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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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D4632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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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大王巡山行不行
一個野生動物,在它眼中,凡是它認為可以補殺的,都被稱為獵物…人家自己在野外過得好好的,不管過得好賴,聽命由天…如果在野外,人無意間碰上了野獸,有能力把它殺死,這可以說是為了生存,都沒得可說,但咱們把它圈起來,供咱們和咱們的後代觀看,這就夠可以的了,為了那些不遵守規則的人而剝奪它的生命…我覺得這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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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狗蛋貓蛋一家親
人類是要有神聖觀念的,人在地球上甚至整個宇宙中不是一般動物的。任何動物侵犯人類的生命行為是沒任何理由的,都是必須受到懲罰的,就是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道理。人殺了人都要被槍斃或者處以極刑,何況是一隻老虎。殺無赦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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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白天買金
並不是所有傷人的猛獸都該處死.要看傷人的地點和原因。比如在野生動物保護區傷人.沒處死就算了.人類為什麼要無保護的進入野生動物保護區裡.給猛獸傷害自己呢?但是如果在野生動物保護區外.人類的聚居區.傷人的猛獸能抓回保護區.動物園就抓回去.不能夠抓住的猛獸.緊急情況下可以處死.杜絕傷害事件再次發生。最後一個情況是人類故意要入侵野生動物保護區.置自己的生命於不顧.挑逗或挑戰猛獸.這個情況猛獸可以不處死.主要責任在人類.而不在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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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這些年的這些事
傷人的動物被處死,傷動物的人是否也應該處死?人自認為是有智慧的高階生命,卻要把自己的失誤強加動物頭上,只能說明人性自私
舉個例子,一青年碰巧看到黑老大殺人了,黑老大也知道青年看到自己殺人了,那麼,青年還能活嗎? 這裡面,犯錯(犯罪)的是黑老大,青年有錯嗎?他是無辜的,但是他對黑老大有威脅,所以黑老大要弄死他。
回到老虎傷人事件,犯錯的是那個女的,老虎是無辜的,但是沒辦法,老虎傷過人,已經邁出了第一步(第一口),可能會對人有更大的威脅,所以……。生存法則就是這樣,這已經不能純粹從人類世界的規則來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