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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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楊紹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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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稻草人三隻眼
這個問題在中國問,答案就是任何情況下也不允許。
因為中國軍人的戰爭,都是為保家衛國而戰,背後就是自己的父母親人,只能死而後已。
被允許投降的美國軍人,所發生的戰爭都在他們國境之外,會留下有生力量而投降,也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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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穀雨_1951
東方標準與西方標準有很大不同。西方標準是在完成規定的作戰任務後,無法繼續作戰或繼續作戰失去意義時,以儲存生命為第一要義,可以向敵方投降並要求戰俘待遇。但除了自己的身份及所在部隊的番號以外,不得向敵方洩露軍事機密。被俘不算軍人的汙點。中國標準則不然,在任何情況下交槍投降都是嚴重犯罪,只能戰死,不能投降,生死事小,守節事大。被俘是軍人汙點。日本標準與中國標準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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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晉A閒雲野鶴
我們還是免談"投降"吧。我們需要的是學習西方。把自已先武裝到牙齒。當你強大無比時再談戰爭不遲。沒有好的裝備,先進武器作後盾,光拿人命去堵敵人的槍子的時代一去不復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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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張峰名字工作室
就這個問題,我又碰到了一個真人真事,我們縣有一個參加對越自衛還擊戰的老兵,他親口對我說的,在一次戰鬥中,他被越軍俘虜了,至於怎麼被越軍俘虜的,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結果在退伍的時候,部隊沒有給他發《退伍證》。根據這件事,我猜想,不管在什麼場合下,是不能允許解放軍官兵向敵人投降的。
戰死沙場為軍人榮耀。投降是懦夫。曰內瓦公約是規定了對投降被俘士兵的保護等,那個傻逼國家遵守了。生不如死的戰俘營,除非你出賣國家利益。人家要永遠收留你還好,如不收留,回國後…哼,沒啥好曰子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