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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博取同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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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門大官人

    趙勇第一次見到黃淑芬是在車禍當日。那天,他在醫院手術室外看到黃淑芬,印象中對方身形高大、體態微胖,戴著黃金吊墜坐在一旁看手機。在醫院來來往往的人群中,他的同學偷拍下這一幕。車禍當天,趙勇的同學在醫院拍下的黃淑芬趙勇回憶,陪黃淑芬來的一個男人自稱是車主,兩人都留下了手機號。但後來他了解到,車主實際是黃淑芬的女兒劉明月。男人則是黃淑芬的弟弟。“她說話慢吞吞的,好像挺實在的,承諾會去墊付醫藥費,會去籌錢,說得特別好,特別善良,之後打電話不接……”趙勇稱,跟黃淑芬一共只見了三面。第二次再見到是車禍一個月後。他去交警隊領事故認定書,碰到黃淑芬,問對方:“大姐,我想聽聽你怎麼說?”“說啥?誰讓你趕上了,認倒黴吧!”趙勇形容,對方眼皮都沒抬,牙縫擠出一句話。黃淑芬此後不再露面。一個自稱是黃淑芬“前夫”(注,實則是朋友),叫鄭永順的男人買了一個果籃出現在醫院,說黃淑芬忙,他代理一切事務。趙勇說,此後再打電話,黃淑芬都會簡訊回覆,“在開會,有事你找我前夫”。趙勇的母親是一個禮拜後才知道丈夫被撞的訊息。此前,趙勇一直瞞著他,“就說碰了一下,我媽三天頭髮就白了”,趙勇說,母親在唐山大地震時失去了三個親人,很難再經受打擊。趙香斌總不見醒,黃淑芬也未再露面,兒子前程被毀,趙母落下了心結,她得了抑鬱症:懶得刷牙,牙齒都爛了;也懶得洗臉洗澡,癱在床上不起來;生活無法自理。趙母精神極差時,趙勇去找黃淑芬,想讓她來醫院說幾句寬心的話,讓母親釋懷。黃淑芬和鄭永順一起來了,但黃淑芬沒有上樓。鄭解釋稱,因為醫院沒有停車位。但趙勇說,他走下去,卻看到有很多停車位。當時趙勇的一個小學同學來給他送錢,被黃淑芬看到,以為趙勇喊了人來想要打她,堅持不見面。法院判決後,趙勇又多次打電話索取賠款,但都無所獲。2017年9月,他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亦無果。法院以工作量大、人員有限的理由回覆他,讓他等待。事發兩個月內,劉明月名下多了一套房和一輛車。趙勇懷疑對方故意轉移財產以逃避賠償。今年10月7日,趙勇找到了黃淑芬和女兒新入住的小區,兩人第三次見面,他偷偷錄下了見面影片。這段影片和此前兩人的大量通話錄音後來被趙勇放到網上,並被形容為“教科書般耍賴”——錄音裡,黃淑芬多次提到沒錢,“我沒錢,我咋給你呢!”“我就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說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還貸款” “判也中,反正判幾年,最起碼我這錢也不用還了”“我買房買車,沒錢了,別給我打電話了,咱們啊,法庭上見吧”“我不出國,也不坐飛機,也不高消費,你說的那個什麼老賴,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著嘛”。但對於這些,黃淑芬的女兒劉明月有不同的說法——劉明月否認母親出事後從未道歉,她說,黃淑芬在車禍發生後的第一天,就買了果籃過去。因為她是個女人,(怕被打)一直不敢直接跟趙勇接觸。後來,趙勇找上門來“堵她們”。她指的是10月7日那天,她正要出門時,接到母親打電話,說趙勇帶了很多人來,讓她不要出門。趙勇否認“堵人”。他說,那天去她們居住的小區,是為了蒐集證據,證明她住在那裡,沒有堵她。至於劉明月口中為了表達歉意提的果籃,趙勇說沒接受,“是他弟弟提的,就是象徵性的東西。你說人在手術,你撞成這樣,你不墊錢,你買這個東西?”

  • 2 # 韓金聊社會

    其次,做為黃淑芬的女兒,到了現在了,就應該主動的站出來,黃淑芬馬上也出來了,做為女兒應該多做母親的工作,還錢是第一要素,履行法律文書上的內容是重中之重,不要再唱戲了,讓人噁心。

    最後,錢沒了可以去賺,人品沒有了,你的一生可以說全完了,只有勇敢的面對現實,主動的承認錯誤,取得對方的諒解,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生活還得繼續,窮日子是人過的,只有這樣社會才會認可以,大家才會同情你,只有人人獻出一點愛,世界將會變得很美好,但前題是你必須有愛心,有真心,有誠心。

  • 3 # 叫我王先生

    黃淑芬的女兒劉明月也頂不住輿論的壓力,出來向媒體哭訴:房子是2014年就買的,並不是肇事後買的。劉明月表示,這套房子每月要還6000多的貸款,目前還欠款20多萬

    她的工作是兼職瑜伽教練,每天早上6點到晚上9點半往返在唐山的各個地方上課,一天要上6、7節課,一節課收費100-150元。除此之外,她跟著母親黃淑芬做保險業務。

  • 4 # 岡仁波齊的風

    先看一下黃淑芬女兒劉明月在這個事件中的作為:

    1、車禍發生的當天,趙老爺子還在搶救的時候,劉明月還笑著給黃淑芬打了一個電話:“媽你放心,我剛打聽好了,老頭就算死了(也)賠不了多少錢,最多五十萬,車還有保險呢。聽我的,咱一分錢都別掏,你就說咱們得借錢去。耗死他!”

    (現在好了,正如了黃淑芬一家所願,老人在遭受了786天的病痛折磨後,被耗死了!)

    2、黃淑芬被拘留了,劉明月才拿出3萬塊錢。

    3、黃淑芬女兒劉明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辯稱:房子2014年就買了,每月要還貸六千多元,車子車禍後被扣,自己為了上下班需要只能再買一輛。

    劉明月說:“房子我在2014年5月就已經購買了,事故發生在2015年10月6日”。

    “她(黃淑芬)不是高管,她只是一個保險代理”

    “我們一直積極的給他(趙勇)籌錢”

    “我覺得我家比普通家庭還要窮一些”.....

    跳樓事恐怕是假的吧。黃淑芬這樣的母親耳聞目儒薰陶下的孩子,以及車禍發生後的無良無恥言行表現,絕不會滋生良心發現之羞愧。恐怕是一種炒作,一種逃避,一種遮掩吧。絲毫不值得同情!倒要冷靜看看這兩個無賴的後續表演為盼!

  • 5 # l逍遙閒人l

    這個事件之所以走到這個地步,應該從兩個視角來思考。

    第一,個體的責任和負責能力之間的關係,當然劉是有能力承擔這個責任的。按照通行的規則他即使會返回貧困狀態,也應該履行賠償的責任。之所以一直到現在還在如此拖沓的試圖抵賴掉自己賠償的責任,與我們的法律體系有很大關係。如果可以按照金額大小折算刑期,透過服刑中的勞動報酬來履行賠償責任,似乎就有了可執行性了。當然,民事賠償中的折算的刑期與刑事犯罪的刑期性質上是應該完全不同的,一旦有了償還能力,履行了責任,就應該立即解除服刑。同時服刑期的勞動報酬政府不應該抽稅,只要滿足服刑過程中的成本就可以了。

    第二,可否建立超過某數額的救護不需賠償的規定比如單人超過五十萬,畢竟有很多的救護其實是不會產生真正的治療效果的了。比如植物人,或者不會恢復的一些傷殘。這樣的繼續醫療對於傷者和家屬已經肇事方都是無底洞,也不會產生真正的社會效益。雖然這樣說很殘忍,但是比較生活是需要理智的,不是依靠感情就能夠解決所有問題的。

    第三,配合上交強險,再加上商業性保險,然後再購買超過五十萬的免責險,畢竟這樣的事故的發生率是很低的,比如傷者曾經購買了超過五十萬部分的保險就有權繼續治療和報銷。如果沒有購買,肇事方無責任為超過五十萬以上部分強制賠償的責任,這個可以在所有人口中推廣,比如掛靠在社群醫療上收費五元,就有了超過五十萬以上的無效醫療的全額報銷的權力。

    五十萬以下,除交強險以外的部分,肇事者應該用自己購買的商業保險支付,沒有購買的必須家庭承擔連帶責任的全額賠償,不夠的部分按照金額折算刑期,透過服刑獲得的報酬賠償。

    還有,要建立個人信用破產製度,建立國家公開的民間信貸公示平臺,未登記在平臺上的民間借貸,法律一概不認可,並禁止討要。建立所有政府扶貧幫助資助以及教育補貼計劃生育補貼等等一切由政府提供資金的事情,接受者必須承諾對政府公開自己的財產並接受全民監督與核查。有造假者按照詐騙罪論處。

  • 6 # 勤奮的茂子

    事情發展到如今,普法君幫黃淑芬母女公關一次,她們有機會看到這篇文章的話,或許對他們有一定幫助。

    1、首先誠懇認錯。

    建議母女二人當面向趙勇誠懇道歉,車禍發生後,黃淑芬的言行,給趙勇及家人造成嚴重的二次精神傷害,這個認錯態度必須要有。

    因為黃淑芬目前還在司法拘留期間,等出了拘留所之後,建議之前幫她出頭的先生、路虎男能真正幫她想辦法籌錢還債,這才是王道。

    光幫忙吵架扯皮的,不算真朋友,關鍵時刻得捨得出血,才是好哥們。

    2、協商好還款方案。

    說一千道一萬,趙勇的父親已經去世,現在趙勇的生活,肯定以恢復家庭生氣,照顧好媽媽為主。為了父親療傷,趙勇的房子已經賣掉,現在黃淑芬給的賠償款,或許能讓趙勇及家人有個容身之所。

    雖然老人已經去世,但不代表著債務就免除,在房產及相關財產被凍結的情況下,建議黃淑芬母女在認錯後,積極與趙勇協商好賠償事宜,是按月支付、季度支付、還是一次性還清,全在雙方的協商。

    只要能取得小趙的諒解,他接受細水長流賠償方案後,那是黃淑芬母女的幸事。

    但,經歷了前面的一系列打擊後,估計小趙很難會原諒她們,黃家母女的“新房夢想”或許很難圓下去了。

    3、大家可給黃家母女一點時間,籌錢還債才是真。

    事情發展到今天,逝去的生命無法挽回,生者的悲傷只能留在心裡。黃家母女也為自己的言行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接下來,她們要麼賣房、要麼借錢,趕緊把小趙的債務還上,此後再想方設法努力工作,找到合適的來錢渠道,開始新生活吧。

    只要透過自己的努力,普法君相信她們還是能實現住上新房的夢想。

  • 7 # 心理諮詢師天藍姐

    對於他們家庭來說,將近百萬的賠償款可能真的不是小事。一開始,這個賠償對於他們家就是一個不能承擔的沉重,如果真的能輕鬆償付,一開始也不會有老賴的想法。

    問題是,他們是肇事方啊,每個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也是成年人才可以考駕照的原因,未成年人不能開車上路,因為他們無法負全部責任。既然開車出了事情,就要按照規矩辦事。該道歉道歉,該賠錢賠錢。只是,他們家太“聰明”了。

    因為社會上的風氣就是如此,老老實實做人是要吃虧的,“聰明人”會想辦法讓自己該承擔的責任少承擔一些,而且確實此事有先例。他們才會有持無恐的說“拖死他!”這背後,出了對規則的無視,還有極度的自私。

    善良的反義詞不一定是邪惡,自私更合適。一個人,足夠自私的時候,她就會做出很多無底線的事情。自私到一定程度,她的全世界裡就只有她自己、自己家人,沒有一點點別人。所以別人的受傷害,和她沒有一點關係,對她來說,別人的痛苦、煎熬、煩惱根本不關她的事情。你告訴她,她只覺得麻煩,影響了自己的生活。

    所以,既使別人的痛苦大半是因為自己而起,她也只是覺得麻煩,而已。多麼麻煩啊,居然還要自己賠錢!要犧牲自己的好吃好喝,房子汽車,讓自己補償別人的痛苦?這簡直不能接受。至於一切的起因是自己的錯,那個她不看,最多覺得倒黴而已。至於別人因此倒黴得失去了健康和生命,她也不管,因為疼不到自己身上。

    上天有好生之德,有的人善良,見到別人的痛苦,會感同身受,會有憐憫之心。有的人懂道理,知道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見到別人的苦,會有歉疚之心。這兩樣,黃明月家的人都沒有,他們只有一顆自私的心,心裡只有自己。肉不割到自己身上,自己不會疼。哪怕這刀子是自己的錯扎到別人肉上的,他們也不在乎。

    所以啊,當黃明月被拘留,被列入黑名單,刀子可是割到自己身上了啊!

    這一家人被人肉搜尋,被謾罵,被鄙視,刀子可是割到自己身上了啊!

    要把該償付的錢還給趙先生了,這下可是真的要把真金白銀給出去了,刀子可是割到自己身上了啊!

    刀子割到自己身上了,那疼啊!疼啊!疼的都要受不了啦。都要哭著跳樓了,這世界太不公平了。

    不論是不是博取同情,這疼一定是真的。別人的事情天大的自己家也不會管,可是自己的事情,針尖大的事情也是天大的!自己就是比天大比法大!

    黃明月家未必有多麼大的後臺,如果真的有大後臺,也不會用這麼愚蠢的方法簡單明瞭的做老賴。以為拖就沒事了,以為不執行法院判決就沒事了,國家對老賴見的多了,她這種真不算登峰造極的。鬧這麼大,只要政府出面,總會有人想辦法收拾你。拘留就是第一步,限制高消費,買房買車,坐飛機高鐵都會受限制,以後貸款什麼的都不能透過,麻煩多著呢。

    只希望輿論不要把這件事忘了,希望有人能對此事追究到底。

  • 8 # 山野村夫84532236

    先是對法律的蔑視,拒不執行。現又搞什麼跳樓,其實就是一種抵抗法律到底的行為,說白了就是威脅法律不要再逼我了,再逼我要跳樓了,其實這種視金錢如生命的豪無道德良心人性的混蛋怎麼會輕易去死呢?沒發覺她們身上透露出一種橡皮圈的生命力嗎?無論你們怎麼放地上踩它扯它揉它弄它,你放了手它還是好好的。你們再看看那肥頭大耳一臉無人性的表情和言語就知道了。

  • 9 # 異域少女小漁

    就像喝酒喝多的人從來不承認自己喝多了一樣;滿世界嚷嚷自己要自殺要跳樓的人絕對不會自殺!因為她捨不得她的狗命!黃淑芬劉明月這對賤人母女就是這樣自私自利的戲精,就是這樣妄圖抹黑事實顛倒黑白博取同情的小人!現在距離慘劇發生已經兩年多了,現在趙樹彬都已經死亡,可是法院的判罰她們依然拒絕執行,這不是老賴是什麼?

    撞完人就立刻買新車和新房轉移資產;平安保險的代理人就收入那麼一點,肇事之後瘋狂的負債,不是為了逃避賠償?

    奉勸黃淑芬劉明月母女這對戲精,你們上墳燒報紙,糊弄鬼呢?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正義一定會到來!

    看到現在有些喪良心的水軍,抹黑趙勇一家人的人品,顛倒黑白,分散輿論的注意力,妄圖給黃淑芬洗地的醜惡行為,真是太讓人作嘔了!這種黑心錢你們賺著是會短命的!

    不要糾結趙樹彬有沒有次要責任,也不要糾結於趙樹彬是駕校教練的職業,更不要盯著人家眾籌得來的善款,一碼是一碼,該你們賠償的,你們就必須按期賠償,強詞奪理是徒勞的掙扎!

    就衝著黃淑芬母女的無賴行為,衝著你們蔑視法律,衝著你們肥碩無恥的醜惡嘴臉和言行,你們就不配為人,你們放心,輿論不會忘記這件事,你們的陰謀絕不會得逞!

    黃淑芬劉明月,請不要在哭哭啼啼,惺惺作態,當兩個肥碩的跳樑小醜,只會讓人作嘔!

    我會一直關注趙樹彬案,會一直支援認真的趙先森!因為國人真的少一點認真勁兒,缺一點較真的勁兒!

  • 10 # 石家莊新聞網

    黃淑芬女兒劉明月要跳樓這肯定不是良心的發現,更不能成為社會諒解這種行為的解藥劑,而是徹頭徹尾的炒作,徹徹底底的作秀。不然怎麼會車禍發生的當天,趙老爺子還在搶救的時候,劉明月還笑著給黃淑芬打電話:“媽你放心,我剛打聽好了,老頭就算死了(也)賠不了多少錢,最多五十萬,車還有保險呢。聽我的,咱一分錢都別掏,你就說咱們得借錢去。耗死他!”這樣一個只顧自己不管他人死活,缺少擔當,缺少社會責任的感的人,怎麼會良心發現呢。再看黃淑芬被拘留了劉明月才拿出3萬塊錢,這樣一個連自己母親都不顧的人,這樣一個視財如命的人又怎麼會良心發現,這種表現只能是以假死的表象做給別人看,博得人們的好感吧。

    這是一起典型缺少社會責任感的交通事故案例,反映了當前社會上一些不正之風,應該引起全社會,特別是相關執法部門的重視和反思,從全社會講,我們應該譴責這種無恥的行為,形成人人喊打、人人唾棄的社會氛圍,給這些沒有責任感的人以無形的壓力,不讓他們有容身之地。但最重要的是相關執法和司法部門,應該以這樣的典型案例為切入點,深刻反思是不是我們的制度建設、懲罰機制還存在漏洞,是不是我們的制度體系還有欠缺,以問題為導向,進一步完善執法和司法體系建設,讓這些沒有良知、沒有社會擔當的蛀蟲受到應有的懲罰,給受害者應有的賠償,全社會一個滿意的答覆。

  • 11 # 柳柳老師

    大家可能沒見過真正尋死的人。

    在尋死的那一刻,這些一心要死的人通常都會特別堅定。他們會沒有絲毫猶豫就會從樓上跳下去,或者用其他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

    那些鐵了心尋死的人,尤其是抑鬱症患者,一般會維持表面上的平靜,讓其他人不會發現他們想死。

    然後,他們會默默地、想盡一切辦法去死,而不會叫喚得滿世界都知道他們要去尋死。

    而現在老賴黃淑芬的女兒劉明月說自己要跳樓,要去自殺,並且被媒體知道了,鬧得沸沸揚揚。

    這種行為更多的是在表達她想要透過自殺等方式換取同情,以及逃避該承擔的後果。

    她想透過宣傳自己要去死,來解脫她該承擔的承認和非議。

    可是,這世上的人哪有那麼好糊弄的。

    更何況,趙勇父親因你們母女才會死亡,趙家人因為你們母女耍賴才會備受煎熬。

    趙家人是不會輕易和解的。

    這件事,必須有個說法。

    而為了要這個說法,相信趙家人是不會在意任何困難和阻礙的。

    我見過很多耍賴的人。當他們覺得能拿捏住別人時,各種囂張跋扈,各種老子就不講理的表現。

    當他們發現拿捏不住別人時,他們會表現出各種可憐、各種悽慘,甚至會上演自殺等鬧劇,只為逃避自己該承擔的責任和後果。

    這些人的嘴臉,相信大家在生活中多少也有見過。

    他們總是以為靠鬧一鬧、哭一哭、裝一下死,就能獲取原諒。

    如果,所有犯錯的人都靠這些戲精上身的表演逃避自己該承擔的責任,那我們還要法律幹什麼呢。

    所以,無論你劉明月是真想死,還是假想死,請先承擔了自己的責任再說。

    如果,劉明月真的承擔起了自己的責任,真的對趙家人表示出了歉意和補償,那個時候,你再說死,或許還會有人相信。

    如果,劉明月有抑鬱症了,也請自己看醫生。不要以此為由,綁架司法公正。

    現在,劉明月說要跳樓去死,只會讓網友們覺得你是在炒作、在以死威脅司法公正。

    法制社會,依法治國。

    該承擔責任就承擔責任。

    至於其他亂七八糟的么蛾子,還是趁早收起來吧。

  • 12 # 豔歸來6

    試問真有自殺的勇氣,還沒有面對受害人的勇敢嗎?兩母女在整個事件曝光前後的截然不同的兩種表現,讓我們看到了她們醜陋的靈魂,迫於輿論的壓力,她們想博取同情,人在做,天在看。希望亡者在天之靈能夠寬恕她們那醜惡的靈魂!讓她們受到應有的懲罰!

  • 13 # 佳緣146204396

    放心!在作秀而已。真正要跳樓的人,別人怎麼知道。想死哪有人攔的住。她只是想想而已,各位看官也就聽聽而已。如果真要跳樓那就選個高點的。看她敢爬上去不?連爬不敢爬談什麼要跳呢。再說了,把錢看的比命還重要的人,只能說,跳吧,天堂裡有錢。

  • 14 # 北之零年3

    她跳沒跳樓我不知道!但是我鄰居今天跳樓了!一個老漢和兒子拌了幾句嘴,就從六樓跳下來了。阿彌陀佛!樓下一輛小轎車救了命,殘疾是落定了!現在看來,跳不跳樓和出多大事沒關係,問題是你敢不敢往下跳!想跳的人誰都攔不住,不想跳的推都沒有用!這就是老百姓和演員的區別!

  • 15 # 我愛學外語

    真正要死的人你是不可能會讓人知道的,也不會被得到救助的,讓人知道要死跳樓的人她們的最終目的就是讓人關注,博取同情,從而去逃脫法律法規的制裁,其罪惡醜臉不要去糊弄群眾了,要知道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她要是真牛逼的話,不說話直接跳樓,那我相信她是冤枉的,我絕對會給她捐款,她要是就是為了過過嘴癮,逃避法律法規的制裁而一哭二鬧三上吊會讓世人不齒的!!!!!我鄙視這樣的所謂的“人”!!!!!

  • 16 # 心之嚮往丶光明與大海

    把自己的夢想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有什麼資格談理想?

    其實這件事如果黃淑芬當初給車買了第三責任險即使出了這個事故自己也就賠10萬多吧事情就解決了。然而她沒有,活活把趙先生的父親耗死,毀了趙先生的未來,劉明月卻在談自己的理想!

    教科書式的老賴,建議把母女兩都加進失信人員名單,還有當初宣判的法院及相關人員處於嚴重的處罰!

    今天的中國不同往日,變得繁榮昌盛日益強大,政府機關單位應該腳踏實地貫徹落實‘為人民服務’的真理,希望今後不要在發生這種事情!

  • 17 # 竹閣茗茶

    跳樓不是因為良心譴責,而是被人肉出來朋友知道這事沒有面子而已,希望自己要跳樓讓朋友們把自己勸回來,這樣面子就可以保留一部分,就這樣,這種為了錢為了享受生活,為了虛榮的生物會自我了斷嘛?太天真了

  • 18 # 花椒哥哥2

    對這些人不要慣著,她要跳你就看著就行。該要的賠償從遺產中先行支付更方便。我他媽就要看看她敢跳不?上次遇到一個租房不給房租的,拉來他家老人,威脅說再來要房租她奶奶就死在面前,我就拉來凳子看著,你死給大爺看看。全程把影片開起,生平還沒看見人斷氣過,我就要看看人怎麼斷氣的?對這樣的人絕對不能慣著,她要跳樓是她自己的行為,一個成年且有正常行為能力的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她跳是她的事,你只需要看著就行。縱容了她,那以後是不是我殺了人,警察要抓我,法院要審判我,我只需要爬上樓頂說要跳樓就可以免責了?這尼瑪逼可真好使啊?

  • 19 # 鐵牛壓路機租賃一謝

    如果這兩母女真的會跳樓!美國在這世界會一夜之間消失,拉登會被評世界慈善大使!不再是恐怖大亨!見過跳樓的人,一就被迫無奈或者被迫害的!從沒有見過自私自利的人去跳樓!如果開個賭盤,買她兩母女跳樓,我一萬元博一百塊!估計誰做莊家都要輸死!

  • 20 # 折翅之燕

    這只是想逃避責任的作秀,如果真的要跳樓,要自殺上吊,大可寫份遺書或發個朋友圈然後選擇適合自己或自己喜歡的方式自殺。劉明月的命是命,趙勇爸爸的命難道就不是命?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貴賤。因為你的過失別人失去了生命,別人無家可歸,舉債渡日,失去至親,失去工作,失去大好前程?難道你們母女就沒有感到內疚?沒有去積極救治傷者卻選擇逃避做老賴,沒有盡到一點賠償彌補過錯的責任卻還想法怎樣轉移財產……這種沒有基本做人良知的人,就是畜生,死了也許明天的空氣會新鮮點!像這種沒有基本做人良知的母女,即使家產萬貫也不會回報社會,只會找個日本人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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