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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白鷹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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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使用者新兵三里店
1、定立、立禁體現的權利保護思想;
2、緣法而治的法律工具;
3、刑無等級、不赦不宥的法律使用平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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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雁77
商鞅的變法依據:“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
不能法古循舊,認為社會是進化的。
我認為商君治國思想最根本的一點是把民眾看作是供驅使的工具,用最直接而又最有效的方法驅動民力以增強國力,也就是嚴格的法度,嚴厲的刑罰,直接獎勵,獎罰並重。具體如下:
1.驅民,盡力驅動民力。人民只是國家的工具,充分利用民力來充實國力,用獎勵耕戰調動積極性,用嚴格的刑法來保證民為國用。
2.盡民,充分挖掘民力。破除爵位世襲的消極性,以功獲爵,實行土地私有,打擊舊貴族,逐漸的把他們清除出統治層,又可以激發民力,用足民力。
3.合力,整合國家力量。加強王權,實行集權制,提高行政效率與效能,取消分封,實行中央直轄的郡縣制,中央直接控制地方,便於動員和整合國家實力,實現民力即國力。
4.唯法,一切以法為標準,嚴格法的執行,國家治理有統一而又可以延續的制度與標準,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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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歷史上那些人那些事兒
說到治理國家,在春秋戰國時期,能全面而具體的回答這個問題的,莫過於法家了。而在這方面用之於實踐並取得成功的那就是商鞅了。
下面我們就從五個方面來看一下商鞅的治國思想
戰略宗旨
春秋戰國時期,王室衰微,諸侯爭霸。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各派思想家提出了自己治國強國之道。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就提出了仁道。孔子說要德治,克已復禮。孟子提出仁政。並進而提出王道。什麼是王道呢?簡單的說就是愛民親民,扶植小農經濟,減輕農民負擔。其實商鞅也對於儒家和道家也是很精通的。他人魏國到秦國,一見到秦孝公時,是先說了帝道,後說了王道,結果都引不起他的興趣來。這說明什麼呢?不實用!於是,商鞅改為說霸道。為什麼霸道這麼有吸引力呢?這是由當時的社會環境決定的。當時,王室衰微,諸侯紛紛而起。而天子已經沒有能力來一統天下了,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已經不行了,怎麼辦呢?只能有別人出頭,挾天子以令諸侯,這就是那個諸侯中的強者,稱霸者。這樣,就出現了霸道。從春秋五霸,到戰國七雄。都是要稱王稱霸。既然要稱霸,要求必須得有國家實力,這就得興國強國。為此,商鞅提出了兩條道路。
強國道路之一,耕戰為王
在商鞅剛上臺之時,秦國還很落後。那就要圖強。一是經濟一是軍事。而在經濟方面,商鞅是站在了前人的肩膀上,他繼承了管子的理論,
“粟多則國富。國富者兵強,兵強者戰勝,戰勝者地廣。”——《管子》商鞅從管子那裡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他還說,
境內之民莫不先務耕戰,而後得其所樂。故地少粟多,民少兵強。能行二者於境內,則霸王之道必矣。《商君書》他還提出了農戰的思想。農民樸實,易於驅使,如有外敵來侵,就會誓死保衛自己的家園,容易形成戰鬥力。也是基於此,他主張興農。集中全部國力於農戰。為此要抑商、輕工、祛學。堅決抵制商業,控制糧食買賣,使商人怯商而欲農。他禁止私開旅店,禁止自由遷徙。禁止文化創造和精神生產。
強國路之二,變法為王。
為什麼要變法呢,要富國強兵,要建立君主集權,一統天下。因為他主張的這一套和以前春秋時期的治國方法截然相反。那以前是仁道,禮制。而現在是法治。以前是天子實行分封,現在他要加強集權,改為官僚政治,郡縣政治。所以非變法不行。商鞅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只要能強國就行了。他用古代的史實來說明他的觀點。
神農既沒,以強勝弱,以眾暴寡,故黃帝作為君臣上下之義,義子兄弟之禮,夫婦妃匹之合;內行刀鋸,外用甲兵。故時變也。由此觀之,神農非高於黃帝也,然其名尊也。那麼既然不實行分封制了,君臣,君民之間和以前有什麼不同呢?為此他提出治國之術尊君弱民。實際上商鞅是有感於春秋時期的長幼君臣失序的狀況。那怎麼明確君臣之間的界限呢?有三個方面,一是法,二是信,三是權。法是君臣共操,信是君臣共立。權是君之獨制也。他說,這一切怎麼做到呢,那就是法。只有法,才能實現君主治權,保障人民的利益,並取信於民,使國家權力有公信力。
以上主要是君臣。那民呢?要強國弱民。他說要想治理好天下,就得先制其民。要想國強,就要民弱。民樸,則國易治。為此,他禁止文化,以吏為師。嚴刑峻法。實行連坐制度。
治國哲學
壹,這就是他的治國哲學。他說,聖人治國,審壹而已矣。要壹刑,壹賞,壹教。當然也要一天下。這個壹就是統一的意思。壹刑,就要法無差別。為此,他處置了太子傅。壹賞,他做出徒木為信的事情。壹教,就是統一全民的精神。那麼做到了以上這些,就能一統天下了。
以上這就是商鞅的思想。當孔子的儒學成為傳統文化的主流時,當老子創造了中華文明的思想根基時,商鞅切切實實的解決了當時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國家的強盛與統一,進行了國家制度的建設。促進了中國歷史的發展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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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鄜延路節度使李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試一披吾國四千餘年之紀載,而求其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
商鞅為了推行新法,徙木取信於民,是歷史上一則很有名的故事。宋代改革家王安石曾為此感賦《商鞅》說:“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情節相似者,還有《韓非子》中吳起徙東轅、赤菽立信的故事。毛澤東評價“商鞅之法”是“良法”,肯定商鞅是“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見於他在19歲當時寫的一篇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論》。
這篇作文是毛澤東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學校讀書時寫的。原文無寫作時間,作文紙折縫間印有“湖南全省高等中學校”字樣,作者在題下寫有“普通一班毛澤東”7字。毛澤東於1912年在退出長沙新軍後,考入湖南全省高等中學校,同年秋即退學自修此文當寫於1912年上半年。這是毛澤東留下手稿的第一篇文字,時年19歲。
毛澤東從兩個方面發表評論,一方面是商鞅,一方面是民眾。他肯定商鞅是中國四千餘年歷史中“首屈一指”的“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稱他的新政為“中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商鞅之法是為“戰勝諸國,統一中原”莫定基礎的“良法”。在毛澤東看來,這樣的新法理應得到民眾的理解、信任與支援,“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維持之,務使達到完善之目的而止”。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不得不透過懸賞徙木以取信於民,方可推行新法。於是毛澤東對此而慨嘆人民的素質太低:“吾於是知吾國國民之愚也,吾於是知數千年來民智黑暗,國幾蹈於淪亡之慘境有由來也。”他還由此得出結論:中國幾遭淪亡慘境,根子就在“數千年來民智之不開”。
這反映了青年毛澤東當時的唯心史觀,也反映了辛亥革命後知識界、思想界的一個共識:改造國民性。魯迅就是力主改造國民性的,他描寫底層勞動人民的悲慘命運,如“祥林嫂”孔乙己”等人,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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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國是歷史的必然趨勢,商鞅的法治思想開啟了以法治國的先河。中國的政治歷史文化中,盛行賢人政治崇拜、明君崇拜、人治崇拜、人治迷信,卻少有法治崇拜、法治信仰。商鞅使法的概念從禮法之法中分離出來,從人治之法中解放出來,從倫理法道德法中解放出來,成為一個獨立的概念,才奠定了中國古典法學和中國古典政治學的第一塊基石。從這個意義上說,商鞅的以法治國作為思想流派,比西方以霍布斯為代表的把政治從神學、道德倫理中分離出來的近代西方政治學早2000多年。商鞅認為治國要“緣法而治”,法律是治理國家的根本,只有實行法治,國家才能安定富強;治國不可一日無法,法是國家治亂興衰的前提和根本。他認為法對治國的重要性主要是由於法有以下兩方面的作用[3]: 一是法律能夠“定分”,“分”指的是人們之間的財產分界,或所有權。“定分”即解決普通的民眾紛爭,使國家內部安定。二是法能夠“勝民”,“勝民”就是要制服民眾。他認為如果法律能夠起到約束人民的作用,國家則必然強盛。商鞅明確指出治民要靠法令,法律的物件是就是人民,“民勝法,國亂;法勝民,兵強。”全華人民相互監視,彼此告發,法就可以勝民,被統治者用來制服民眾,進而國富兵強,所向無敵。因此商鞅的治國思想是,治國要靠治民,而治民要靠法令,也即以法治國。商鞅在秦國以法治國的實踐,為中國此後的大一統奠定了牢固的政治基礎,是2300 多年傳統中國以法治國思想的最高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