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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箴言無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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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七的懶貓
首先這個題目就是錯誤的,昨天的新聞已經說的很清楚。母親給孩子買東西去了,孩子要找媽媽,於是父親把著兩孩子在圍欄上玩,導致這次悲劇。失誤或者是犯罪在沒有調查清楚前現在無從鑑定。正常來看就是失誤,犯罪是有動機的,誰那麼心狠故意把自己的孩子忍下去,不可能。除非這孩子不是這男人的,而且還的是仇恨這兩孩子,說他犯罪,那動機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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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H我心依舊
我認為是失誤。我想替這對夫妻說句話,我們能不能善良些,人家已經遭受如此劇痛,還在那說東道西,你不表示同情,至少不應該再在人家傷口上撒鹽。至於是否犯罪,那就交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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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喀秋莎61589681
對昨天報道的天津某商場兩名幼兒不辛墜樓身亡表示挽昔遺憾,節哀順便。我個人認為不要過分解讀猜與評論。此事件落在誰家頭上也是悲劇。由公安部門與司法機構做出調查結論為宜。這也對死者和家屬最好的尊室重同時也給我們在外出帶小孩一定要監護好未成年人吸取教訓,願此悲劇不再發生和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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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虛幻境123
在我國刑法中有"過失至人死亡罪"一款。這是指甲方對乙萬的作為,後果應有預判。但結果造成乙萬死亡,完全超出其主觀預判。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應以過失至人死[罪論處。
但你說的回題,結果也很嚴重,。實際是一種失誤或過失。對自己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對家庭造成嚴重影響。但這事對社會並沒有造成惡劣影響。只能給人們一個警醒,使人們從事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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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創善文
應該是失誤,夠悲痛啦,一下子痛失兩個孩子,又是在當媽的手裡,讓這位母親如何承受?伴隨她的將是永無止境的心靈折磨。做人要厚道,最好不要再雪上加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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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麗麗99616526
說是犯罪一點不過份,應該歸於沒有責任心的過失殺人罪!在心痛倆個可愛的寶貝時,痛恨他們的父母,你們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就要對他們盡職盡責的扶養成人,有病的孩子父母都想盡一切辦法救治,更何況倆個鮮話的生命一瞬間就沒了。為人父母應該預知什麼是危險行為。像這種類似行為,應該給相應懲罰,也警示有孩子的家庭如何去更好保護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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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賣傢俱的小毛毛
就該設立判刑,小孩不懂事,但是父母看新聞也有看過吧!都有提醒吧!看了影片後很心痛!但是我知道心痛也沒有!很多事情發生了是無法挽回的!警告了之後還總是有人再犯!要以刑罰才能去讓大家長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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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隨便57573077
對孩子逝去的悲傷,對大人疏忽的憤恨!前些日子就報道了幾起孩子墜樓事件了為什麼還是繼續發生?失誤與犯罪雖然不是一個層面,但是後果都是悲慘的,以兩個孩子的性命作為代價來區分失誤和犯罪還有什麼用呢?家長大忌就是監護不力,造成孩子的傷亡說失誤就輕了說犯罪又太重了,事情發生對社會是警示,對孩子父母家庭是永不磨滅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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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地獄傀儡師-高遠遙一
這個問題應該由警方調查後回答。雖然慘劇讓人心疼,但是面對各種各樣的慘劇,一定要由警方給出最終的判斷,到底是故意,還是意外。不同的性質,要負的責任不同。雖然老話說虎毒不食子,但是過往各類真實案例還是有的,所以要用事實說話,而不能僅僅感情用事,這才是對逝者和其家人最大的安慰,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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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luoluofairy
首先,是父親沒抱住,希望撰寫題目能仔細一些。
這個新聞一出,作為家長的我也是心頭一緊,詢問過天津的朋友,知道了那個大悅城的護欄是超成人胸口的,所以媽媽群裡,更多的是譴責這位父親的聲音。
作為監護人,我們應該做到的就是保護好自己的孩子,在危險或可預見的危險面前,確保他避免受到傷害,可是現實中確實是這位父親把孩子放到了一個危險的境地,同時錯誤的舉動,導致兩個孩子一前一後摔下去,直至死亡。
同情,是每一個人都會有的,但我不同意,因為同情他的喪子之痛,就不去批評譴責他,因為我們做錯了,就得承受隨之而來的代價。之前那位把孩子摔下電梯的老人,逃票翻進虎園被咬死的父親,因為隨意下車導致自己被老虎毀容母親喪生的女兒…這些但凡一個有明辨能力的人,在看到警示標誌的時候,都不會去做這些舉動。然而,事情一件件發生了,我們總是在說各種的隱患各種的漏洞,反觀自身,有沒有因為各種自以為的理由去違反一些規定?
我母親有次帶孩子去衛生間,直接關門,沒注意到孩子的小手夾到了門框上,而店家的門框上“注意夾手”四個大字就在眼前。事後老人特別自責,我勸她,我也不會注意到這幾個字,因為我知道上面是警示標語,但我自信自己絕對不會腦抽的把手放在那裡。就是這種自以為的自信,讓我們帶著孩子跑醫院拍片子折騰到半夜。
回過頭再說這位父親,他沒有主觀的故意,因為那是他的兩個孩子,結果不是他樂見的,從中他是失去而不是獲得。但過失是顯而易見的,任何一個理智的人都不會把孩子抱起來探身看下面,所以過失犯罪是有的。
不論如何,這個家全是毀了,責罵這位父親的時候,我們也應該好好審視自身,看似不起眼的小舉動,隨之帶來的安全事故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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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喬羅爾
我覺得問這種問題的人都是喪心病狂。法律的意義在於懲罰人的錯誤,警示社會,更多在於警示後人,而不是懲罰本身。對於這對父母,巨大的心理創傷估計這輩子都難以抹平,對於社會也沒有造成損失,再去懲罰的意義全無。
我覺得很多人完全是披著羊皮的狼,他們沒有懲罰別人的權利,藉口法律,來達到看著別人受罪自己心理獲得慰藉的變態心理,不可理喻,無藥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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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陌陌沫末
首先,糾正一下,是父親不是母親。無心之過還是有意為之,這不是我們可以回答的,我們也沒有權力去下這個定論。不管是什麼,對於這個家庭來說,他們的人生軌跡已經在昨晚發生了不可逆的改變。只能祝願她們早日走出陰影,重拾生活的信心。雖然這話聽上去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感覺,可又能怎樣呢?孩子已經走了,而活著的仍要活下去,畢竟除了小的還有老的呢。而我也始終相信人心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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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乂丅
如果這事判定是意外就沒有譴責的必要。鍵盤俠能不能閉嘴,你們所謂的正義都建立在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上。還有,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都是傷心欲絕的,再去責怪誰不覺得殘忍嗎?孩子是一整個家庭的責任不要說因為誰沒抱好又因為誰沒看管妥當,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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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60261165
你這個問題就很讓人傷心,你知道麼?不要再去把這件事用法律的角度來去給心痛到不行的那對年輕父母“上刑”了,試想,這件事發生在誰的身上,誰會說“哦,對不起我的失誤”或者“對不起,我犯了罪”現在最難過最撕心裂肺的就是那對父母了!給他們點空間,不要再帶著指責、質問的聲音來公眾平臺上博人眼球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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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吐槽哥一枚
這怎麼能算犯罪,肯定是失誤,那個父親肯定悲痛欲絕,假如能坐一輩子牢能換回兩個可愛的孩子,我相信,他也會願意的,他的錯誤是不應該帶孩子在容易出事故的地方,還不小心,這個父親會一輩子活在悲痛中,就是再有孩子,也會有心裡陰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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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Linda小玉
兩國對此類事故的認定不一樣,在我國理所當然的認為是父母的失誤造成的,沒有故意傷害的動機,但在外國,比如美國,做父母的如果把小孩子單獨放在車內,自己去商場了,就是小孩沒有意外發生,被警察發現都要受警告,如果有意外發生直接被拒,剝奪小孩子的監護權。小孩子一人單獨在家,被鄰居發現報警,也是父母失責,要被警告。回到此事,父親作為監護人,在中庭臨邊的高空地方,還各抱一小孩子,完全沒安全意識,喪失了成年人對周邊安全環境的判斷,沒有做到監護人的監護作用,就不能以一個失誤來開脫。當然,失去了小孩已經是傷心欲絕,但不從‘’犯罪‘’的角度去認知這件事,不給社會以警醒,以後還有‘’馬大哈‘’的家長做出這等傷心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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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開心就好150068525
介個問題就有毛病。只能說是孩子父親的一時大意,釀成了慘劇,天底下有那一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不想為孩子全心全意的付出,為孩子負責任,儘自己最大的能力讓他們成長。可是說什麼都晚啦,父親現在只剩下悔恨,說什麼都晚啦,如果時間可以倒退,一切可以重來,我想他絕不會那樣做的。只希望人們不要把這件事放在嘴邊上,要引以為鑑。願兩個孩子一路走好,天堂裡要開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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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花花世界走一遭
在美國,孩子是國家的一員,也是有人權的,受法律保護,不會因為你是孩子的父母而免責。在中國,孩子是父母個人的,如果是父母造成的孩子死傷,貌似沒見過幾個父母受到法律責任。 在對待孩子的問題上,中國差美國一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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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純平彩電
由於這位父親的疏忽,兩條可憐的生命就這麼沒了。不可以說是犯罪,只能講是失誤,我想有可能這位年輕父親的下半輩子可能都會活在自責中,與其再添油加醋地一味指責,不如祈禱兩個孩子走好,以及給廣大家長們提個醒!注意孩子的安全吧!
2017年2月27日,天津大悅城南開店4樓中庭,一家長手裡抱著兩個2-3歲的孩子靠近中間玻璃圍欄天井處,孩子沒抱住,兩個孩子全部掉到負一層,當場死亡。
在美國,如果將孩子遺忘在車後座致使孩子死亡,將面臨刑事訴訟。這樣的過失,是可怕的失誤,還是犯罪行為?
最新進展是:兩會召開之際,全國政協委員李鈾牽頭,並聯名曾蓉、劉建軍等13位全國政協委員,向本次政協會議提交了《關於未成年人監護失職(疏忽)行為“入刑”的建議》,呼籲追究失職監護人的責任。為什麼有人認為家長失手致兩幼童墜亡應當被追究刑責呢?追究馬大哈家長刑責真的能夠保護兒童少受傷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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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犯罪,是指存在主觀上的故意(當然,也有過失犯罪只說)。案例中,如文中所言,“母親沒抱住”,導致“倆孩子商城墜亡”。請注意母親是沒抱住,而不是沒抱,更不是推下。再者,母親與孩子的關係決定了,只要有一線希望,母親都會竭盡全力去保護或救助。這是親情所決定了的本能。所以,個人認為,所述案例應認定為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