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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詹就是我的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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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湖融冰
你應該先做一個部門的規劃和利潤分析,和領導談加人可創造的利潤要遠遠超過招人的工資,不招人則可能造成損失,這樣領導就同意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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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場運營總監記實
你提出離職後領導遲遲不招聘人,我告訴怎麼破解。
1、請使用書面提出勞動解除,或者郵件形式提出,建議你使用郵件提出。可以很好的證明你提出過。30天后勞動合同自動解除。這是法律層面的。
2、領導遲遲不招人,可能是領導覺的這不重要,又或者說領導想你走了以後招。所以,我覺的你完全不需要糾結領導招不招人這個事。跟你關係不大。你要做的釋懷。
3、領導壓根沒打算再招聘人了。
所以你面臨的情況不破自破。你也不要給自己帶上了一個緊箍咒。灑脫前行吧,祝你離職順利,順便提前給你說一下,提前找工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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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資大叔
當你提出離職之後,然後你看到公司,遲遲招不到人,你覺得好像是為了挽留你,那我覺得,這是自作多情。
遇到此類事件其實沒有什麼,怎麼做?你作為一個正式的員工來講,只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我要離職到30天到貨,做好工作交接,然後直接離職就可以了,不要想太多這個時候公司的一切行為,何事情都跟你沒有啥大的關係。
另外還有可能就是說,領導壓根就沒有準備再招新人。對於你這個崗位來講可有可無啊。所以不要想太多,做好自己的交接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是吧?該走的時候就用反顧的離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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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F_Lan
既已辭職,按期走人。剩下的事你要相信公司會有能力處理。
沒有哪個公司會離不開誰,天師很難找,地師到處都是,大不了幾個地師頂一個天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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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楊小鋒
不想幹了就辭職,前提是提前一個月或者根據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條款來辭職,也是合情合理的。辭職信可以用郵件發給主管領導,並抄送人事經理或總經理。
你確定各領導都收到了你的辭職信?如果確定收到了,公司沒有招聘新人,你沒必要顧慮,或許你的工作本來就不是重要崗位,這個崗位可無可有;另外公司有可能在業務繁忙時在進行招聘,你辭職時應該是業務淡季,不是很忙。
當辭職信提交半個月後,依然沒有領導安排誰與你對接工作,你就應該主動去找領導,說明情況,雖然沒有招人,但是你手裡的工作還是要交接清楚的。公司沒有招人的話,一般工作接替都是老員工,或者直接交給部門領導,最後再去人事辦理離職證明。最後祝你早日找到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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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Molly小秘書
第一,正式提出離職後一個月就自動完成離職流程,具體可以參考勞動法。茉莉建議可以透過書面形式提出。
第二,對策。
茉莉有個朋友試過,就是書面提出後,領導說要招到新人才能讓他走。但是招聘這個事情很難說的,是一個雙向選擇,好運氣一次全過,招到一個合適的,不好運氣,分分鐘幾個月都招不到。朋友在問茉莉建議的時候,茉莉直接和他說,領導在拖他。
所以遇到這樣的情況,先不要著急,茉莉建議先和領導做好溝通工作,因為這個事情也是一個溝通問題。大家好來好去。有問題疙瘩早點說清楚。而且我們要謹記自己的目標,是要走,越拖對我們也沒有好處。友善又有目標的溝通,一直磨到成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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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瓜最好吃
要知道一個道理,地球離了誰都照轉不誤。你離職是你的事,老闆招人是老闆的事,跟你沒關係。我之前的合夥人也是整天拿公司離了我就怎麼不好了,我跟她講,公司離了誰都行!我離職的時候壓根也沒考慮過她後面會怎樣,個把月後,才聽說我的副手上位了。人在職場要明白,老闆的甜言蜜語聽不得,個人的妄自尊大也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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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東北小滿足
主要是提前一個月請辭的,到了時間就可以換新工作了,但是要防止老闆拖欠工資。等你離職後相信領導會馬上招到人的,自己只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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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肖軍說職場
其實遇到這類情況很好破,在人力資源中有這一條規定,如果你是一名普通員工只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交離職申請,一個月之後則可以視為生效,但前提是一定要讓領導簽字,再則,你也可以用發郵件的形式提交離職申請,無論是採用哪種方式一定要提交你離職的申請。
如果你是一名管理人員,通常來說由於管理人員的難度交大,可以提前三個月遞交離職申請,前提也是必須讓領導簽字,三個月之後可視為生效。即便你們之前簽署了勞動合同,只要離職申請有領導的簽字,同樣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裡請一定不要口頭申請離職,如果不留下可追溯的文字,領導很有可能不認賬。
題主遇到的這類似問題其實可以看出你所在的用人單位領導並不想招人,他只是一味的想拖耗你的時間,當然,一定不要將這種託耗當成是對你的一種挽留。
用人單位真想挽留,一定會和你坐下來談薪酬待遇與彼此交心,而不是什麼都不說,也沒有任何舉措。這時候你該有的立場一定要有,只要提交了離職申請,並且得到同意之後,一個月之後則視為勞動合同解除,所以也沒有什麼後顧之憂,你該要求用人單位辦離職就得強硬要求,不然就只會將你拖著。
再則,一定不要心軟,領導招不招人是他的事,既然他不考慮你的感受,那你也沒必要考慮他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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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錦瑟談職場
不用破,直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程式進行就可以了。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 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你只要提前三十日寫出書面辭職申請,三十日後,不管領導有沒有招到人,你都可以離職,單位不能因為自己沒有招到人,而不允許你離職,這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如果你在這個單位工作很不愉快,領導也沒有厚愛你,或者你找到了新的工作,急需入職,又或者你因個人原因,急需離開。那就不要考慮別人的的感受,該走人的時候就走人吧。
不要因為領導說招不到人,讓你再堅持幾天,心一軟,又多留幾天,拖來拖去的,耽誤了自己的大事。如果單位想挽留你,一定會坐下來和你談談,拿出挽留的誠意來,如果只是拿沒有人接替工作來應付你,這個藉口太低階了。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單位對你不錯,在他們暫時招不到人的情況下,想讓你多留幾天,如果你沒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忙,能幫則幫,不然,這邊工作沒有人接替,你又非要離開,領導也會覺得你不會來事,畢竟大家同事一場,彼此留個好印象,以後再見,也很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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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何藥師詳談健康
領導不招人,觀點如下:
1,也許真的有挽留成分,讓你再思考思考,不排除,但是有多少成分,取決於你和領導的關係。
2,根據崗位而定,崗位不同,需要提前申請離職的時間不一樣。沒有招人也有可能只是按照工作流程,自己還是要找人事瞭解清楚原因。
3,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提前招人,交接工作,說明你的工作複雜程度和不可替代性比較弱,來新人可以不費力上手。
自己綜合公司制度,工作具體性質,你在公司的地位,在領導層的關係,與員工或者下屬的關係等等各種因素考慮,想明白了,你可能就知道答案了。祝君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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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劍君
提出離職,
領導遲遲不招人,
怎麼破?
這個問題,我看到很多人提到《勞動法》
如果可以直接按照流程解決
那麼,這個問題也就不算什麼問題了。
這種方案適用於“拖”字決的做事風格之人。
01
從題主表達的口氣來講,
除了工作之外,
或許還有一定人情顧慮。
很多員工與老闆也算是一路走過來,
多少有一定交情在裡面,
直接離開,
多少有些不近人情,
最關鍵的是自己走的心裡也不舒服。
你可能會說,員工和領導有屁感情?
其實很多和公司一起成長的員工,
走到最後不得不分道揚鑣,
是有一份情感的,
就更不希望走的時候不盡人意。
這不是對領導、公司負責,
這是給自己這段旅程,
畫上完整的訊號。
如果是這種情況,
可以直接找領導談,
告知對方準確的離開時間,
為了不耽誤工作,請儘快招人過來,
這樣也還有時間進行更系統的工作交接。
02
很多情況員工提出離職,
領導會認為只是一時的想法,
留有一定時間,
員工可能又會改變想法。
這種情況,
你只需按照離職狀態一步步進行推進,
向領導傳遞“我確定要辭職”的訊號即可。
這樣領導就會為自己企業空缺進行打算。
03
如果你所在部門在企業內部處於非核心職能部門,那麼也會出現領導對此問題不上心的現象,畢竟他每天有很多事物處理,從優先順序的角度,放為次之。
比如有些傳統行業的市場宣傳部,
只因這幾年競爭加劇,
才開始意識到品牌建設的重要性,
然而過去成功的經驗,讓他們的思維並未完全轉變過來。
所以針對一些非核心部門的崗位,
出現不上心的現象並不意外。
員工直接按照正常流程走即可,
無需背上任何心理包袱。
04
有些員工,過於老實,
有些言聽計從或者優柔寡斷,
領導對於這類員工有很強的掌控感,
所以反而不願這類員工離開,
所以會找各種方法,
阻塞員工正常的離職,
這類情況,
走開就好。因為他不是看中的你的能力,
而只是因為這樣的員工好掌控。
“學會尊重自己的感覺”
無論,因為何種緣故,
當你真的決定離開,
就無需任何阻礙,
堅持你的選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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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sicallee
一、以郵件形式,提前30天(按勞動合同約定)正式提出離職。
二、與相關同事或直屬上司、客戶以郵件形式進行工作交接。
以上幾個流程下來,沒有不讓你按時走的,如果你領導不聞不問,那就是瀆職了,你也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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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隨心所欲146262171
想想老闆平時的為人怎麼樣,如果老闆平時對員工挺好的,你呢就可以把考駕照的時間往後推遲一些時間。老闆平時待我們不薄,雖然辭職了,也儘量給老闆留下一個好印象,說不定以後還會相見,這事兒,誰能肯定呢。
如果老闆平時對待員工不好,那你就不用考慮了,越早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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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履霜影視
提出辭職是口頭形式提出還是書面形式提出?公司只會處理書面形式提出的離職訴求。如果書面提出的,看你是正式員工還是試用期員工,如果試用期的話,書面提出離職報告三天後便可辦理離職;如果正試員工書面提出離職報告一個月後便可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公司想留你或者有其他想法會跟你談,不用顧慮太多,你只管到時間後讓人事給你辦理離職手續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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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職向青雲
怎麼破?自己提離職,希望領導挽留?或者是遲遲不招人誤認為領導在挽留?
原諒我的直白,呵呵
領導如果能挽留住已提離職的你,那麼你以後的工作也會有荊棘!你留嗎?
我覺得既已離職,該幹嘛幹嘛去,領導招不招人、什麼時候招人,跟您沒有一點關係!
提離職後,應該做什麼?職場離職是很正常的事情了,換個天地,重新開始,無可厚非。既然提出離職,我覺得作為合格的職場人,應該做到如下幾個:
1、做好自己的工作收尾
不要把自己當前的工作尾巴留給後來人,這是最應該提倡的。不能“爛尾”!
(樓爛尾了還有後來者投資繼續修建,人爛尾了,沒有人能夠彌補)或多或少,我們的工作都存在著一些尾巴現象,對於這個尾巴,不同人有不同處理方法,有的是隱藏,有的是人已走留點尾巴又何妨,有的是交代後來者,有的是絕不留尾巴。我更欣賞不留尾巴的人,因為這樣的人,善始善終,做事情心中有數,做人有原則,這樣的人走到下一個單位,他的品行決定他也會受到歡迎的。
2、做好工作交接
新人接工作,難免無從下手,您如果能夠把這攤工作輕重緩急交代清楚,無疑是對新人的最好幫扶。幫一把,扶一程,這個新人沒準就是您這個公司最後的人脈關係,呵呵,說遠了。職場人,一定要凡事留個餘地總比趕盡殺絕強得多。
3、跟同事們辭行
這個辭行是根據各自的職場氛圍確定形式的。或者請大家吃個散夥飯,或者買點小禮物留作紀
(辭行宴是更多人的選擇,藉著酒勁,感情更流暢了,回憶一下過去,暢想一下未來....)念。人過留名,雁過留聲,不要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如果真那樣的話,我覺得您的交際圈子始終停留在所在單位,其他圈子您經營不起來呀。老話說,黑瞎子掰玉米,掰一個扔一個,這樣到手的始終是一個而已。走,不怕,跟同事們的感情也要帶走!4、跟領導以及有恩於己的人辭行
真誠的向領導辭行,言辭懇切,多謝栽培之類。對職場上有恩於己的人,要拜謝,是他們讓你學習到了很多,滴水之恩,來不及湧泉,那麼就語言感恩一下。
既然辭職,不要回頭,哪怕挽留也要三思題主對領導的“遲遲”不招人,似乎有些誤解也罷,領會也罷。
領導留也不能回頭。
(俗語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回頭草髒呀,已踩踏不茂盛了,呵呵)如果您回頭了,那麼你這個人會打上很多標籤,講條件,說話不算話,唱高調,翹尾巴,忘恩負義等等,總之是一大堆貶義詞在等著您來填充,領導這樣看你,同事也會這樣看你,您留在這個單位還有意義麼?
現實中也有這樣的情況,不提出離職,領導真不漲工資呀,呵呵,當你提出離職的時候,領導才意識到,這個崗位沒有你不行,那麼就加工資吧,挽留你。我覺得外邊天地也很寬,何苦為難領導更為難自己呢?回頭的結果是一樣的,工作還是那個工作,開展起來可不一定像原來那樣得心應手了。領導加薪了難題更多了,同事看您加薪了,綠燈容易變成紅燈。如此環境,您請辭換來的加薪,似乎一文不值。走吧.....
一家之言,難免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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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cel江湖
按照合同規定,正式員工提前30天通知單位並做好工作交接即可。從公司角度出發,弄清楚其為什麼不招人,是市場不好,還是新人成本高,亦或其行業內評價不好等。再針對找到的原因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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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碎嘴子
提離職以後,領導不招人,我想問,招不招人跟你的離職有直接關係嗎?離職是你的事情,只要辭職申請提交以後,按照正常流程走,到日子走人就行。而招人是公司的事情,招不招人是公司的崗位需求決定的,應該跟你的離職沒多大關係吧?
至於怎麼破?這裡我認為是題主自己想多了,不過也有下面這幾種可能。
一、領導想留你
有些領導,做事考慮比較周全,在你提交離職申請之後,他不會直接表態,暫時先按下不簽字,給你足夠的考慮時間,到底是走還是留。
當然,這段時間也是給領導一個重新安排工作計劃的時間,一方面不太願意讓你走,一方面也要做好你走後的準備,所以遲遲不招人,是想給你反悔的機會。
不過我個人認為,你已經提出離職了,老闆沒有找你談話,表達想留你的意思,那這種可能性不太大,只是想再給你一次機會而已。
二、崗位不重要
這種情況就比較尷尬了,說明你的崗位可有可無,並沒有那麼重要,隨便找個人都可以接手,有可能不用交接也可以,當然就不用再招新人來頂替你,順便也給公司減少人力成本。
不管有沒有這種可能,只要你提出離職,就要馬上找領導安排同事接手你的工作,離職前這段時間做好交接工作就行,想太多沒有什麼意義。如果領導沒有找人接手你的工作,那我建議你還是要跟領導談一談,到底需不需要交接。
三、題主不想走,又不好意思反悔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我的建議還是別留下來了,即使留下來,你以後跟領導相處起來,也會感覺比較尷尬,既然想好了要離職,就乾脆點,做離職前的工作準備就行。出爾反爾會讓領導和同事小看你,沒必要這樣。
因為我們並不知道具體的細節,所以只能靠揣測,以上這幾種可能性,就需要你自己去驗證了,但不管是哪種,我覺得你關心招人這個事情,就已經超出了你應該關心的範疇。你這種情況我覺得最大問題還在於你自身,你提離職,難道領導一句話也沒說?那這是一個什麼樣的領導,我很難想像。
如果現實真的是領導什麼都沒說,那你啥也別想了,不表態就是一種態度,就是同意你離職,趕緊跟領導溝通工作交接及辦手續吧,別想怎麼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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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聽大佬講故事
這個很簡單啊,你提了離職申請,一個月後就可以走人了,這個完全符合勞動法的規定。至於公司要不要再招人,那就不是你應該關心的了。
首先,你是已經想清楚了才提的離職申請。在這之前,你也是考慮清楚了,不想繼續在這個公司待下去了,那就率性點走人,其他的就不用管了。
另外,如果你是因為想要領導滿足你的某些要求才提離職威脅,領導沒有拒絕你的申請,也沒再招人,那你威脅多半是涼了,因為根本沒有想挽留你的意思。那你也得灑脫的走人!
此外,領導也有自己的考量,如果真的是很缺這個職位的人,他自然會緊張,肯定著急找個人接手。但是,如果領導不重視這個職位,覺得沒必要馬上找人跟你對接,那你也完全沒必要繼續待下去,畢竟這個職位也不是很受領導重視。你也是要瀟灑走人!
總之,不管怎樣,既然是想清楚要離職了,那就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時間到了就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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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想問什麼?如果想問你能否按時辦理手續,我告訴勞動法規定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即可!時間到了,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