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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醫患家

    所謂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孕婦在妊娠期間首次出現或被診斷的糖尿病。根據WHO的《妊娠期新診斷的高血糖診斷標準和分類》,妊娠相關的糖尿病定義及診斷標準如下:

    1. 妊娠期糖尿病(GDM):

    是指在妊娠期間發生的糖代謝異常,但血糖未達到顯性糖尿病的水平:孕期進行75 g 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空腹血糖5.1~ <7.0 mmol/L,OGTT 1 h 血糖≥10.0 mmol/L,OGTT 2 h血糖8.5~<11.1 mmol/L,符合上述任何一項標準即可診斷GDM。

    2. 妊娠期顯性糖尿病(overt diabetes mellitus,ODM):

    在孕期任何時間發現且達到非孕人群的糖尿病診斷標準,即空腹血糖≥7.0 mmol/L或糖負荷後2 h血糖≥11.1 mmol/L,或隨機血糖≥11.1 mmol/L。

    3. 糖尿病合併妊娠(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PGDM):

    指在孕前已經確診的糖尿病。

    在妊娠期檢查發現的糖尿病患者中,因為妊娠出現糖代謝紊亂的約佔90%, 8%左右是原有的糖尿病在妊娠期間才被發現。一般所說的妊娠期糖尿病多指因為妊娠出現的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對孕婦及胎兒健康均有影響,如控制不佳可導致孕婦流產、難產甚至胎兒死亡。所以對妊娠期的女性,應積極進行糖尿病篩查。對於確診的妊娠期糖尿病和孕前糖尿病患者,應進行空腹和餐後自我監測血糖,實現血糖控制。生活方式改變是妊娠糖尿病治療的基礎,如果不能達到治療目標,應該加用藥物治療,首選藥物是胰島素。懷孕時A1C的目標是6-6.5%,為預防低血糖,必要時目標可以放寬到<7%。

  • 22 # 藥事健康

    妊娠期糖尿病(GDM)是育齡期女性在孕前糖代謝正常或存在潛在的糖耐量異常,直至孕期才出現的一種代謝性疾病。據報道,約6%~9%的孕婦患有糖尿病,其中GDM佔90%左右。肥胖和高齡是2型糖尿病的易患因素,其中以肥胖和久坐的生活習慣為主,因此GDM在育齡期女性中的發病率正在不斷上升。

    GDM會增加新生兒嚴重併發症(死胎、肩難產、產傷等)發生率;同時會增加母親子癇前期、大於胎齡兒、巨大兒的發生率。

    妊娠期糖尿病與一般人群的糖尿病診斷標準不同:目前我國醫療機構大多采取在孕24~28周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檢查,以篩查有無GDM,診斷標準如下:血糖值分別為空腹≥5.1 mmol/L、1 h≥10.0 mmol/L、2 h≥8.5mmol/L,任何一項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界值,則診斷為 GDM。

    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更嚴格:空腹或餐前血糖應控制在 5.1mmol/L以內;餐後血糖控制在1 h血糖≤7.8 mmol/L或2 h血糖≤6.7 mmol/L。

    GDM的血糖控制優先考慮從飲食調節、運動入手,同時進行自我血糖監測。當飲食與運動治療不足以維持正常血糖水平時,需啟用藥物治療。藥物治療主要包括注射胰島素與口服降糖藥。目前,由於口服降糖藥對GDM患者及胎兒的影響尚缺乏長期安全性的證據,因此推薦首選胰島素治療。對於拒絕胰島素治療的GDM患者或無法使用胰島素時,二甲雙胍是備選方案。

    GDM患者產後應繼續監測血糖水平:在產後4~12周應進行相關檢查,確定有無糖尿病、糖耐量減低或空腹血糖受損。有妊娠糖尿病病史的婦女應至少每3年篩查是否發展為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及時發現血糖異常,及早干預。若再次妊娠,應主動告知醫生GDM病史,以便進行早期診斷和干預。

    參考文獻:

    [1] 王昊,漆洪波譯,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妊娠期糖尿病指南[J].中國實用婦科與產科雜誌期2018,1(34).

    [2] 加拿大婦產科醫生協會臨床實踐指南: 妊娠期糖尿病(2016)

  • 23 # 醫學界婦產科頻道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mellitus,GDM)在糖尿病分型中屬於獨立的型別,是指在妊娠期間被診斷的糖尿病,不包括被診斷糖尿病患者妊娠期間的高血糖狀態。2008年中國一項調查顯示:GDM患病率為6.8%,較1999年增長2.8倍。在罹患GDM後10~20年有35%~60%的患者進展為糖尿病。

    GDM患者在妊娠期間血糖控制的效果直接關係到孕婦和胎兒的安全。血糖控制不佳,容易發生早產、流產、羊水過多、子癇前期、妊娠期高血壓疾病、低血糖、酮症酸中毒等嚴重併發症;胎兒可出現巨大兒、先天畸形等。醫學營養治療是GDM綜合治療的重要基礎。

  • 24 # 東單1院

    近日,我的門診就來了這樣一位患者。這位患者為初次懷孕,來就診前的幾天開始出現尿頻、口渴咽乾,而且感覺渾身無力易疲乏。但是由於無其它不正常表現,所以並未在意。後來患者又出現了頭暈等其它症狀才前來就診。最後診斷為妊娠糖尿病,目前還在住院觀察中。那麼,為什麼孕婦會生此疾病呢?此疾病又是怎麼回事呢?

    妊娠糖尿病是指女性孕前並無糖尿病(DM)疾病史,但是在懷孕期間卻發生高血糖現象。近親有DM家族史,≧40歲高齡孕婦,肥胖或有不明原因流產史等孕婦是這種疾病的易發人群。近年來,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妊娠糖尿病的發病率也不斷上升,高齡懷孕被認為是目前此疾病的主要危險因素。這種疾病是高危妊娠最具代表性的疾病之一,發病率約為1%—3%。

    妊娠糖尿病的早期臨床症狀主要為經常性的飢餓感,但也往往容易被忽略。其次,口渴也是妊娠期糖尿病的初期症狀之一,表現為孕婦易發生不明原因口渴,即便不停喝水仍感口乾。另外,妊娠期糖尿病還會出現尿頻、頭暈、面板乾燥瘙癢、以及容易疲乏等症狀。頻尿主要由於口渴導致的飲水量增多以及胎兒壓迫膀胱所致;頭暈可能是因為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出現了低血糖,這時一定要及時就診;患者感到面板瘙癢,但卻無皮疹等症狀;至於容易感到疲乏,主要因為孕婦體內葡萄糖不能被很好利用,且又過快分解而致。當然,勞累也可能引起疲乏,因此如若容易疲乏,還需觀察是否伴有其它妊娠DM症狀。

    那麼,孕婦得了此病該怎麼辦呢?首先,要注意均衡飲食、少食多餐,注意控制糖分攝入。其次,要注意適當鍛鍊,這樣可使胰島素敏感性增強,有利於控制血糖,但一定不可負重鍛鍊,如若運動過程中發生明顯宮縮,要立即停止運動。另外,要定期監測血糖,如若血糖異常,要及時採取應對措施或前去就醫。最後,祝您身體健康!

  • 25 # 海上名醫

    復旦大學附屬上海市第五人民醫院內分泌科劉軍主任醫師介紹:

    妊娠期間血糖升高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糖尿病合併妊娠,是指孕婦在糖尿病診斷之後發生妊娠;第二,妊娠期間的糖尿病,是指孕婦原來沒有糖尿病,妊娠時發現血糖升高;第三,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是指孕婦妊娠前糖代謝正常或有潛在的糖耐量減退,妊娠期才出現或發現的糖調節異常。

    為什麼妊娠期間容易發生血糖升高?主要是由於妊娠期間體內的胎盤分泌了大量升高血糖激素,包括生產激素、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釋放激素、胎盤泌乳素(孕晚期增加5-10倍),還有孕激素、雌激素,這些都會對抗體內的胰島素,胰島素作用將降低。另外,年齡與妊娠糖尿病也會有很大的關係,孕婦懷孕的時候年紀越大,越容易得妊娠糖尿病。糖尿病孕婦的生育和恢復比較複雜,對母兒均有較大危害,必須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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