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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叨叨向內

    問題提出來了就是沒人查空殼合作社啊,叨叨半天怎麼不說具體讓誰去落實。說也白說。就直接說讓農業官員下去查就行。

  • 2 # 我希歡看新聞

    剛開始有好多人都註冊了合作社,但是都沒有運營,有好是上面有關係有補貼就到他們合作社了,加上真正做事合作社就沒有拿過補貼,這補那補有農民合作社嗎?大補沒有小補就不知道,我也是合作社,不辦合作社感合作社補的還多,在農村當混亂,多少事睜隻眼閒隻眼,說了起不了作擁,加上往上級反應了,下面官員恨你,有啥事就不告訴你,資訊靠下面往上報,是合作社不是合作社都一樣,好助在那裡,向國家說的扶持,到下面有嗎?我辦合作社四年了,把我合作社幹好就行了,有補沒補我不關,現在政策這麼好,好好幹一場。

  • 3 # 德才本末

    1、空殼合作社掙錢——靠政府資源,拿補貼

    2013年國家在農業上補貼13799億,農民合作社作為農民互助經濟組織,各地補貼政策逐漸向合作社傾斜,以養殖大戶養豬為例,中央支援大型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和小區建設的投資恢復至25億元,並對養殖戶(場)按每頭能繁母豬1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很多合作社養豬場蓋得漂亮、敞亮,也拿到了國家的補貼,但進去一看,裡面沒幾頭豬,很多錢補貼空殼養豬場拿到補貼,很多合作社為拿補貼給回扣、虛報豬數量。

    2、空殼合作社掙錢——靠金融行業的灰色邊緣

    “空殼註冊合作社,然後以資金互助部名義對外運作資金”之法,比較高利貸公司更加隱蔽。這些玩金融的合作社大多數拿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鼓勵農民辦合作社的名義,斷章中央一號檔案“支援有條件的合作社興辦農村資金互助”的位元組,忽視“合作社興辦農村資金互助”是“有條件的”客觀約束,迴避中央一號檔案“針對農業農村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搞好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加強和改進農村金融監管”等重要內容。但不得不說,金融的利潤比農業高得多,並且沒有自然風險。

    3、空殼合作社——拿來專門為公司開發票

    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大連一個養雞合作社理事長告訴我,他對合作社不太懂,只是專門註冊一個合作社來開發票。很多農業企業對於合作社具體業務不太懂,只知道有些專案可以免稅,所以,就專門找五個人成立一個合作社來開發票走賬。

    結語:合作社想要健康發展,必須嚴格按照合作社法來運營管理,之前因為監管部門不明確,導致很多合作社空殼,或者空手套白狼的掙錢,伴隨著2014年合作社開始年檢,一批空殼合作社江區被取締,如果想要你的合作社走得長遠,要以規範財務管理為重點,起 碼要按照法律將農戶賬戶建立起來,將法定盈餘分配及財政扶持資金量化到每個成員。對股權結構,要加強監督,遏制一權獨大,絕對控股,同時重點發展農業產業,帶動農民致富也許會成為未來合作社的考核標準之一。

  • 4 # 韓希霞

    我也是一百多人的合作社,但由於其當地原因,入社的村民其實青壯勞力都在外打工,我們自己種著一兩千畝土地,總共補貼了兩年,省級模範示範社補貼是五十萬,拿到手的也了了,而我們每年投入幾百萬,若自己幹不好實體,政府補貼個十萬二十萬的也不夠你賠的,而且驗收很麻煩的,那些說說老政府補貼賺錢的人可能不是真正瞭解,不過前幾年也有和上面合夥虛報畝數套補貼的,應該是大棚之類的,那個補貼力度大,不過現在都進去了!

  • 5 # 手機使用者50007668616

    當時申請辦果樹專業合作社,目的是提高我村的務果水平及果品質量,群策群力。但運營不到兩年,社員們心思重重,很難管理,農資不見利的給他們都有情緒。所以就成為現在的空殼合作社。

  • 6 # 愛我所愛131615808

    我想問農民合作社是農民成立起來的有土地有成員,怎麼會是空殼呢?!運營起來是有一定難度的,對於農民來說沒有文化沒有知識,沒有當地政府機關配合,就想剛會飛的小鳥怎能找準方向和目標?農民有產品有糧食只是在加工與深加工方面遇到難題。但農民並沒有資金髮展,你也清楚糧食價格低成本高,南澇北旱,災情嚴重,氣溫突變,農民還在種地已經很辛苦了,作為不是農民的你,有糧食用已經很幸福了是嗎?氣溫的異常會帶來農作物歉收,那時會知道糧食的珍貴再考慮一下農民的辛苦。我們是互助的,就像汽車和輪胎,工業和農業。汽車沒油和動力是走不了的,工人不吃飯是做不了活的,希望你能夠明白和理解。

    糧食來之不易,應該值得去珍惜。

  • 7 # 手機使用者50349659697

    我成立了一個農業合作社,從沒有拿政府補貼,自負盈虧,根據市場行情運作,市場行情好就運作,反之就停運,這樣對廣大農民朋友來說較實惠。

  • 8 # 桃源莊主191832692

    本人認為農業合作社不過多,大部分農業合作社只是個空殼,或者合而不作,根本沒有起到團結農民|,共同發展的作用。只是騙取補貼,擠佔國家扶持農業資金。打擊了真正在發展中的中,小農業企業,比如,小形家庭農場,種,養殖散戶等。變成一頭獨大的情況。使中,小個體農業企業對國家失去信任,對農業產業失去信心。這樣的企業為害極大,國家首先應提高註冊門檻,對已註冊成立而無作為的,堅決取締,對騙補的資金加以收回並予罰制。

  • 9 # 手機使用者沐浴陽光運亨通

    合作社是假,大,空,必將給國家造成很大損失,對國家糧食安全造成隱患。最適合中國農業發展還是散戶精種(綠色有機糧食),國家引導(需要好村官)。

  • 10 # 惟真惟實不惟權

    一:農業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農村產業化經營”,透過分工、合作,提升農民的經濟收入。而透過大量的補貼,用行政手段去刺激農民的積極性,初衷是好的,方法不當,稍嫌急於求成。

    二:思路:

    1.用市場的手段去經營,比如成立“農村產業化經營風險投資基金”,重質量,逐步孵化、推進。

    2.以市場為導向,注重市場營銷、風險管理,避免“豐產不豐收”,特別是養殖業的防疫防病。

    3.引導產業鏈的完善,注重農產品的深加工,以提高附加值,同時也可以迴避風險。

    4.注重產業培訓,行業、產品的標準化,加強衛生、質量監督檢查,

    5.引導農民參加農業保險,以管控風險。

  • 11 # 6059642541李明周

    合作社這個問題,農戶基礎,合作社的班子是核心。管理創新是關建。在農村農民根本不瞭解合作到底是幹什麼,和過去的大集體有什樣的區別,需有了合作社法,基層政府是沒有很好的貫徹落實,這樣新的農村實體經組識就失去了政府的服務和引領。所以說只要農戶真心合作,認識一至不可能是空殼,因為土地就是錢。至於其二,三,產業的空殼另當別論。

  • 12 # 沉默186220610

    其實就是騙國家的錢,所有的補貼都有人在鑽國家的空子,那些人不是我們普通的老百姓,有關部門你們敢下來查查嗎,舉個例子,我買了一臺小型的玉米收割機,光是國家給的補貼就是21800元,這錢我是一分也沒撈著,本身這機器沒有補貼的時候也就四萬塊錢,結果人家加價到六萬一千八百塊,補貼人家就弄到手了,國家的政策是好政策,但是讓下面的頭頭腦腦給用歪了,國家一年的這些補貼只有種地的直補和糧補能到我們農民的手,但也有村幹部能從中撈一筆,我告訴你他們是怎麼撈的,社裡不是有機動地嗎,就是這機動地人家就轉了空子,說白了蛀蟲無處不在,就看你們查不查,認不認真的查。

  • 13 # 洪山寨

    農業合作社!是個新時期下的產物,政府政策是為結合更好、更強來帶動生產力起帶頭示範!可惜的是,目前大部分在冊的合作社都是有名稱而無實企!是見不得光的!也經不起查更經不起時間來驗證的!

    也正是有這些林林總總的事,而影響了國家對的宏觀調控!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更有許多政府民生政策因下面的低效而不能福及民眾!

  • 14 # 新智農業

    個人觀點,認為這需要國家逐步定期檢查哪些是真的,哪些是空殼子,對空殼子肯定是嚴查,撤銷其註冊的空殼合作社,並處罰它。

  • 15 # 猿哥愛分享

    中西部多數省份至少有15%的合作社沒有運作過, 成為“空殼合作社”。在正常運作的合作社中, 很多如同貌合神離的“露水夫妻”, 難以形成合力。業內人士建議創新內部黏性機制最佳化“合作社+”。

    為了彌補一家一戶分散經營農業的弊端, 近年來各地積極發展家庭農場、農業企業和農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筆者近日在安徽、湖北、陝西、甘肅等地的欠發達農村採訪發現, 這三類新型經營主體對推動農業生產都發揮了一定作用, 不過由於存在各自的問題, 目前尚不能以更大的效率去引導農民促進生產、提高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 以合作社為紐帶的“合作社+農民”“公司+合作社+農民”已成為欠發達農村數量最多的新型經營主體。然而, 現有的合作社魚龍混雜、多而不規範, 有些合作社只是徒有其名, 有的只為獲得國家的專項補貼。據筆者估算, 中西部多數省份至少有15%的合作社沒有運作過, 成為“空殼合作社”。在正常運作的合作社中, 很多如同貌合神離的“露水夫妻”, 難以形成合力。

    新型經營主體不盡如人意

    今年的中央一號檔案強調“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其中農業經營主體的完善是重要環節。筆者在多地調查發現, 三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都存在程度不一的問題。筆者在安徽北部看到, 淮河兩岸的家庭農場比比皆是, 這裡每畝土地的年租金已超過1000元, 這些家庭農場為了對接好市場, 很多是和合作社、農業企業聯手創市場。

    安徽阜南的家庭農場主、56歲的苗少金告訴筆者, 單個家庭的勞動力有限, 要把農業產業鏈上所有環節都包下來, 是不現實的。以苗少金為例, 他從村民手裡流轉了80畝耕地種植黃梨, 生產量比以前大大增加, 如果僅靠苗少金去闖市場、賣果子, 風險太大。現在苗少金聯絡了一批同行, 採取“合作社+家庭農場”的方式, 有專門的人員跑市場, 有效地降低了市場風險, 從而提高了家庭農場收入。

    相比家庭農場, 公司化運營的農業企業雖然有專人跑市場, 但卻存在兩個很難克服的問題。一方面, 僱傭的農民存在“出工不出力”的現象。安徽阜南農委副主任蔡明勝對筆者說, 由於不是種自己的土地, 同時農產品又不像工業產品一樣可以標準化檢驗, 農民幹活效率大多比一家一戶生產和家庭農場低, 有些農業企業因此出現虧損。

    另一方面, 適宜耕種的土地依然是農民的“命根子”, 不少農業縣土地流轉難以成規模, 如陝西關中平原的扶風縣土地流轉率僅16%。從事農業管理30多年的甘肅省景泰縣農牧局經管站站長尚站新對筆者說, 如果把土地長時間交給農業企業, 不少外流農民擔心老了回到農村後, 靠一年幾百元的流轉費活得太艱辛, 這種心態在耕地條件比較好、城市就業比較難的欠發達地區農村尤其常見。相比之下, 以農民自己生產為基礎的合作社就沒有這樣的負面效應。

    據瞭解, “合作社+”既有專人跑市場、又不影響農民的生產經營權, 以合作社為紐帶的“合作社+農民”“公司+合作社+農民”已成為欠發達地區農村數量最多的新型經營主體。這些經營主體本應強有力地帶動農民發展, 但是多數“合作社+”卻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筆者採訪發現, 能有效帶動農民致富的合作社在安徽、湖北、陝西、甘肅4個省均不到20%, 很多縣在10%以下, 像甘肅省有一個縣2482家合作社只有40家能起帶動作用。

    農業合作社多而不規範

    筆者發現, “合作社+”起不到應有的帶動作用, 主要是因為做不到“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多數合作社像“露水夫妻”, 利來則聚, 利盡則散。

    筆者在中西部多個農業縣調研發現, 當前的農業合作社大多數是最近10年發展起來的, 無論是在山區還是平原, 這些農業合作社都是多而不規範。如陝西省深處秦嶺腹地的一個縣, 目前有農業合作社128

    家, 但是完全規範運作的一家也沒有。位於關中平原的扶風縣有農業合作社650家, 運作比較規範的僅佔20%。據陝西省農業廳統計, 到2016年年底全省共有合作社4.2萬家, 其中只有2000多家是夠得上省級示範條件的規範發展的合作社。

    目前, 農村合作社有兩個明顯的特點。一是可以共富貴、不能共患難。絕大多數合作社與農民的關係黏性不強, 與農民沒有建立起農產品保護價收購制度。當農產品市場行情比較好的時候, 還能聚在一起發展, 當市場滯銷時, 無法做到風險共擔, 就各奔東西了, 社員與合作社的約束關係十分鬆散。

    二是大部分合作社缺乏規範、透明的財務管理制度, 只有“收入-支出”的流水賬, 沒有完整的會計資料。西部一個縣農業局農經站站長對筆者說, 縣裡的合作社沒有專業會計, 包括信用社在內的金融機構都不願意給合作社貸款, 除非有信譽的機構擔保。陝西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佈的2016年金融支農調查顯示:全省近81%的農業合作社希望得到貸款支援, 但只有0.7%能獲得貸款。

    據瞭解, 造成上述現象的原因很多, 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監管不嚴。由於沒有一個機構切實對合作社的市場退出負責, 使得現有的合作社魚龍混雜, 貌合神離的“露水夫妻”比比皆是。

    據筆者調研, 當前各地對合作社的管理存在漏洞, 工商部門只管註冊登記、農業部門只管認定和業務指導, 誰也不管合作社的市場退出, 客觀上使得合作社只有生沒有死, 造成大量“空殼合作社”。陝西一個平原縣的農經站站長對筆者說, 該縣在工商局註冊的農業合作社有630多家, 但是願意接受農業部門指導的只有150家左右, 有些合作社只是徒有其名, 有的只為獲得國家的專項補貼。據筆者調查估算, 中西部多數省份至少有15%的合作社沒有運作過, 成為“空殼合作社”。

    由於監管不力, 運作正常的合作社, 不規範的地方也非常多, 尤其是合作社的理事長, 缺少監督後, 能否按照合作社的章程辦事, 完全看是否自覺。近年來出現一些合作社搞非法集資事件, 凸顯合作社監管的不足。據筆者調查, 2014年、2015年, 僅陝西關中就有多家合作社理事長涉嫌非法集資。有一位理事長在被判刑3年後, 竟嫌出獄早、擔心被社員追債, 要求法院判他30年。在這些事件中, 都存在相關部門的監管缺位問題。

    部分地區探索最佳化“合作社+”

    要從內部機制、外部動力兩個方面探索出能普遍適用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社運作機制, 湖北省宜都市、甘肅省會寧縣近年來做出了一些探索。

    以往的“合作社+”是“兩層皮”, 各方之間黏性很弱, 湖北省宜都市土老憨調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創新出了“合作社+農戶”入股公司的做法, 有效地使各方形成了結實的利益共同體。公司董事長陳世貴告訴筆者, 現在宜都市有19個生產柑橘的合作社, 代表1.5萬農戶入股公司, 每家農戶計600股, “合作社+農戶”既是公司的供應商, 又是佔公司股份12%的大股東。市場好的時候, 公司給農戶分紅, 去年每家農戶除了出售柑橘的收入外, 還可分到3萬元紅利。市場不好的時候, 公司以高於成本價50%的底價收購柑橘, 保證農民基本收入。

    陳世貴對筆者說:“我這麼做, 既為了農民, 也為了自己。不然, 農戶死了, 企業也會死。”現在農民把“土老憨”看成了自己的企業, 積極提高生產、保證提供優質貨源。“土老憨”迅速成長起來, 還將在創業板上市, 農民作為原始股東, 透過股票上市溢價可以再賺一筆錢。

    在加強外部動力方面, 會寧縣創新出了“政府補助+工商資本+合作社+農戶”的辦法, 用財政手段有力地引導了工商資本與合作社共擔風險。會寧縣農牧局局長周發祿說, 會寧縣從事馬鈴薯種植的工商資本, 如果要從政府手裡拿到每畝800元的補貼, 必須與合作社和農民形成風險共擔機制, 不管市場如何, 工商資本需按高於成本的保護價收購馬鈴薯。

    完善制度主導經營主體

    探索最佳化“合作社+”僅是跨出了第一步, 要使“合作社+”有效主導農業經營主體, 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

    多位受訪者建議, 要用監管手段對合作社實現優勝劣汰。農村基層人員強烈建議, 針對合作社只有生沒有死的弊端, 需由農業部門和工商部門聯合加強對合作社的監管, 儘快建立合作社退出機制, 如規定凡是3年沒有業務活動的合作社須登出。對於從事非法集資的合作社, 金融監管部門應和農業部門、工商部門聯手監管, 一旦發現, 堅決取締。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的一位處長建議, 應儘快把合作社納入金融系統的信用體系中來, 從根子上監管合作社的金融風險。

    同時, 要創新內部黏性機制, 探索出能普遍適用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社運作辦法。像宜都市土老憨調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會寧六合薯業開發有限公司能黏合農民利益的公司在各地都比較少, 有受訪者建議, 應在大範圍內引導各地因地制宜進行更多的探索, 儘量讓農民在利益分配、農產品保護價收購方面有話語權, 從而可以和合作社、農業企業一起真正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還有受訪者提出, 應加快新的制度試點, 有效解決合作社融資難、人才匱乏等長期普遍存在的問題。筆者在中西部調研發現, 目前, 很多地方針對合作社長期存在的難點問題, 都進行了一系列改革試點, 取得了不錯的效果。如安徽省潁上縣依託供銷社進行的農村合作社金融互助試點, 有效地緩解了合作社的融資難。

    此外, 還需改進舊的不合適的制度, 提高合作社的活力。如農業保險制度原本可以助力合作社抵禦市場風險, 但在實踐操作中, 一些農業保險並不盡如人意, 需要進行改革。近年來, 陝西鳳縣的花椒3年倒有兩年收成不好, 保險公司誰承保誰虧損, “鳳椒”霜凍保險業務成了某種程度上的農業補助, 保險公司畏難情緒嚴重。相關人士建議, 在這種情況下, 需要進行農業保險的改革, 如透過政府引導推動和財力支援, 設立花椒巨災風險基金、再保險等, 逐步構建起高效實用的農業保險體系。

    一些業內人士還指出, 應鼓勵制度創新, 促進合作社發展壯大。目前, 國內農業經營環境千差萬別, 誰能因地制宜, 在合作社利益聯結、內部管理、資本融合、組織聯動、政策扶持等方面大膽創新, 有所作為, 誰就能迅速發展。

  • 16 # 風雨彩虹206199480

    我們村的有點農機械的和經銷化肥聯合辦的一個合作社真正拿到農機具的是有關係的各幹各的名合神不合要想真正發展農業就從種植大戶入手首先的具備幾百土地有兩至三臺大型農機具他們是現實的推動者也是農業的根本出路在於機械化的實踐者也是推動農業實現規模化生產先行者當他們得到了國家的扶持一定會在原有的基礎上擴大在生產去承包更多的地不但要給他們更換舊的農機具還要引進新的農機具這樣做既實際又可行

  • 17 # 徐開心17

    我們合作社的成立已有好幾年了,當地果農已從中獲得不少的經濟效益,可是我們從來沒看到什麼國家補貼,只聽說沒看到,不知道補貼都補到什麼地方了。

  • 18 # 水中撈154025733

    現在的空殼農業合作社,一定重度是政府管理不善,導至不良份子鑽了國家農業補貼的空。如果可能應該追繳返還國庫!

  • 19 # 陳隆清

    現實中存在著私有質,中國有很多問就合作化的過程出獻問題.?要嗎政府領頭然後銀行做摸示。另外是政府公正公司加農戶這樣合作到差不多……!以上問合作社80年代那科經營摸示過時了每有在讓檔???。

  • 20 # 土地論壇

    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國農民合作社數量達180多萬家,但是可正常運轉的合作社只有25%左右,很多合作社只登記卻沒有開展過業務或活動,而有的甚至只聞其名不見其蹤跡,這通常就是我們說的“空殼合作社”。

    空殼農業合作社,簡單來說就是“掛著合作社的牌子”,卻沒有“做合作社應該做的事”,裡面沒有足夠符合要求的人數,也沒有相應的管理制度。

    目前,這種空殼農業合作社現象在中國不少農村地區都有存在,有的地方相關部門甚至為了“分一杯羹”默許這種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的同時也敗壞社會和行業風氣。

    為什麼出現“空殼合作社”?

    但是事出總有因,“空殼合作社”出現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

    1.專為套取國家補貼

    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加大,可以說一年四季都有各種各樣的補貼可以領,但是客觀的來說任何扶持政策都有漏洞可鑽,同一“合作社”懸掛多張牌,張著嘴巴坐等政府發資金。這一類的合作社可以說是很惡意了。“關係戶”不在少數。

    2.盈利能力不足,被迫淪為“空殼”

    就目前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而言,仍然缺乏相應的約束,在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上機制不夠完善,加上農業影響因素較多,一旦出現自然災害或者市場危機,無法盈利,合作社成員“一鬨而散”不在少數。也就是說社員和合作社的黏性不夠,可以共富,但不能共苦。

    國家打擊“空殼合作社”

    由於現象嚴重,國家在今年已經開始對“空殼合作社”進行打擊。在今年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草案)》中,有一大亮點就是對於“空殼社”“掛牌社”等假合作社做出了要求和處理:

    1.農民專業合作社連續2年未從事經營活動,或者連續3年未報送年度報告的,必須吊銷其營業執照。

    2.弄虛作假註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處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3.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收受賄賂、侵害農民專業合作社合法權益的,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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