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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徐說事999

    人家韓寒說的沒毛病,如果是我遇到這樣的事情,

    我也會選擇不救,因為我也不會游泳 ,當然我會幫他們尋求幫助的,

    或許,會被人噴冷漠,但我真的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去為陌生人的過失買單,

    我也上有老下有小的好嘛。

    記有看到過一條狗掉河裡的新聞,為了救狗,不會游泳的主人毅然跳了下去,

    然後三個路人為了救溺水的主人全都在水裡掛掉了,

    結果呢,這狗撲通撲通的,居然自己就學會游泳了,那四個人白死了

    雖然不知道真假,但我覺得蠻可悲的。

    我不明白自己憑什麼要用自己的生命去替別人的失誤買單,

    前兩天六年級的兒子還在和我說學校上課時弘揚的捨己為人的精神問我怎麼看,

    我說我不贊同,憑什麼,為什麼要捨己,他的命是命,別人的命就不是命嗎?

    在確保自己有這個能力的情況下可以伸出援手,

    因為你不只是你,你還有愛你的父母家人,你也有你的責任和義務。

    以命換命是最不智之舉,沒理由讓別人為了一個人的失誤買單。支援韓寒的這番話!

    生命同等重要,韓寒的前提是有沒有把握,不是說見死不救。

    這是理智的想法。應該教育孩子,不要被現在的教育綁架。

    沒有人應該被犧牲,如果有,肯定不是我。

    在出手救人之前考慮一下自己有沒有救人後全身而退的能力,

    否則就不應該拿自己的生命去為別人的過失買單,因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

    對於父母親人都是同樣的重要,你走了,

    留給父母的是痛苦的後半生,這是極大的不孝。

  • 2 # 樓-shijun

    每個人遇到危險時必須理性對待,盲目的英雄主義只會讓犧牲更慘重!

    我親身經歷,6歲時落水掉進河裡。小河水很急,姐姐不會游泳,所以她並沒有跳下河救我,而是回家喊來了媽媽和外婆。我這時已經喝了很多水,衝出很遠了。是外婆跳下河來救我,慶幸我被救起來,水吐出來後燒了兩天就好了。相信媽媽和姐姐的愛並不比外婆少,只是外婆水性好,她的成功機率高。我同樣也視姐姐為救命恩人,因為她不跳,選擇回家搬救兵,她在危難時刻做了最明智的選擇。(不然我家將失去兩個孩子,父母變成孤寡老人…)

    前一件事直接影響到我。13歲時,我跟表妹池塘邊抓小魚,她不慎踩了青泥滑進池塘。我們都不會水,她溺水掙扎時我準備伸手拉,可我猶豫了(因為有青泥我救她同時很可能自己也滑進去),離家遠叫大人一個來回估計表妹就沒命了。我急忙邊上找了一根竹竿,讓表妹抓牢,我把她拖上來(如果不是發現竹竿,我準備樹上折根長枝條)。索性我們倆個都沒事,施救迅速表妹只是嗆了幾口水。

    危難時刻,人一定要救,但救人的方法有很多種,並不是只有魯莽的往前衝!

  • 3 # 三味聊教育

    作為一個政治思想品德課老師,關於“見義勇為”這個話題,是必須要跟學生講解的一個重要問題。

    教材在“見義勇為”上,對在未成年人的具體要求,近幾年來已經有了一個明顯的變化:

    原來過份強調“勇為“,在他人生命財產遭受危險時,要有“捨己救人”的大無畏精神;而近年來的教材已明確改為“智為”,倡導在確保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選擇最佳方式,施以救助

    其實,這一問題,人們一直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爭論不休。“三味”也認為:如果脫離了具體實際情況,去談是非對錯,都是不正確、不恰當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見義“不為”是與見義勇為的精神背道而馳的

    因此,從教材的這個變化上看,韓寒的觀點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適合這次“教改”精神上但“智為”絕不等同於“不為“。

    比如,當未成年人(或青少年學生)面對窮凶惡極的歹徒在危害他人生命和財產時,我們不主張採取直面阻止行為,但也絕不可以視而不見,應當採取呼救、周旋、獲取證據資訊、報案等應對措施,見義勇為,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然而令人沒有想到的是,她卻沒能評上見義勇為。據當地稱,原因是對未成年人見義勇為不提倡、不宣傳、不鼓勵。此事,當時曾引起社會的廣泛熱議。

    無論怎麼說,他們的見義勇為的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最後,“三味”對韓寒的說法,有兩點疑問:

    一是,成年人是否也應與未成年人相比?

    二是,在施救別人時,又有誰還來得及弄清別人是否有“過錯”

  • 4 # 碧野28

    水中救人必須要有一定的技巧,更要游泳能手才成。一般懂得游泳的人,任一己之力想救人,不是說風涼話自不量力,而是事實上無法做到的事。

    一個人在一般的池塘還可以比較好點,要是河流湖泊就難以做到。大家都知道河流湖泊水位很深,既使游泳能手任一個人的力量去救施,都是一種冒險的行為,何況其他只懂得游泳的人了,這完全不可能想象的事。

    人一但落水,其心情非常的緊張和懼怕恐慌,只要有人去救他(她),就會被死死的拖住不放,施救人被這樣的束縛後就會束手無策了,甚至會連自己都被拖死。因此,要想救人,起碼有兩個會游泳的能手去施救,這樣可以不讓被救人困住了,一人抓住被救者的手一起拖著飄浮,只有這樣才能有機會不讓自己失去生命,同時也救出落水者的性命。

    所以說,在沒有能力的情況下最好不要盲目的稱英雄,因為這並不是你的錯。你可以撥打救援電話,也可以向有能力的人求援也成,總的來說不要自不量力而行,那樣不僅救不了落水的人,而且還會有可能讓自己喪失生命。

  • 5 # 林地光

    這個不是韓寒提出的,而是境外的很早就一直在培訓的意識,就是“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見義勇為”

    這裡不是否認見義勇為的心,而是要適當。因為我們很多人都是普通人,我們在遇到特殊情況下我們的體力和應對方式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千萬不能一著急就衝動的親力而為,這可能起到反效果。

    比如題目裡說的,不會游泳的人看到有人溺水,這時就不該自己跳下去,我從小學游泳,也知道了很多拯救溺水的案例,因為會游泳和會救溺水根本是兩碼事,溺水的人在水裡很容易亂抓,還會死死抱住去救他的人,很容易導致兩人雙雙溺水,更別提不會游泳的人,更幫倒忙。這時可以幫忙呼救,引起周圍人的注意說不定就有會游泳的人來幫忙,也可以幫忙報警,也可以找一些長杆子看是否能在岸上夠到溺水的人。

    還有比如遇到火災,我也知道一腳把門踹開,然後抱著昏迷的人從火場裡走出來很帥氣,很威風。但是真實情況有多少人能做到,我其他不說,現在就一個普通人,正常穿衣,能活著從火場裡走一圈然後走出來都已經是奇蹟了。

    所以我感覺當我們遇到別人求助的時候還是要分辨自己的能力,盡力做到自己力所能及的幫助。比如報警,呼救,看到小孩啼哭的時候上前詢問,看到貨車側翻後東西撒一地就上前幫忙搬一下,就非常好了~~~

  • 6 # 三畝果樹

    這句話在情理上來說確實沒有毛病,沒有人會願意給別人的錯誤買單,何況是生命。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完全沒有操作性,除非你是一個完全理性的人。

    首先,落水者是不是就是因為落水者本身的過失造成的?也有很多其它非過失原因的落水,救不救?

    其次,落水者救與不救,就在那一瞬間,有時間讓你思考是不是落水者自己的過失嗎?很多施救者都是來不及思考就去救人的,純粹是一種見義勇為的善念之舉。

    再次,對落水者救與不救,需要評估自己的能力。還需要冷靜一點,觀察一下週圍環境,找一種最安全的方法施救。救人者溺亡,確實讓人心痛。

    用自己的生命為別人的過失買單,這樣的說法雖然無大錯。但是也寒了一些會見義勇為人的心,這不就是拐彎罵人家傻嗎。而且助長了一些人遇事只吃瓜看戲的藉口。

    給見義勇為的人英雄般的讚譽,才能促使更多人見義勇為。罵見義勇為的人傻子,會促使更多的見死不救。人生在世,誰都難免發生意外,想要在意外發生的時候有人伸出援手,請不要嘲笑見義勇為而付出生命的人。謝謝!

  • 7 # 朵東

    2008年,夏天的風還很燥熱。

    剛子跟媽媽道了聲就出去了,媽媽還在屋內收拾著剛採摘的野果子,準備給剛子做漿果烙餅,這可是剛子最愛吃的東西。

    剛子在去找同學玩的路上聽到有人在呼救,還傳來撲騰水的聲音。

    尋找聲音源地,剛子找了過去,看到一個小孩因為玩水抽筋不停的在水裡掙扎。

    剛子想自己水性並不好,平時也沒有下水救人的經歷,索性扯開嗓子大喊救命,但是池塘離村民居住的地方甚遠,剛子的喊聲像石沉大海沒有迴應。

    不行了,小孩身體開始往下沉了,顧不了這麼多了,書上教的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做個勇敢善良的人一直在剛子腦海反覆迴圈。

    救吧自己沒有把握,不救吧,良心過不去。

    不管了,剛子良心戰勝了理智,撲通一聲,費盡力氣把孩子推到岸邊,自己卻無力再爬上岸了。

    小孩上岸後嚇的趕忙跑了回去,剛子家的漿果烙餅香味剛傳了出來,剛子媽感嘆道:嗯,真香,剛子一定會喜歡的。

    小平驚恐的跑回家,頭髮還是溼嗒嗒的。

    “小平,你是不是又跑去池塘玩水了?”小平媽媽說。

    “媽媽。”小平哇的一聲哭出來。

    “怎麼了孩子。”媽媽急切上前關心。

    小平把剛才小剛救自己的經過說了一遍,小平媽心像花瓶一樣咚的一聲掉在地上,碎了。

    趕忙帶著小平去池塘,可此時的池塘平靜的可怕,夏天的除了太陽照的水面波光粼粼,什麼也沒有。

    “從今天開始,你別對別人說這件事,你今天一天都在家。”小平媽用堅毅的眼神看著小平說。

    小平是懂非懂的看著媽媽點了點頭,他心裡害怕極了。

    剛子溺亡的事在村裡傳開了。

    剛子媽悲痛欲絕,她不相信剛子是玩水溺亡的,你見過誰家的孩子下池塘玩水還穿著衣服鞋子的?

    她瘋了一樣挨家挨戶的詢問,問誰知道事情的經過,她只想知道剛子是怎麼出的事,但是沒有人回答他。

    不就,村子就傳出剛子媽成了瘋子,見到人就問:“我剛子死了?他怎麼死的?”

    村子裡的人想把她趕走,但是怎麼也趕不走,她一直守著那個池塘。

    小平每晚上都在做噩夢,人消瘦了很多。

    心裡的負擔太大了,導致他的精神開始分裂了,還整天莫名發燒,開始說胡話。

    他開始不知道自己是誰,有時候覺得自己是救人的剛子,有時候覺得自己是已經溺亡的小平。

    小平媽沒辦法,帶著小平到處求醫,但是燒退了,心病難除,小平特害怕看到剛子媽,每次看到就開始暈厥,不省人事。

    該不該救,要看你能承擔多少,一個家庭可能因為你的一次救人而毀於一旦。

    我們學的太多道理了,以至於捆綁我們自己做個道德至高的人,但是我們都是凡人,哪能像神一樣活著?

  • 8 # 溶於水

    說的很對。

    中國很多人就是因為沒有認清自己才會出現那麼多的荒誕事。

    我理解有些人想救人的衝動——這個年代、這個社會,的確太需要正能量來重新弘揚被金錢腐蝕的人文精神。

    但有句老話說的好,“善泳者溺於水”,通俗意思來說就是連游泳健將都有可能淹死——

    那麼,有些人作為非專業救援人士,你怎麼就敢下水救人?你真的認清自己了嗎?萬一人沒救成自己再被拖進去了呢?

    萬一人救成了,自己還是被拖進去了呢?

    被救者到底是應該感謝你呢,還是咒罵你、又或者被網路上無數英雄敲打鍵盤的咒罵?

    當然,我知道……遇到人涉險、落水,救人迫在眉睫,容不得時間想什麼萬一、如果——

    我也知道……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見義勇為是我們中中國人的優良傳統——

    但是,

    最關鍵的是,你真的確定你有把握將溺水的人救上來??

    你真的能把一個驚恐萬分、喪失理智,甚至為了求生根本不顧營救人員安危的溺水者從水裡救出來?

    所以……

    想好了,再跳……

    ——

    ——

    又或者,

    你實在想做一回英雄,

    那麼,先打電話報警,110,119,120報備——

    待溺水者撲騰的沒力氣了,再視個人情況、家庭情況下水救援吧……

  • 9 # 燃盡於燈火闌珊

    十二年前,四川汶川發生了八級地震。在這次地震中,出現了兩名老師,中國人婦孺皆知。一名是譚千秋,另一名是範美忠。

    範美忠跑了,但是,範美忠能夠養活自己的父母,孩子,至少他還能活著。

    譚千秋犧牲了自己,他也有自己的家人,請問,這麼多年了,誰還記得譚千秋?又有誰,去照顧譚千秋的家人?是四個孩子,還是四個孩子的家人,還是整個社會?

    譚千秋固然高尚,範美忠自然也是自私,但是,譚千秋之所以高尚,是因為,大多數人做不到他這樣,沒有他這樣的勇氣和精神,大多數人也克服不了人性的侷限:任何人都不喜歡迎接死亡,大多數人也沒有膽量去奉獻自己。

    同樣,你去救落水的人,如果你活下來,也不過是媒體和市井稱讚,你的生活軌跡不會發生任何改變。如果你因此丟了性命,頂多是給你家賠點錢,然而,賠的再多,你也不可能再回來,你的家人可能也需要你。想想看,這是不是最現實的?

    沒錯,我們都是平凡的人,這是人性使然。

    很多事情,並不是站在道德高地,或者擲地有聲的抨擊,就可以解決的。

    道德也不是綁架他人的,是約束自己的,是提高自身修為的。用你的意志強加在別人身上,那不是情操高尚,而是道德綁架。

    當然,如果你自己做得到的話,你有資格瞧不起我們這些凡夫俗子,我也承認你道德高尚。反之,先想想你自己能不能做的像是你說的那樣吧,人跟人之間,要知道換位思考,更要將心比心。

  • 10 # Star星辰大海

    我怎麼看?用看唄!他說的這話很理性也沒有摒棄道德。

    前半句“自己沒有準備充分的情況下不會貿然下水救人”。這裡面有幾個資訊要點:“準備充分”和“下水救人”。凡是小學學過閱讀理解的人就應該能明白:要下水救人,但必須要滿足自己已準備充分這個條件。這兩個條件都沒有任何問題。沒有準備盲目下水或者自己根本不會游泳還下水救人看似大無畏實則愚蠢,自身有送命風險還可能增加其他人救人難度與成本,這是幫倒忙。有的人心理有問題,看別人說話總是找不到重點,但不好的字句偏偏斷章取義放大解讀,比如只看見“不會”...“下水救人”。然後開始道德綁架噴天懟地,實在智商和道德都低。

    後半句“沒必要為別人的錯誤買單”。也沒毛病,任何人都應該為自身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悔改是你自己能及時糾正之後的事情,若無法糾正,那麼事前你就應該想清楚這麼危險的事自己該不該做,自己的錢自己花,自己的安全沒道理卻寄託在別人身上。別人幫你是別人的素質道德高,跟義務沒有關係。

  • 11 # 歐羅天天足球

    有把握才能救,沒把握去救就是白白犧牲。

    曾經有人說警官舍己救人的事蹟感動了很多人,記者們蜂擁而至,要求採訪他,他這樣做因為他本職工作。 好同志捨己救人,成了英雄的事蹟,使我們深受感動,因為我們內心並不排斥捨己救人的行為。

    當有人捨己救人的事蹟在當地傳為佳話時,大家都會愛戴他,當他奮不顧身跳進湖中救出落水兒童時,這種捨己救人的精神,值得大家學習。

    《論語》說:“見義不為,無勇也。”從正面講就是見義勇為。人們常把見義勇為理解為捨己救人的英雄行為。捨己救人確實是見義勇為,是見義勇為的最高表現;但不能把見義勇為僅限於捨己救人的行為。《論語》原文只說“見義不為,無勇也”。見義不為是常見的現象,又是道德建設中嚴重的問題。道德的意義在於行。見義不為,知而不行,道德流於空談,是社會的大弊。

    《論語》原文,就是針對見義不為之弊,並沒有提出捨己救人的要求。懲惡揚善、捨己救人的勇士,理應受到全社會的敬重。我們應把抗洪英雄捨己救人的行為奉為楷模。因為我們的時代創造了許多捨己救人的英雄群體,確實沁人肺腑,催人淚下。

    把見義勇為僅僅理解為捨己救人,看起來是提高了見義勇為的意義。捨己是卻恰恰會縮小了見義勇為的意義。人們敬佩捨己救人的英雄,很多人會覺得高不可攀,與自己的實際生活無關。而應該做的就做,則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做,可以做到的。

    見利思義。“富與貴,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以精神生命、道義的追求,指導和節制對物質生命、富貴的追求。這是較高的,第二個層次的要求。中中國人常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取不義之財”等等,是這一要求在實際中的體現,說明它已經成為中中國人生活的準則。

    《論語》說,對於道,要“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人,有殺身以成仁”。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把完善和維護道放在第一位,以至可以為之付出生命。這是以精神生命的價值重於物質生命,義以為上的最高境界和要求。

    當然,核心是自己能救起別人,自己也能保全。

  • 12 # 漫步的小榮珍

    韓寒說的很對,很理性。

    我不會游泳,也很怕水。一般危險水深的地方從不涉足,以免落水,極有可能給別人添亂。

    雖然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就是樂於助人!但是沒有把握的情況下,貿然下水,不但救不了人很怕還有可能白白搭上自己的性命,拋下父母妻兒獨自傷心流淚!

    結果救起了一個孩子送上岸後,當他返回再去救第二個孩子時,因體力不支己經到岸邊了,但沒有爬上岸沉了下去……

    被救下的孩子被父母帶走失蹤了……沒救上來的孩子父母還埋怨:咋不把兩個孩子一起救上來呢?

    人們打撈起他的屍體時,他的手還緊緊的抓住那個孩子的手,孩子的另一隻手緊緊的抱住他的腿……

    他的父母失去了唯一的兒子,哭的死去活來幾次昏厥!而救起的孩子父母也沒有露面不知所蹤。

    對於他的父母,他的死太突然不能也無法接受!他是那麼健康Sunny,曾是父母的希望和寄託,也是父母年老後的依靠和心靈的安慰!而如今,他躺在冰涼的地上,臉色蒼白雙目緊閉,任憑父母斯烈心扉的呼喚,一動不動……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在危險面前,我們要思考要慎重。當然,面對別人落水,我們不是見死不救,而是積極是採取安全有效的辦法進行施救。

    可以先拔,再求助路人,利用長竹竿或木棒大家攜手共同施救,如遇危險也有幫手和照應。

    千萬不可不加思考,盲目跳入水中救人,這樣不但救不了別人,還徒給父母和親人留下終生的遺憾和傷悲。

  • 13 # 簡樂108

    作為一個游泳愛好者,地級市游泳協會成員。我認同韓的觀點,也是我們協會的共識。

    救人一定要建立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我們隨身都帶的有個漂包,除了自身安全,更多的是需要救人時給溺水者用。

    許多溺水者都是見啥抱啥,如果救人者沒有從對方背後入手,很有可能會被對方抱緊導致一起下沉。

  • 14 # 世外桃源111

    這句話一點沒錯,凡是敢於勇於涉險救人的人都是俠肝義膽、正直正義的好人,為了別人的錯誤或一個不尊重自己生命的人搭上一個對社會有用的正能量人才太不划算了。但是這並不是說不救,可以打救援電話或者為施救提供幫助。

  • 15 # 北極熊160146715

    這話沒錯、如果你救了別人自己卻掛了那麼救人的意義何在?另外想自殺的沒必要去救!!!而且要尊重他,她的“想法”並且支援!!!

  • 16 # 明智光秀5

    那麼我想問問韓寒,如果你見到父母被人追砍,你是不是在沒把握打贏對方下,你是不會上去救你父母呢?又或者你會不會想是不是你父母殺了人,所以才會被追砍,在你未弄清楚的時候,你是不是絕對不會上前救你父母的?

  • 17 # 造飯派

    凡落水者基本上都是意外和過失造成的,當然自殺者除外,但自殺者絕大多數都是一時衝動,我們能救為何不去嘗試?就眼睜睜的看首他們死去?是的,不是每個人都是救生員,而且每一次的營救都有一定的風險,實施營救的人也都知道,但依然一無返顧,為什麼?因為於心不忍,也不想留下遺憾,不想看見失去親人的撕心裂肺,願意接受那一聲發自肺腑的感謝,不想看見人間如此的冷漠,只希望善和愛薪火相傳。

    韓寒是個作家,但是他的觀點並非就是真理,因為救人的本身就是沒有絕對保障,除非水深一尺風平浪靜。

    我很想問問韓寒:如果是你的老婆孩子意外落水,在一群觀望的人眼前消失沉沒,你會是怎樣?會不會改口?

  • 18 # 暈血二代

    當年和韓寒辯論的高考狀元,現在移民美國做著留學生中介的生意,韓寒這個當年的問題少年卻在為祖國做貢獻,真幾把諷刺

  • 19 # 家裡叫老三

    我不會游泳,我只會去報警,對方手上有刀或者別的武器我只會去報警,因為任何行為我優先想到是自己必須安全才可以行動

  • 20 # Jack5897

    很想回答下這個問題,因為有過救人經歷。我20歲的時候,跟一個同齡朋友,一起救個20左右的小夥,我跟朋友都自認為水性不錯。施救地離岸只有4-5米遠,水深3米左右。那時候我們貿然下水,想著兩個人應該很容易救,然而一靠近被救者,他就緊緊纏住了我朋友的脖子,我朋友無法呼吸就掙脫開了。我過去想拉住落水者,發現幾乎無從下手,一靠近他就整個身體壓上我身上,根本無處用力。最後有兩個年長的叔叔,身體強壯些過來救了人。親身經歷,告誡大家救落水者,最好陸地上有人用繩索或者衣服打結拉住自己,不然在水深的地方真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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