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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亮的眼睛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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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煉海人
很早之前看過一部國外的犯罪影片,具體是哪個國家的,影片叫什麼名字,因為時間太久,想不起來了,但依稀記得劇情大致是:一個衣冠楚楚、社會上也比較體面的男人給他妻子買了一份鉅額壽險,保險受益人是他妻子的丈夫,也就是他本人。不久,妻子因意外事故去世,這個男人和他所處的體面的社會層面的人都為這起意外死亡感到悲哀,劇情說,這個男人除第一時間在報紙上刊登了他妻子不幸離世的卜告外,尤其他因失去愛妻表現出來的各種哀傷和不捨,令得所有他周圍人都備受感動。又不久,保險公司來人找他履行他妻子的保險合同,工作人員多次聯絡、奔走試圖與這個男人見面,但都因這個男人太過悲痛無法達成。當然,保險公司克服了種種困難,最終還是聯絡上了這個男人,兌現了保險合同的承諾,這個男人也算是因禍得福,獲得了一份鉅額保險賠款。但是,但是!劇情的高潮才剛剛開始,保險公司發現這個男人的妻子的意外事故事有蹊蹺,開始著手調查,通過艱難複雜的調查,保險公司最終掌握了大量和關鍵的證據,鎖定了意外事故,從始至終都是這個男人為騙取鉅額保險賠款而設計出來的。劇情到此反轉,男人被告上法庭,獲得了他應有的懲罰,保險金也被保險公司如數追回,社會譁然!
房東坐牢了,房東坐牢前所擁有的財物等除法院裁決劃定的外,應該依然是這個房東的吧?如果房子依然還是這個坐牢房東擁有的合法財產,那麼,任何單位和個人憑什麼能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據為己有?如果僥倖或強制居為了己有,又如何能經得起法律和時間的推敲和考驗?當然,這個坐牢的房東的房子,如果歸屬按月按面積需要繳交物業管理費類,在房東坐牢期間,不能也好、未能也罷......,總之沒有及時繳交,充其量不過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經濟糾紛,既然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經濟糾紛,如果協商調解無望,是否可以考慮訴諸法律,另案處理?
影片中的保險公司忠誠的兌現了它的合同承諾,契約精神盡顯無遺,為什麼它就那麼具有契約精神?恐怕是天平的另一頭有著法律砝碼吧?影片中的保險公司成功的揭開了這個男人騙保的騙局,保險公司憑什麼能反轉劇情?恐怕憑的仍然是天平另一頭有著法律砝碼吧?既然坐牢的房東的房子沒有被法院裁定處置,他對房子擁有的權利就不應該也不能夠被剝奪吧?!假設一個團體或個人看中了這個房子,設計出一套“天衣無縫”的計劃,計劃的成功只取決於是不是能把這個房東送進牢房,只要把房東送進了牢房,他們或他就能把房子居為己有了。這是不是也太荒唐可笑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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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善國夫子
這句話就是簡直胡鬧,現在社會越來越亂,物業是幹什麼的。你有什麼權利收房子,不交物業斷水斷電即可,換句話說,如果超過一定年限人家不在這住,你就沒有權利收人家物業費,。更何況房子。
那麼小編的態度是什麼,小編的意思是,你有房子我就得收費,你不繳費長期就是欠費,就相當於把房子抵押給物業也。這就是錯誤思維導致的。
公民財產永遠屬於他自己,除非法治充公,或自主轉讓。
物業,現在是個很混亂的一方,很模糊的一方,網路上所有物業引起的矛盾都是沒搞清楚物業的地位而引起的。
物業就是第三方服務的。是小區或社群全體代表為了照顧小區委託的第三方服務公司。也就是說,是大傢伙找人來打理小區。
我在這住,我上交物業合理,因為我消費了,如果我不在這住,我沒有享受消費,為什麼要付錢。
所以,現在法律咱不懂,但感覺缺少這一條。
物業究竟是幹嘛的,誰來保證的,誰請的,誰來付錢,付多少,怎麼付費,為什麼要付。搞清這些基本關係,我想現在小區既不會有物業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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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印第安島
關於物業有沒有權利收回房子,主要看以下兩點:
一,該房客有沒有權利繼續住,
二,物業是否受到房東委託。
關於該房客有沒有權利繼續住,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一,房東坐牢了,不影響你們之間的租賃合同的執行。只要滿足租賃合同的履約條件,且在租賃期內,房客有權利繼續居住至合同期滿。但一旦租賃合同期滿,且雙方沒有達成續租協議的,房客沒有權利繼續租住在該房間裡,否則可能構成違約和侵權。房東對該房屋享有絕對物權,不容他人侵犯。
二,“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關於物業是否受到房東委託,
二,委託內容要合理合法。物業在執行委託協議時也要合理合法。例如租客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物業也不能馬上收回房子,應給房客一個合理時間改正。
總之,房東坐牢並不會影響租賃合同,更不會影響房東的房屋所有權。物業拿到房東的委託,可以出面處理委託協議中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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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位賤笑啦
看了很多人的回答,大家的重點都說物業沒權利收房子,我覺得大家沒有仔細看樓主的問題,從樓主的問題上看,“房東坐牢了”這句話,應該確定樓主的角色是租戶,而因為房東坐牢而物業要求你離開,是吧?我表達一下我的觀點。
房屋的產權歸屬肯定是你的房東,而物業只是服務業主的機構,不論任何法律條文,物業也沒有權利私自處置業主財物,同樣如果你是租戶,你也只是在租賃期內享有的使用權。
但是,如果房東入獄後無法處置一些房產租賃問題等而委託他人(包含物業公司)處置,他就有權依照房東的囑託來完成一些工作,如果是這樣,就不是物業來收回,而是房東在收回,如果收回時間在租賃期內,你有權要求賠償或拒絕搬走而走法律程式,如果是租賃期結束,人家收回房屋無可厚非。
所以,單純是物業自己是沒有權利收回他人的私有財產,即便是原業主欠他的債務,也要經過法律途徑解決,但如果是以委託人身份來收回,自然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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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豬房論
通常情況下,物業是無權收回業主出租的房屋的,因為即使房東坐牢了,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仍然可以通過其親屬管理自己的房屋。租客有事可以通過原來的電話聯絡房東的家人,洽談有關續租或停租事宜,房東家屬一般也會主動聯絡房東。而物業公司作為物業服務合同的乙方,其合同義務和工作職責並不包括管理業主的房屋。
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房東與物業之間存在委託關係。現在的物業公司一般都設有房屋租賃中心,負責提供小區內的房屋中介服務,包括委託租賃、房屋買賣等。有些業主為了省心,也常有把房屋委託給物業公司管理的,由物業公司代為辦理租賃等事宜,比如,海南的居民小區這種情況就比較多。因此,如果房東把房屋委託給了物業公司進行管理,那麼,在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物業公司就有權收回房屋。如果合同沒到期,物業也無權收回房屋。這件事不難判斷,看看租房合同是和房東直接籤的,還是和物業籤的。如果是和房東籤的,可以拒絕物業的收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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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楚國多怡人
怎麼提這種問題,先看物權法,然後會羞於提這種問題,佔有,使用,處分權是房東不可侵犯的權利與物業半毛線關係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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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杜拉拉昇職紀
房子的物權是房東的,和物業沒有任何關係,請記住這是最關鍵的一條,即使房東沒了,房子也是有繼承人的,和物業沒有任何關係。
物業是幹什麼的?
物業是服務公司,和房子的所有權是沒有任何關係的。物業服務單位僅是受託進行物業服務的,無任何權力處分業主財產。
所以說,很多業主家裡房子漏水了,也要物業負責,這也是不合理的。
物業可以和你一起想辦法,甚至幫你去申請維修資金,但是你要他負責可就真是勉為其難了。
房子又不是物業蓋的,產權也不是物業的,物業不過負責公共環境的秩序和衛生而已。
所以房子的歸屬權和物業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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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至尊寶尋紫霞仙子
你是星球上來的人類?剛到地球,物業應該最早從外國引入,管理小區衛生,疏理交通秩序,裝置維護。而現在,居然可以收私有財產?我可以告訴你,物業他沒有執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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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妞留步121
問這問題的腦子是隔壁老王給的?坐不坐牢給你物業有啥關係?!你是人家兒子啊要去收人家房子?!!就是你是兒子!只要你爹沒去世你也沒機會去搶你爹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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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朱工499
房子是房東的私有財產,和物業有毛關係,物業收回?你曾經擁有過嗎?就算你是原房主,賣了也得往回買呀,收回?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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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崔老大245331624
房東坐牢了,不關你的事,也不幹物業的事。如果是沒收財產也是法院的事。你住人家的房子,房東坐牢了,會有人來向你收房租的。也有人會去交物業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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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牧馬人2001
房東的房子與你物業有關係嗎?虧你想得出來還收房,房東即使人沒了房子產權還是房東及房東的繼承人的,你物業一片瓦也沒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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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今晚黃瓜切片
簡單說房東在牢裡,他沒有委託給物業公司的話物業無權處理。看門狗而已。建議你申請探監並繼續簽訂租賃合同,或者讓房東找個委託人(要有委託書)實在你自己整不明白就找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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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蝶葬花魂
意思是很明白,你是租房的,房東坐牢了。物業會不會把你趕出去。這個真不好說,如果房東在牢裡說不租給你了,並且請了律師,那麼物業是有這個權利的。但這個權利僅僅是幫助業主管理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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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馨1
房東坐班房,和物管收房子是牛馬不相干的事。房東永遠都是房東,物管只是看管房屋收取合理利潤的商業行為。在你沒有取得該房產權證時,任何單位個人都不能收回該房屋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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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叢林44909650
房東坐牢了,你作為租戶到期也要給續房租,如果你沒有付房租,房東就有可能委託物業將你清除,你提這問題我懷疑你沒有付房租,物業幫業主收房子,你想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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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渋渋
這問題問的,第一房東犯事和你有沒關係,你和他是租賃關係。第二房子是房東的,個人的東西和物業沒半毛錢關係。第三就算交物業費你可以協商怎麼代繳,和房東家裡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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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曦光晨眠33
房東坐牢跟物業有什麼關係,就是那點物業費嗎,反過來講,也沒享受到待遇啊,法院都不敢這麼來,物業是業餘的嘛,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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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cola的天地
這話說的有意思,房東坐牢,房子就不是房東的了?就變成物業的了?就算房東死了,房子也應該歸房東的遺產繼承人所有。和物業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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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坐牢了,物業有權收回房子嗎?該題第一句房東坐牢了。說明房東是房子的主人。第二句物業有權收回房子嗎?收回是什麼意思?收回的本意是指:將本來是自己的東西,借與他人臨時使用,或者是本來是自己的東西,不小心丟失,被他人揀到,自己認領回來等情況。本題己明確房子是房東的,不是物業的,那來的物業‘收回’房子一說呢?如果物業乘房東不在家,佔有了房子,這隻能叫強佔,叫霸佔。這種行為是非法行為。無論如何不叫收回。
題主用‘收回’一詞概念不清,確實使人無法理解,也無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