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舞伴住附近養老院,沒什麼收入,和媽媽認識後打算出來租房子和媽媽住,媽媽想省錢,也不想住的差,就想帶到家裡和我們一起住,房子是爸爸生前買的,已經過戶到我的名下。和老婆都要上班,有個不到一歲的孩子媽媽帶,認識老頭後老是給他抱著到樓下玩,我家女孩子,感覺有點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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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蜜桔長在桔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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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眼掃描
有時候想想,老媽也需要個伴,同居就同居吧,多虧不領證。
1、雙方的大件財產不能混同在一起
你老媽因為有你們贍養,再加上你老媽有退休工資,而同居的老頭基本上沒有收入。那這經濟地位太不平等了,基本上老太太要倒貼呀,那就約定:老太太在同居期間不能購置大件東西,比如超過1000元以上的都要經過你同意。
2、雙方出去租房子,不能和你們住一起
畢竟你們對老頭子沒有贍養義務,而且和你們住一起,如何稱呼也成問題,為了避免尷尬,還是建議兩人到外面租房居住。
3、任何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不得糾纏
一旦同居一起,兩人的缺點就都暴露出來了,這和平時跳舞在一起,跳完舞就各自回家大不一樣的,兩人同居後,吃喝拉撒睡,每個人的生活習慣都會暴露出來,能不能忍受,能忍受多久誰知道呢?所以吵架、分手或許是大概率事件。
4、一旦一方去世,另一方以及後代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要求
這也是麻煩事,但考慮到老頭住養老院,不知道是否有後代,還是把醜化說道前頭,免得出事後,糾纏不清,甚至打官司,丟不起那人。
如果能滿足以上條件,你就同意吧,有錢難買老太太樂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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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喜歡養花的男人
看了這個問題我還真是思考了良久,最後想到一句話“這個世界誰都不容易”,如果站在這個角度去想,大家都別那麼自私,都站在對方的立場去考慮問題,我覺得還是可以找出折中的辦法來。 從你問題下面那幾行說明文字上可以看出,你們一家人還是相當和睦的,但媽媽要把男友帶回家裡居住,這無疑打破了以往的平衡。說實話,我既理解你、也理解你的媽媽。
站在你的立場上思考,假如我的家裡突然來了一個人而且還要常住,並且和我沒有任何關係,就算他是媽媽找的後老伴兒我也感到異常彆扭,陌生人忽然變家人,這放在任何人身上都很難接受,因此我理解你。但是,站在媽媽的角度去想,丈夫早已故去,和兒子一家生活,雖然不再孤單,但她依然想有一個能夠說貼心話的人,這方面就是子女再孝順也是替代不了的。媽媽辛辛苦苦了大半輩子,到了晚年想找個老伴兒我們也應該支援她。那既然這樣,是IQ你跟到底怎樣解決才好呢?
個人意見,必須和媽媽好好談談,就說你支援她找後老伴兒,但不能在家裡住,只好在外租房,但是你說了媽媽怕花錢,所以你要每月貼補一半房租給媽媽,另外你還要表示經常回去看媽媽,或者媽媽常來看孫子也可以,偶爾家庭成員在一起吃頓飯也是一件很溫馨的事情。我想,你這種表達方式媽媽是應該可以接受的,而且我認為你媽媽找的那個住養老院的舞伴也不希望到你們家來客串什麼身份,他也希望和你媽媽在外面住,試試吧,我覺得這種方法非常折中,對家庭成員都好,要不然真要住一起、或者你強烈反對的話,那家庭矛盾就會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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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淞子
媽媽?也就是說是一個成人,同居違法嗎?好像沒有報道說同居違法,只要雙方情願,不違法,一個成年人想做什麼事,純屬他(她)個人的事情,卻還到公開場合來問“你怎麼辦”?什麼叫你怎麼辦?你有權力去限制你媽的個人生活、個人行為嗎?
至於你這個情況,首先房子是你媽媽的,當你爸爸在世時,房子是你爸媽共有,當你爸爸過世後,房子就屬於你媽媽,只有當你媽媽也過世後,子女才有繼承權力,房子才屬於你的,而過戶到你名下,僅僅是名下而已,不是你的,先要搞清楚這一點。所以你媽媽帶人回家是她的權力,你無權干涉,如果你是一個懂得孝順的孩子,就應該少議論你媽媽的個人生活,應該多支援她,幫助她解決困難——媽媽辛苦把你養大成人,你不應該在媽媽年老後多多幫助媽媽、支援媽媽、讓她更幸福一些嗎?她喜歡一個人,你憑什麼去幹涉她喜歡的是怎麼樣的人?
如果你不喜歡那個“媽媽的男人”抱你的孩子,你可以對你媽媽說清楚,有什麼想法,做子女的應該主動和媽媽溝通,而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某些猜疑沒有必要。
——家人的意義何在?不應該是相互消費的,而應該是相互幫助、支援的,如果你是一個不孝的自私鬼,你媽媽應該把你趕出家門,省得你惹人心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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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木小木的情感客棧
雖然你媽媽的感情值得尊重,但是老年人難免有歲數大了,頭腦一時發昏的時候,尤其是老年人再婚,牽扯到財產和房子問題多多,更要慎重。
很明顯你媽選擇的這個老頭這個,自身經濟基礎不是很好,自己目前還住在養老院裡,這本身就說明,他不是一個很好的再婚選擇物件,不知道你媽媽看上了這個老頭什麼,是他甜言蜜語會哄人嗎?那就更值得警惕了。
你媽媽想把這個老頭接到你們家跟你們一起住,這是萬萬不可以的。別說是後老伴兒,就是親爸親媽,作為公公婆婆跟你媳婦兒在一個屋簷下,長期生活都難免會有這樣那樣的矛盾,更何況是一個對你媽的感情目前來說,原因尚且不明的外來陌生人。
我覺得你現在首先應該勸阻你媽,如果可以的話,建議你把你媽送到外地的親戚家住上那麼兩年,距離可以產生美,但是距離也可以疏淡感情。
對於老年人要學會哄,而不是直接當面拒絕,傷你媽的自尊心,要善於利誘,而不是強勢的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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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驕然
我來談談我的看法吧,我個人覺得既然你的父親去世了,你的母親想和舞伴同居,這是你母親的權利,你無從干涉,你的母親想尋找後半生的幸福,你應該支援才對,切不可橫加干涉,因為你這樣做不僅是在剝奪你母親的幸福,同時也是對你母親內心的一種無形傷害。
從法律上來講,夫妻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就可以找異性的伴侶,並沒有規定年齡的限制,而作為老人的子女,多數都不喜歡老人這樣做,如果歸納其原因,我想無非是以下幾點吧。
1,自己的面子不好看。有的人覺得自己的母親再嫁,給自己找一個後爸,自己面子上不好看,這是多數子女反對母親二婚的原因。
2,怕母親上當受騙。其實作為子女,如果有這種擔心也是很正常的,但這種擔心卻不能夠成為阻止老人二婚的理由,你可以為老人把把關。
3,財產問題。有的子女覺得如果老人二婚,將來老人的財產恐怕自己也就分不了那麼多了,這是一種自私的想法,但有這種想法的人在子女當中卻不在少數。
4,相處困難。自己的母親二婚,作為子女來說,可能會擔心自己與繼父及繼父子女之間相處的問題,應該說這個問題確實很突出,畢竟是兩家人,要想相處融洽,確實很難,但作為雙方的子女,應該多替老人著想,彼此之間多理解多信任,在這個前提之下,把兩家的關係處理好,還不是難事兒吧。
5,外人誤解自己不孝。自己的母親二婚,給子女的感覺就是外人會認為自己不孝敬,逼著母親改嫁,讓子女抬不起頭來,其實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現在的人都有自己的事業,根本就沒有那麼多的時間來照顧老人,老人二婚以後,他們自己就能夠照顧自己的生活,也給自己減輕了許多負擔,何樂而不為呢?
總之,老人二婚,子女有一些擔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子女在處理這些問題上,卻不能一味的阻止老人選擇自己的幸福,這對老人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孝敬的,畢竟父母伺候自己不容易,老人的這點心願作為子女是應該支援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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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玉盤早蟾
1,舞群裡認識的人不見得都是壞人,關鍵是看本人。你要是關心母親最好能騰出時間去打聽一下再做定奪。
2,父親去世幾年,母親想找個知心的伴,情理當中,可以理解。從一而終是老封建觀念,中國女性早就不只是半邊天,徹底解放了。
3,母親只同居不改嫁是時下單身老人處理婚姻狀況的流行做法,說明你母親並不糊塗,留有後手,大而不必擔心!
4,如果擔心母親受感情傷害是有一定道理。但上了年紀的人一般都把一個愛字吃透了,不過是找個伴而己。要相信母親的閱歷和情商,如母親確是情痴,適當的勸勸,換個角度,到老了要痴就痴一回吧!只要她高興!對長壽有益就隨她。
5,提出這個問題的出發點,也許是認為同居不雅,有違傳統,名聲不好,影響母親和家庭名聲。其實同居的男女關係早就今非昔比,無論年輕人和老年人都己被社會接受,當然這是上不了檯面的狀況,有違社會傳統和公德,但這相對處理老人再婚後複雜的財產繼承關係要簡單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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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淋雨Jasman
我個人的看法是老人家一把年紀了,跳跳廣場舞交交男朋友,這也是一種不錯的生活方式,至於她想與舞伴的男朋友同居也是可以理解的,老人家不想只在夜晚與她的男朋友共舞,更希望白天也可以與他在一起聊天與陪伴,這原本也沒有什麼大問題,現在問題是她竟然要將她的男朋友帶回家來同居,這個想法站在我的立場上是絕對不會同意的。首先出於安全考量,帶一個外面的男人回家與家人們一起生活,所謂知人知面不知心,除了生活上的各種尷尬之外,安全問題存在著一定的隱患,這隱患包含了財產安全以及孩子、家人的生命安全等等。有時候或許不是男舞伴本身的問題而是他的親戚朋友們的來往出入等等導致了一些安全問題的發生。其次,老人家所謂的男朋友沒錢沒退休金,沒有任何的經濟收入,這今後的生活是靠你母親養他? 他到底是真心喜歡你母親還是希望找一個金主做靠背養老??在彼此之間還沒有相互瞭解到知根知底的情況下,就只是為了省房租而把所謂的男朋友帶回家來一起生活? 我們南方這邊有很多大媽因為跳廣場舞而被她喜歡的男人騙吃騙喝騙財的案例,甚至還出現了一些不該發生的悲劇。所以不得不提醒大家小心謹慎一點!最妥當的方式還是給老人家在附近找一套房子,他們喜歡怎麼玩就怎麼玩,不會影響到家裡人,其次多一點關心關注她的內心感受,出現異狀可以及時協助處理,關於孩子的問題也是應該再認真商量一下。你也知道,這老人家一旦喜歡上了一個男人,可是掏心掏肺的,而且眼裡容不得沙子的,你說她的男朋友不好她會跟你急,只有等到了出事之後才會哭天喊地的坐在地上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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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期待耿好
媽媽老年很寂寞,找個伴很正常,但是接受不了與自己同住,尤其是對於不太熟悉的老人還是建議不要讓他獨自帶著自己的孩子出去玩。
建議您首先表示全力支援媽媽找個老伴,這樣媽媽晚年的生活會更幸福快樂一些,在媽媽聽到您的同意後高興時,您再補充幾點建議(貌似為了媽媽著想):
一、還是和媽媽商量一下,既然老頭提出來在外面租房子,那就說明老頭還是挺懂事理的,讓媽媽最好試著和老頭在外面租房子住一段時間,美其名曰是讓老媽和老頭過過二人世界;
二、給自己的女兒找個保姆,千萬別不捨得花那個錢,因為人心隔肚皮,畢竟您們和老頭並不熟悉,交往時間也很短,真的不適宜將這麼小的孩子交給一個不太熟悉的人單獨帶著玩;
三、最好私下找人去調查一下老頭的以前情況,知己知彼啊,比如為什麼要住養老院,沒有兒女嗎?原來老伴是去世了還是離婚了,之前是做什麼工作的,街坊鄰居都是怎麼評價他的;
四、您最好不要面子上和老頭有衝突,因為那樣您媽媽會認為您是針對她的,您可以側面找出老頭和媽媽三觀不一樣的事,便於和媽媽溝通時有理有據。
五、有些事不攻自破。講一個鄰居的事,田家老太太大學教授退休,退休前先生就去世了,有一個兒子在本市每週末來家探望,田老師退休前,忙忙活活的沒感覺怎麼樣,退休後突然閒下來了,感覺寂寞無聊,常常感覺不是這裡不舒服就是那裡疼痛,反正常常跑醫院,但是又查不出有什麼問題。後來為了散心,常常到公園遛彎,時間長了就和公園的老人家們都熟悉了,其中有一位老大爺和田老太走的挺近的,兩個人常常聊天,後來常常一起吃飯。您也別說,工人出身的老頭,雖然沒有多少文化,但是做的一手好菜,哄的田老師天天樂呵呵了,隨後,兩個老人就有了在一起生活的意思了。田老師的兒子知道後,也沒有阻止,只是提出讓媽媽先試著一起住住,也著急登記,用年輕人的話就是先“試婚”。
本來以為兒子會反對的田老師看到兒子通情達理,也不好過分要求,就和老頭開始了試婚生活。一開始,田老師是真的滿意老頭,一天三餐,老頭天天幾乎不重樣,口味也好,營養也講究,吃的田老師白白胖胖的。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兩個人的不和諧就顯現出來了,老頭的無知、低俗、無趣就暴露無遺了。田老師畢竟是高職人士,喜歡看書、喜歡安靜、更喜歡詩詞書畫,而老頭沒有什麼愛好,只是喜歡晚上喝盅小酒,對於國家大事、經濟發展、時事政治等都不關心,只喜歡說鄰里家常,誰家婆媳不和了,誰家丟雞少狗了等等,田老師總感覺話不投機半句多,慢慢的沒有可以聊天的慾望了,隨之就是厭煩了。
所以,最後,不用兒子拆散,田老師和那個老頭就自然分開了。
所以,題主,您可以參考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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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真誠永恆
對於爸爸已經去逝好幾年了,媽媽想尋覓失落的愛情,看出來是因為在廣場舞上認識的,由此,沒有得到你的認可而感到很無奈,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我覺得吧,你的媽媽已經獨守空房好幾年了,足以說明你的媽媽對你逝去的爸爸盡了應盡的夫妻責任和義務。對你們的兒女們也行了做為母親所應該行的撫養義務和愛。屬於既本份,又勇於擔當的好母親。值得兒女們的尊敬和恩愛,更值得人們所稱讚。
一,爸爸已然去逝,使得這個家的生活負擔更重,媽媽為了家庭,為了兒女,一定會承擔著更重的責任和義務,勞累、操心更不在話下。所以,做為兒女應該多替媽媽分擔,減輕媽媽的負擔。同時更需要多多對媽媽關愛與幫助。更加孝順和尊敬媽媽。以緩解媽媽的孤獨感,讓媽媽有更多的時間參與社會活動,使媽媽從情緒上,身心健康上得到幫助。
三,關於媽媽要與剛剛認識的舞伴同居的問題上,確實缺乏道德依據,而且也得不到法律保護,更是為公眾輿論所不能接受,也是欠妥的行為。竟管如此,做為兒女也沒有直接批評教育的權利。而更應該在孝順和尊重的前提下,善意並友好的提示媽媽,用親情的感召來呼喚媽媽良智的甦醒與迴歸。使之回到婚配嫁娶的正常程式上來。以使媽媽的婚戀行為更為公眾和法律所接受,從而也得到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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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點晴愫
題主遇到的是以下幾個問題:媽媽要和認識的廣場舞老頭兒同居。媽媽為了省錢要把老頭兒帶到你們的家庭居住。媽媽認識了老頭兒,不會全心全意的照顧孩子。孩子也不喜歡和老頭見面。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只是看你的選擇是否正確。媽媽的年紀可能大了,另外喪偶多年可以理解她的心情和孤獨,你作為兒子最好是替媽媽盤查以下廣場舞老頭兒的所有事情。
我們知道談戀愛會讓人腦瓜一熱什麼事情都做的出來,媽媽也會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所以知彼知己,如果真的適合媽媽,沒有必要阻止了。
不建議讓兩個人居住在你的家庭裡。在廣場舞老頭沒有問題的前提下,可以和廣場舞老頭的兒女商議此事,可以在周邊租房子居住。一般原配父母一起居住都免不了雞毛蒜皮的事情,更何況還是半路夫妻靈魂伴侶。
會讓妻子,媽媽和老頭兒的矛盾升級。
既然孩子現在都不喜歡和老頭見面,那麼如果媽媽執意要和老頭在一起,可以找保姆或者留下一個人照顧孩子。最後,無論是媽媽做出犧牲,還是你做出犧牲,都是一家人平時還是要多陪陪老人家。如果媽媽放棄了老頭兒,回到家裡照顧孩子,要感激媽媽。
如果你成全了媽媽和老頭兒,你需要犧牲時間照顧孩子,無論如何肯定會有嫌隙。
理解媽媽的不容易,有時間多陪陪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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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英子1164
遇上這樣的事,兒子媳婦和孫女一時無法接受,大家也理解。
不過,為了老人安度晚年,兒子媳婦和孫女也應該為老人著想,特別是兒子媳婦要理解老人、支援老人,幫助老人,讓老人正確對待這件事。
俗話說得好:天要下雨孃要嫁人。一孝不如一順。正如老人不干涉兒女的婚姻,兒女也不要干涉老人的婚姻。
現在老人再婚的現象比比皆是,可以說司空見慣。雖然你母親現在和跳舞老人,只是在談戀愛,甚至同居,倆位老人一定有自己的想法。
一種想法是一直同居下去,不涉及將來遺產問題,處得攏就在一起,處不攏就分手。
另一種想法是如果兩情相悅,可以託付終身,做個婚前財產公證,倆人就去領結婚證。這樣也避免雙方兒女的後顧之憂。
甚至倆位老人還有其他的想法,只有倆位老人才知道。
這件事,你和媳婦應該與母親好好溝通,同時叮囑女兒注意言行,一家人千萬別傷了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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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路漫修遠上下其索
媽媽要與跳廣場舞認識的舞伴同居,應根據具體情況著待處理,不能一味簡單地反對。
1.如果媽媽步入60歲的老年,與舞伴同居,默許她的做法。老年人一個人在家,生活寂寞,子女要工作,無暇顧及老人的精神生活,媽媽找個伴說說話,可以得到精神慰籍。由於只是同居,不會牽扯財產等問題,對你沒有利益損害,這不是一件壞事情。
2.如果媽媽步入中年,60歲以下,與舞伴同居,子女應提出建議,如果媽媽和舞伴感情好,對方也是單身,組建家庭。如果媽媽只是想短暫有個男伴,並不打算和舞伴結婚,子女要勸誡,特別是舞伴有家庭,子女要阻止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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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海燕668
我想,如果我站在你的角度,我是你的話,我會同意你媽媽的做法——讓舞伴一起跟你們年輕的在一起生活。我認為有以下幾點原因:
其一,你作為兒子,要尊重你媽媽的想法與做法。她那樣做有她的道理,你作為子女最大的孝順是希望她晚年過得開心、幸福、快樂。
其二,你爸爸已經過世那麼幾年了她一直沒找,說明她有可能是沒遇到對的人,也有可能是你那時還小,她可能顧及到你的想法,怕傷害你。她現在覺得你長大了,懂事了,能理解她了,現在又遇到了對的人,她怎能放棄呢?所以你要理解她的心情。
其三,你要站在她的角度去思考,去體會理解她的內心想法。你爸爸過世了那麼多年,你媽媽賺錢養家,一定吃了不少的苦,內心也很孤獨,心裡有苦也無處訴說,有句老話,少來夫妻老來伴,不管你們年輕的對她有多好,也沒有夫妻伴侶那種情愫。又加上你跟你老婆為了生活要去上班,你媽媽跟你孩子在家,孩子又那麼小,她連一個說話、吐露心聲的人也沒有,現在,她遇到一個能知他、懂他、對她好的人,她又怎能不動心呢?
那個男人雖然沒什麼錢,但對你媽好,愛她懂她對她好就行了,人一生不一定專門去為了錢而活。你媽媽的想法是對的,喊那個人來跟你們一起住,第一是為了省法,第二倆人一起帶孩子,多一個人疼孩子愛孩子,多好。再說了,房子雖然是你爸爸生前買的並且已過戶到你門下,但人家又不圖你的房子,還打算跟你媽媽出去租房子住,是你媽媽想省錢不願意,人家只是想跟你媽媽做伴好好過生活所以你是多想了。放心,房子永遠是你的。
最後,希望你看開些,支援你媽媽和那位叔叔相親相愛,做一個有孝道、明事理的好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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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W霞姐W
首先我對這個話題沒有什麼經驗,從來沒想過這個話題,但從尊重父母孝敬老人的角度,發表一下看法。
老人需要陪伴,而現在的年輕人忙於工作,沒那麼多時間照顧老人,遇到這樣情況的老人大多數都有些孤獨感,我感覺正常戀愛結婚是完全可以的,但是要同居那就要多加考慮喲,畢竟老人的心也是傷不起的。
從當前的形勢來看,廣場舞似乎已經成為大媽大娘們的標配,如果你已經年過五旬,但卻沒有加入到廣場舞這個大家庭,似乎就說明你已經落伍了,跟不上時代了,如今越來越多的大媽大娘們開始把跳廣場舞作為人生最大的樂趣,每天晚飯後要是不出去跟舞伴們蹦的幾下,就渾身不自在。媽媽們也會通過跳廣場舞認識一個舞伴兒,我覺得這種相識的人不一定是感情最牢固的人,只不過是憑藉著跳舞才認識的,如果說就結合在一起是不是有些太草率,是不是讓子女為這個母親感覺到擔心,所以我覺得作為兒女的一定會有這種想法的,因為自己的母親能否享受到晚年的幸福,是兒女們最起盼望的,因此對待媽媽二次結婚的事情,兒女們自然要真著細緻一些,所以說不同意的話也是事出有因,還是要勤觀察細瞭解這樣的話才能夠找一個與媽媽脾氣相投能一心一意過日子的老伴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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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愛舞美眉廣場舞
你說爸爸去世好幾年了。媽媽去跳舞才認識這個舞伴並且要把他帶到家裡同居。我覺得這個事情不能急。你要幫你媽媽分析分析,做做參謀。你還要仔細觀察他的言行舉止。你總聽說過“相由心生”這個詞吧!你就先看他的長相是正派還是猥瑣?假如長相很猥瑣的男人讓人一眼看了就會很不舒服的!(比如水上公園張大爺)長相正派的男人一般也差不到哪裡去。
你還說他是媽媽的舞伴。我覺得你媽媽是和他跳交誼舞認識的,而不是跳廣場舞。廣場舞是一大班人排成一排排,有間隔距離的,就像小學生做廣播體操一樣的!假如真的像你說的是跳廣場舞認識的,我反而覺得這個男人靠譜。因為跳過廣場舞的人都知道,沒有任何肢體接觸的男人和女人是不會產生曖昧關係的。這樣的兩個人由彼此欣賞漸漸產生愛慕之情。我覺得這種感情能夠天長地久!反過來說,媽媽和他是跳交誼舞認識的。那就不太好說這話了!
假如我是你,我也不喜歡媽媽把他帶到家裡同住,畢竟他是一個毫無關係的外人,更何況對他的人品如何一無所知。別到時候引狼入室,那就不好收拾了!
從你的話裡,我看出來了。他給你的印象不太好,因為你說他經常把你的一歲不到的女兒抱樓下玩,心裡就感到不舒服。證明你不喜歡這個人,對他沒有好感。既然這樣,還讓他跟你媽媽一起住在家裡就更不合適了!
我覺得你為了媽媽能有個幸福的晚年生活,一定要給媽媽把把關。你把對他的看法跟媽媽說,要有理有據地說服你媽媽。媽媽肯定能理解的!再說,爸爸去世好幾年了,媽媽才有這個想法。這說明媽媽是個自愛又穩重的人。
我來總結一下,這個住在養老院的男舞伴不適合住在你家裡。假如媽媽覺得很愛他,你看那個人還行,那就在外面給他們租間房子住,條件是必須先去領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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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詩詞之友
求婚姻的幸福是你媽媽的權利。有一點真不建議你媽媽從跳跳廣場舞的舞伴上找愛。尤其是舞廳裡跳舞的舞伴,更不能找。我有一個鄰居,離婚近20年了,最大的愛好就是打牌賭博和舞廳跳舞。他假如不打牌的話,好好工作,現在也至少是個醫學院的副教授了。這些年至少輸進去三套房子。有一次他帶著我去舞廳,他指著這裡面女的說,這裡面至少有一半的女的與他發生過關係。可見跳舞的人關係之亂之複雜。假如你母親真的想找個老伴兒的話,你找個條件差不多的,至少有住房,沒有經濟壓力的,談得來的老同志。祝你母親晚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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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馬小颯
我覺得得首先媽媽是個女人,獨立的個體,其次才是你的媽媽。婚姻自由,財政自由,戀愛自由。即使不與廣場舞的人同居也會和其他的人戀愛同居。沒必要太糾結,放手未嘗不是一種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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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Liao笑清風
這樣做母親也幸福了,也解決了你的後顧之憂,何樂而不為呢?什麼是孝順?媽媽把你撫養成人了,只要是她願意幹的事情,只要她高興的事情,你就順著她.支援她,這就叫孝順。我周圍有不少的再婚老人過的都挺好的,挺幸福的。養你這麼大,不能只考慮自己不顧老人啊。你能一直陪著媽媽嗎,能一日三餐跟她一起吃嗎?子女有子女的生活,老人有老人的生活,這不是挺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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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情感心理諮詢師ing
爸爸去世好幾年,媽媽發展新的感情是一件好事,作為子女不應該反對,應該雙手贊成。但是,你的擔心也很有道理,年幼的女兒不能讓他太多接觸,他畢竟和女兒沒有血緣關係。所以不建議快速的同居,建議先談一段時間的戀愛再說。
首先,這個男人經濟能力不行,難免後續會有經濟上的問題,建議媽媽想清楚,畢竟成年人的世界離開錢是萬萬不可的。需要對方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其次,在不知道老人整體人品情況的前提下,讓其接觸到你的女兒真的是一種風險,萬一他是個人品不好的男人,傷害了你的女兒,後悔一輩子並且無法彌補。
最後,建議和你媽心平氣和的溝通一下,不反對她找老伴,但是不能操之過急,一定要看清對方的人品之後,再做出同居的決定,相信媽媽應該可以理解的。
老年人通過跳廣場舞認識,要同居不可取。好好勸勸老人家冷靜下來,慎重考慮同居的問題。
現代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環境下,單身老人找老伴很正常,我也表示支援。但是不能因為孤獨就倉促與人同居。
老人找伴也要多聽聽兒女的意見,不能倚老賣老,霸道行事。我認識一位老大爺,老伴走了不到半年,感覺孤獨寂寞,不聽兒女的勸阻,匆匆和一位老太結了婚,在他們的近10年的婚姻中,老大爺一輩子的鉅額財產被老太花幹用盡,最後也對他不管不顧,自己一跑跑幾天,玩自己的去了,也不管老大爺的生死,最後老大爺後悔莫及,起訴離了婚,說再不要老太婆了。這是現實生活中的真人真事。有人找老伴就是為了騙財,但另一方願意,有時候家裡有這樣固執又容易被誘惑上當受騙的老人的確是很傷腦筋。
建議老年人一定要找老伴還是從知根知底、條件相當的老同學或老同事中尋找,彼此瞭解,又熟悉,雖然說兒女無權干涉老人的婚姻,明智的做法還是要徵求兒女的意見贏得兒女的祝福,這樣兩代人才能得以和諧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