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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迷陽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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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幸福汪汪隊
這已經是在犯罪,上綱上線地說,是故意殺人,等待他的是牢獄之災,沒素質沒公德,無知狂妄之徒,在監獄裡過新年吧,判他個十年八載了,讓死在牢裡最好,流氓,社會渣子。必須嚴肅處理,殺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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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華智觀點
工人已經打攪到這兩口子了,所以隔斷繩索是有預謀的行為。三米以上落下,後腦著地有死亡的可能,比如黃家駒。所以屬於蓄謀殺人未遂。我認為,把住房賠給這個工人,以後沒房也就不會被打攪了。再勞動改造10年比較合適,鑑於夫妻關係可以關在一起。希望他倆每天關在一起互相推卸暴打,這個結果大家都會比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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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布衣鐵匠
首先說結論,如果報導屬實的話,該居民則很可能涉嫌犯故意傷害罪。當然,基於現有資訊披露,不能判斷該事件帶來的具體社會危害性以及涉案人員最終將被處於何種懲罰。但該事件所折射出來的東西,卻值得我們每個人深思。
人與人之間基本憐憫心的缺失
縱觀最近網路上比較有影響的幾件大案,從江歌案到本案,無不反映出人性的乖張與冷漠,熟人相殘、夫妻互害,缺失的不僅僅是信任,更是人之為人最基本憐憫心的滅失。彷彿一夜之間,大家都變成一個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這個世界發生的其他事情,都變得漠不關心。整個社會充斥著一股股浮躁、虛偽的氣息,好像這個冬日的霧霾,讓人逐漸看不清前行的方向。而有些案件的發生,在旁人看來,簡直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往往就是因為一句狠話、一個動作,甚至是一個眼神,就能演變成一場流血衝突。人性惡的一面,越來越容易因為某個引爆點,瞬間就被召喚出來,繼而將雙方吞噬。
法律能限制人身,但不能限制人心
惡性案件的發生,往往在當事人雙方的一念之間,而最終會以作惡者的被嚴懲而終結,徒留下唏噓與憤怒。作為被加害的一方,法律會在最大限度內還其以公道,但有些慰藉,從來不以作惡者的被嚴懲而得到撫慰;同樣,法律雖然威嚴,能使人深陷囹圄,但其並不能完全震懾下一個試圖作惡的心靈。暴力案件的出現,一再重新整理我們的認知底線,我們在聲討或者憤怒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同時提升自己的修為。須知“衝動”這個魔鬼,僅靠法律是不能封印的,對於世事懷有敬畏、對於他人懷有悲憫,才能更好安然對人、怡然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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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姜再回首
此男子視 別人生命安全於不顧,必須嚴懲不貸,別人的生命就不是生命了嗎?連做人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嗎?我們每天都在強調安全、想盡一切辦法排除安全隱患,他卻在給別人製造安全事故,天理難容,全國人民都會為你的行為而唾棄你,辱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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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現在就在爬電杆,我特別擔心他,至於這個問題,我就覺得割他安全繩的人真的是缺德啊!沒有這些高空作業人員的服務,你能過上現在這麼光明的生活嗎!人人都有家人,你割人家安全繩的時候想過別人沒有,太自私了這種人,還影響休息了,總是有問題有需要才去高空作業的,凡事換位思考一下,假如是你在高空作業,我去割你安全繩你會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