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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關中大俠扛把子呂輕侯

    學校沒收後砸手機何止不合理,這直接就是違法犯罪,但維權上對該行為的犯罪認定還是比較苛刻的:比如損失是否達到五千(就目前這個案情除非學生聯名,否則基本上是不夠的,5k得把手機砸稀爛還得是新款蘋果和高階華為才能單個達到)或者累計三次以上(這樣透過強制手段聚集一次性砸毀是否涉累計三次有待爭論),聚眾三人以上(影片我沒有看到,圖片上我就看到一個人)。

    第一:公民合法私產不受侵犯,這點上學校侵犯了學生物權的佔有權與處置權。之所以沒有使用權是因為依據日常規範學生對手機的使用權是受限的使用權,學校對學生的查處是對學生違紀的制止,但制止後應當停止進一步超越法律授予的權力的行為,進一步過激的砸毀已經超出規範授予的權力,是侵權的表現。至於合法私產的問題,依據不得要求自證有罪的偵查原則,學校應當舉證該手機是非法私產方能脫罪。

    第二:學校無權沒收,沒收是一項只有具有強制權的行政機關及其授權機關可以實施的強制措施。如果老師明確表示是沒收則也是亂權。學生把手機帶去學校肯定違反校規,但處罰卻不應當是沒收,很簡單的一個問題,學校根本不是具備沒收權力的行政主體,它自然不能授予老師沒收的權力。學校可以做的是制止,轉交,代保管等民事行為。當然,誰主張誰舉證,你得舉證這是一項行政行為比如我所提及的老師明確表示沒收,或者學校出具了相應其不具備行政權力的行政文書等方才適用行政訴訟,否則也只能作一般侵權的民事行為。

    最後,我知道有逗逼會拿為你好來跟我扯淡,我先把話糊一臉:所以,你的為你好到底教會了孩子什麼呢?非法侵佔還是強權即是真理!?放任自流故不可取,階級的霸凌就是正義嗎!?今天他可以為了權威受挑戰而向學生施以霸凌,明天會不會為了性的快感、為了金錢的誘惑、為了權力的迷失而向學生施以階級的霸凌呢!?不受約束的權力往往滋生腐敗,每個人都會成為家長,當你家的孩子因為“我是領導,學校我是天”的官本位擅權、濫權、越權、強權而成為腐敗、行賄、性賄的道具,而成為霸凌、腐敗所侵害的物件,你還能告訴我這是為了孩子好嗎!?所以,你所謂的為你好到底好在了哪裡呢!?出發點好,所以出發點好就可以擅權、濫權、越權、強權?那麼出發點好是不是可以侵害生命權、健康權、人格不受侵犯的權力?

  • 22 # 情感運動編輯

    任何條文都不能大過法律,手機是學生的私人財產,但是,如果學校已經三令五申,學生還是我行我素,學校還是可以有所作為,畢竟是為了教育孩子,望家長配合,

  • 23 # 11066503

    這個問題大多是學生問的,說穿了就是要獲得輿論的支援。合不合理就要看站在誰的角度了,從學生來說,肯定不合理,從學校說,肯定合理。原因就不解釋了,大家都懂。其實最關鍵的是家長的態度,如果家長認為合理,我認為學校就砸,如果家長認為不合理,學校就別管,大家都開開心心的不是更好。

  • 24 # 哲學小蘭徹

    我覺得沒收手機可以,畢竟是違反了入學規定,但是當眾銷燬我只能說這學校真的是腦子有坑,你銷燬了學生的手機學生還能好好學習麼?不跟你這學校拉起仇恨?學生用手機也沒辦法啊,如果矯正不過來的話,誰叫你學校錄取了這樣的學生呢?

  • 25 # 御影135146581

    毀壞私人物品必須賠償。至於上課期間玩手機,你傻呀,上課前手機全部上繳,下課全部歸還不就完事了。現在社會這麼不安全,孩子拿個手機也是方便有事與家裡聯絡,這也是時代的發展,堵是堵不住的。想當年,學校還不讓穿牛仔褲呢,現在誰還管你是不是穿牛仔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去年有《我不是藥神》、《西虹市首富》成為暑假檔爆款,今年暑假檔你看好哪部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