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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suo索

    很大原因是為了領功,那時候一個人頭為一級,四十萬人那可是很大的功紀,還有就是為了威懾其他國家,怕其他國家再來進犯。

  • 22 # 銘豪談史

    朋友們別搶,這個問題我來答:

    雖說歷史己逝,但每每讀到這段時,總會心底震憾,驚詫;也總有不同的理解與感悟!誠如作者所提,為何不是致殘,而是坑殺活埋!其實本人內心也有諸多疑問!暫且以一家之言,片面解讀此問:

    首先:當年的兩軍對峙廝殺,終以白起圍困趙軍,後來趙軍迫不得己,才繳械投降,而這實屬無奈。試想40萬人都衝不出的圍困,秦軍是做了何樣準備?肯定是圍個水洩不通,密不透風。秦軍居高臨下,定是弓駑,長槍,擂木,山石,火箭等等,在招呼著趙軍。雙方就這樣,一個突,一個守,終於還是盾戰勝矛;一來一往的拖了四十多天才投降。而這中間主將趙括突圍中,被亂箭射殺。將士們是疲憊不堪,也不知餓了多少頓。整個軍隊隨著一天天的過去,僅有的一些些戰鬥力,也被磨的一乾二淨,無心戀戰。

    整個的長平之戰,不單是雙方戰士身體與心理的角逐,也是兩國傾其一切的命運交戰,整個戰爭耗時三年多。國內壯丁徵完了,又徵少年;前線缺糧了,全國又得勒緊腰帶,縮衣減食的送糧上陣。

    對兩國來說,哪有贏家?只有戰爭帶給人民的傷痛與困苦。贏了固然好,那也是付出極大代價換來的。可是話說回來,大爭動盪的年代,弱肉強食,物競天擇才是王道;沒有誰會同情,憐憫與你。勝者為王,自古如此啊!

    再說:誠如致殘與坑埋!哪個更殘忍?顯然是致殘啊!俗語說,好死不如賴活,這話是句雙關語!要知道賴活不如好死,也是一種態度!致殘看似留著一條命,實是對人最大的羞辱!古人云:士可殺,不可辱!寧可站著死,不願低頭活!這是一種骨氣,一種氣節,也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魂!寧死不屈,方顯男兒真本色!

    想當年秦國公子贏虔遭到商鞅劓刑的處罰,而這羞辱是如何都無法忘卻,只會衍生更大的仇恨,激起更大的憤怒!

    秦國戰勝了,可以選擇招降,也可選擇屠殺,唯一不能的就是致殘羞辱!如果說坑殺過於殘忍,有失人道;那麼致殘無疑是赤裸裸的滅絕人性,有失天道;表面是給他人活命的機會,實則是招來各列國和仇視與怨怒!反道是弄巧成拙。

    自古戰爭,哪有不死人的。為國家而戰,雖敗猶榮,雖死而憾!這乃常理!上了戰場,誰敢保證活著下戰場!既便如此,人人奮勇殺敵,為的是保家衛國,為的是不受他國欺負凌辱。作為戰勝的一方,不殺俘虜,而是刻意的凌辱踐踏,必將遭來失敗方的強力反抗與博鬥。所以致殘是不可取的。

    最後說明一點:長平一戰,雙方都投入大量的物力,財力和人力。雙方都是滿身傷痕,千瘡百孔。秦國除了贏得了土地及在諸侯國中的地位及威望!實則在經濟面上,也遭大了巨大的重創。

    對於俘虜來說,招降是個定時炸彈,這麼多人,一旦反抗暴亂,那可是對秦國很大的打擊。畢竟不是幾十,幾千人。而當時秦國也沒那麼多糧食來養閒人。本國的將士都吃不飽。只有坑殺這一條可走。

    至於,坑殺是誰提出來的,不得而知;史記白起傳,說是白起的主意。而在戰國策及範睢傳中,也不能揣測是範睢與秦王的主意。

    不管誰,趙軍的俘虜是被坑殺,這永遠是事實!與其致殘苟且的活著,還不如轟轟烈烈的為國捐驅,落個烈士英雄的名聲!

    本篇結束!

  • 23 # 上班族聊歷史

    長平之戰,血流漂櫓。

    長平之戰是戰國時期最為著名的一場戰役,秦、趙兩國基本上都是以本國的國運作為賭注的一場戰爭,其結果以秦國坑殺趙國戰俘四十萬,秦國慘勝為結束。

    那麼為什麼作為秦國指揮將領的白起會慘無人道的坑殺戰俘呢?

    編者認為有兩個原因

    其一 戰俘是會思考的人

    作為戰俘通常會有以下幾個待遇。

    第一 把戰俘安排到自己各個軍營裡面,作為自己計程車兵使用,但是面對數量如此龐大的戰俘,秦國恐怕也消化不了。

    第二 充當苦役,但是數量龐大秦國難以消化。況且當時還沒有修建長城、阿房宮、始皇墓。

    根據題目描述可以將戰俘致其殘廢。但是我認為不可行,因為戰俘是懂得思考的人。

    根據史書記載坑殺戰俘是運用了一定的手段的,也就是說陰謀殺死了這些戰俘。

    假如戰俘知道即將面臨死亡,那麼他們會心甘情願的去死嗎?答案是顯而易見的,當人陷入絕境,那麼求生的本能就會彰顯出來。

    舉個例子古代戰爭期間,通常會圍城攻打,但是出色的將領會選擇三面圍城,為什麼呢?

    答案就是窮寇莫追的道理,把一個人逼進死衚衕,那麼人的潛力就會被激發出來,更何況是一群職業士兵。

    選擇陰謀坑殺無疑是最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利益,將其致殘無疑要比坑殺難度係數大許多。

    其二 秦國制度的力量

    秦國軍士虎狼之師也

    而白起正是虎狼之師的領導人

    “殺神”“人屠”這是對白起的評價。

    根據《史記》記載白起在未成名前沒有什麼記載,可以說白起是透過自己的努力一步一個腳印的走到武安君這個稱謂的。

    那麼他到底是透過怎樣的努力的呢?

    這裡就要說明一下秦國的制度。

    戰國時期秦國為了橫掃六合、一匡天下運用商鞅變法圖強。

    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士兵的升遷之路是要靠戰場上殺敵的數量來決定的,也就是軍功爵制。

    試想一下戰場上兩軍廝殺,只見對方身上血跡斑斑,右手持兵刃左手為敵方首級,活脫脫的一個個殺神呀!敵方豈不是聞風喪膽嗎?

    據梁啟超考證,整個戰國期間共戰死兩百萬人,白起據二分之一。

    那麼我們有理由相信,白起就是透過戰場上的殺敵數量來累積自己的功績,也就是說坑殺戰俘四十萬又將是白起的一大功績,人性的弱點無非就是錦衣玉食、功名利祿,白起同樣也擺脫不了這些弱點。

    所以說正是由於秦國當時的制度,才會有白起“殺神、人屠”的稱號,也就有了長平戰場上的四十萬亡靈。

    綜上所述:坑殺戰俘既有對人性的考慮,也有對自己的功績的考慮。

    以上內容是我對此問題的看法,我是愛好歷史的一名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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