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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夢裡不知我者謂我心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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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上下Z求索
古代妾就是男主人的性奴,私產,對不想要的妾,象家中的婢女一樣,可送可賣可配人,全憑主人意願。
被拋棄後,視處置的方法(送賣配等),結局差別很大,不好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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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言論不自由
我在想,男尊女卑的社會,男人覺得女人低賤,但殊不知男人也在社會底層,打仗的時候當炮灰用同樣低賤!正妻覺得小妾低賤,殊不知正妻在男人眼裡同樣低賤;小妾覺得賣藝的低賤,賣藝的覺得賣身的低賤,賣身的覺得花錢來逛窯子淫蕩無恥的客人低賤。週而復始一圈!一句話總結:底層的人都一樣低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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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員外員外員外
好點的給張放妾書,不好的置之不理,失寵的小妾地位比丫鬟高不到哪裡去,本來妾就是奴婢。給放妾書放出門的小妾一般多少都會有點私產,哪怕是金銀細軟和首飾也好,有這些錢可以置辦個小院子,再嫁個老實人也不是沒可能。就算先回孃家,手裡有錢短時間內也不會被驅趕。如果沒錢可就慘了,十有八九還會被嫁一次或者賣一次,這裡的嫁人自己可沒多少主動權,孃家的嫂子或者弟媳可不會用心給找婆家,一切以獲得最大的利益為上。這都是一般情況,也有家裡父母兄弟當家而且好的,不過當初就被送走做妾,好的孃家人能有幾個,機率不大。總之只要有錢怎麼都好說,沒錢結局一般也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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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我是冰娉“妾”是什麼人?
從字面上,有以下幾個意思:
1.古代年輕女奴。
2.古代婦人謙稱自己。
3.舊時謙稱己妾。
4.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結構中,地位低於正妻的女性配偶。
如今一說到這個字,大多的意思指第四個意思。
由於社會的發展,中國奴隸制度的演變,以及良賤制度的產生,妾開始指一種半自由百人:她出身於良民家庭,是由購買而成為夫家的成員,這種行為被稱之為“納妾”,但她又不全屬於奴隸,身份仍屬於良民。
雖然在當時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度年女奴,屬於賤民)成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為妻,但實際上這些法律經常被違反。
那時候,流行一句話,叫做“寧做窮人妻,不做富人妾”,因為妾室實在是卑微低賤。在古代就連妻子都沒有什麼地位,更何況是妾室。
“妾”在家裡是什麼樣一個處境?首先,地位自然是低正妻一等,如果得到丈夫寵愛,那還有些依靠,可這樣一來,正妻多少會對小妾進行打壓,直到小妾沒有任何能力跟她爭搶丈夫。那時候的小妾就猶如螻蟻一般,丈夫不再疼愛,下人們也不把你當半個主人看,只能自生自滅。
其次,妾室更像是奴隸或者說一種工具。據記載,在小妾嫁入夫家的時候還會經歷一個特別奇葩的習俗,那就在丈夫和小妾結婚的當天晚上,小妾要在正妻的房中守一晚,在一旁觀看自己丈夫和其正房同房的過程,在這學習經驗。
就算得到了寵愛,之後再生下兒子,在這個家裡有了一席之地,但依舊和正妻有一定區別的。就算想多生幾個子嗣,卻沒有和主人在一起一整夜的過夜的權力,就算是正妻不在,也是不可以的。
沒了新鮮感的“妾”,會如何?本來,在古代,妾就算生下了後代,還並不能算是一個正常的人了,就像是貨物一樣依舊還是與僕人一樣。
除了賣出去,有錢的老爺們,還會這樣做。
例如,對於我們現在來說,顛覆三觀的,交換小妾。
在文人雅士來看來,相互交換小妾,是一件他們非常喜歡做的事情。
唐朝的白居易和元稹就曾經這樣做過,而且兩人之間交換小妾的次數還很多,對於他們來說,這是一件風雅事,但是對於那些小妾來說,這就顯得有點悲哀了。
對於有錢的老爺來說,如果看上了朋友家的妾室,可以與朋友商量一番,把自己的妾室與朋友的妾室交換,這樣的做法並不會得到法律的制裁。
也有人有些時候還會把妾室當作錢財,與一些貨物做交易,換馬,換古董,甚至換宅子。
各取所需吧。
再悽慘些,年老色衰後,依舊沒有安身之處,也沒有攢下一些身家,那可想而知,在古代,她們的出路,除了等著孤獨死去,還有什麼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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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皎皎雲間
雖然很多影視作品裡,小妾囂張跋扈,佔盡恩寵,甚至可以和正室叫板,把正室壓得不敢吭聲,但實際上,古代小妾的地位是很低的,不僅她們自己的地位低,就連她們的子女地位也會跟著變低。
因為不是明媒正娶的妻子,所以古人在處置小妾這一方面也比較自由。
如果不喜歡自己身邊的小妾了,那該怎麼辦?
正常一點的,直接叫她收拾包袱走人,誇張一點的,問問身邊的親朋好友有沒有需要的,直接轉贈他人,再狠毒一點的,找個人牙子就直接賣了,管她是死是活。
而這些被掃地出門的小妾,要麼回到孃家投靠家人,要麼等著再嫁,至少還有自由之身,雖然名聲不太好聽,但總體還是比較好的,而被轉送給別人的,就得看自己的運氣怎麼樣了,要是遇到了好人家,那算是不幸中的萬幸,要是所遇非人,那結局估計會很慘,說不定會被再次轉送或賣掉。
而被賣掉的那些女人就是最慘的了,這些人要麼為奴為婢,要麼淪落風塵,總之非常慘就對了。
這也是為什麼古代女子特別看重三媒六聘,明媒正娶的緣故,如果你的身份比別人矮了一截,吃的差一點,住的差一點倒還是其次,主要是未來沒有什麼保障,就算得到了榮華富貴,也總覺得不是那麼真實。所以當了別人的小妾,爭寵是逃不掉的,因為只有生兒育女了,才能有那麼一點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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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把小妾放出去,特別是生前把小妾放出去,是一種美德,比較受人尊敬的事,一般都是讓帶著自己的東西出去,其實是比較好的,小妾一般找個普通窮人嫁了還是比較受歡迎的,一是其實這些妾並不太老,因為在古代人的印象裡面妾二十多歲就屬於比較大的年齡了,放出去的妾也就是這個年齡。二是這些人在大戶人家裡見多識廣,比較懂事,吃過見過,用現在話說是混過大場面的。三是放出去的妾一般身邊都相對來說比較有錢,可能在有錢人家裡不算什麼,但是在窮人家可能一件東西能夠他們攢很多年的。古代老爺死了,如果妾沒有生孩子,一般通常的做法也是把小妾放出去,私人物品都讓隨身攜帶,然後再給一部分錢,這也算是比較普遍的做法。那些被趕出去的妾一般都是行為有嚴重過錯的,因為古代是相對比較封閉的社會,好幾代人都住在一個地方,比較注重名聲,如果刻薄待人會被評為不厚道,名聲掃地,而且被趕出去的妾做了下賤職業對主人也是有影響的,如果真是像大家說的當了妓女,主人會淪為笑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