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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原色media

    我們小區早就取消物業了!只繳衛生費每戶每年96元。誰家維修自己花錢找人。地下人防停車位免費,路邊停車位免費。電有供電公司,水有供水公司,燃氣有燃氣公司。喜歡栽花種樹的業主綠化了小區,有桂花樹,無花果樹,枇杷樹,銀杏樹,棗子樹,蘋果樹等綠蔭疊翠,果熟飄香。花有月季花,牡丹花,菊花,美人焦花,洗澡花(夜來香),鐵樹花等花團錦簇,爭香斗豔。小區年長的,退休的小區外荒地上有種白菜,花生,毛豆,大蒜,紅薯的,自己吃不完分享給鄰居的。閒下時桂花樹下玩玩牌鬥地主,摜蛋,跑得快……總之,我們這個沒有物業的小區大家過的詳和、幸福、快樂!

  • 2 # 如果再回到從前

    取消物業絕對可行,拿一個5棟500戶的小區來打個比方,打掃衛生10名、保安10名(需要培訓),水電工各兩名,電梯工兩名、其他特種裝置兩名,每個月正常拿工資,把各自的工作做到位都可以輪休,這些人都可以是本小區的業主來做,當然水電工、電梯工、其他裝置的維護等等……業主不懂的可以請外人,小區綠化保養另外請專業的人士做,選幾個小區的業主作為代表維護資金(每家每戶出錢放到指定的賬戶,每一筆收支都發在業主群裡公佈),大小問題都好商量,各種規矩業主自己定。不用交停車費,還會有其他各種收入(比如廣告費、場地費等等……)搞得好說不定一年的收入就可以底消一年所有開支。

  • 3 # WHQ1285

    其實,與其大家指責物業,不如考慮一下方法。現在關於小區公共區域(物業)的管理無非就是兩個說法。一個是社群管理,一個是業主自管。社群管理是一種方法,但是存在管理成本轉嫁的嫌疑。小區業主自管,同樣存在類似的問題。在具體的實施中,首先,社群或業委會需要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去執行相應的管理職責。其次,還需要財務、業務等相應的人員,這些人放在一起,又是一套機構或者說是一個組織。它與現有的物業公司面臨相同的群體,相同的問題,相同的資金支出。只不過這個組織要受到社群或是業委會的管理。如果這些工作人員的工資由政府發放或者免費服務,則存在成本轉嫁問題。如果這些人的工資由小區居民分攤,則又存在物業費的問題。又存在對小區服務的滿意度問題,和我們現在要取消的物業公司面臨的現狀相同。

    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更好的對現有物業公司進行監管和提高業主對物業服務及物權、合同等法規的理解。做到價、質相符,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發揮職能部門的監管,加強相關法規的宣傳。讓優秀的物業服務公司健康發展起來。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 4 # 往事5559

    自己掏錢買房子,還要花錢讓物業管理,還是強迫交錢,不交錢就違法,哪有這樣的道理呢?院裡還不讓車進來,好像這些地方是他們的,而不是我們業主的,真奇怪啊

  • 5 # 夕陽映輝

    對於取消物業的爭論很普遍,造成的原因很多最主要是服務不到位。住房實行商品化後,業主與物業的矛盾難以避免。在住房公有制時,住房一般都是以單位為職工小區面積相對小配套設施也不完善,宿舍區的衛生安保原則都是單位負責或動員住戶不定時進行清掃。房子實行商品化後住戶大都多是業主,物業對小區實行有償專業性的服務,業主出物管費自然應享受對位的服務。

    但如果取消物業回到從前動員業主自己去對小區環境、綠化、衛生、安保等一系列的工作有誰無償去做呢?就是採取業主交費請部分業主出來幹,也會象專業的物業乾的好嗎?問題的關鍵不是應不應該取消物業,而是如何讓物業公司做好服務,減少相互之間的矛盾。

  • 6 # 東北向前

    由業主委員會重建物業管理體系。現在的物業公司多數是為了錢而搞物業,服務質量太差了。

    業主必須要有自主的權利。物業必須是在業主委員會監督下工作。不能讓物業要挾著做事。

    改變物業管理的環境需要業主委員會的大力支援。

    建立一個民主執行力強,公平做事的業主委員會才是最重要的。

    物業的管理,應該讓本小區那些退休的老同志來做,他們有時間,有熱情,把他們利用好了,一切都萬事大吉。

    一些房地產公司說,創立的過渡時期的物業公司長期存在對業主利益損害極大。

    小區實現自營管理解決一個關鍵環節就是財務完全公開,明晰權責,管控到位。

    這個財務系統建設過程中,增加一個監事委員會,專門負責查賬,再增設一個審計責任部門,如果出現財務風險,這個審計部門將承擔全部的責任。

    公開非常重要,只要是完全公開,一切都 可以解決 。

    有的地方小區自營以後,物業費降低了一半以上,越是好小區,管理越到位,因為有廣告收益,車位費收益,一切經營透明瞭以後,這些收益管理好了,都會發揮出積極的效益。小區衛生及綠化管理完全可以按照方格的形式進行承包,可以提高承包的費用,但是,必須監督到位,沒有任何的死角。小區的垃圾整理都可以收取費用,小區好多的方面都是可以賺到錢的。

    業委會可以留一部分錢作為管理費用的存在,也就是日常 參與管理的人員要有一個合理的報酬。

    這個報酬每年制定一次,管理效益好的時候,要給發效益獎。調動大家參與的積極性,效果就出來了。小區一定要研究自我的管理。任何一個所謂管家婆很到位的物業公司都是為了錢,為了錢,就有人利用人們的弱點來搞錢,就會有漏洞。一個小區,關鍵的關節就是業委會的付出和協調能力以及擔當精神。除此,沒有任何問題。中國物業消亡的時代已經不遠了,因為我們現在很難找到真正的好物業,我們心中的好物業幾乎 不存在。

  • 7 # 權權2698

    物業公司簡稱物業。小區的管理從走了資本運作的社會,什麼都以獲利為目的,這樣物業的首要任務是獲而不是透過對物產的管理獲取資金的回報,服務就出問題。再加上高院以司法解釋為名越過人大立法程)心序立的法,促使物業更加為獲利而為,這樣造成業主群眾和物業的對立。本意是物業的服務,業主付錢的正確交易,現在變成業主付款,物業主持。把兩者關係顛倒。甚至,有的物業二次收費造成了業主群眾的牴觸。物業管理應該有小區的"經營者"居委會主持,把物業放在居委會的權管之下,居委會是維護居民權利的管理組織。業委會也應該這樣做到受居委會的管理。小區內缺少管理物業就敢反客為主肆意立項收費,而服務質量就會次等。現在還拿不出最佳方案,因必須先管理後解難題。

  • 8 # 飄著兒

    說說我在日本瞭解到的小區管理吧,比較片面,不能代表全部。這裡都有自己的自治會,大概相當於咱們的業主委員會,每年由全體住戶投票選舉出:自治會長、副會長、會計、監督員等十幾個職位(都無工資)。每個月收取一次自治會費,由全體業主輪值,每家收一次。電梯每3個月一次小檢,一年一次大檢,責任擔當制,電梯出了問題也由電梯公司擔責。小區的公共衛生由自治會僱傭專門會社來處理,管道等工程由幾家會社輪流來施工,一家排一個月,如果服務質量不合格,以後就會被踢出去。如果需要安保的話,也是和當地的保安公司簽訂合同,安保由公司負責。每個月有一次大掃除,每戶都需要出一人,拔草、刷人行道等小區工作,不來的人家一次需繳納一次欠席費(1/3的月自治會費)。停車位自己停自己家的,如果不夠的話,小區內的空餘車位,會在每年的投票選舉前,需要多餘車位的住戶提交申請書,標明申請車位的車牌號。選舉後再舉行一個抽籤活動,按抽到的號碼排序,一個一個的選擇自己喜歡的公共空餘車位,沒抽到的人就要自己去外面找停車位,抽到的每月繳納停車費,納入自治會費中。抽籤每年一次,每個車位固定車牌號,不可轉借。頭一年有車位,第二年沒抽到的話,就得退出去。三戶以上就可以檢視自治會賬目,每年公佈一次詳細,公共電費水費等開支與收入等,即使是自治會的通知,需要影印等小賬目都需要公佈,自治會專用賬戶在公佈前一天取出一日元,把賬戶最後一頁影印後也一起公佈。不繳納物業費是違法行為,由政府部門出面解決,解決不了的起訴法院裁決。

  • 9 # 使用者4292622936010

    個人以為在小區具備業主自治,自管的條件下,可以取消物業。現在業主花錢的買的服務不盡人意,很多物業公司都是以盈巨利為目的的,以最小投入,換取最大利潤,不能做到等值服務,勢必造成兩者之間的矛盾,並不斷加深,激化。還有公共收益部分,應該是屬於業主,物業屬於第三方,無權簽訂公共區域廣告,企業進駐場費用,擺臺費等合同,還有停車費等,物業卻是全部收納,侵犯了產權持有人的權益。即使收支專案,業主個人也無權檢視,公佈的收支專案,也沒有相關有資質,權威部門的稽核,可信度低。公共設施,消防設施,電梯等維護不及時,不到位。安保,保潔,綠花等崗位,人員配比不足,也造成對小區日常服務工作的質量下降。等等原因,業主怨氣加重,物業不思整改,雙方關係緊張,對小區的整體環境也是惡性迴圈。所以,要不上級只能部門加大對物業的監管力度,要麼取消物業,由政府統一管理指導小區自治。

  • 10 # 風冷胡楊林

    從城市化發展的大趨勢來看,小區服務管理專業化職能化商品化是不可逆轉的。

    物業管理法律法規需要更進一步完善,政府監管,業主監督都需要加強,特別是政府行政執法是一個最大的薄弱環節。

    近些年來成立的物業公司不少但良莠不齊,大部分還是有為業主服務好之心的,其中就有不少社會混混“閒皮”前科犯罪分子進入了該行業,他們劣根性難改,結成團伙在小區欺壓業主,剋扣工人,為非作歹,可以說是惡貫滿盈了,激起了很多小區業主的共憤。

    好在政府也認識到了,西安市一個區就摯起了以打擊物業公司為主的黑惡勢力的旗幟,引起了社會的支援。要相信共產黨會為民除害的決心。

    劣質物業公司的的膿包快熟透了,政府和民眾將把他們擠幹,趕出物業服務領域。人間正道是倉桑,相信明天更美好。

    我們作為業主也要尊法守規守約。在處理問題時要作到有理有節有利。個業別動不動拿不徼物業費\汽車堵門來說事,結果吃虧的還是自己。解決的途徑就是成立業主委員會,選出有較高道德水準,辦事公道,熱心公益,特別是沒有違法犯罪前科的人組成業主委員會。然後把議事制度\業主公約\對物業的監督辦法及財務制度等制訂完善。但也別忘了很他們發補助或工資。人言:要想馬兒跑,就得給馬吃草。

    物業管理行業現在如被汙染了的西安皂河(其中有長安區的假治理),終將在上上下下的壓促之後變清明。同理,黑惡劣質物業公司也將如汙物一樣被盪滌出該行業。

    剩下來的物業服務公司肯定要好於以前。業主生活環境也將更美好。

  • 11 # 美麗楊2

    物業公司的存在與否,取消與否,是和他的服務質量密切相關的。如果,一個小區的物業公司,不論從服務質量,硬、軟體設施的配套能夠滿足業主的要求,物業費的收取也在廣大業主能夠承受的能力範圍內,這樣的物業公司是有必要存在的,反之,則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由業主委員會重新更換符合全體業主要求的物業管理公司。至於物業費的收取,物業公司一般也是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而收取的,如果,業主認為物業費的收取不合理,我認為,應該可以向相關價格管理部門提出並要求舉行聽證會,根據大多數業主的意見重新制定物業費收費管理辦法,使收取的物業費和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成正比,而不是所有的小區收取的物業費都是統一的價格,常言道,一分價錢一分貨!按照現行的規定,物業費收多少,是由業主說了算,而不是由物業公司說了算。但是,要整個小區的業主都能夠達成共識,這是比較困難的事情,所以,需要召開業主大會,選舉出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來為業主們做主,這樣,才能真正把小區管理好。實際上就是物業公司要尊重業主的意見,業主要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好的物業公司是有必要存在的,不能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的物業公司是必須取締的。

  • 12 # 畔青

    物業與業主的矛盾好象增多了。關鍵在物業管理的規範化。

    1,政府應提出對"物業法"的實施情況調查。針對現實發展情況和實際問題,重修"實施細則。落實管理責任,搞好宣傳教育,重在推進落實。尢其要解決好物業與業主在相關費用繳納上,服務範圍質量上,物業人員定編規範上進行細緻規定,解決業主方面對物業管理認識不清哳和存在的誤解問題。

    2,小區內設定的物業公司、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的三方責任要進一步清晰。現在有"三龍治水"情況。業主的誤解和疑惑也在其中。

    3,物業費的收取標準和開支範圍要定期向業主公佈。包括電梯在內的維修專案預算和實際發生費用,收支節餘情況也要對業主公開公佈,納入正常管理。另外,建議物業將入戶為業主提供電路維修、更換燈泡、自來水開關等有償服務專案,解決業主外找人員來服務的麻煩和不便。

    這些問題解決了,有必要撤銷物業嗎?

  • 13 # 半夢半醒99734926

    物業管理公司,其實是一個,依靠賣服務盈利的公司,跟其它服務性行業,如家政公司等……一樣,有它存在的合法合理一面,你不需要,並不等於別人不需要,所以,談不上取消與否,

    工作總得有人去做,關鍵是,你給的錢,它給的服務,雙方能否滿意,一個家,就等一個小區的縮影,誰來做家務,買萊煮飯,洗碗刷地,做出來做效果,是否全家人都滿意?相信不會吧,特別買菜煮飯,總有人說鹹淡吧?這叫眾口難調,那怕是業主自治,費用也得給一點吧?但,也不一定是100%的人滿意,別奢望社群會有免費的午餐啦,

    還是言歸正轉吧,一個住宅小區那麼大,還是需要有人去做一些,日常的維護管理工作的,費用支出是省不了的,物業管理公司,就是因為有這樣市場,才應運而生的,還是問下自己願意出多少錢,祈望買到什麼服務吧,服務是有價的,等於是你去打工,老闆也會看你的能力值多少錢,然後會考慮給你適當的工資一樣,話多扯遠啦。

  • 14 # 綻梅軒

    物業是取消不了的。業主委員會管理,也是物業管理,只是名稱叫物業管理公司或者是叫業主委員會管理而已,那樣業主委員會也相當於物業公司了,因為要有保安、保潔、工程員工做具體工作,最終性質不會變的。業主委員會必須主持正義、無私為業主服務,才能管好小區,要是能做到這一點,也是能監督好物業公司工作的。若業主委員會不能主持正義、貪婪自私,就別談管理小區了。我認識為物業管理公司應改為物業服務管理公司:一是,為業主服務,要麼業主拿錢讓你管理啦?二是,小區秩序是需要管理的,否則,違建、亂停亂放、亂扔垃圾等會給小區造成秩序混亂甚至是貶值;三是,物業公司必須把服務意識放在第一位,否則,業主會炒你的。一個小區炒你,最後多個小區炒你,你就失敗了;四是,物業公司是必須盈利的,但不能暴利,要知道業主是你的衣食父母,薄利多銷才是長久經營之道,與業主達成雙贏才是經營之道;第五,政府監督職能必不可少,還要加強。

  • 15 # Ja不假

    物業是什麼?是一個住宅或商務建築小區的管理機構。全中國的小區都建成了一個個“獨立王國”,一個“國”沒有管理機構行嗎?“取消物業”的呼聲全國各地此起彼伏,而原因不是一個個“國”無需專門機構管理,而是業主跟管理機構總是矛盾重重,物業公司叫苦連天“難收費”,業主喋喋不休“花錢買不到應該的服務”。而真正的問題出在哪裡?就是出在國家層面,物業管理市場化運行了二十多年了,竟然沒有一部細緻入微,可操作的“物業管理細則”,比如物業公司到底管理的界限在哪裡?誰也說不清,儘管相應的“條例”各地都有,但是都是經得起反覆“扯”的。而另一方面,作為業主也藉機要求物業服務“無限”擴大範圍,比如有的人家提出家裡面下水堵了也得管,所以各居其理,一方面無限度要求服務,另一方面找藉口拒繳物業費。所以,物業管理,主要是針對居民個人的住宅小區(也就是一個個被規劃設計成的“獨立王國”),在目前的中國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巨大難局,幾乎少有幾個安靜、規矩的物業管理典範,大多數都是在互相扯皮,勉強將就的過程中度日。

    如果我們僅僅把問題聚焦在“要不要物業公司”上,那麼我們面臨的真正問題永遠得不到解決。因為,就國內的設計規劃形式來講,即使取消現有的“物業公司”,也僅僅是取消“番號”而已,目前國內的一處處“小區”沒有管理絕對不行。而如果國家沒有一個完善細緻,容易操作的物業管理細則,那麼小區管理永遠是一個爛攤子,而且法律都無濟於事,因為“無法可依”。

  • 16 # 立定跳遠3

    我的想法是,物業公司的存在是好的,不過不應該是所有的小區都有物業公司。政府應該規定讓開發商在開發、銷售新樓盤時就劃定哪個區域有物業,哪個區域沒有物業,讓業主在買房子的時候自己選擇是買有物業公司的還是買沒有物業公司的可好?

    我估計,到時候就不會有既想享受物業服務,又不想付錢的現象了。

    另外我們有很多的業主不知道物業服務是作公共服務的。以為我交物業費了,我家有啥事物業都得管,就像物業是他家的僕人一樣,他讓你幹啥,你就得幹啥,這樣做是不可取的。

    在與物業服務產生矛盾的時候,物業公司說不是他們的服務範圍時,先回家找到物業服務合同看看,看看是不是真的不在服務範圍。是不是在推諉,是不是在欺騙業主。

  • 17 # 如流水兮逝如風

    業主自管會也是一種新的管理方式,拋開物業,物業的一些職能需要業主和社群配合,而大多數業主沒有時間和精力去操心小區的日常管理與維護。業主委員會對物業的監督管理有時候偏離業主的利益。所以說有物業公司管理,如果賬務能夠透明,公開,規範化管理,對小區進行行之有效的管理,不侵害業主的權益,是有其存在的價值的,如果物業公司不能有效的管理園區,侵害業主的權益,業主可以成立業委會,另行招聘物業公司,也可以成立業主自管會,招聘保安,保潔等相關公司進行日常經營,也是一種新的探索。

  • 18 # 54823818578

    堅決取締,迅速拔掉這些黑幫,一群殺人 不用刀的可惡分子,要想留住物業,監管一定要跟上, 沒有監管就不要設立物業,物業純屬擺設,農民工打工可憐的跟啥一樣,取掉物業,家裡有些問題可以直接找農民工解決,一方面能給農民工兄弟增加點收入,另一方面也沒有那麼多扯皮的事情。最令人憎恨的就是家裡出了問題,跟物業永遠都說不清楚,而且明明你是有理的一方。至於水的問題直接歸屬到水司管理,電直接歸屬到國家電網管理,把這些人手中的權利架空了,他們手中沒有了制約人的權利,看他們還拿什麼來囂張,另外,國家的打擊力度要快,儘早解決老百姓心中的苦悶與煩惱。

  • 19 # 自由論談社

    小區沒有物業管理會很亂。原來的老小區大部分是由企事業單位自已管理,也就找兩個老人看看門,找兩個人打掃衛生,物業收費很低,但管理很差,矛盾很多。有的小區交給社群管物業,收費沒減少,該管的不管了,公共部位長期失修,業主發洩也無用。最好的辦法是同自來水、環衛、公交公司一樣,交給城市管理局統一管理,按物業劃分一二三類,分類收費,分類管理,保本微利執行。各小區必須組建業主代表委員會,定期評價物業公司工作狀況,接受業主監督。對個別刁蠻業主,破壞環境,佔用公共部位養雞養狗,欺凌鄰居,破壞樹木綠地和設施,應在業代會和社群、派出所聯合設立治保會,予以嚴厲懲處。一類物業環境較好,收費可以高一些,但必須服務到位,達到一類收費標準。不願多繳費的可以去購買三類物業,低服務低收費。也可以在多數人不願出物業費的老舊小區試行無物業公司管,讓不願出物業費的去居住,衛生、安全業主自管,一些小區可能會管理好,一些小區會很亂,一些小區可能被黑社會控制,一些人願意亂就讓他自已去亂,成了垃圾場,房子賣都沒人敢要,有些人自已想出出不來,想逃逃不掉,再由政府整治。這一點我是有教訓的,原小區一戶每月十五元物業費沒人交,垃圾成堆,蚊蟲亂飛,牆上汙跡斑斑,野狗貓亂竄,厲害鄰居亂佔公共用地沒人管,企業沒錢維修,想交給一家物業公司結果沒人接手,不得已搬出來了。我的結論,由市級政府城市管理局直接事業化管理,保本微利按標準執行最好。

  • 20 # 史遠有

    我們這個小區,早就沒有物業公司了。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妥。因為我們這裡是開放式小區,曾經是有物業公司的,後來由於他們除了收取物業費外,啥也不管。我們就開始拒交物業費,最後達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業主。最後的結果,物業公司從我們的小區撤出。再就是這個物業公司根本沒有與我們業主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我們只交了兩年的物業費。是為了辦理房屋產權證。現在由街道管理,每戶業主每月只交衛生費和垃圾處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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