無奈,欲保全部屬性命,只得向日軍繳械投降。方先覺不同於張靈甫,氣焰囂張,**跋扈,方為人十分低調,處事亦謹小慎微,中規中矩,屬於國府軍中不多見的實幹型人才。當時在衡陽周邊的部隊,沒有一支與方有私仇舊怨,可以說都是實打實的“友軍”與“兄弟”部隊,可大家依舊集體“不動如山”,無人援救。我一直對此十分納悶,為什麼方先覺會得不到救援,難道就因為方仗打的漂亮,就把那些部隊的眼珠子看綠了?命,只得向日軍繳械投降。日本叫囂寧可玉碎不為瓦全,如果二戰末期日本在本土不投降,美國以及被日本蹂躪的同盟國已經做好,日本本土登陸作戰計劃,為報復日本在中國頻繁使用的毒氣、細菌戰,美軍將在日本東京的東北部投擲5400顆毒氣彈,再在日本九州全境33個地方投擲11萬噸毒氣彈。屆時,整個日本將瀰漫著芥子氣、光氣等毒氣。可以預見的是,美軍登陸計劃中,中國軍隊和英軍、澳軍、加拿大軍一定會全力協同作戰。特別是吃過日本人大虧的英國人,實力強大的皇家海軍、空軍,絕對夠日本喝一壺。別忘了,還有蘇聯。擁有漫長海岸線、無數登陸地的日本,將陷入N面作戰的絕望困境。所以說投降有多種因素,歷史只能留給後人來評說,有一點可以確定!如果當時日本不投降,那下場只會是自取滅亡,較為遺憾的是中國網民也許就看不到日本的愛情武打片了,

  • 10 # 南嶽第七十二峰

    戰場上軍人的宿命只有兩個:戰死沙場或者戰勝敵人。所以才有了巴頓將軍那句名言“一個戰士的最好結果,是在最後一場戰爭中被最後一顆子彈打死,當他倒下的時候看到勝利的旗幟高高飄揚”。由此可見,投降和戰敗一樣都不是軍人應該有的結果 ,在任何情況下軍人投降都是恥辱,一個軍人在他當兵開始的第一天就應該清楚自己的職責和宿命,認為自己做不到就不要去當兵。退一萬步來說,無論什麼理由,只要軍人投降了,即便事後不被追責,不被歧視,也已經失去了當英雄的機會,再也沒有吹噓的資本了。

  • 11 # 茅臺專業戶

    沒有規定什麼時候可以投降,我認為,只要有條件不投降,就不投降,包含心理條件,玩過擼啊擼的應該懂一點,心理上的崩盤才是最大的失敗,歡迎討論,不喜勿噴,包括伊拉克戰爭中,心理戰的作用相當大,而我軍的反心理戰非常落後,簡直就是土著,雖然有效,但是一旦崩盤,擋都擋不住

  • 12 # 海克斯科技吸塵器

    個人立場上說彈盡糧絕無退路,的時候是可以投降的。現代自動化武器面前,萬歲衝鋒就是送人頭,不如給自己留個光榮彈自殺算了,這是一樣的。死了,老婆換個人嫁,孩子有個乾爹,這樣很好?

    要是投降了呢?當個戰俘,戰俘營混吃混喝,敵人不僅要安排兵力防著戰俘搞事情,還要管吃管喝。難怪當年白起想坑殺戰俘。不過現代社會對戰俘管理,約束性還是強了很多的。最後政治環境允許的話,回國跟家人團聚。不是比送死強多了麼?

    國家民族上說,國家民族不投降有著滅亡的後果,也是可以投降的(再狂不過二戰日本人,打到最後,還是很識趣的)

    另外,有人不認同這些,大可以自殺嘛,當年日本人投降了,棒子國民還能自殺呢,又沒人攔著。

    一點個人意見,勿噴

  • 13 # 醉裡挑燈看劍A01

    戰士,就是一顆子彈!它的歸宿就是戰場。雙手舉起來,兩膝跪下去,這是戰士嗎?所以說,當兵易,當戰士難。有些人為榮譽註定要負出生命,有些人卻為了生命低下頭顱。掙來幸福生活的永遠是倒在陣地的戰士,而不是賣嘴的政客!

  • 14 # 曉東148869775

    第一,該戰鬥的最高指揮官或最高統帥部下令!

    第二,當雙方你死我活的激烈戰鬥變成單方面的屠殺的時候!

    第三,當你願意放棄軍人的尊嚴,國家民族的榮譽,家人的安全,而選擇苟且偷生的時候!

  • 15 # 小南巷2

    軍人眼裡只有戰死,不應有當投降當俘虜。抗日戰爭時期,國軍出國參戰一戰役,國軍撤退時,一大群受重傷的軍人為了不連累戰士,強迫戰友開槍自盡,何等英烈。只有這樣的軍人,天下無敵。

  • 16 # 松鼠講武堂

    我在此將這個問題分解為3個子問題:

    什麼是投降

    投降等於投降罪嗎

    什麼情況下允許投降

    首先我必須承認這個話題有點敏感,我們整個東方文化圈都是推崇“捨身取義”、“殺身成仁”,從來都不鼓勵甚至反對投降。在此我主要從概念和法律的角度來解讀,如有爭議隨時可以告訴我,不吝賜教。

    什麼是投降

    百度百科有兩個解釋:

    1、“投降”,可以拆分為“投”與“降”:

    投,投奔、投靠、投誠,多指戰爭形勢明朗之前主動變節對立陣營的行為,如許攸投曹營,張合、高覽苦攻不下臨陣倒戈;降,受降、降服,多指戰爭形勢明朗之後或者失敗之後向對手屈服,如張遼降曹等。2、“投降”,現代漢語詞彙,表示向別人屈服,停止抵抗,向對方屈服,定義為:軍人在自願或長官的命令下,停止對敵人的戰鬥併成為戰俘的行動。戰鬥人員投降時多會豎起白旗或高舉、張開雙手。

    第一個解釋中“形勢明朗之前”其實還是有些侷限,實際上在整個戰爭持續期間,只要符合第二個解釋都可以算投降。(當然,這有個前提是在戰爭期間,和平時期和戰前戰後都只能算是投敵叛變)我本人更傾向於第二個解釋,它包含了3個要點:

    “自願或長官的命令下”

    “自願”包含了主動投降和非主觀因素投降,主動投降我們都知道,非主觀因素投降指的是本人主觀並不想投降,但是受到不可抗拒力而導致的客觀結果,比如說戰場上被炮彈炸暈,醒來後就發現自己已經被俘虜了。可能有朋友問非主觀因素投降怎麼能算自願呢?我也只好勉強解釋:你被俘虜了,又不逃跑,這可以算自願吧。

    "停止對敵人的戰鬥"

    要是不停止對敵人的戰鬥,充其量就是個假投降。

    “成為戰俘”

    這點也很重要,要是不被對方俘虜,要麼是不抵抗,要麼就是戰時臨陣脫逃。

    投降等於投降罪嗎

    在我們的印象裡,投降=投降罪。實際上投降罪在法律層面的定義是嚴格而且嚴謹的,中國刑法是這樣定義的:

    投降罪,是指軍人在戰場上,因貪生怕死、畏懼戰鬥,而自動放下武器,投降敵人的行為。觸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降罪與投降的定義並不一樣,投降不一定是投降罪,投降罪一定是投降。關鍵就在“因貪生怕死、畏懼戰鬥”,從法律層面上講這是一個主觀要件,它的解釋是:

    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放棄抵抗,向敵人投降的行為將會造成危害作戰和國防安全的結果,卻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發生。在戰場上敵我雙方你死我活,投降敵人是迫於敵人的武裝壓力,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而背棄軍人的政治使命,屈服於敵人,所以投降的動機是貪生怕死。過失不構成本罪,在能夠繼續打擊敵人的情況下,自動放下武器,投降敵人或束手就擒。

    解釋很複雜,只要明白主觀上“因貪生怕死、畏懼戰鬥”的投降就是投降罪。上面也說明確了“過失不構成本罪”,基本上非主觀因素投降屬於過失(在此不能很準確說什麼情況一定是過失,因為法律解釋沒說的不能妄自推測)。好了,我們知道投降是不是投降罪的關鍵就是“因貪生怕死、畏懼戰鬥”,問題是如何判定“因貪生怕死、畏懼戰鬥”?因為本人水平有限,只能說到這裡。

    什麼情況下允許投降

    這裡談談美軍,印象中美軍好像投降挺容易的,打不過就投降。其實反觀美國曆史,過去一直是禁止投降的,要求士兵戰鬥到最後一刻直到戰死,轉折點是在巴丹溫賴特將軍的投降。

    1942年4月3日, 日軍向巴丹守軍發動了最後的總攻。遠在澳大利亞的麥克阿瑟將軍向溫萊特將軍下達了全 線反攻的命令,但是,他的部隊不可能服從他這種異想天開的命令,前線已經徹底崩潰。 在日軍的強大攻勢下,只有海軍少數官兵撤退到小小的科雷吉多爾島。4月9日清晨,巴丹前線守軍司令愛德華•金少將下令巴丹美軍豎起白旗,率領7萬餘人的巴丹守軍投降。這是美軍歷史上繳械投降的最龐大的一支隊伍,這一天,巴丹半島陷落。巴丹守軍的投降, 震驚了華盛頓,考慮到彈盡糧絕的實際處境,當天,羅斯福總統親自給堅守科雷吉多爾島的溫萊特將軍釋出新的指令,改變了以前戰鬥到底決不投降的命令,授權溫萊特將軍可根據實際戰況和後勤供應狀況,自行做出決定。1.軍隊已經盡最大努力仍然無法挽回敗局2.彈藥和食物消耗完畢而在可預見的將來不會得到有效補充以維持戰鬥(其實就是彈盡糧絕了) 3.傷亡率超過60%可認為部隊已經喪失成建制的戰鬥力,可以投降投降有單兵的決定,也有指揮官決定,一般都要經過開會討論。

    再提醒一點:千萬別以為美國兵的紀律鬆散想投降就投降,除去這三種情況下“體面的投降”外美國軍隊對逃兵的處罰可是相當嚴厲的!在朝鮮戰爭的上甘嶺戰役中,美國軍隊甚至跟二戰蘇軍一樣組建了督戰隊!後退者將被射殺。

    有人闢謠,上面這些傳說找不到任何官方的原文檔案佐證。唯一類似的官方規定只有《美國軍人行為準則》(The Code of Conduct),而且這一準則是針對被俘虜的美國士兵:只是被俘虜,可沒有說投降!1955年8月17日,艾森豪威爾將軍頒佈了成文的《美國軍人行為準則》。目的就是為了規範俘虜(prisoner of war)的行為。1964年7月8日,美國國防部第1300.7號法令確認了準則條文及相關解釋:

    第一條和第六條就是普通的宣誓,“我是美國人,我為美軍效力”、“我為自由而戰”等等。掐頭去尾,中間的四條講了如何避免被俘虜,以及萬一不小心被俘了該咋辦。 “第二條:我絕不主動投降。如果我是指揮官,我絕不在我手下仍能抵抗的情況下讓他們投降; 第三條:如果被俘我將以可行方式抵抗,我會盡一切努力逃跑並幫他人逃跑。我不接受敵人的假釋和優待;第四條:如果被俘,我將忠於被俘戰友,我不參加任何傷害戰友的行動。如果我是高階軍官我會擔負指揮責任。如果不是,我會服從上級合法命令,並支援合法命令;第五條:如果被俘受審,我只能提供姓名、軍銜、社會保險號碼(相當於身份證號)、出生日期。我會盡力迴避其它問題。我不會做任何背叛自己國家和其盟友或有損於其事業的口頭或書面宣告。” 從準則的條文中可以看到,沒有規定在何種情況下士兵可以投降。

    實際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軍隊會允許士兵投降。在第二條準則的解釋中也提到,如果在孤立無援或確定打不贏的狀況下,士兵也應該儘量避免被俘虜,盡力尋找援軍。

    結論

    講了這麼多,實際上答案已經很明顯了:無論中外,任何時候都不允許主動投降;即使美軍“允許投降”最多也只能是非客觀因素當了俘虜,而且要當個不合格的俘虜,絕對要忠於國家不為敵人所利用。

    我想這才是真正的本意。

  • 17 # 法號不二

    身陷重圍身負重傷也好彈盡糧絕孤軍無援也罷,何必一定做無意義抵抗?一定要犧性自己乃至團隊的生命才是英雄才是愛國?都是人生父母養的,誰沒有子孫誰沒有兄弟?當我們在後方生活,你們義無反顧上前線就是英雄。東方人追求同歸於盡殺身成仁,美國戰俘回國總統上機場迎接國家英雄,不見得美軍戰鬥力比誰差。

  • 18 # 向榮84460591

    南京城,唐總司令都撤了,你可投降,雖然最讓鐵絲捆了,用來給日本練刺力,後投進長江,或直接扔進長江。英國也一樣,十一萬軍人,在新加坡向日本人投降,最終大部分,死在馬來半島的叢林裡。還有美國人,在菲律賓群島,投降的幾萬美國兵,最後活下三百多。

  • 19 # 老兵27682471

    這個問題很沉重。我曾經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一名軍人,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在此謹代表我個人觀點:我認為,做為一名軍人投降是可恥的,特別是在對抗外族的戰爭中,當你選擇了軍人這一職業,註定你將與祖國共存亡,註定同身邊的戰友生死以共,決不判國,決不判軍,為犧牲的戰友報仇,戰鬥到底。去實現從軍扱國,捨身取義的誓言。投降和被俘是兩種不同定義,在戰鬥中喪失戰鬥能力(重傷,彈盡糧絕)被俘,只要沒有危害國家,軍隊利益,把被俘轉變成投降,這就需要區分對待了。

  • 20 # 勿再沉淪

    試問一下,你的朋友兄弟,被你的敵人打死了,如果敵人投降,你能保證你不搞他?換個位置,你確定你投降不會有一樣的待遇?而且中國不同於世界任何國家,中國的強大我承認是用命堆得,感謝軍人,無論是共黨還是國民黨,但是我們都有儒家思想,從不主動侵略別人,所以戰爭,不是為獨裁者而戰,而是為了自己的生存和保護家人,內亂和反叛除外,在對外戰爭中中國人真的很少投降,你們總說中國如果通訊發達就能佔領世界,但是想過沒有,佔領世界和軍人沒啥關係,我們並不一定能夠保持戰力,我們中國的戰爭都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國民,所有鮮有投降者,國家興亡,匹夫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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