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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商丘一帥哥

    我不知道是怎樣的不負責任,讓她以死來面對,寧死也不願意面對自己應該付的代價,死是很可怕,是很值得同情,但已經逝去的受害者呢?你怎麼不可憐可憐她呢?你為什麼要等到這件事公之於眾才以死迴應呢?我相信一個有良知和道德的人,都會勇敢面對自己的責任,哪怕你竭盡全力呢!或許結果改變不了!但你可以堂堂正正做人,現在的你們與苟活於世有什麼相同?死對於你們來說,或許是最好的結果,因為失去良知與道德的人,如同行屍走肉,你們怪大眾多管閒事,你們怪受害者不屈從淫威,你們自以為實力滔天,卻未曾想眾口難調,一旦形成輿論,你們將成為過街老鼠,我相信在某一刻你們也曾後悔,也曾懊惱落淚,但一切又太晚,所以你們想破罐破摔,卻發現你們的無賴行徑使世人唾棄,不恥!天作孽,猶可為,自作孽,不可活!

  • 22 # 也就這麼點興趣

    這個事情,看網上的現場圖,應該確實是避讓越線,不能認為逆行,但是在2015年的法制水平,責任劃分倒是正確的,適用法律方面我反覆看了,確實不怎麼正確,我看有些人要推翻責任的劃分是白費心機了,雖然有瑕疵,但是法院也經過審理,肯定是合法合理的,如果明顯不公正,法院就早就推翻了,尤其黃淑芬也是保險行業,也懂一些,但是放今年,可能責任劃分上雙方同等責任就比較正常,也說明隨著國家發展,法制一步一步在進步。至於炒作,肯定是炒作了,現在也有些尷尬,為什麼呢?又要以黃淑芬構成交通肇事罪來追究刑罰,又已經拿到了認可併成既定事實的一級傷殘的賠償,確實有些個不合法理。死人的賠償就五十來萬到六十來萬那麼個樣子,算起來很容易,網上有,對著加數字就出來了,所以現在這個確實有些太佔便宜了。除非推翻上一個民事判決,或者不追究交通肇事者的刑罰,不然就衝突了,我估計唐山中院也很鬱悶吧?但是終究是沒陪,人家趙家確實是站在道德高地上的,這個黃家確實是失信的被執行人,黃家再怎麼說自己委屈也沒有人同情的,趙家哪怕再隱瞞一些對自己不利的事實也是人之常情。沒必要糾結,現階段執行難就是事實,那麼你遵守賠償責任,估計趙家也不會如此炒作,還是你黃淑芬的問題。

  • 23 # 喝點兒小酒

    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不多,讓我們好好見識一下。我實話,還真有點喜歡劉明月,她在努力幫她媽媽扮演怎樣成為一個合格的騙子,只是她還有點年輕,騙子有很多招數她需要慢慢學,法律和社會給她足夠的時間,她也會成為一個合格的騙子!

  • 24 # 娜不一樣135

    說實在的我很高興看到這些,這至少說明輿論在起作用,終於讓不知恥不要臉的老賴嚐到了一點苦頭。雖然這對受害的趙先生父子並沒有實際上的作用,老先生還是不幸去世了,趙先生還在苦苦支撐。看到視屏的時候我就切齒痛恨,人怎麼能如此缺乏人性,當黃淑芬不急不緩甚至鎮定自若的耍無賴時,我只確定一個想法,如果法律對她們網開一面,何談依法治國!

  • 25 # yaoyaotao

    真正決心想死的人,比如那些自殺去世的藝人們,他們生前深受抑鬱症的折磨,我們回頭看看,沒有誰,表現出厭世的態度,結果人就這樣沒了,去世了,我不是誰的粉絲,都覺得很難過很惋惜。至於這位劉明月女士,一個連房子都捨不得賣掉賠錢的人,會捨得丟下她心愛的房子去死?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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