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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小寶奶奶

    很理解你的這種心理狀態。我覺得你應該支援母親的做法,對你來說也是不吃虧的好事情。

    你的孩子不到一歲,正是看孩子最累人的時候,你們去上班後,你母親一個人看孩子、做飯是很累的,如果老大爺來幫忙看孩子,減輕了母親的負擔,又不付保姆費,豈不是好事一樁。

    房子已經過戶到你名下,你也不用擔心誰奪走你的房子,老大爺即使住到你家,也只是和你母親同居,又不結婚,對你沒有任何損害,只要母親高興就好。

    你可以替你母親把把關,如果這個老大爺真的是負責任的踏踏實實過日子的人,你母親和他同居過日子,你應該贊同,沒有理由反對。

    俗話說,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就是說得老伴的重要性。人年紀大了,怕孤獨寂寞,怕生病身邊沒有人照顧,怕兒女不孝。所以,失去老伴的一方,有的希望再婚,找個老伴一起生活,這樣既解除孤獨,又可以互相照應。

    有的再婚害怕有財產紛爭,近些年,人們也接受了老年人只同居不結婚的類似搭夥過日子的方式。

    我認為無論是結婚還是同居過日子,都無可厚非,現實存在的也許是合理的。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又不侵害他人的權益,同居也是老年人婚姻的一種選擇形式。

    最後我想說,你讓母親心情愉快,身體好好的,母親才能給你照看孩子,你們才能安心的工作,媽媽健健康康的就是你們的福氣,順從老人的心願就是最大的孝順。

  • 22 # 晨風絮語

    互相誰也不瞭解誰,跳幾次廣場舞就敢往家裡帶,這的確有些草率。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還是勸老媽多觀察一段時間為好。

    我看過一個案例,一對莆田夫妻在建材城搞建材批發和零售,生意做的很不錯。孩子在北京上完小學後,需要回當地上初中,丈夫怕孩子一個人回去管束不住自己,就叫妻子小華陪孩子回莆田讀書。

    孩子每天上學走後,小華一個人在家很無聊。一天送走孩子,幾個鄰居邀她去公園跳廣場舞,她原來跳過鬼步舞,跟她們到公園後,沒多長時間就學會了。

    跳舞的人群中有一個程姓離婚男子,見小華舞姿優美,氣質挺好,邀她跳交誼舞,跳累了就在旁邊賣冷飲的小亭子買飲料給她喝。明眼人看出他對小華有意思,就勸她躲姓程的遠點。

    可是倆人一個是獨守空房寂寞難耐,一個是離異幾年缺少性愛,沒多長時間小華就把他領到家裡。

    他們倆的曖昧不清關係在廣場舞人群中傳開了,一來二去傳到小華的小姑子耳中。她立刻打電話告訴了哥哥。

    小華的老公聽聞後,放下買賣偷偷趕回家,一進家門正看到倆人滾在一起。他沒有打罵,而是讓倆人穿好衣服,交代都幹了什麼。

    小華說剛借給姓程的20萬,用於做買賣啟動資金。再問姓程的,他趕緊從包裡拿出一張銀行卡,遞到小華老公手裡說:“還給你,我不做買賣了”,說完趕緊跑了,

    原來這個男的,是專門吃軟飯的,仗著自己跳舞好看,長得有女人緣,到處騙吃騙喝騙錢才,小華來跳舞的第一天就被他盯上,聽別人說她家在北京做生意,就開始有意識套近乎,準備騙一筆錢後逃之夭夭。沒想到剛把錢騙到手,沒來得及去銀行,就被小華的丈夫堵在屋裡。

    題主說你媽認識的舞伴是在附近養老院住且會跳舞,說明年齡不算太大,身體沒到不能自理的情況。但為什麼去住養老院?既然沒什麼收入,那住養老院的錢從何而來?男主說兩人可以出去租房,那租房的錢誰掏?

    老年人談戀愛無可厚非,但必須要擦亮眼睛,瞭解清楚。在互相不瞭解的情況下最好不要往家裡帶,謹防請神容易送神難。

  • 23 # 麻衣聖鬥士

    你媽媽已經是成年人了,他有權利決定自己的生活,哪怕他認識的是一個流浪漢,只要他喜歡,那也是他選擇愛情的權利,你沒有權利去幹涉。

    雖然你的父親去世以後,房子已經過戶到了你的名下,但是你母親同樣有繼承你父親遺產的權利,也就是說這個房子目前是你和你母親共同擁有的。

    如果你家面積非常大,是3室1廳以上的房子,那麼他把這個認識的人領回家裡同居。和你們共同生活在一起。如果關係處的融洽的話,大家平時多聊兩句,如果關係處的不融洽的話,可能也只有吃飯的時候大家能同在。

    但是看一個人,不要只看他是不是有經濟收入,看他是不是窮,也許老人家也有他自己的苦衷。像你母親這個年紀選老伴兒最重要的還是要人品好。

    所以說在生活在一起以後你一定要替你母親多長一個心眼,好好觀察一下這位老人家是不是人品好。如果是的話,你應該為你母親晚年還能找到這樣的老伴感到高興。如果你認為人品有問題,一定要有真憑實據,然後勸說你母親和這種人分開。不要什麼事只憑感覺,一定要有事實為證,才能有說話的空間。

  • 24 # 玄大

    在母親的感情方面,請不要太自私。

    你的母親也是人,父親去世幾年後,母親也需要有人陪伴——帶孩子,不是“陪伴”,是“付出”。她也需要有一個人,跟她說說貼己話,累的時候有肩膀可以靠一下。你的孩子不到一歲,我大膽推測你的母親可能還不到六十歲。請不要忽視她的情感需求。

    我進一步的推測,你和你的妻子因為工作繁忙,平常跟母親的溝通、交流不是特別多。否則的話,你母親情感需求得到另一方面的滿足,可能也沒那麼容易接受另一個男子。

    ——別誤會,我沒有批評你的意思,現在都市青年生活很艱辛,我完全可以理解的。你做的沒有任何錯誤,有母親可以幫你帶孩子,是你的幸運,你也完全不用有任何心理負擔,我相信你母親也樂於這麼做。

    我只是希望你能多體諒一下你的母親。

    當然,你不希望自己不到一歲的女兒被(對你來說陌生的)中老年男子帶,這種心情可以理解。那麼我個人認為,你有幾個選擇

    1、讓母親帶孩子,但是希望那個男人不要多接觸自己的孩子,那麼你可以跟你母親商量一下。坦白講,你母親放任那個男人自己帶孩子出去玩,也多少值得商榷(如果是兩人一起帶孩子下樓,或者在家讓男子一人帶、母親忙別的或者休息,我覺得完全沒問題),所以你可以嘗試跟母親溝通。但是你要冒一個風險:跟母親有衝突。原因不用多解釋吧。

    2、如果1不OK,那麼不讓母親(和那個男人)帶孩子,也可以自己想辦法。兩口子都要上班,可以考慮請個保姆?當然,代價就是多花錢,並且保姆……我是多少有點不放心的。但是你可以考慮請個保姆,但是母親來盯著保姆,以避免保姆的不靠譜。

    3、無法跟母親溝通,請保姆又不放心,可以考慮兩口子其中一個暫時不要工作?

    如果上面三個選擇都不OK,你又要工作,又不放心保姆,又不想讓那個男人帶孩子,又不願意跟母親溝通……對不起,你有你的想法,你有選擇的權利,你母親也有。幫你帶孩子這件事,並不是法定的義務,你母親完全不管孩子,也沒人能說你母親半個不字。

    還是那句話,你母親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情感需求。

    現代社會得城市青年,自己帶孩子確實很難兼顧工作和生活,但這不能成為讓你母親“必須給我帶孩子、為了給我帶孩子其他都必須讓步”的理由。

    你有你的顧慮,母親有母親的感受,這種情況,最好還是儘量溝通,找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吧。

    無論如何,請不要走極端,不要因此跟自己的母親衝突。

    你的孩子對你來說很寶貴,對於你母親來說,你也很寶貴。你們衝突的話,很大概率你可以得償所願,但是……請不要讓珍視自己的人難過。

  • 25 # 深青樂智

    媽媽要與跳廣場舞的舞伴同居是好事,或者說是喜事。首先舞伴互相瞭解,再說雙方都是單身,同居是一很好的選擇,(一)在生活上可以相互照顧。(二)同居不向結婚,不涉及以後的財產繼承等多方面的問題。

    現在很多人對廣場舞的老人有偏見。好向這些有偏見的人,受了跳廣場舞的老人的害,不知道他們家人誰讓跳廣場舞的人給拐跑了。

    跳廣場舞老人,身體鍛鍊的很健康,少受了得病的疾苦,即給子女減少找了麻煩,又給國家減少了醫藥負擔,有百利而無一害。

    跳廣場舞老年人無論男女,絕大多數都是好人,壞人所佔的比例很少,不會超過社會上壞人所佔比例的平均數。

    現在五六十歲的老年人,都是獨生子女。子女工作都很忙,沒時間照顧老人,健康老人還能幫子女帶孩子,現在一個小孩一個老人帶,有時是照顧不周全,兩人帶一個小孩,老人也能有休息一會的機會,多一個幫你帶小孩的老人,何樂而不為呢?

    單身老年人同居我堅絕支援,尤其是跳廣場舞身體健康的老年人。

  • 26 # 用三面佛像

    過去有一句古語,叫“百子不如一伴”。老人即然有這種想法,做兒女的就應該支援老人。兒女對她再好,不可能天天守在她身邊。她有一伴,精神上有一寄扎。二人你相我扶,有個可聊天之人,何樂而不為。

  • 27 # 油膩膩的大叔

    人生悲劇,莫過於中年時期,另一半比自己先離開,丟下自己算不上孤獨苟活人世,但也難享稱心的天倫之樂。

    首先,我贊同喪偶的老年人找伴侶。

    至於贊同主要是因為:

  • 28 # 金柏志

    首先只要雙方是真心的相互有愛慕,目的是老年生活相互有個照應,至於在不在跳廣場舞認識的重要嗎,老年人跳廣場舞也是說明他能積極的參與鍛鍊,說明對生活還是有活力的。當然如果媽媽想和他同居在一起,首先作為子女要幫媽媽調查一下這男伴的相關情況家庭背景,因為老太太在愛慕中可能智商會偏低。如果人品沒問題的話,我覺的作為子女應該儘量的幫助媽媽,這也是孝的一部分,作為現在的年輕一代來說,如果讓一個現在比較陌生的人突然住進自已的家庭肯定會有點介意這很正常,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覺得可以給他們租個房子住,目前小孩太小如果需要媽媽帶的話實際上能不能選擇白天媽媽還是按以前一樣在家帶,週末或節假日你們自已帶,給老二口更多相處的時間,時間是考驗一切的真理,等到你認可他了也就自然不會介意小孩讓他幫著帶了。住的話建議還是不要住到一起了,距離也會產生美,可以在同一個小區租個房子。

  • 29 # 手機使用者拂塵

    天要下雨孃要嫁人。不能干涉。你對你媽再好,有些愛是你給不了的。你也不能天天陪著她。婚姻法也不允許你干涉啊!這樣也減輕了你照顧你媽的負擔。

  • 30 # 藝瓊

    媽媽單身,她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親情,友情,夫妻之情都是無法代替的,老年人有伴侶照顧,減輕了兒女的負擔。懂事的兒女會理解父母的需求,應該支援他們。

  • 31 # 帆影方舟

    首先我覺得這種相識的人,不一定是感情牢固,僅僅憑藉著跳舞認識的,兩人是否都瞭解對方,脾氣性格是否相投,對方家庭是否清楚。

    如果說認識了不長時間就住在一起,是不是媽媽有點太缺乏關愛。建議作為子女的,多給空巢老人關愛。

    可以給媽媽好的建議,讓她不要太太草率做出決定,讓她知道子女的擔心,給她講一些跳廣場舞認識的人再婚後不幸福的例子。

    有的人找回了老伴引回了“狼”,一結婚就露出水性楊花的本性,有的媽媽淪為人家的“免費保姆”,有的人被“騙財騙色”,有的成為人家的“老媽子”等等。

    作為兒女肯定會有這種擔心的,誰都希望自己的母親享受到晚年的幸福,因此對待他們二次結婚的事情,有不同意見也是合情合理的。

    當然也不是一棒子打死,所有在廣場舞認識的舞伴都不可靠。多給媽媽一些時間,讓她自己的好好觀察及瞭解對方。

    只有真正地瞭解對方的人品,找一個知根知底,適合自己,興趣愛好,脾氣各方面相投,一心一意過日子的老伴。

    希望你媽媽能明白你們的心意,希望她找到適合的老伴,祝她晚年幸福。

  • 32 # 普通打工一族

    我來談談我的看法吧,我個人覺得既然你的父親去世了,你的母親想和舞伴同居,這是你母親的權利,你無從干涉,你的母親想尋找後半生的幸福,你應該支援才對,切不可橫加干涉,因為你這樣做不僅是在剝奪你母親的幸福,同時也是對你母親內心的一種無形傷害。

    從法律上來講,夫妻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就可以找異性的伴侶,並沒有規定年齡的限制,而作為老人的子女,多數都不喜歡老人這樣做,如果歸納其原因,我想無非是以下幾點吧。

    1,自己的面子不好看。有的人覺得自己的母親再嫁,給自己找一個後爸,自己面子上不好看,這是多數子女反對母親二婚的原因。

    2,怕母親上當受騙。其實作為子女,如果有這種擔心也是很正常的,但這種擔心卻不能夠成為阻止老人二婚的理由,你可以為老人把把關。

    3,財產問題。有的子女覺得如果老人二婚,將來老人的財產恐怕自己也就分不了那麼多了,這是一種自私的想法,但有這種想法的人在子女當中卻不在少數。

    4,相處困難。自己的母親二婚,作為子女來說,可能會擔心自己與繼父及繼父子女之間相處的問題,應該說這個問題確實很突出,畢竟是兩家人,要想相處融洽,確實很難,但作為雙方的子女,應該多替老人著想,彼此之間多理解多信任,在這個前提之下,把兩家的關係處理好,還不是難事兒吧。

    5,外人誤解自己不孝。自己的母親二婚,給子女的感覺就是外人會認為自己不孝敬,逼著母親改嫁,讓子女抬不起頭來,其實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現在的人都有自己的事業,根本就沒有那麼多的時間來照顧老人,老人二婚以後,他們自己就能夠照顧自己的生活,也給自己減輕了許多負擔,何樂而不為呢?

    總之,老人二婚,子女有一些擔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子女在處理這些問題上,卻不能一味的阻止老人選擇自己的幸福,這對老人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孝敬的,畢竟父母伺候自己不容易,老人的這點心願作為子女是應該支援才對

  • 33 # 拉菲1968

    我覺得還是和媽媽好好談一談,不反對媽媽找另一半。最好讓媽媽和這位叔叔搬出去獨自生活在一起,至於租房子一起生活,可以找來雙方兒女協商一下,都出點資金剩下的老人在自己拿點。一來兩人可以真正的相處的真實一點。不用顧及兒女的每天心情帶來的不自然的相處模式,二來都有屬於自己的私人空間。如果老人真想往長久相處首先雙方兒女在進行商談養老問題。因為太多例子了。兩位老人通過別人介紹認識的,相處的都挺好的一但有一方老人有病了另一位老人跑了把錢也拿跑了。兒女這才出來相互指責謾罵等等……

    老人養育自己的子女都不用容易,在我們成年了即將組成屬於自己的家庭,不也是父母幫助我們一步一步走過來的麼?所以我們也要幫助父母建立屬於他們自己的幸福![玫瑰]

  • 34 # 十斤石頭

    我覺得無所謂,只要媽媽開心就好,因為你問得只是同居,而不是結婚。

    如果是要結婚領證,考慮的事情就要多了,因為領證了,肩負的責任是不一樣的。

    現在這個社會太複雜也太現實,所以,先要了解對方的人品,對方的家庭背景,家庭成員情況。還有是不是有養老醫療等等。老一輩所說的門當戶對,我覺得在這個時候更適用。

    而同居只是因為兩個人覺得彼此挺談得來,在生活上多了一個人聊天做伴,並不牽扯其他因素,更簡單一些。

  • 35 # 留痕歲月夢

    感謝邀請。面對你說的這種狀況,我個人覺得你不能阻止媽媽和舞伴同居!爸爸已經去世好幾年了,媽媽身邊也需要有一個伴兒。再有媽媽是過來人,不是小孩子,在看人上也不會太幼稚。她有她的看法和想法!所以你沒有理由阻止媽媽的這種行為。再說只是同居而已,又不是結婚。好了就可以繼續,如果不和就可以一拍兩散,也不會有經濟糾紛!

    你們有一個不到一歲的孩子,你和老婆上班原來都是媽媽來看管吧!讓你也很糾結,很理解你的感受。如果同意媽媽帶他來居住,可能會產生矛盾和隔閡。如果不同意居住,孩子的看管是一個問題。

    我覺得可以先讓他們出去租房子,過一段時間看看!先不要急著讓他們住進來!因為請神容易送神難。孩子也可以白天放媽媽那,晚上接回來,你們就得辛苦點!如果覺得他們過的挺好,老人也不錯,為了照顧孩子方便,再把他們接過來也不遲啊!

  • 36 # 曉箏兆聞d2

    這事做為兒女真不好說,媽媽找老伴可以,和兒女在一起,起碼對方得有工作,不能沒收入吧,吃你媽的,做兒女的可給建議。一起商量解決。

  • 37 # 鬼舞阿杜

    天要下雨孃要嫁人,這是自然現像,隨他們自由的發展,做小輩不要過多的干涉,因為老年人也有追求幸福自由的權利!難道只准許年輕人和一些明星們,今天和這個同居,明天家庭出軌。老年人因為老伴去世,子女又不在身邊,難道就只能孤獨終老嗎?我想只要是他們在一起是自願的幸福的!在一起也無可厚非,他們在一起如果能互相照料,也省去子女的照料時間何樂不為呢!

  • 38 # 木子一娜廣場舞

    老伴是伴著對方走完最後一段路的人,若失去了一半,他(她)的生活是非常孤獨和無助的,就算兒女再孝順,也無法理解老人內心的孤寂,若能碰見志同道和、興趣愛好相同,並且有共同語言的人,又能相互體諒關心,可以嘗試,做兒女的多支援理解,就是對父母最好的報答!反之單憑一時的衝動,對對方瞭解不夠而做出的選擇是不可取的

  • 39 # 酒城微塵1

    只要能真心相處為何不可,有個伴也好相互照應。人老了身體總會有這樣那的問題。相處中若其中一方完全是為了錢財或相處中雙方性格、生活習慣完全不能融洽、矛盾百出的話,那儘量早點說拜拜。

  • 40 # 月滿西窗

    我覺得還是應該多體諒父母吧,子女要上班,還有自己的小家庭,不可能完全替代老伴的存在。當然,一個老人獨自生活問題也不大,但如果有個伴,可以聊天散步,順便也可以互相扶持下,為何不可呢?做人不能太自私,你小的時候她也曾無微不至的照顧你,現在她老了,無非就是想要一個幸福的晚年,只要她開心就好,如果是我媽,我會支援的,只要她交往的人厚道實在就可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我們的傳統美德。此外,過戶到你名下的房子原本就是她的,她應該有權力支配。把孩子抱到樓下去玩其實比在家更好,孩子視野開闊,更有利於孩子大腦智力開發,相信我的話,沒錯。

    可惜,我媽媽走的太早了一點,我是想孝順她都沒有機會了,願有媽的孩子能好好珍惜!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30歲要離職做全職媽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