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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香引

    法制。依法治國。獎勵軍工。

    第一,“教民耕戰”的基本國策。商鞅說:“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只有農民由於樸實可信,安土重遷,故而最便於聽從朝廷的驅使,平日在家務農,戰時應徵人伍。他們既是糧襪、戰馬和運輸工具的可靠供應者,又是兵力持續補充的重要來源,從而,以農養戰,平戰結合,“富強之功可坐而致也。”

    第二,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商鞅對於如何管理國家這個問題,堅持不法古,不循禮,反對以“仁義”說教的儒家思想。他說,惟有“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弱民》)這樣,才能達到“以刑去刑”,“以戰去戰”(《畫策》),因此,非以“法治”無以治國平天下。

    第三,論功封爵的吏治準則。廢除世卿世祿舊制,除了從事農戰以外,不得授予官爵。“是故不以農戰,則無官爵。”(《農戰》)商鞅明令獎勵耕織,獎勵軍功,規定“粟爵粟任”。“武爵武任”(《去強》),即允許人們納粟換爵,按軍功大小授予二十級的不同爵位。此項改革,是與當時普遍推行的縣制結合在一起進行的,旨在加強中央集權。

    第四,綜合治理的管理手段。為了強化國家統治,商鞅善於運用行政、法律、稅收、價格等多重管理手段。為了控制商業人口,運用行政、法律手段做出了一些相應規定:根據商人家庭的人口,攤派搖役。他們的一切大小奴僕,均須在官府中註冊登記,由官府輪番安排,承擔搖役;透過管制糧食貿易,不讓商人買賣糧食,他們無利可圖,就會想著要棄商務農。為了促使農民安心從事農業生產,他還運用稅收、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調控管理:諸如根據單位面積的實際糧食產量,按畝納稅,國家對任何人一視同仁,以示負擔公平;透過提高糧食價格,鼓勵務農;統一度量衡制,為國家賦稅徵收提供基礎。

  • 2 # 亞伯拉罕的左右互搏

    商鞅的內容是農耕產業的興起時期,那個時代,作為自然產業,農耕被簡單的鼓勵為量的增加。立木為信的商鞅,以第一次的墾草和獎勵為核心內容,做土地經濟的加法

    第二次在農業新經濟得到確立的時候,做減法,廢除了舊有的奴隸體制國制。同時把國力對接軍力進行輸出,是一場農業生產革命和軍事法家化齊頭並軌的經濟和軍事革命,同時開了中國傳統的先河,照著他的名字似的,棄商從農,並開啟了土地自由買賣的兼併長河。促成了分封諸侯以來的第一次大一統,鑄就了秦始皇封建史上的第一位皇帝

  • 3 # 真誠地看著你

    一是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這就從法律上維護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於地主經濟的發展.

    二是獎勵耕戰,包括獎勵耕織和獎勵軍功兩方面的內容.獎勵耕織就是獎勵一家一戶的男耕女織的農業生產,以生產糧食布帛多少為標準,凡是努力耕織生產糧食布帛多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

    三是普遍推行縣制,由國君直接派官治理,使縣成為直屬於國君的地方組織,從而加強了中央集權

  • 4 # 玲瓏文史

    嗨~很開心能回答這個問題~下面是玲瓏的回答~

    雖然《商君書》曾幾乎被認為是偽作,但現如今比較客觀的觀點是:《商君書》的的確確是商鞅思想之所寄。

    我們從《商君書》中可以窺探到商鞅之強烈的企圖心,字裡行間遍佈著“富”、“強”等字眼,由此可見商鞅的思想主張,就在使國家富強,而他“強國之術”的重要思想,在“重農戰”和“以法治國”,此兩項政策,已有許多先賢詳細論述,故玲瓏不在此贅述。

    要注意的是,商鞅要的是“國強”,而不是“民強”,這是商鞅治國思想中飽受詬病的一點。

    《商鞅書·弱民》雲:“民弱國彊,民彊國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

    《商鞅書·定分》雲:“民愚則易治也。”

    商鞅的“弱民”和“愚民”思想,主旨是擔心百姓思想受到干擾,會造成意志混亂、不堅定等現象產生,以致妨礙國家號令之執行。如果百姓意見太多,政策便無法徹底貫徹。

    正因如此,商鞅種種政策之核心思想,便是要求人民不要有太多想法,只要明白法令並且切實貫徹就夠了,如此一來,國家就容易管理,再去實現“國強”,即如探囊取物。

  • 5 # 那些歷史的真相

    商鞅的治國思想:商鞅自魏國入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並透過變法來完成他的這個思想。下面是他的變法內容,他一共進行了兩次變法。

    第一次變法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

    (一)頒佈並實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增加連坐法,輕罪用重刑;

    (二)廢除舊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佈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並且限制商人經營的範圍,重徵商稅。

    (四)焚燒儒家經典,禁止遊宦之民。

    (五)強制推行個體小家庭制度。

    第二次變法

    咸陽(今陝西省咸陽市東北)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谷關。

    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徵調士卒,按照魯國、衛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東南)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

    (一)廢除貴族的井田制, “開阡陌封疆”,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

    (二)普遍推行縣制,設定縣一級官僚機構;“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

    (三)遷都咸陽,修建宮殿;

    (四)統一度量衡制,頒佈度量衡的標準器;

    (五)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開始按戶按人口徵收軍賦;

    (六)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規定凡一戶之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這是對第一次變法中“異子之科”法令的補充,也是對社會風俗的規範。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集權國家。

  • 6 # 細說簡史

    ”商鞅雖死,變法猶存”,這八個字雖平平如水,但是非常高的評價。如果不是《大秦帝國》對商鞅的推崇之至,我想大家只有這樣的印象:“商鞅額,我知道,不就是在秦國變法,奠定了秦國統一天下的基礎。”那麼他的治國思想是什麼呢?

    歷史影響

    1、商鞅是中國歷史上偉大的改革家變了當時六國的實力對比,奠基了秦國一統。“商鞅不死,魯難未已”,是有點詆譭的意思,但是反面說了商鞅的那般強大。戰國那些年,爭地爭人爭財,豈是一個人左右的?商鞅所生活的春秋、戰國交接之際,是封建“領主”制向封建地主制轉變的時期。最初成型於西周的一套宗法、政治和經濟制度,已不再能夠適應,更無法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2、大部分諸侯國漸漸發現,周王室已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實力,唯有自己在自己的統治區內開展改革,積極地走富國強兵之路,才能在“戰國”亂世中保住獨立、權力和地位。這一時期最早的改革,實際上早在春秋中期便啟動了,其中比較有名的,包括齊桓公和管仲的“案田而稅”,魯國的“初稅畝”等等,總體上看,這些改革都瓦解了西周沿襲下來的“井田制”,因為“井田制”體系中的最高管理者——周天子,已經淪落到了要靠強勢諸侯支援乃至護佑才能生存下去的地步。

    變法背景

    商鞅年少時,曾經擔任魏國名相公孫座的中庶子,頗得這位領導的賞識。商鞅在魏國時,以喜歡研習刑名之學,並且學有大成而聞名於各國。公孫座病危時,一度想向魏惠王推薦商鞅,甚至不排除將其作為相國之位的接班人,但魏惠王對此人不怎麼感興趣,於是公孫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建議魏惠王說:“王即不停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據說在魏惠王離開後,公孫座又將這些對話內容透露給了商鞅,並堅持自己是“先君後臣”。也許公孫座就是這麼個“大公無私”的人吧,但“實用主義”至上的商鞅立馬就飛奔出逃,一路向西,到了正在大張旗鼓地面向普天下求賢的秦孝公處,經過四次深入交談,終於贏得了這位雄主的青睞。

    治國思想

    1、商鞅所生活的春秋、戰國交接之際,是封建“領主”制向封建地主制轉變的時期。最初成型於西周的一套宗法、政治和經濟制度,已不再能夠適應,更無法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大部分諸侯國漸漸發現,周王室已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實力,唯有自己在自己的統治區內開展改革,積極地走富國強兵之路,才能在“戰國”亂世中保住獨立、權力和地位。

    2、這一時期最早的改革,實際上早在春秋中期便啟動了,其中比較有名的,包括齊桓公和管仲的“案田而稅”,魯國的“初稅畝”等等,總體上看,這些改革都瓦解了西周沿襲下來的“井田制”,因為“井田制”體系中的最高管理者——周天子,已經淪落到了要靠強勢諸侯支援乃至護佑才能生存下去的地步,不再有實力行使土地的“國有性質”所有權人的“法定”權力了。

    3、與商鞅更近的時代,也就是公元前400年左右,還有魏國的李俚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等,這一時期的變法,在之前主要是改變經濟體制和所有制模式的基礎上,進一步新增了選官制度,封賞制度,行政區劃制度等方面的內容。不過,歷史學界一直以來都普遍認為,這些諸侯國的變法都不怎麼徹底,日益腐朽的宗法貴族集團仍然牢牢掌握著大權,政令反覆修改,國內依然矛盾重重,未對經濟發展和生產力解放起到較為明顯的促進作用。

    治國思想

    1、商鞅所投奔的秦國,地處函谷關以西,是一片多次被西北方向的犬戎等少數民族蹂躪的土地。西周滅亡時,“秦部落”的“首領”帶兵護送周平王從故都豐鎬“逃往”洛邑,周平王認為其有功,但已沒有可以封賞的土地,於是就向西一指,說你們要是有本事收復被犬戎攻佔的土地,就在那裡建立諸侯國吧。周平王認為這只是一張口頭支票,但“秦部落”卻抓住了這個時機,用好用足了這個政策,真的驅逐了犬戎,建立秦國,首任國君為秦襄公。

    2、到了春秋中後期,秦國已基本統一關中地區,號稱“八百里秦川”,但是在繼續向東擴張的過程中,遇到了當時最為強大的晉國。因為此時秦國的傳統潛力已經用的差不多,又與齊國、魯國等諸侯國一樣出現了生產關係已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問題,啟動了第一輪改革,稱為“初租禾”,主要措施為不管“井田制”遺留下來的公田,還是歷年新開墾的私田,都統一按畝計稅,很顯然,這屬於封建地主制的經濟形態和國家治理方法

    結語

    秦縱觀商鞅的一生,大半是輝煌歲月,而其終為車裂而死,無疑是歷史的悲劇。然而歷史的進展並不以個人的安危,商鞅當之無愧是虎狼之秦國的締造者,為秦國富國強兵做出了卓越貢獻,長遠看為因為他無疑是是秦國一統天下的奠基者。

  • 7 # 大永國學

    商鞅治國的指導思想是“法”,主要手段是獎懲,關鍵是加強君權,目的是富國強兵,在列國競爭中勝出。

    法、術、勢是法家的三大核心觀點,也是法家的三大流派,而商鞅是法家學派的“法”派代表。商鞅的治國思想,主演收錄在《商君書》一書中,而政治實踐則是著名的商鞅變法。

    《戰國策》中詳細記載了商鞅與秦孝公的幾次交鋒,商鞅以王道說孝公,結果無功而返,最後以霸道說孝公,取得成功,於是乎轟轟烈烈的商鞅變法就展開了。

    在商鞅變法中,我們可以清晰看到商鞅的治國之道。

    第一,全面加強法的權威,商鞅意識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先是立木賞金,取得百姓信任,後來又陸續處理了一批違法犯紀的貴族,特別是處罰了公子虔,極大震懾了秦國權貴。商鞅論囚,渭水盡赤,用鐵腕樹立了法的權威。只不過商鞅的法制和當今法治不同,它以君主制為前提,王權高於法權,法權服務於王權。

    第二,透過獎勵刺激民眾,使之為國家服務。主要是獎勵耕戰,對開荒拓土的民眾給予免稅等獎勵,對打仗勇猛的軍士重賞爵位,改變了以往依靠門第取得封爵的舊規則,建立了以軍功為核心的新規則。秦國民眾的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匯聚成富國強兵的洪流。

    第三,加強君主權力,建立縣制,任命官吏,削弱貴族的行政權力,把行政權力集中到君主手中。使得君主對國家的控制不斷加強,可以更為迅速地調動人力物力,極大提高了國家的動員能力,在列國競爭中佔得先機。

    商鞅治國之道,順應了時代潮流,找準了撬動社會變革的支點,促進了社會的發展,為秦國富國強兵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 8 # 叮了個當的

    第一,“教民耕戰”的基本國策。商鞅說:“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只有農民由於樸實可信,安土重遷,故而最便於聽從朝廷的驅使,平日在家務農,戰時應徵人伍。他們既是糧襪、戰馬和運輸工具的可靠供應者,又是兵力持續補充的重要來源,從而,以農養戰,平戰結合,“富強之功可坐而致也。”

    第二,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商鞅對於如何管理國家這個問題,堅持不法古,不循禮,反對以“仁義”說教的儒家思想。他說,惟有“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弱民》)這樣,才能達到“以刑去刑”,“以戰去戰”(《畫策》),因此,非以“法治”無以治國平天下。

    第三,論功封爵的吏治準則。廢除世卿世祿舊制,除了從事農戰以外,不得授予官爵。“是故不以農戰,則無官爵。”(《農戰》)商鞅明令獎勵耕織,獎勵軍功,規定“粟爵粟任”。“武爵武任”(《去強》),即允許人們納粟換爵,按軍功大小授予二十級的不同爵位。此項改革,是與當時普遍推行的縣制結合在一起進行的,旨在加強中央集權。

    第四,綜合治理的管理手段。為了強化國家統治,商鞅善於運用行政、法律、稅收、價格等多重管理手段。為了控制商業人口,運用行政、法律手段做出了一些相應規定:根據商人家庭的人口,攤派搖役。他們的一切大小奴僕,均須在官府中註冊登記,由官府輪番安排,承擔搖役;透過管制糧食貿易,不讓商人買賣糧食,他們無利可圖,就會想著要棄商務農。為了促使農民安心從事農業生產,他還運用稅收、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調控管理:諸如根據單位面積的實際糧食產量,按畝納稅,國家對任何人一視同仁,以示負擔公平;透過提高糧食價格,鼓勵務農;統一度量衡制,為國家賦稅徵收提供基礎。

  • 9 # 風光藝境

    戰國中期,商鞅在秦孝公的大力支援下,於秦國先後兩次變法,使秦由“諸侯卑之”的西方小國驟強為東方六國畏懼的“虎狼之國”,奠定了統一海內的堅實基礎。

    商鞅(約前390——前338)戰國時期衛華人,公孫氏,名鞅亦稱衛鞅、公孫鞅、商君鞅、商君。少好刑名之學,魏惠王不能用,乃西入秦以強國之術遊說秦孝公,深得孝公信任。孝公六年(前356,一說三年,即前359),商鞅任左庶長,大力實行變法。

    商鞅變法主要內容為:

    **鼓勵地主墾荒,發展封建經濟。

    **編造戶籍,實行連坐法。編民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十家相連,互相糾察,一家為罪,九家告發;若不告發,九家同罰。告發奸者賞,不告發者腰斬,藏匿奸者與降敵同罰,實行輕罪重罰制。

    **定賦稅制度,規定凡一家有兩個以上男子而不分家者,“倍其賦”。

    **廢除奴隸主貴族世襲特權,非有軍功,貴族不得享受特權。

    **秦定爵位為二十級,獎勵軍功,按軍功授爵位;凡斬敵首一顆,賜爵一級,根據爵位等級佔有田宅和奴隸,以此激勵刺激士兵英勇殺敵,立功進爵。

    **嚴禁私鬥,違者重罰;焚《詩》、《書》,禁止遊宦之民。

    **實行重農抑商政策,獎勵耕織與墾荒,生產粟帛多者可免除徭役。

    前350年,商鞅進行第二次變法:

    **廢井田,開阡陌,以增加耕地,並允許土地買賣,承認土地私有權,改變了對田地的使用和分配方法,為地主經濟的發展鋪平道路。

    **統一度量衡制,頒佈標準度量衡器,劃一升斗權衡丈尺,私改者受罰。

    **推行縣制,將全國的小都、鄉、邑歸併整合大縣,縣置令、丞治理。全國共設四十一縣,舊貴族的封邑被徹底破壞。

    **遷都咸陽(今咸陽市東北),仿效中原各國國都規模建造宮殿。

    **軍賦——按戶和人口徵收軍賦。

    **秦沾染戎狄風習,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男女混亂,嚴令革除陋習。

    商鞅的治國思想,簡括而言,一方面獎勵生產,重賞戰士,促使新興的地主制度得到發展;一方面限制貴族領主的權力,掃除阻礙政治經濟發展的障礙,腐朽為新興讓路。

    秦國經過商鞅兩次變法,成為新型的地主政權,國家迅速強盛起來,為橫掃六合、統一寰宇奠定了堅實基礎。

  • 10 # 青潁論史

    商鞅雖死,而秦卒行其法,變法奠定了秦國強盛的基礎,後一統六國,影響深遠,其治國思想主要有以下幾點:

    經濟上重農抑商,獎勵耕戰

    政治上嚴刑峻法,明賞信罰

    文化上不循古禮,統制思想

  • 11 # 福子說歷史

    商鞅(公元前390-338)衛國國君的後裔,本名公孫鞅,又稱衛鞅,後因封地商,故而世稱商鞅。在主持變法的過程中,制定的一些具體政策措施,全面貫徹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這一總的管理思想。

    第一,“教民耕戰”的基本國策。商鞅說:“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 ”只有農民由於樸實可信,安土重遷,故而最便於聽從朝廷的驅使,平日在家務農,戰時應徵人伍。

    他說,惟有“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弱民》)這樣,才能達到“以刑去刑”,“以戰去戰”(《畫策》),因此,非以“法治”無以治國平天下。 第三,論功封爵的吏治準則。

    廢除世卿世祿舊制,除了從事農戰以外,不得授予官爵。“是故不以農戰,則無官爵。”(《農戰》)商鞅明令獎勵耕織,獎勵軍功,規定“粟爵粟任”。 “武爵武任”(《去強》),即允許人們納粟換爵,按軍功大小授予二十級的不同爵位。

    此項改革,是與當時普遍推行的縣制結合在一起進行的,旨在加強中央集權。 第四,綜合治理的管理手段。為了強化國家統治,商鞅善於運用行政、法律、稅收、價格等多重管理手段。為了控制商業人口,運用行政、法律手段做出了一些相應規定:根據商人家庭的人口,攤派搖役。

    他們的一切大小奴僕,均須在官府中註冊登記,由官府輪番安排,承擔搖役;透過管制糧食貿易,不讓商人買賣糧食,他們無利可圖,就會想著要棄商務農。

    為了促使農民安心從事農業生產,他還運用稅收、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調控管理:諸如根據單位面積的實際糧食產量,按畝納稅,國家對任何人一視同仁,以示負擔公平;透過提高糧食價格,鼓勵務農;統一度量衡制,為國家賦稅徵收提供基礎。

  • 12 # 梅里一了

    謝邀,商鞅的治國思想濃縮起來就一個字.:壹。《中華心法》闡述一: "一者,謂專精也,用心一也,專於一境也。謂之不偏、不散、不雜、獨不變也,道之用也。故君子執一而不失,人能一則心純正,其氣專精也;人貴取其一,至精、至專、至純,大道成矣。此自然界生產力之不二法則″。這《中華心經》是對堯的16字心經的闡述。堯舜禹的時代是由原始部落向國家的過渡時期,聚沙成塔,靠的就是這個″壹"。春秋戰國是由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時期,聚塔成丘,靠的還是這個″壹″。縱觀世界,一族一境之崛起,或集於一人,或集於一事,只要有了統一的意志,則無往而不勝。

  • 13 # 歷史醫生孔老大

    在正常人眼裡,國家國民是華人,官員及其領導人是服務者。而在商鞅看來,國家華人是領導者以及其任命的官員。民人只是國家祭品。

  • 14 # 劉大Guo帶小情人遊玩

    棄古法新

    1、剷除“仁義和平善良孝悌”,國家才會強盛;

    2、人人互相監視互相告密,國家才會強盛;

    3、必須“弱民”、“愚民”,國家才能強盛

  • 15 # 四季文史

    商鞅的治國思想是怎樣的?

    商鞅是先秦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和思想家,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其治國思想堅持不法古、不循禮,主張“明法”。雖然商鞅的變法觸及了很多人的利益,乃至無形中也給自己掘了墳墓,但兩次變法對秦國甚至秦朝都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

    一、商鞅及其變法前後

    商鞅年輕時對刑名法術之學頗感興趣。在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的時候,名氣大漲。公叔痤後來病危之際,對魏王諫言說,商鞅是一個難得人才,對治理國家有獨到的見解和手段,大王可以留用,如果大王不用,那麼就請殺了他,否則一旦被他國任用,將對魏中國產生不利。但魏王對公叔痤的話,不以為然。

    有商鞅在場,這次集體會議儼然是一場辯論賽。舊貴族代表甘龍與商鞅針鋒相對。

    甘龍:“法古無過,循禮無邪。”

    甘龍意思是說,延用古法治理國家,總結先人經驗,老百姓也服從管理,國家也並無大的責任要承擔。商鞅反駁甘龍說,夏、商、周的開明君主,制定不同的法律、制度成就了各自的霸業,春秋五國也採取不同的治理手段讓各自霸佔一方。新制度是人制定的,只有愚蠢的人,才會一成不變地遵循守舊,不搞創新,何來發展、立業。一番言語博弈之後,商鞅甚至說甘龍講話都不過腦子。

    商鞅:“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

    本次辯論,商鞅獲勝。秦孝公對商鞅另眼相看,準備實行變法。這次辯論也為變法作了充分了輿論準備。可正是後來的變法,也為商鞅埋下了禍根。因為治國從來都不能只依靠某個人扛鼎,而是集體的努力與助推。商鞅已然把自己當成了秦國的“救世主”。

    二、治國思想助推國家發展

    商鞅變法一共有兩次,這些舉措對於經世治國、發展生產都起到了積極的助推作用。主要內容有:

    ①獎勵耕戰。頒佈《墾草令》。商鞅主張在軍事和農耕上,互相依存、互相平衡。戰時出征、閒時農耕,並積極獎勵在征戰和農事上有突出貢獻之人。而且他還積極推行重戰尚武的策略,以穩固國防統治和安全。

    ②依法治國。商鞅在治理國家的層面上,積極主張“法治”。按照國情制定相關的法律和制度,統一民智,實現統一目標。用法律的準繩來約束人們的行為,並且不法古、不循禮。反對“仁義”說教的儒家思想治理國家。《弱民》:“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

    ④綜合治理。商鞅變法重農抑商,強調運用政治、經濟和文化等綜合手段,抑制商業人口,運用行政、法律手段,對商人的具體情況進行攤派徭役。透過種種制約措施,鼓勵務農,讓一些商人棄商務農。

    三、一些啟示與社會意義

    雖然商鞅有恩與秦國,但秦惠王最後還是將商鞅車裂。一來商鞅得罪了老貴族的利益,而秦惠王又要在很多方面倚重他們,所以商鞅得死,也才能保住自己的變法成果;二來商鞅功高蓋主,秦惠王的“無限風光盡被佔”,甚至自己在秦惠王面前就是一個工具而已,所以商鞅也必須得死。

    但,商鞅變法取得了一定的成功,讓秦國變得強大是不爭的事實。商鞅透過自己的“法治”思維,讓社會得到了法律的嚴管,一定程度上加強了秦國的中央集權,維護了朝廷的威嚴。同時,對整個秦國的穩定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時至今日,我們依然強調依法治國。國無法不立、國無法不興、國無法不強。

  • 16 # 從拒絕甜食開始

    本來覺得大家對商鞅理解都是一樣的,結果在回答裡看到有人講商鞅代表了民權思想的崛起,這,這講的是商鞅嗎?商鞅變法代表什麼?商鞅核心是急農耕戰,代表所有的個體都是螺絲釘,不管是王公將相還是升斗小民,都要為了國家的目標付出貢獻,犧牲自己,簡單講當時目標是為了秦王的統一天下的目標作出犧牲,用現代化的講法就是極端的國家威權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就是集體主義。

商鞅之前國家對人民生活幹涉沒這麼大,貴族還有特權,可以和王討價還價一下。但商鞅來了,商鞅其實代表了一種治國理念,法家的理念就是國家的一切的一切都是為王服務的。他們認為國家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大王個人的命令能迅速執行下去,所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就是他們提出的,但他們沒有象儒家一樣對王提出道德和規範的要求,他們沒有說出過君不正臣投外國,更沒有說過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說過社稷為重君為親。

商鞅變法核心就是所有人都組織起來,你的開心不開心習慣不習慣都不重要,哪怕你是太子,哪怕你是貴族,為了秦國的統一大業而努力。結果大家都看到了,當國家有明確目標,統一六國的時候,興盛就很快,集中力量辦大事,把事情辦成了。但和平之後,國家繼續集中力量辦大事,北抗匈奴,南征蠻夷,大修秦王墓,這時候明顯宣傳沒跟上,思想沒有統一了,所以陳勝吳廣不願意為集中力量辦大事犧牲自己了,要揭竿而起了。

這就是商鞅,歷史上最早國家威權主義的嘗試,在早期,有無數有思想的人提出過自己對於人類應該怎麼建立國家的理解,包括希臘城邦裡每個城邦都是一個試驗田,雅典和斯巴達制度完全不同。到中國就是百家爭鳴,老莊儒家法家墨家都提出對於世界應該怎麼建立的建議。法家在秦國完全實現了自己的治國理念,但我一直奇怪他們沒有對王有任何要求,沒有做道德和法制的約束。所以,秦末的大亂讓後世的君王知道了,絕對的威權主義沒有出路,所以後來漢武帝才會說出,漢家自有法度,外儒內法,以霸王道雜之。人民畢竟不是螺絲釘,不是工蟻,還是有自己對於自己福祉的追求的

  • 17 # 河北瑞弟

    第一,“教民耕戰”的基本國策。商鞅說:“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只有農民由於樸實可信,安土重遷,故而最便於聽從朝廷的驅使,平日在家務農,戰時應徵人伍。他們既是糧襪、戰馬和運輸工具的可靠供應者,又是兵力持續補充的重要來源,從而,以農養戰,平戰結合,“富強之功可坐而致也。”

    第二,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商鞅對於如何管理國家這個問題,堅持不法古,不循禮,反對以“仁義”說教的儒家思想。他說,惟有“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弱民》)這樣,才能達到“以刑去刑”,“以戰去戰”(《畫策》),因此,非以“法治”無以治國平天下。

    第三,論功封爵的吏治準則。廢除世卿世祿舊制,除了從事農戰以外,不得授予官爵。“是故不以農戰,則無官爵。”(《農戰》)商鞅明令獎勵耕織,獎勵軍功,規定“粟爵粟任”。“武爵武任”(《去強》),即允許人們納粟換爵,按軍功大小授予二十級的不同爵位。此項改革,是與當時普遍推行的縣制結合在一起進行的,旨在加強中央集權。

    第四,綜合治理的管理手段。為了強化國家統治,商鞅善於運用行政、法律、稅收、價格等多重管理手段。為了控制商業人口,運用行政、法律手段做出了一些相應規定:根據商人家庭的人口,攤派搖役。他們的一切大小奴僕,均須在官府中註冊登記,由官府輪番安排,承擔搖役;透過管制糧食貿易,不讓商人買賣糧食,他們無利可圖,就會想著要棄商務農。為了促使農民安心從事農業生產,他還運用稅收、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調控管理:諸如根據單位面積的實際糧食產量,按畝納稅,國家對任何人一視同仁,以示負擔公平;透過提高糧食價格,鼓勵務農;統一度量衡制,為國家賦稅徵收提供基礎。

  • 18 # 穿棉背心的新青年

    我們先來看一下商鞅治國的結果!商鞅變法後,七世秦君皆不為昏君!

    1、秦惠文王:在位時間26年,剷除異己,立相分權。擴疆拓土,壯大實力。慧眼識珠、任賢用能、甄拔人才。

    2、秦武王:在位時間3年,身強體壯,打了宜陽,寵幸大力士,給大力士封高官。後因與大力士比賽舉鼎砸斷了腿,失血過多而死。

    3、秦昭襄王:在位時間54年,重用范雎、等人,富國強兵,蓬勃發展,為未來秦國統一打下堅實基礎,可謂功勳卓越。

    4、秦孝文王:在位時間3天。接任後來不及幹其他的就讓人整死了,有人認為是因呂不韋想讓異人早點繼位所以把他給殺了。雖然即位只有三天,但大赦及賞賜宗親這種事還是幹了。

    5、秦莊襄王:在位時間3年。名異人,是呂不韋在聊城找到的,那時,他爹秦孝文王把他當人質押在了趙國。呂不韋是個商人,認為把他弄回國操持大權是一個不錯的投資,因此異人答應和呂不韋共天下。繼位三年忽然病死,但據說是因為他撞見了呂不韋和趙姬的姦情。

    6、秦始皇:在位時間37年。的兒子。即位後先後剷除他媽的男寵嫪毐和疑似親爹呂不韋,滅六國,稱霸宇內,滌盪四海,具體大家都知道,就不介紹了。

    說白了,商鞅治國就是以法治國!

    法家是以嚴苛殘酷和高效著稱的,在這種理念的籠罩下,單從國君方面講,需要極強的操控力、狠心以及堅決的頭腦。他們有更大機率成為暴君,卻有更少機率成為昏君,因為在對百姓如此高壓和對大臣如此清肅的情況下,一旦真的出現了腦子渾的狀況,直接就被幹掉了。

    總結來說,商鞅的治國思想就是法治社會的開端!

  • 19 # 晉頤

    戰國初期,秦國國力貧弱,時常受到魏國、楚國等強國的欺辱。同時,秦國落後的生產關係阻礙著先進生產力的發展,因此秦國需要變法以實現生產力的快速發展。商鞅受當時法學名家“吳起、李悝”的影響,堅信只有透過法治才能強國,在秦國推行變法,為之後的秦國一統天下打下基礎。儘管商鞅推行的“法治”與當今的法治不可同日而語,但將其放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加以考察,仍然是一筆寶貴的傳統法律文化財富,其主要內容可概括為三個方面。

    首先,“唯法論”的法治思想,樹立法律權威。商鞅對“依法治國”的力量是極力推崇的,主要表現是“不貴義而貴法”,“任法而治”、“法任而國治”、“不可須臾忘法”。法是治理國家的重要手段,官員們能推行法治,國家才能在法治的軌道上有序發展。執法者必須要尊重法律的權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行使職權。在其“唯法論”思想的指導下,商鞅一方面利用法律打擊傳統的領主勢力,另一方面利用法律保護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維護秦國社會的穩定,這從根本上促進了秦國生產力的發展。

    其次,“農戰論”的法治思想,構建經濟基礎。主要內容是:廢井田、開阡陌;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獎勵軍功、禁止私鬥;廢除舊時的貴族分封制。“農戰論”思想打擊了保守的領主貴族勢力,廢除了阻礙生產力發展的井田制度,保護了新興的地主階級,促進了當時秦國的強盛。“農戰論”思想的缺陷主要在於阻礙了秦國商品經濟的發展。商鞅認為,“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而商品經濟不利於秦國的繁榮富強。因此,商鞅對商品經濟採取了限制和打擊。

    再次,“刑賞論”的法治思想,規範人的行為。商鞅從“好利惡害”的人性論出發,提倡重刑主義。《商君書·去強》中說:“以刑去刑,國治;以刑致刑,國亂。行刑重輕,刑去事成;重重而輕輕,刑至事生,國削。”《商君書·靳令》中說:“行罰,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罰重刑輕,刑至事生,此謂以刑致刑”。商鞅主張將刑賞規定在成文法中,把人們的行為納入法律規範,減少社會矛盾,定紛止爭。透過這種途徑樹立的法律權威,可以使全社會形成守法遵法的局面

  • 20 # feiguogong

    商鞅,公孫氏,名鞅,衛華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後代。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統率秦軍收復了河西之地,賜予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佈《墾草令》,作為全面變法的序幕。其主要內容有:刺激農業生產、抑制商業發展、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稅租制度等改革方略。《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其主要內容有:改革戶籍制度、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嚴懲私鬥、獎勵耕織重農抑商、改法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等改革方略。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徵調士卒,按照魯國、衛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東南)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其主要內容有:開阡陌封疆,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推行縣制、初為賦 、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 、執行分戶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等改革方略。

    商鞅在變法之爭時提到的“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就成為了秦國政治的指導原則,使秦國領先於山東六國。其次,商鞅執法不避權貴、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堅決貫徹了法家的這一主張。最後,法家還有一個共性就是,商鞅一樣抱著法家“明法”的態度和精神來推行政治改革,讓百姓知曉法律。還有商鞅獨立的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商鞅主張全農的經濟政策,為此他頒佈了《墾草令》,制定出二十種重農和開墾荒地的辦法。一方面直接或間接的刺激農業發展,一方面打壓工商業。其次,商鞅主張重刑厚賞。商鞅認為人的本性是趨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賞,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國家安定。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嚴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賞立信。第三,商鞅主張重戰尚武,具有軍國主義思想。最後,商鞅主張國家應統一民眾的心智,制定統一的制度,實現統一的目標。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後經過發展逐漸形成一門學派,名為商學派。商學派經過建立、開拓、發展、定型和後勁五個階段,配合秦的歷史,逐漸成為主宰秦國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漢書·藝文志》在法家論著中記載商鞅著有《商君》29篇,兵家權謀論著中著有《公孫鞅》27篇。其中《公孫鞅》已失傳,現存的《商君書》共有24篇,其中第16篇刑約和第21篇御盜內容已失傳。《商君書》又稱《商子》,是由商鞅的言行和思想及法家後學著作彙編而成,是法家學派的代表作品之一。書中主張依法治國、重農抑商、重戰尚武、重刑輕賞,貶斥儒家學說、縱橫家及遊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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