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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慶,王婆他們做了惡,在法律框架內也不能把他們怎麼樣,久而久之他們王國的邊際會越來越大,對法律的踐踏也會越來越明顯。如果這時候出來一股力量——哪怕是法律之外的力量,及時地狠狠地給他們一點顏色,讓他們感受到一點值得敬畏的東西,是不是能讓他們恣肆的行為有所收斂,也是促進法治建設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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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春鎖瀟湘

    華人歷來恩怨分明,西門慶敗壞常綱在首:與潘金蓮通姦。繼而變本加厲,為達長期佔有的目的謀殺其親夫,置倫理常情於不顧,莫說在三綱五常的古代,就是在現代的開放社會也會遭千人所指,更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西門慶該殺!

  • 2 # 一樽墨趣

    1,看過原著和82版山東水滸傳的都知道,武松從小就是個孤兒,是由武大郎一手養大的,從小吃盡苦頭和世人的冷眼,要不是武大郎,或許武松早就餓死了。或病死了都有可能的。

    2,武松又是一個忠孝義氣之人!原著和82版的山東水滸都有這麼一個場面:武松在武大的靈位前想起了以前的一切,哥哥的恩義和養育之恩。

    3,原著說的是:嚎啕大哭,鄰里皆驚!!可見武松對哥哥的情意和恩義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

    4,武松肯定會殺西門慶!自古道:有仇不報非君子的思想流傳千年,殺西門慶為兄報仇,天經地義。

  • 3 # 情感品讀社

    武松本來不想用武力解決哥哥的問題,但是奈何貪官橫行,無人做主。要說武松該不該殺死西門慶,我覺得有必要,很有必要。

    我們先來聊一聊西門慶是個什麼人

    《水滸傳》中的西門慶:

    古典名著《水滸傳》中,西門慶原是陽穀縣的一個破落財主,後來開了一家生藥鋪。

    他為人奸詐,貪淫好色,使得些好槍棒,是個受人另眼看待的暴發戶兼地頭蛇。

    那麼他是怎麼得罪了武松呢?想必大家對於這個橋段都很熟悉:

    西門慶與潘金蓮的故事。

    一日西門慶路過武大郎屋簷下,被叉杆打了頭,正要發作。卻看是個妖嬈女子潘金蓮。後來西門慶夜不能寐,終於找到了王媽媽牽線搭橋。之後武大郎捉姦,被他一腳踹翻,後將其毒死。然後又賄賂官府掩蓋罪行。

    由此可見西門慶是個罪大惡極之人,也是個善於經商之人,他最常用的手段便是與官府勾結。這絕對不是他第一次這麼做,他得來的錢財想必也不是什麼正道途徑。

    所以在那個法律無作為的年代,必須有武松這樣的人來懲惡揚善。

    武松殺死西門慶也是情節使然

    書中武松是個什麼人?武松武二郎,又名行者武松。是個俠義之人,且不說是否真俠義,起碼可以稱之為一個正直的人。

    景陽岡三拳打死白額吊睛猛虎後,受縣令賞識,做了差人。

    這是啥?古代公務員啊!

    他能不明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嗎?

    武松也的確是這麼做的,他首先去報官,希望潘金蓮西門慶等人得到應有的審判。

    可是西門慶是什麼人,早就打點好了一切,怎麼會被繩之以法呢?

    武松這才不得已殺掉了西門慶和潘金蓮等人。

    如果他沒有這麼做,怎麼引出後邊被流放,然後上梁山的情節?我覺得這也是劇情需要,不能掙扎。

    最後,我覺得武松殺掉西門慶是情節使然,也是作者為了體現出當時那種官商勾結、民不聊生的生活狀態。

  • 4 # 王寧律師南京

    這個說起來有點複雜,首先潘金蓮出於報恩嫁給武大郎,並不是因為愛情,事實上二人沒有任何感情基礎,搭夥過日子,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是錯誤搭配,尤其是王婆。報恩和婚姻完全是兩碼事兒,放到現在來說,潘金蓮不愛了可以提出離婚,畢竟現在離婚案件有七成是女方提出的,已是司空見慣,但在那個時候不行,女人社會地位卑微尤其是潘金蓮的出身,沒有離婚操作的可能性,可見古代對女權的壓迫何其嚴重,潘金蓮的行為放到現在叫出軌,古代叫姦非,夫獲奸妻殺之無罪,在現在是絕對不允許的,加上長兄為父的觀念根深蒂固,這種法律和文化就導致了悲劇的發生。首先,婚姻是神聖的,要慎重選擇,感情基礎很重要,沒有感情基礎就沒有感情確已破裂,婚姻關係名存實亡,所以在西方一些國家申領結婚證必須要經過考驗期。然後就是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法律要對生命權保持足夠的尊重,要讓其在法律價值序列中處於較高地位,而不是男女有別。最後就是人性本惡和人性本善的問題,個人覺得都是封建思想的受害者吧,客觀來說,大郎貪心美嬌娘,二郎殺人徒流放,織女牛郎佳話美,只因人間無此樣。

  • 5 # 常樂54321

    該殺

    自古殺人償命,潘金蓮毒死武大郎幕後的黑手就是西門慶,西門慶出謀劃策在前,提供毒藥在後,西門慶和潘金蓮是同案犯,理應償命。

    西門慶和潘金蓮的故事發生在北宋末年,潘金蓮原為王招宣府上的丫環,由於姿色出眾,當老爺的難免想入非非,欲納之,遂引王夫人不滿,王夫人出於報復之心將潘金蓮賣給山東陽穀縣人武植一一武大郎為妻,武大郎人稱三寸丁谷樹皮,個子矮小且醜陋不堪。潘金蓮這朵鮮花被硬生生插在了牛糞之上。這種人間悲劇發生在那個封建的舊社會,婦女沒有任何社會地位可言,可以象牲口一樣賣掉,是社會的悲哀也是人,尤其是女人的悲哀。

    且說武大郎和潘金蓮夫妻二人為了生活做起了賣飲餅的生意,飲餅其實就是現在的饅頭,每天二人早早起來,把饅頭蒸好以後由武大郎擔上出街叫賣。“飲餅,好吃的飲餅",吆喝之聲便響徹街頭。每日所得也夠夫妻二人粗茶淡飯過日子。

    一次,潘金蓮開窗不慎將頂窗戶的木頭棍子掉下去,也是合當有事,棍子正好打在路過的西門慶頭上,那西門慶抬頭一看,立馬渾身酥了半邊。潘金蓮實在太漂亮了,遂起不良之心。西門慶這副嘴臉早被潘金蓮隔壁王婆看在眼裡。在王婆的攛掇下,西門慶最終將潘金蓮勾搭上手。

    一日,有好者渾哥將二人之事告知武大郎,武大郎回去捉姦被西門慶一腳踢在心窩臥床不起,西門慶一不做,二不休遂起殺人之念,好和潘金蓮做個長久夫妻,遂提供毒藥由潘金蓮喂與武大郎,可憐那武大郎夲無福消受這等豔福,一命嗚呼。

    世上的事就是這等神奇,武大郎人稱三寸丁一個矮子,偏有一個身高七尺的弟弟武松,那武松在當時可是世上數一數二的英雄好漢,一身功夫了得,偏又嫉惡如仇,豪氣干雲。待武松押送縣大爺上貢的生辰禮物回到哥哥家以後,卻不見哥哥只見縞素、貢品及哥哥牌位。經一番周密偵察,方知哥哥死於西門慶和潘金蓮之手,這就有了武松殺嫂及殺西門慶的故事。

    可以說西門慶不但該殺。而且武松殺西門慶殺的好,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彰國法,不殺就有失武松之光榮。

    小說都有教化人的作用,想那西門大官人,白手起家,倚財仗勢,得官生子,貪淫好色,奸人美婦,毒殺平人,這種人不死,老百姓的人心會死,天道迴圈,因果報應是過去的說法,何償不是歷朝歷代老百姓的訴求和夢想。有夢想才能活下去!

  • 6 # 聽風軒主

    武松該不該殺死西門慶呢,這真是很難回答。我們先分析下武松殺他的原因。

    為報哥哥殺身之仇,武松自幼雙親早亡,由哥哥撫養長大,對武大有半父半兄般的深厚感情,當他查清哥哥被西門慶與潘金蓮殺害,那肯定是要報仇雪恨,有仇不報非英雄,何況還是大英雄。反抗官官相護,貪贓枉法的黑暗官場勢力。武松開始想透過正規的法定程式,去衙門告狀,怎奈西門慶用錢打通了上下關係,官場上下全部偏袒西門慶,武松才決定用私刑解決。對嫂嫂潘金蓮的失望與痛恨,武松對潘金蓮的感情開始時是傾慕與敬重的,武松不是莽夫,對男女之情不解風情,我覺得剛開始初見潘金蓮時,潘金蓮的美貌與柔情也曾打動武松過,只不過武松敬重哥哥,注重倫常,理智的抑制了自已的感情,轉而象敬重哥哥一樣敬重嫂嫂。正是由於這點,最後復仇時對潘金蓮格外狠辣,直接剖肝摘心。

    眾生皆是菩提果,惡人自有惡人磨,殺盡惡人千千萬,蓋世魔頭慈悲佛。這首詩挺符合武松的性格,畢竟,佛也曾說斷惡也是行善。

  • 7 # 桃樹下吃桃

    題主在問題詳情中說用法律以外的力量來給西門慶等人一些狠狠地教訓,會不會給人以威懾,我認為不會。

    以暴制暴的方法自古以來就有,哪怕都現在都有這種情況,但是這種方法真的好嗎,真的有用嗎,我倒覺得未必。在水滸傳中經常有一句話叫“逼上梁山做好漢”,為什麼要用一個逼字,這說明對於武松等人來說,但凡有第二種選擇,他們可能也不會去梁山,在水滸傳中來說,梁山好漢是正義的代表,因為朝廷昏庸,百姓受苦,而梁山眾人又做的是劫富濟貧的事情,彷彿看上去也是正義的,但是,對於一個國家而言,他們是違法的,他們也可以說是山匪,而宋江也正是因為認識到了這一點才會在朝廷招安時選擇歸順朝廷,因為在他的心目中,終究還是在朝廷為官才是正途。以暴制暴最終所帶來的問題是什麼,社會動盪不安,經濟蕭條,人們來進化多年以後,又逐漸放棄了作為人所具備的智慧和理智,人與人之間友好又防備,人們會開始為了防治以暴制暴而練習各種打鬥技巧,開始製造兵器,整個社會陷入混亂,視人命如草芥,因此,題主說該不該有法律之外的力量來威懾這些人,我認為不應該有。

    再來說武松該不該打死西門慶,這是一個相對矛盾的問題,因為在水滸傳中,西門慶長相英俊,家中有錢財,這樣的人與官府多少會有一些關係,而武松雖然在梁山地位很高,但是在社會中他是因打死人後逃走的,所以,如果武松沒有打死西門慶,而是去報官,那可能不僅不能將西門慶繩之以法,反而會將自己送入大牢,但是,殺兄之仇必須要報,所以,武松在面臨這種情況時,殺掉了西門慶。我並不認為武松殺人是對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殺西門慶是那個時候的武松的唯一的辦法。

  • 8 # 北望大坡灘

    武松作為陽穀縣的都頭,類似於今天的縣級公安派出所之隊長,有些維護治安,除暴安良之義務。

    而其兄長之死,卻是禍起蕭牆,因嫂嫂潘金蓮紅杏出牆,與王婆定下毒計,鴆殺武大郎。其中涉及到的三人,姦夫西門慶,淫婦潘氏,拉縴的王婆,都是事實相關人。

    武松在略微調查後,就發現了其中之蹊蹺,故設計為兄長報仇雪恨。他先斬殺潘金蓮與王婆,然後單挑西門慶,併成功擊斃大官人。然後前去陽穀縣縣衙自首,因為他在此地當差,為避免官官相護,特押至東平府審判,府尹念其是好漢,判了個刺配孟州。

    那麼武二通殺西門,應不應該呢?

    從法律的角度,武松不應該殺。即使他知道兄長死於非命,如果手握證據的話,他應該呈遞這些證據,狀告潘金蓮與西門慶,把他們移交有司衙門,以律處置。殺人以後,武松自首,並被刺配的結果來看,即便武松殺的人是罪有應得,但他不具備殺人之權利,應該受到法律之制裁。

    從現實的處境看,武松應該殺。但武松選擇個人的手段,因為他面對兩件事,一是他也不相信官府會給他一個公正的說法,二是他的證據不足以信,因為他的證據大多是道聽途說,雖然有一個仵作,不過一根骨頭罷了,怎麼能夠返得了案!這也是西門慶與潘金蓮著急把武大郎焚化的目的,即消屍滅跡。如果武松不出手,武大的冤屈就永遠無法昭雪,所以,在法律處理不到的地方,自然有人以原始的手段來給予血債血償!

    穿越千年,這類事情並沒有完全避免,還需要有關人員整體提升啊!

  • 9 # 王志毅

    西門慶,潘金蓮 ,都是封建時代的犧牲品。武松是那個時代的反抗者。由於作者生活在封建時代,雖有反抗之心 但是還是不能完全掙脫封建時代的枷鎖的束縛,所以他把潘金蓮,西門慶寫成了有違於倫理的反抗者,被武松誅殺。關於武松該不該殺 西門慶,看你站那個角度評價 ,在貪官橫行 、除暴安良為狹義的黑暗籠罩下的封建社會時代,武松殺死西門慶是為兄長報仇 。在現實的朗朗乾坤,法制健全的社會,應該報官依法處理!

  • 10 # colorchina

    其實看過原著和82版山東水滸傳的都知道,武松從小就是個孤兒,是由武大郎一手養大的,從小吃盡苦頭和世人的冷眼,要不是武大郎,或許武松早就沒有了。。。餓死。。。。。。都有可能的。武松又是一個忠孝義氣之人!原著和82版的山東水滸都有這麼一個場面:武松在武大的靈位前想起了以前的一切,哥哥的恩義和養育之恩。原著說的是:嚎啕大哭,鄰里皆驚!!可見武松對哥哥的情意和恩義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所以武松肯定會殺西門慶!!

  • 11 # 仲景我師

    當然該殺。西門慶一無是處,一天到晚只幹一件事:姦淫。荒淫無度,奸人妻女,甚至還謀殺潘金蓮的親夫,武松的兄長武大郎。殺了西門慶,不僅可以報仇雪恨,還是為民除害。

  • 12 # 白龍戲玉兔

    西門慶和武松為何成了仇人呢?

    這是為了維護正義的一方和邪惡勢力抗爭的結果

    那西門慶又該殺不呢?

    不和大家探討,又怎麼能知道呢?

    但自古是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到底西門慶是不是殺了人,接看下文。

    情感是包含愛情、生活和厭惡煩惱和抗拒等

    水滸傳把武松和西門慶,刻畫得栩栩如生,性格炯異,正反人物成鮮明對比,各自的情感流露表現得淋漓盡致,入木三分,躍然於書中,成為佳作。施耐庵真乃神工妙筆,使其成為古代四大名著,家喻戶曉。

    西門慶,浪蕩公子哥兒,風流成性。專門在民間調戲和欺辱弱小女子,欺行霸市,使鄉民怨聲載道。其危害程度,實當可誅,才得以平民憤。

    可是,其有權有勢,不可撼動,民眾有苦難言,有怨不能申訴。

    而武二郎,一身錚錚鐵骨,亳俠仗義。陽穀縣捕快,十分熱愛和尊敬長兄武大郎。後西門慶勾搭金蓮嫂而通姦,毒殺大郎。以致武英雄殺其二惡人,為兄復仇,傳為千古佳話。

    至於西門慶死於武松之手,是否該如此?

    武松,一生光明磊落,行俠仗義。當捕快時,結束辦案,回到其兄家中,看到兄嫂家庭融洽,甚是歡喜。後又有公事出外,再回時,親見其兄武大巳逝,悲痛萬分,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可怎又和西門慶扯上了關糸?

    這和西門大官人的興趣和愛好有關,

    可惡的西門大官人,一次在外獵豔,巧合的是見到了如花似玉的武大嫂。一心想把其佔為己有,享盡一生。想方設法,千方百計,在鬼王婆的設計下。加上金蓮不受婦道,經不起金錢和色的誘惑,終於被西門慶勾引上床,極盡了一番風流事。

    但更加叫人憤怒的是,兩人的情感一發不可收拾,經常鬼混,最後幹起了,更叫人切齒痛恨的罪惡勾當。毒害了善良的武大郎,其罪惡行徑令人髮指。

    武松血氣方剛,為人正直。聽街坊所說,一經證實,悲痛和憤怒集為一身。先是告官,可官官相護,他奈何不了西門大官人。

    惡有惡報,善惡終有頭。遇到了匡護正義,誓要為兄復仇的武二郎。

    既然法律奈何不了西門慶,不能伸張正義,武松挺而走險,走上為兄復仇之路。先殺鬼王婆,再殺謀夫之金蓮,繼而獅子樓大戰風流的西門慶。

    激烈廝殺,終於將西門慶除之。大快人生,民眾歡騰。

    正義必將戰勝邪惡,公道自在人心。

    錢雖然代表有錢有勢,但在正義的化身面前,一文不值。

    殺的痛快,除了地方一霸,還街坊一方安寧。

    打虎英雄義壯舉 西門賊人皆當誅

  • 13 # 張語HSD

    應該!

    體現了武二的正義、勇武。整個過程,取證在前、心思縝密、智勇雙全!

    當時社會唯一正確抉擇!!

  • 14 # 大陽三寶

    西門慶實在該殺,不殺西門慶,正義何以框復,不殺西門慶,人間正義何在,如果太多的西門慶都不能急時的掃除,整個社會都亂套了。平民百姓還怎麼活,正因為西門慶該殺,而武松殺了西門慶,所以武松千古留名,成為人的敬重的俠士英雄,所以武松殺西門慶是完全正確的選擇,既為民除了害,替哥哥報了奪妻之仇,又成就了自已的一世英名,所以該殺。

  • 15 # 某日星冠

    這個問題如果放到今天,那肯定是不該殺,因為完全可以透過法律的途徑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不值得為了這種人搭了自己的性命。

    但是在古代,特別是水滸所在的宋代,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必須殺,而且要千刀萬剮!

    為什麼這麼說呢?

    西門慶勾引自己嫂子,並聯合王婆等人毒害了自己的大哥,你想,這個仇該不該報?

    有人會說,告到官府去啊!確實,西門慶本沒什麼後臺,單就是色膽包天,而後被潘金蓮一激,雄起了一把,傷了武大郎,後來害怕武松報復,才在王婆唆使下,一步步地走向被鬥殺的地步。

    但是,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是他有錢,可以收買何九叔和陽穀縣縣令,但這一點,武松就沒有辦法告贏他,畢竟武松只是一個陽穀縣小小的都頭。

    既然告不贏,作為一個從小就與武大郎相依為命,大郎於他而言即使兄也是父的人,此仇怎能不報?瞭解武松的人知道,此人性情直率,喜歡率性而為,像這種深仇大恨,他那裡顧得了那麼多,一心只想著為哥哥報仇雪恨。

    這些在當時的社會對於像武松這樣的人顯得很是順理成章,畢竟當時國家動亂,民不聊生,殺幾個人又又何妨,大不了一命抵一命,還怕這個?

    殺人後,武松也很爺們兒,直接投案自首了。

    當然我們還得了解一下唐宋時期的法律,《宋刑統》中將殺人罪型別分為六類,即“謀殺”“故殺”“鬥殺”“誤殺”“戲殺”“過失殺”。其中,“謀殺”指預謀殺人;“故殺”指雖無事先預謀,但在情急殺人時已有殺人意願,即“衝動型殺人”;“鬥殺”指在鬥毆中出於激憤失手將人殺死;“誤殺”“戲殺”“過失殺”均指因各種原因的過失而導致他人死亡。

    在責任承擔上,謀殺、故殺處罰較重,而鬥殺、誤殺減殺人罪一等處罰,戲殺則減鬥殺罪二等處罰,過失殺則允許以金錢抵罪。

    正因為“鬥殺”刑事責任較輕,所以縣官就把武松故意殺人改成了“與嫂鬥毆”“與西門慶鬥毆”,武松這才得以發配了事。而楊志在賣刀時殺死潑皮牛二,也是以“鬥殺”了事,落得個發配大名府。

    估計武松也是抱有僥倖心理的。

  • 16 # 復活的人

    西門慶和潘金蓮兩人通姦是無疑的,西門慶為了長期佔有潘金蘭,不惜謀殺武大郎,這屬於主動勾引夥毒親夫,讓人家破人亡,情節實屬惡劣。對於武松來說,這樣的事發生在自己唯一的親人身上,忍不了。

    2、毀我家庭,殺我家人,此仇恨不共戴天

    武松唯一的親戚就是哥哥一家人,本來幸福團圓的家庭,被一個好色可恥之徒入侵,搞得家破人亡。

    孟子《跬道》提及,長兄如父,長兄被殺之仇,猶如殺父之仇,不共戴天。西門慶透過賄賂官吏,之後像是法外之徒般免受懲罰,這更加激起武松復仇的決心。

    由此看來,束手無措的武松殺了西門慶也是無奈之舉。

    3、法制被頻繁踐踏的社會,殺西門慶也是為民除害

    話說古代富而多詐奸邪輩,壓善欺良酒色徒,西門慶便是之一。

    現如今某些人的觀點卻為西門慶等人物辯解,實在是讓人不敢恭維。

    知縣為官不為民做主,徇私枉法,隻手遮天,司法腐敗,法制被踐踏,百姓有苦不敢言,無正義可言。

    武松最開始也是期望透過司法解決問題的途徑嚴懲西門慶,誰料到早已被貪贓枉法的衙門關閉了這條通道,殺人者卻可以逍遙法外,正應了那一句,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遭此災難,如此社會框架下,我想不僅僅是武松,對於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都會揭竿而起殺了像西門慶之輩,也算是為民除害了,免得再禍害其他人。

  • 17 # 另類文史

    另類君解題^_^

    西門慶必須死。

    對武松來說,武大郎之死是絕對無法容忍的慘劇。

    武大郎和武松這對難兄難弟,自幼父母雙亡,武大郎靠賣炊餅將武松撫養成人,因武松自幼身體強壯,喜歡與人爭鬥,常常與人毆鬥闖禍,每次都是武大郎傾其所有息事寧人,讓武松渡過一個又一個坎兒,所以武松對武大郎的情感已不是簡單的血濃於水,而是水乳交融的親情合力。

    一言以蔽之,武大郎是武松在人世間唯一的親人,而這個唯一的親人竟然被嫂嫂勾結姦夫西門慶給殺了,還死無葬身之地!

    此仇不報非君子,而武松根本就是個好勇鬥狠又兇殘暴戾的人,所以殺死西門慶就是勢在必行的必然事件。

  • 18 # 拓荒記

    我覺得該殺。當然這離不開當時的時代背景和小說的主題思想以及人性的原始渴望。

    如果放在現代的社會,當然不需要自己動手,因為法律足以替我們懲處這些道德敗壞和暗中殺人的人,我們不需要髒了自己的手。法律和社會道德就是最好的武器。

    而回歸到當時武松所處的時代,宦官當道,欺民霸市,官官相護,民不聊生。

    首先第一法律不健全嚴明,有權有勢就代表正義。西門慶在當地小有名氣,各種社會關係盤根錯節,跟當地官衙沆瀣一氣,他隨便撥撥錢財就可以掩蓋一切。

    第二道德之風也不正,不然像茶館的老闆娘怎麼會做起這樣見不得人的勾當,也為什麼那麼多明明知道事實也不敢聲張,大家都怕惹火燒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第三它是藝術作品,就是為了宣洩當時人們對社會的強烈不滿,警醒當權者不要以權謀私,阻塞民意,只為當權者服務。所以才出現小說裡面的故事,如果你的制度不明,道德淪落,那我們就替天行道,順應人性,用自己的方式除惡揚善。

    其實它就是在呼籲國清民正之風早日到來。

    所以,我覺得從這三方面來說,我覺得西門慶該殺,因為除此之外,沒有更好的辦法。這隻能怪這個時代的悲哀,一個聲張正義只能殉身。

  • 19 # 槲柞櫟

    原來縣吏都是與西門慶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說,因此官吏通同計較道:“這件事難以理問。”知縣道:“武松,你也是個本縣都頭,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姦見雙,捉賊見贓,殺人見傷。’你那哥哥的屍首又沒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憑這兩個言語,便問他殺人公事,莫非忒偏向麼?你不可造次,須要自己尋思,當行即行。”武松懷裡去取出兩塊酥黑骨頭、十兩銀子、一張紙,告道:“復告相公:這個須不是小人捏合出來的。”知縣看了道:“你且起來,待我從長商議。可行時,便與你拿問。”何九叔、鄆哥,都被武松留在房裡。當日西門慶得知,卻使心腹人來縣裡許官吏銀兩。

    次日早晨,武松在廳上告稟,催逼知縣拿人。誰想這官人貪圖賄賂,回出骨殖並銀子來,說道:“武松,你休聽外人挑撥你和西門慶做對頭。這件事不明白,難以對理。聖人云:‘經目之事,猶恐未真;背後之言,豈能全信?’不可一時造次。”獄吏便道:“都頭,但凡人命之事,須要屍、傷、病、物、蹤五件事全,方可推問得。”武松道:“既然相公不準所告,且卻又理會。”

    ——知縣收了好處,跟你打官話,扯什麼“從長計議”“背後之言豈能全信”,就是不立案,你還能怎樣?走法律途徑?上哪走?你告訴我?書生是肯定看不出這裡的勾當的,自以為“法律正義”“程序正義”,武松若是看不出來就別跑江湖了!武松當時怎麼想?

    此時鬨動了一個陽穀縣,街上看的人,不計其數。知縣聽得人來報了,先自駭然,隨即升廳。武松押那王婆在廳前跪下,行兇刀子和兩顆人頭,放在階下。武松跪在左邊,婆子跪在中間,四家鄰舍跪在右邊。武松懷中取出胡正卿寫的口詞,從頭至尾,告訴一遍。知縣叫那令史,先問了王婆口詞,一般供說。四家鄰舍,指證明白,又喚過何九叔、鄆哥,都取了明白供狀。喚當該仵作行人,委吏一員,把這一干人押到紫石街,檢驗了婦人身屍,獅子橋下酒樓前,檢驗了西門慶身屍。明白填寫屍單格目,回到縣裡,呈堂立案。知縣叫取長枷,且把武松同這婆子枷了,收在監內,一干平人,寄監在門房裡。

    ——武松是怎麼做的?1.人證物證俱在;2.鬥殺西門慶潘金蓮,四鄰在就現場作證;3.陽穀縣全都驚動了,全都知道了真相了。——武松OS好了,縣太爺你自己看著辦吧!

    你肯定懷疑,為什麼西門慶家裡那麼有錢,西門慶死後他家裡就沒人整武松嗎?——他家真沒人!

    原來只是陽穀縣一個破落戶財主,就縣前開著個生藥鋪。從小也是一個奸詐的人,使得些好拳棒。近來暴發跡,專在縣裡管些公事,與人放刁把濫,說事過錢,排陷官吏。因此,滿縣人都饒讓他些個。那人複姓西門,單諱一個慶字,排行第一,人都喚他做西門大郎。近來發跡有錢,人都稱他做西門大官人。

    ——西門慶家裡是個破落戶,只是近年他本人發了點小財,四處嘚瑟,在縣城、縣衙人緣不好,出了事兒全靠錢支著。他一死,家裡沒人,生前有點錢,但死後沒人給他出頭、花不出去!

    知縣判輕武松罪責,固然有欣賞武松的方面,但這不是主要的,如果真欣賞,怎麼不在武松第一次告官時幫他?判輕武松,1.西門慶死了,沒人給自己送錢了,也就得過且過;2.事情鬧大,驚動縣城,縣太爺也估量民意;3.很多人忽略原文很重要一句話:

    這陽穀縣雖是個小縣分,倒有仗義的人:有那上戶之家,都資助武松銀兩,也有送酒食錢米與武松的。武松到下處,將行李寄頓土兵收了,將了十二三兩銀子,與了鄆哥的老爹。武松管下的土兵,大半相送酒肉不迭。

    反對 @楊咩咩 關於“武松守法不懂法”的言論,在封建人治社會談法律?單純!楊乃武小白菜知道嗎?在人治社會,法律不過是統治階級的工具——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的現實意義? - 知乎使用者的回答

    法律中的正義與普通人的想象有很大區別,武松執行了普通人的正義,殺死淫嫂與姦夫,除了西門慶的家人,滿縣稱讚,但是在法律上,即使有一百個理由,主動殺人也是重罪。

    知縣是個懂法的人,與手下小吏將武松送上的供詞稍作修改,於是主動殺人變成了爭執中不慎殺人,帶有正當防衛的性質。

    但是這些話全都錯了!每一句!更甚至是脫離原文談見解,私貨太多!

    咱們看原文!

    原來縣吏都是與西門慶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說,因此官吏通同計較道:“這件事難以理問。”知縣道:“武松,你也是個本縣都頭,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姦見雙,捉賊見贓,殺人見傷。’你那哥哥的屍首又沒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憑這兩個言語,便問他殺人公事,莫非忒偏向麼?你不可造次,須要自己尋思,當行即行。”武松懷裡去取出兩塊酥黑骨頭、十兩銀子、一張紙,告道:“復告相公:這個須不是小人捏合出來的。”知縣看了道:“你且起來,待我從長商議。可行時,便與你拿問。”何九叔、鄆哥,都被武松留在房裡。當日西門慶得知,卻使心腹人來縣裡許官吏銀兩。

    次日早晨,武松在廳上告稟,催逼知縣拿人。誰想這官人貪圖賄賂,回出骨殖並銀子來,說道:“武松,你休聽外人挑撥你和西門慶做對頭。這件事不明白,難以對理。聖人云:‘經目之事,猶恐未真;背後之言,豈能全信?’不可一時造次。”獄吏便道:“都頭,但凡人命之事,須要屍、傷、病、物、蹤五件事全,方可推問得。”武松道:“既然相公不準所告,且卻又理會。”

    ——知縣收了好處,跟你打官話,扯什麼“從長計議”“背後之言豈能全信”,就是不立案,你還能怎樣?走法律途徑?上哪走?你告訴我?書生是肯定看不出這裡的勾當的,自以為“法律正義”“程序正義”,武松若是看不出來就別跑江湖了!武松當時怎麼想?

    此時鬨動了一個陽穀縣,街上看的人,不計其數。知縣聽得人來報了,先自駭然,隨即升廳。武松押那王婆在廳前跪下,行兇刀子和兩顆人頭,放在階下。武松跪在左邊,婆子跪在中間,四家鄰舍跪在右邊。武松懷中取出胡正卿寫的口詞,從頭至尾,告訴一遍。知縣叫那令史,先問了王婆口詞,一般供說。四家鄰舍,指證明白,又喚過何九叔、鄆哥,都取了明白供狀。喚當該仵作行人,委吏一員,把這一干人押到紫石街,檢驗了婦人身屍,獅子橋下酒樓前,檢驗了西門慶身屍。明白填寫屍單格目,回到縣裡,呈堂立案。知縣叫取長枷,且把武松同這婆子枷了,收在監內,一干平人,寄監在門房裡。

    ——武松是怎麼做的?1.人證物證俱在;2.鬥殺西門慶潘金蓮,四鄰在就現場作證;3.陽穀縣全都驚動了,全都知道了真相了。——武松OS好了,縣太爺你自己看著辦吧!

    你肯定懷疑,為什麼西門慶家裡那麼有錢,西門慶死後他家裡就沒人整武松嗎?——他家真沒人!

    原來只是陽穀縣一個破落戶財主,就縣前開著個生藥鋪。從小也是一個奸詐的人,使得些好拳棒。近來暴發跡,專在縣裡管些公事,與人放刁把濫,說事過錢,排陷官吏。因此,滿縣人都饒讓他些個。那人複姓西門,單諱一個慶字,排行第一,人都喚他做西門大郎。近來發跡有錢,人都稱他做西門大官人。

    ——西門慶家裡是個破落戶,只是近年他本人發了點小財,四處嘚瑟,在縣城、縣衙人緣不好,出了事兒全靠錢支著。他一死,家裡沒人,生前有點錢,但死後沒人給他出頭、花不出去!

    知縣判輕武松罪責,固然有欣賞武松的方面,但這不是主要的,如果真欣賞,怎麼不在武松第一次告官時幫他?判輕武松,1.西門慶死了,沒人給自己送錢了,也就得過且過;2.事情鬧大,驚動縣城,縣太爺也估量民意;3.很多人忽略原文很重要一句話:

    這陽穀縣雖是個小縣分,倒有仗義的人:有那上戶之家,都資助武松銀兩,也有送酒食錢米與武松的。武松到下處,將行李寄頓土兵收了,將了十二三兩銀子,與了鄆哥的老爹。武松管下的土兵,大半相送酒肉不迭。

    另外, 說知縣救了武松,這是錯的!真正救武松的不是區區的陽穀縣知縣,是東平府尹陳文昭!陳文昭在水滸傳中是個什麼人?

    那陳府尹是個聰察的官,已知這件事了,便叫押過這一干人犯,就當廳先把陽穀縣申文看了。又把各人供狀、招款看過,將這一干人,一一審錄一遍。

    ——陽穀縣知縣要想蒙陳文昭,費勁!陳文昭瞭解情況後,敬他是條好漢,而根據宋朝及以後的司法制度,武松案是要申報中央的,作為連線中央與地方司法系統的陳文昭是武松案的決定性人物。

    且說陳府尹哀憐武松是個仗義的烈漢,時常差人看覷他,因此節級、牢子都不要他一文錢,倒把酒食與他吃。陳府尹把這招稿卷宗都改得輕了,申去省院,詳審議罪。卻使個心腹人,齎了一封緊要密書,星夜投京師來替他幹辦。那刑部官有和陳文昭好的,把這件事直稟過了省院官,議下罪犯:“據王婆生情造意,哄誘通姦,唆使本婦下藥毒死親夫。又令本婦趕逐武松,不容祭祀親兄,以致殺傷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倫。擬合凌遲處死。據武松雖系報兄之仇,鬥殺西門慶姦夫人命,亦則自首,難以釋免。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姦夫淫婦,雖該重罪,已死勿論。其餘一干人犯,釋放寧家。文書到日,即便施行。”

    ——武松福大命大,弄死的是個沒什麼裙帶關係的暴發戶,趕上了陳文昭這個欣賞其為兄報仇的大人物。陳文昭不僅輕判武松,還不惜動用私人關係、把武松從死刑鍘刀前拉了回來。

    以上是水滸傳的描寫,既然問還有沒有更好的方法,答案裡有太多什麼隱忍啊計謀啊,是,這些都可以讓武松避禍,甚至過個一年半載,於某日三更夜半,武松翻牆蒙面,突然跑去給潘金蓮西門慶一刀也行,反正沒證據。

    但是,這些都不是不是武松想要的。武松想要的是什麼?是公道。

    你別笑。

    水滸傳中可能沒幾件事配談公道二字,唯獨這個事兒,必須談。

    小時候聽田連元的評書水滸傳,武大郎為什麼和武松樣貌差距如此之大?武氏兄弟自幼父母雙亡,少年武大抱著襁褓中的武松,沿街賣餅,但逢家有嬰兒的人家,武大不要錢,只求給襁褓中的弟弟一口奶水。武松一天天健壯長高,而哥哥卻被艱辛的生活壓得不成人形。那個景陽岡打虎的武松實是站在武大佝僂畸形的身軀之上。武大付出這麼多,有圖回報嗎?

    沒有。

    我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大多數關於武大郎武松潘金蓮西門慶改編的影視作品,都會扯什麼叔嫂曖昧,然後肆意糟踐、丑角化武大郎,然而,私以為,武大郎比水滸傳絕大多數好漢更有擔當。還記武大武松最後一面是怎樣的場景嗎?

    那武大、武松弟兄兩個吃了幾杯。武松拜辭哥哥,武大道:“兄弟去了,早早回來,和你相見。”口裡說,不覺眼中墮淚。武松見武大眼中垂淚,便說道:“哥哥便不做得買賣也罷,只在家裡坐地。盤纏兄弟自送將來。”武大送武松下樓來,臨出門,武松又道:“大哥,我的言語,休要忘了。”

    然後這麼一個老實巴交的哥哥,莫名其妙死家裡了,武松回來了,你猜武松會怎麼想?

    且說武松到門前,揭起簾子,探身入來,見了靈床子,寫著“亡夫武大郎之位”七個字,呆了,睜開雙眼道:“莫不是我眼花了?”

    天理呢?公道呢?

    衙門不伸張,只好出頭,就是要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著四鄰街坊殺潘金蓮,當著酒樓鬧市鬥殺西門慶。兩顆人頭,獻祭於武大靈前。所有人都知道是潘金蓮西門慶屈殺武大郎,也要讓所有人知道,自己哥哥不能死的不明不白,哥哥的仇弟弟已經報了。

    你說什麼是該不該!

  • 20 # 中國茶界

    西門慶和潘金蓮為了追求愛情做長久夫妻,在王婆唆使下設計毒殺了潘金蓮的親夫武大郎。武大郎的弟弟武松快意恩仇,在兄長靈前手起刀落,殺死了潘金蓮——

    ……叫土兵取碗酒來,供養在靈床子前,拖過這婦人來,跪在靈前,喝那婆子也跪在靈前。武松道:“哥哥靈魂不遠,兄弟武二與你報仇雪恨!”叫土兵把紙錢點著。那婦人見頭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

    又到獅子樓上大打出手,鬥殺了西門慶——

    ……那西門慶一者冤魂纏定,二乃天理難容,三來怎當武松勇力?只見頭在下腳在上,倒撞落在當街心裡去了,跌得個發昏章第十一。街上兩邊人,都吃了一驚。 武松伸手去凳子邊提了淫婦的頭,也鑽出窗子外,湧身望下只一跳,跳在當街上;先搶了那口刀在手裡,看這西門慶已自跌得半死,直挺挺在地下,只把眼來動。武松按住,只一刀割下西門慶的頭來。把兩顆頭相結做一處,提在手裡。把著那口刀,一直奔回紫石街來。

    事情搞大,案情昭彰,官府出面把王婆判了剮刑,附加騎木驢遊街,把武松脊杖四十,刺配兩千裡——

    ……此時鬨動了一個陽穀縣,街上看的人不計其數。知縣聽得人來報了,先自駭然,隨即升廳…… 且說縣官念武松是個義氣烈漢,又想他上京去了這一遭,一心要周全他,又尋思他的好處,便喚該吏商議道:“念武松那廝是個有義的漢子,把這人們招狀從新做過,改作:‘武松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床推倒,救護亡兄神主,與嫂鬥毆,一時殺死。次後西門慶因與本婦通姦,前來強護,因而鬥毆,互相不伏,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致鬥殺身死。’”……這陽穀縣雖是個小縣分,倒有仗義的人:有那上戶之家,都資助武松銀兩,也有送酒食錢米與武松的。

    ……

    眾人到得府(東平府)前,看的人鬨動了衙門口。且說府尹陳文昭聽得報來,隨即升廳……將武松的長枷,換了一面輕罪枷枷了,下在牢裡。把這婆子換一面重囚枷釘了,禁在提事司監死囚牢裡收了……且說陳府尹哀憐武松是個仗義的烈漢,時常差人看覷他……那刑部官有和陳文昭好的,把這件事直稟過了省院官,議下罪犯:“據王婆生情造意,哄誘通姦,唆使本婦下藥毒死親夫。又令本婦趕逐武松,不容祭祀親兄,以致殺傷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倫。擬合凌遲處死。據武松雖系報兄之仇,鬥殺西門慶姦夫人命,亦則自首,難以釋免。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姦夫淫婦,雖該重罪,已死勿論……。”……大牢裡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

    以上就是《水滸傳》武松殺嫂為兄報仇的故事,幾乎每個人都聽說過。在大家的印象裡,事情非常簡單——嫂嫂通姦,兄長被害,武松殺人為兄長復仇。

    簡單往往意味著某些情節被有意無意地忽略。大家在傳述武松殺嫂殺西門慶為兄長報仇這事兒的時候往往會忽略一個情節。

    武松當時是陽穀縣的都頭,相當於現在的刑警隊隊長,而且有文化,能識字,懂律法,又為民除害打死過老虎,轟動全縣,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在知縣那裡也排得上號。

    武松查明兄長被害真相,蒐集到關鍵證據,找到證人之後,並沒有立刻喊打喊殺,而是帶著物證人證到縣衙透過法律途徑走程式——

    ……何九叔道:“小人告退。”武松道:“且隨我來,正要你們與我證一證。”把兩個一直帶到縣廳上。

    這時候的武松想透過程序正義,在法律框架內為自己的兄長討個說法,並沒有打算親自下手。如果縣官能按照大宋的律法公平地審判西門慶、潘金蓮、王婆,後面的慘案或許不會發生。

    什麼叫做按照大宋的律法公平地審判?首先得進行審判——至少把被告人拉過來過過堂問問話吧。其次審判的結果要經得起推敲——不能判得狗屁不通,連傻子都能看出裡面有貓膩的那種。

    那位縣官與西門慶有勾連,聽說武松告西門慶,本能地為西門慶辯護對武松打哈哈,說什麼“捉姦見雙,捉賊見贓,殺人見傷”、“你那哥哥的屍首又沒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憑這兩個言語,便問他殺人公事,莫非忒偏向麼?你不可造次……”這位官員的意思很明確——沒有證據,不辦。

    “沒有證據,不辦”,對於受害人家屬來說,倒也說不出什麼來——畢竟大宋是講法治的,一切憑證據說話。如果受害人家屬是個普通人,這位縣官的這些哈哈就能把受害人家屬糊弄回去。

    可畢竟受害人家屬是刑警隊長,早有準備,從懷裡把兄長死於中毒的證據拿出來,呈給知縣。看到證據,知縣只能把案子接下,告訴武松“從長商議”。

    西門慶得到訊息,趕緊給縣官使銀子。縣官收人錢財與人消災,第二天武松再來縣衙催逼官府拿人的時候,縣官再次打起了太極,意思是你這些證據還不足以把你哥哥的死定性為殺人事件——別說公平審判了,就連把被告帶過來假模假式地過過堂問問話這種掩人耳目的動作都沒有,簡直視莊嚴神聖的大宋律法如無物。

    如果一個地方方圓幾十公里沒有一個廁所,意味著所有的地方都可以是廁所,哪怕你在所有的明顯位置上都寫著“此處嚴禁大小便”的字樣。

    這個時候的武松有三條路可以走。第一條是繼續按照程序正義,透過大宋為賤民提供的上訪渠道,把冤情把縣官的不作為傳到上一級,讓上一級出面解決。相當於繼續往前奔,希望找到個麥當勞,可以上上廁所。

    對於上訪來說,不但要揹負本來的冤屈,而且每上一級意味著對當前一級和其下各級不滿,意味著自己多了一堆新的敵人——即便你沒把他們當成敵人,對方也會把你當成敵人。

    第二條路是忍氣吞聲,把這事兒自己消化掉——找到兄長的墳頭,燒點紙錢,罵幾句仇家;罵幾句當朝官員;罵幾句自己無能沒有好好學習文化不精通大宋法律不能為兄長報仇,然後哭上一通兒表達一下對兄長的懷念,安慰自己其實吾皇是好的,大宋的律法是好的,只是下面的歪嘴和尚把好經給念歪了,就可以回家繼續當順民過日子了。相當於尿褲子裡,自己靠體溫把尿烘乾——不舒服歸不舒服,好過隨地大小便被人罰款。

    現實中,普通人大多會選擇上面兩條路,可這次脾氣火爆能打死老虎的武都頭選擇了第三條路——徹底脫離法律框架,丟開所謂的程序正義,直接上原始正義。

    他給縣官放了一句狠話:“既然相公不準所告,且卻又理會”。意思很明確——你不給我個說法,我就給你們個說法。

    現實中,官員們聽到這種情況,基本上就放心了,他們會露出會心的微笑——按照經驗,受害者只是這麼說幾句氣話而已,根本不會真的下手——受了那麼大委屈,放幾句狠話就放幾句狠話吧,沒必要上綱上線把對方辦成個阻礙司法威脅政府的罪過。

    猛人不常見,奇葩也不常見,奇葩的猛人更不常見。可是真的有機率遇到奇葩的猛人,武松就是一個。他喊“你不給我個說法我就給你們個說法”,並不是單純放狠話說氣話,還付諸了行動。

    於是就出現武松殺嫂為兄長報仇的故事。大家在講述這個故事時,或者在大家的印象裡,往往會忽略武松本來想訴諸法律走程式解決的情節——或許這才符合打虎武松的風格。

    可風格歸風格,長期在法律框架下生存久了,遇到問題找法律,已經成了人的本能——哪怕再能耐,也希望問題在法律框架下得到公平的解決,就連打虎武松也不例外,別說普通人了。

    可有人卻可以視法律為無物,遇事兒直接繞過法律,透過法律之上的獨立王國來解決。例如西門慶,他遇到這種情況之後,第一時間想的不是去知名律師事務所請一個厲害的律師為自己辯護,而是到縣衙使銀子,用這種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東西來解決問題。

    在同一片天之下,在同一部法典之下,咱們可以訴諸法律走程式,可你卻偏偏透過各種手段凌駕於法律之上,而我又沒你那些手段。狗有狗道貓有貓道,我只好走我能走的道了——你不是到處都寫著“此處嚴禁大小便”麼?我只好掏出來照著你臉上尿。

    回想了一下,對武松殺人的認識,我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中學時期,當時出於對正義的本能認識,認為這種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的報仇手段,是人的本能,是正義的本來樣子,應該提倡和鼓勵。

    第二個階段是大學之後,考慮的問題更多一些了,認為透過以血還血以牙還牙來解決問題的手段,並不是程序正義的,如果所有人都透過這種手段來解決問題,人類的法治建設就會退回到茹毛飲血的時代,社會就會亂套,不利於人類的發展和進步,不應該被提倡和鼓勵。

    第三個階段是現在,依然認為不應該提倡和鼓勵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的解決問題手段,但是承認這種手段也有積極的方面。

    實際上,隨著權力和資源的集中,現在很多人可以左右法律,甚至自己就是法律,在法律框架內已經沒有他們敬畏的東西了。

    這種情況下,他們做了惡,在法律框架內也不能把他們怎麼樣,久而久之他們王國的邊際會越來越大,對法律的踐踏也會越來越明顯。如果這時候出來一股力量——哪怕是法律之外的力量,及時地狠狠地給他們一點顏色,讓他們感受到一點值得敬畏的東西,是不是能讓他們恣肆的行為有所收斂,也是促進法治建設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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