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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廖方眉

    古代的中國人需要起名也要取字,是因為有一些比較講究的傳統,每個人的名只能父母用來稱呼,而同輩之間只能稱呼對方的字,但是隨著新中國的成立,現在的人們之間也沒有這麼多的講究,所以基本上就不再取字。

  • 22 # 秦一農夫

    古人除取名字外,還要在年滿二十歲時冠以字,也只是文人雅士,知識階層的事,其實與廣大勞動者是沒有關係的。

    中國古代,由於長期受儒家思想的影響,尤其是西漢時期董仲舒

    倡導"罷默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被漢武帝採納後,使儒學成為統治中國的正統思想,在很多方面都有很嚴格的規定,如男子必須尊從"三綱五常",女子必須服從"三從四德“,講究仁,義,禮,智,信等,"男子二十冠字,女子十五而笄"只是其中一條而已。這個習慣一直延續到民國時期。

    至於解放後為什麼男子取名後不再冠"字",這也正如不再講究,三綱五常,三從四德等一樣,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習慣和特點,法律上並無規定,不準取名字外再冠以“字"。

  • 23 # 揹著芝士走世界的傳播

    下面先說一個小故事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過。

    話說杜甫在成都草居時,應成都尹嚴武之邀,入其幕中任檢校工部員外郎(這也是杜甫世稱“杜工部”的原因)。杜、嚴二人非常要好,一日會酒,杜甫乘醉對嚴武戲言道:“不謂嚴挺之乃有此兒!”說沒想到嚴挺之還有你這樣的兒子。嚴挺之是嚴武父親的尊諱。杜甫酒後舌頭不檢,直犯好友之父的大名,這對嚴武是很不尊重的表示。嚴武十分生氣,瞪大眼睛,反唇相譏道:“杜審言孫子捋虎鬚耶?”說杜審言的孫子竟敢捋鬍鬚嗎?他也直犯杜甫祖父之名以迴應之。此事載《唐語林》。《新唐書》也記了這件事,但說嚴武“外若不為忤,中銜之”,嚴武表面上不以為意,實際上很介意,從此對杜甫的態度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透過此事可見,“名諱名諱”,古人呼名,是有許多忌諱的。

    於是,人初生時得到的小名(乳名),如狗蛋之類,不大為外人知,只是近親屬的暱稱;而成人之後正式取的大名(官名),一般人又不好喊,這便需要有一個幫忙的名字,那就是表字(簡稱為“字”)。

    “以字相稱”是古代的文明禮貌或基本禮儀。

  • 24 # 河南律師胡獻剛

    古代的所謂的名是大名,不能直呼其名的,皇帝,上級可以叫,科舉時寫大名。但是,為了叫人方便和尊稱,又起了個字,這是小名。字也好,小名也好,大家都知道是誰,但一說大名好多就不知道了。

  • 25 # 緣禦寒

    古代人在本名之外,大多另有字,這風氣在春秋戰國時代就很普遍了。《禮記·曲禮上》稱:“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貴族男子二十歲時(成年)行加冠之儀而取表字,女子出嫁(成年)之時可以盤發插笄(簪子)了,也要取字;故後來亦稱女子許嫁為“字”,如:待字,字人,等等。看起來,這取字的規矩最初是囿於上層社會的圈子,但後來漸漸打破了界限,一般平民也多取字,相沿成習。

    那麼,字與名是什麼關係呢?《顏氏家訓·風操》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廣義的理解,字不妨是名的含義的詮釋,也可以是名的內涵的發揮。例如諸葛亮字孔明,關羽字雲長,鮑照字明遠,陶潛字淵明,白居易字樂天等等,都是詞義互見,相輔相成的。蘇軾,字子瞻,假如我們知道“軾”字的古義是指車子前面供人憑倚的橫木,“子”則系夫子自稱,那麼憑欄而望稱之為“瞻”也就是順理成詞了。他的另一個表字“和仲”很少用,“仲”是二的意思,蘇軾排行第二,加“和”字則含有吉祥意,瞭解這些字的本義再看錶字,含義就明確了。金代文學家元好問,字裕之,人“好問”而學識“裕之”,這字取得實在妙;清代戲曲家李漁的字為“笠翁”,則又可謂以俗字見雅趣了。也有的乾脆拆名為字,簡便好記,如清代詩人舒位字立人,尤侗字同人。又有些人喜歡取許多字,一而再,再而三,不厭其煩,文人中多字的冠軍,大概要算清初杭州肖山的毛奇齡(一名甡),他一字兩生,又字大可、齊於、於、初晴、晚晴、老晴、秋晴、春遲、春莊、僧彌、僧開等等,真是隨心所欲,莫名其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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