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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十八點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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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Susta
不要說心理生病,即便是身體生病,但只要初期症狀沒有嚴重到影響生活,有些人也不會去看大夫。因為身體受損似乎對於他們來說是一種罪過,對自己身體照顧不周的罪過。他們要努力維持我很好的表象,以“正常”來告訴他人自己不會周圍人帶來麻煩,希望周邊人能喜歡ta,不要因為ta的某些“問題”而討厭ta、疏離ta、冷落ta。
或許你身邊就有這樣的人。
還記得去年年底發生在黑龍江的一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嗎?
女孩沒有告訴老師自己手冷或者手疼,只是試探性地問了一下什麼時候結束,老師的回答讓女孩直接打消了告訴老師的念頭。
是啊,任務那麼重,別人能幹,為什麼你就不能幹,你就這麼矯情?
或許是想到了這些,女孩選擇了服從,而後果是誰都不想看到的。
身體疼痛況且如此,心理困擾更加難以說出口。
儘管如今社會對心理疾病的宣傳變多了,但目前很多人對心理疾病的認知還停留在精神病,情況不嚴重,或者是沒有外顯的心理疾病,告訴了他們,他們便會說,“你啊!就是想太多,看開點就好了。”
那是ta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才說出口的啊,卻被人這樣忽視,ta該是多麼的失望和無助,感覺周圍人都無法理解ta內心的痛苦。ta沉默著聽完他們的大道理,過後把心門鎖得更加緊,ta已經沒有勇氣再去說一遍自己的痛苦了。
或許,就如同他們說的,過一會自然就好了呢?
但情況依然糟糕,ta興起一點點念頭,想要自救,去網上看怎麼才能解決自己的困擾,可網路資訊真真假假,評價兩極化,可ta再沒有勇氣承受期望落空的痛苦了。
於是,便一個人繼續窩在角落裡,自我保護,自我淪陷。
但,不論是身體還是心理出了問題,我們都要積極的尋求治療,小病不醫,大病難治。
或許一個人兩個人不理解我們,但總有一個人會理解我們,會給予我們幫助。而專業人士是最好的選擇,他們是陌生人,治療結束,便不會再見面,我們心中所有的不堪講給他們聽,對我們的生活影響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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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仁雲君心理藝術
那些患有嚴重精神心理疾病,長期遭受痛苦,既不去看醫生,也不去心理諮詢的人,他們的心理狀態如何?
從心理學的角度,我分析和回答如下:
首先,經濟條件是不允許的。由於個人長期患有精神疾病和精神疾病,個人的工作就會有障礙,收入方面也就很少了。也知道最好還是去看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症狀越來越嚴重,看醫生或心理醫生的費用也越來越高,所以接受不了。
第二:害怕花錢。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心理表現,因為身體不好,去醫院的時候會花錢,但生病的時候更難讓他們花錢。雖然他們覺得自己的精神病很重,但他們相信自己可以憑藉頑強的意志力得到改善,但他們不知道這樣的問題會越來越嚴重。內心的痛苦會越來越深。
第三,拒絕個人意識。當一個人接受某樣東西時,他往往會從內心開始接受,因為內心的接受是一種自我肯定和自我選擇。所以我們會有更多的主動權來做決定。但對於那些喜歡承受巨大內心痛苦的人來說,他們的潛意識仍然不接受他們必須去看心理醫生,認為這對心理醫生不好。在被徵詢意見之前被自己拒絕了。
第四:害怕別人知道自己有精神病。在現代社會,如果有人去心理健康中心,他們會被戴上有色眼鏡,感到噁心,遠離自己。這樣,我就會被孤立,所以不會去諮詢。
當我們有身體問題時,我們都知道我們需要去醫院找醫生嗎?為什麼我們不去看看我們的心理有沒有問題?實際上,這主要是一個人的觀念問題。有一天,當看到路邊有人,他們問我去哪裡?我很自豪地說能見到心理醫生。畢竟,一個人的幸福是展示自己,而不是展示別人。
以上是我的答案。希望它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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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讀書知然
心理疾病與精神病的區別
心理疾病是由於內、外致病因素作用於人而造成腦功能障礙,從而破壞了人腦功能的完整性和個體與外部環境的統一性所致。精神病的基本症狀是精神活動紊亂,導致認識、情感、意志、行為等方面的異常,以致不能維持正常生活,甚至作出危害自身和社會集體的行為。
在心理學界與精神病學界有普遍公認的判斷病與非病三原則,即:
第一、是否出現了幻覺(如幻聽、幻視等)或妄想;
第二、自我認知是否出現問題,能否或是否願意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
第三、情感與認知是否倒錯混亂,知、情、意是否是統一,由此社會功能是否受到嚴重損害(即行為情緒是否已經嚴重脫離理智控制)。
舉個通俗點的例子:心理疾病患者就好比是喝酒微醉的人。知道自己喝酒了,而且要醉了。所以,會告訴大家:我不能喝了,我喝醉了。而精神疾病患者就是喝酒喝多了,真的酩酊大醉的那種,真的酩酊大醉後,他們覺得自己沒有醉,還想喝酒,其實,已經醉的不行了。
所以說我們要回答上述的問題,就要區分出患者是的了得了什麼病。從提問者的語言描述:“長期飽受病痛的折磨”,我們暫且理解為,患者有自知能力,那為什麼不去就醫呢?
第一種情況,人格有缺陷,不承認自己有問題講一個諮詢的案例,張某,年齡65歲,身體狀況不好,腰部受過傷,耳朵也因長期在嘈雜的工作環境下導致聽力下降,平時也是非常節約,在生活上總是能省就省。但是最近迷上了聽收音機和電視購物,聽到有講什麼對腰好的保健品,有折扣和送獎活動的就非常熱心,而且出手也很大方。最近半年都買了1萬多元的保健用品了,兒女都勸他不要買,但是就是不聽。
這種情況既有心理的因素,也有患者自身人格的缺陷,一般都有偏執、任性等特點,認知水平較低,一般不會主動就醫。
第二種情況,害怕別人笑話,有問題羞於求醫目前社會對於心理疾病和做心理諮詢還是有一定的錯誤認知,很多人認為心理疾病就是“神經病”,“腦子有問題”,這樣也就導致很多人害怕世俗的偏見,不願意去做心理諮詢或者去醫院的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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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一個大懶人
為什麼要去呢,去了那是打破當事人的所有幻想,讓當事人更痛苦。
先講一個故事,這個故事我也經常說。有個女人,她有一段不幸的婚姻,她原本想從婚姻中得到愛情、性滿足、孩子和社會地位,但是生活無情打碎了這一切,她的丈夫不愛她,甚至都不一起吃飯,而且還提出過分的要求,讓她把飯送到樓上給它吃。她也沒有孩子,既沒有獲得愛情的圓滿,也沒有獲得社會的存在感,於是她的精神慢慢失常。她幻想自己和丈夫已經離婚,自己嫁入富貴家庭,她的丈夫很愛她,她還有個乖孩子。
心理醫生即使有辦法讓她精神正常,也不想打破她的幻想,因為她活在自己的幻想當中,很幸福。
精神病人之所以會得這個病,與周圍的人分不開,尤其與自己最親的人分不開。家很溫暖家也會傷人,需要滿足,需要被認同,需要誇獎,需要鼓勵,需要欣賞,這是家庭教育必不可少的東西。
上述故事中的女主人,長期得不到丈夫的欣賞,得不到丈夫的認同,連起碼的尊重都沒有,久而久之心理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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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經濟條件的不允許。因為個人長期患有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那麼個人在工作方面會存在障礙,在收入這一塊就很少了。自己也知道想要去看看會更好,但是隨著時間的推遲,自己的症狀越來越重,而且看大夫或者心理諮詢師的費用比較高,自己接受不了。
第二:怕花錢。很多人有這樣的心理體現,就是自己的軀體有疾病去了,去醫院會花錢,但是說是心理出現疾病了,讓其花錢看,比登天還難。他們覺得自己的心理疾病雖然很難受,但是相信憑藉著自己頑強的意志力可以得到改善,但殊不知,這樣的問題會越來越嚴重。內心的痛苦程度也會越來越深。
第三:個人意識的不接受。一個人接受一項東西的時候,往往是從內心開始接受的,因為內心的接受是一種自我的肯定,是自我的選擇。所以就會更加有主動權去做決定。但是對於這些寧願飽受巨大內心痛苦的人來說,他們的潛意識裡面還是不接受自己一定要去看心理醫生,覺得這個是心理醫生看不好的。就是在沒接受諮詢之前就被自己否定了。
其四:害怕別人知道自己有心理病。在現代這個社會,如果身邊有人去精神衛生中心了,就會被身邊的人帶著有色眼鏡看待,會覺得自己有病,就會離自己很遠。這樣自己就被孤立了,於是就不去心理諮詢了。
我們身體出現問題,都知道要去醫院找醫生?為什麼我們的心理出現問題了,就不去看呢?其實主要還是一個人的觀念問題,當有一天我在路邊看到人,別人問我去哪?我很自豪說去看心理醫生。畢竟一個人的幸福是自己過給自己看,而不是過給別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