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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邊河靜靜流1

    劉鑫的律師寧願承受單方面毀約帶來的麻煩,都不願擔任她的律師,非常大快人心。

    一、律師承受巨大輿論壓力。本來劉鑫就是自私自利、扭曲事實、說謊成性的冷酷的人渣,間接殺人犯,千夫所指!眾人唾罵!她有請律師的權力,但律師會承受民眾的輿論壓力。

    二、劉鑫不信任自己律師,讓律師在新證據前無法辯護。本來當事人應該對律師如實告知,讓律師充分準備有理有據辯護。但是劉鑫隱瞞事實,讓律師在法庭上處於無法辯護的尷尬境地,這是對律師的精神侮辱。律師覺得不應該替這種人品低下的自私小人辯護,憤而退出!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劉鑫就是失去道義的可恥人渣!

  • 22 # 寸步不讓小太陽

    我記得,數月前寫過江歌劉鑫案,劉鑫的態度是這樣的:

    威脅江歌媽媽,不出庭作證:

    劉鑫父母將江媽媽拉黑:

    甚至還有最惡毒的謾罵:

    與江歌媽媽見面時,還是堅稱自己不知道門外是陳世鋒,自己沒有鎖門:

    你是中央戲精學院畢業的嗎?將自己偽裝成受害者,將自己和江歌的死撇的乾乾淨淨。一副,我是冤枉的,我是無辜的,我也是受害者,你們憑什麼網路暴力我的小白羊形象。

    那時,真的擔心我們變為“烏合之眾”,傷害了這麼單純善良的姑娘啊。

    然後,呵呵噠,江歌案今天開庭了,一步一步還原真相:

    1、陳世峰否認故意殺人,其律師稱兇器水果刀最初是江歌拿在手裡的。刀是劉鑫給江歌的,後來江歌用胳膊肘試圖按門鈴,劉鑫始終沒有給她開門。

    2、陳世峰承認曾恐嚇劉鑫,威脅劉鑫如果不與其複合便將其裸照公佈。

    3、根據警方錄音,劉鑫用中文說“門鎖了,你不要罵了。”證明劉鑫清楚門外是陳世峰,也證明門鎖住了。

    4、最新訊息:劉鑫可能於13日出庭隔離作證,但不會公開露面。

    5、陳世鋒稱並沒有想殺江歌,只是一刀下去,感覺完了,不想給父母增加負擔,又捅了十刀左右。

    呵呵呵呵,怎麼說呢,果然,兩個人好配。

    這五條真相,真讓人看清人性最醜惡的一面:

    1、劉鑫給江哥刀,可能是為了讓其自保。好了,惡狗在門外,閨蜜替我擋惡狗,我把門一關,門外生死與我何干?只要我過得好就行;

    2、不復合就公開裸照,感情,兩人在一起時,玩的真嗨,這麼那麼火熱的感情說分就分了呢?劉鑫在垃圾堆裡找了個男朋友,結果害死了閨蜜,也葬送了自己的一身。姑娘們,千萬別在垃圾堆裡找男友!

    3、第三條,啪啪啪啪啪啪啪將劉鑫的臉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打的皮開肉綻,血肉模糊。劉鑫,你不是說,當初沒有關門嗎?你不是說,不知道屋外是陳世鋒嗎?你不是說聽不到屋外的聲音嗎?現在,真相被公佈了,你費盡千辛萬苦要的臉呢?正義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真相會被掩埋,卻永遠不會消失!

    4、劉鑫可能會出庭作證,但不會公開作證。呵呵呵,好一個可能。她前言不搭後語,上庭作證,在證據面前,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臉?不會公開作證,那是無顏面對千萬網友吧!

    5、為了不拖累父母,就選擇殺死?呵呵呵呵!天大的笑話。陳世鋒,你是你父母當年沒錢沒避孕套才意外出生的嗎?當初,你不選擇繼續捅刀,而是選擇和劉鑫第一時間救人,或許,江歌還能活下來。什麼為了不拖累父母?完全就是一派胡言!畢竟陳同學,你上學的時候,就差點因為一點口角打死了前女友!你就是暴力成性,自私自利,性格偏激!

    江歌媽媽極力爭取陳世鋒死刑,但很多法律專家分析,陳世鋒很難被判死刑。那要怎麼辦?如果法律不行,那麼,就靠社會大眾吧!

    劉鑫和陳世鋒兩家人,逃得過法律,也逃不過社會的懲罰。

    劉鑫,沒人要,沒人娶,沒人願意給她工作,不能坐地鐵,不能訂外賣,不能買衣服,不能見人,不也是很好嗎?

    陳世鋒,即使不被判死刑,也要坐牢,全華人民都認得他,孤獨終老,受盡唾罵吧!

    這一對男女,長長久久的活著吧,不見天日,也挺好!

    現在這對男女,一個拼命撒謊,一個拼命脫罪,大概律師心中有正義,拒絕辯護了

  • 23 # 南山北海的西柚姑娘

    針對劉鑫律師方面宣告不再擔任她的法律顧問,我個人認為這個是多種原因造成的。

    1.對於劉鑫的爭端來說,現在輿論把她越來越的推向論點,她自己的不仗義膽小,和滿嘴的謊言,使我們感覺對於這個案件的真相因為她的膽小自私和謊話,增加了案件的審理難度,擔任劉鑫的法律顧問的律師,一開始或許是被劉鑫的虛偽的一面覺得自己信錯了人,畢竟在解約之前她還開直播為劉鑫洗白,而一下子卻宣佈不再擔任她的法律顧問,可能是劉鑫的某點讓她覺得這樣的人不值得。

    第二:藉著劉鑫的輿論熱點,先是開直播宣告而後解約,網友說這是戲精!

    第三:可能是覺得自己沒有辦法保證可以幫助劉鑫過勝訴,而且不想因為劉鑫影響自己的職業生涯,不如宣告解約來向廣大網友表明自己的立場態度!

  • 24 # 祈禱36377104

    江歌案開庭第二天 從下午關注各媒體對案件的報道以及對法庭現場的描述 在回頭看看當初大江洋平的採訪對案件的敘述. 就是搞笑來的吧?沒一點法律常識性的敘述。江母賣房為江歌打官司 大江洋平一直熱心幫助下 也賺了不少高額律師諮詢費 11月開庭前江母換掉了代理律師大江洋平 因為偽律師沒有進入法庭陪同江母的資格.案件最後受害者家屬要做最後陳述 之後律師陪同代為陳述。大江洋平和你的狗腿子夠不要臉的。

  • 25 # 歐歐沐沐

    我只能說,律師只是箇中立的職業,但是他們還都是人,有人性,知道自己的職業底線在哪裡。所以,當一個連自己請的律師都不能相信的當事人,是得不到任何人為之辯護的,哪怕她十惡不赦,只要信任自己的律師,才能獲得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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