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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深夜我自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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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仗劍與Dream
要了解他們之間的區別,我們要首先知道,何為勞務派遣,根據法律規定,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而且勞務派遣公司要與用工單位簽訂派遣協議務約定遣崗位與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其區別有: 1、 勞務派遣員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簽訂勞動合同,與其存在勞動合同關係的,用工單位(國企)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只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力使用關係;而正式工是與國企之間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他們之間是存在勞動關係的。這是兩者之間最主要的區別,因為其他之間的區別一般都是建立在勞動關係的基礎之上進行的。
2、至於其他的區別,列如:工資的發放、社保的繳費、管理等等之類的。對於勞務派遣員工的,管理是由國企負責的,其他一般都是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的,至於社保在實踐派遣用工的過程中,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單位與用工企業協商確定,一般是用工單位出錢,派遣單位辦理社保。
工資標準,實行同工同酬(從事同種工作的被派遣勞動者與非派遣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適用相同的工資福利制度。用工單位無同類非派遣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或所在行業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對於正式工的,工資、社保、管理等都是由國企負責的。
綜上所述,他們之間最主要的區別就是與誰存在勞動關係,至於其他的,一般都是建立在勞動關係基礎上的而開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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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職場小公子
國企用派遣員工最主要原因是為了風險分擔!我作為安全部門經理有幸參加過公司的一次人力資源戰略分析。
因為國企最在乎的並不是省多少錢,而是風險分擔,自己的正式員工和外部的派遣員工出事,責任是完全不同的。現在安全事故說小了決定著著整個單位領導的職位升遷以及正式員工的先進評選和獎金,說大了決定著領導的職務任免、牢獄之災和單位停產倒閉。所以勞務派遣是首選。
第二個原因是為了便於管理,國企內的員工很難管理,大多時候都是情面管理,因為國企的制度沒有私企那麼嚴格,打個比方:連續遲到一定的天數才算半天曠工,一年內連續曠工到達一定的天數才會被開除。而且開除一個員工還要先報備再研究,遇到說情的,員工態度再好點,最後扣點獎金不了了之。勞務派遣就不一樣了,可以隨時調整,非常容易管理。而且一般情況下,一個派遣工的工作量和三個正式工的工作量相仿。
現在很多國企都是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招聘工人,一是可以為其承擔一部分用工風險,二是便於管理。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和順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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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輝哥827
勞務派遣和正式工的區別並不大,勞務派遣不是企業招聘的是企業讓勞務公司幫忙招聘的外包工,他們和正式工差不多,享受醫保,五險,但不享受一金,還有公司福利,往往是訂單多時用你,沒訂單時讓你走,但正式工不一樣,享受各種福利,受勞動法保障的。各有各的好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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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南山70
(一)簽訂的合同不同正式員工是與用工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員工的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普通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簽訂三個月及以上,但是勞務派遣合同必須要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這是為了避免由於勞務派遣期限的不確定性造成就業者的不穩定。(二)享有的勞動待遇不同1.福利保障《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 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同工同酬”,但是勞動者在法律上並非用工企業人員,而是勞務派遣公司人員,所以有時並不能完整享受企業本身的福利待遇。2.工傷申報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條,“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 辦法。”正式員工是用工單位來申報工傷的,勞務派遣員工是由勞務派遣公司申報工傷,用工單位協助工傷認定。3.解除勞動合同正式員工主動離職,直接在用工單位申請離職,勞務派遣員工則要向勞務派遣公司申請。同時,《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一)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二)用工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或者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的;(三)勞務派遣協議期滿終止的。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後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也就是說,不能隨意地以退回為由變相降低勞務派遣工地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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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要求取消勞務派遣公司!此累機構已經成為用人單位,規避勞動風險的方式!對打工者太不公平無論是私企還是國企,現在基本上都開始用勞務派遣工。用勞務派遣工的好處是,用人單位跟工人沒有勞務關係,不簽定勞務合同。自由用工,生產忙的時候大量使用勞務工,當訂單不足的時候,就大量裁人,沒有賠償,完全規避了勞動法。勞動公司就是個皮包公司,掌握著人力資源,勞務工的工資近一半給了勞務公司,工資由用人單位匯給勞務公司,再由勞務公司發給工人,勞務公司扣除勞務費,代交社保醫保。如果不工作,沒有工資,勞務公司不會代交社保醫保的,勞務公司穩賺不賠。了!!勞務公司,是坑害打工者的毒瘤!必須剷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