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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 天元灬

    有,喜歡的人

    自己刪了好幾次又加了回來。

    喜歡,很喜歡,可以說是愛。

    可她不喜歡我,而且現在她的家人都在外地。以後估計也不會回來了。

    舔狗是不可能的。打死也不會的。只是不想讓我的愛變味。

    相親過一次,沒成功,是我的原因,也傷了我相親的女孩,以後26歲之前不打算在相親和戀愛了,除非還能遇到心愛的人。或許我是在等她,或許吧,隨心而行。

    每次和她聊天嘴氣都很硬。。。。

    我一見到她,就高興,感覺身處在光明之中,或許這就是女神吧,女神是不能和凡人在一起的,在一起的話女神就不是女神了。不是嗎?可我這個凡人還是想和她在一起。

  • 42 # 筱菡辰媽媽

    我沒有很卑微的糾纏過一個人。

    因為我神經大條也很自愛啊!我媽從小就和我們說,女孩子要自尊自愛。只有把自己的位置擺正,才能做正確的決定啊!

    如果喜歡的那個人他不喜歡自己,在條件對等的情況我會努力一把,爭取一下。但是要卑微的糾纏的話,還是算了吧!哪怕你最後糾纏成功了也不會幸福。還是在沒有泥足深陷的時候拔腿走人。找個適合自己的。

    這雖然做起來真的很難。但如果你不試一試,你只會讓自己陷得更深。女孩子,千萬不要把自己弄的廉價!加油!向前看!

  • 43 # 路人唐乙丙丁

    當兩個人的愛失衡以後,必然有一方會愛得十分卑微。

    感情這種東西是相互的,如果一方愛而另一方又不愛了,即使勉強也肯定是沒有幸福的,但感情也是很難控制的事情,愛的一方要去求不愛的一方,當然會變得很卑微。

    曾經也有深愛過一個女人,我們在一起三年,沒想到最後她卻背叛了我,我選擇了原諒,她選擇了結束,可是我想繼續,她卻不給我任何機會。

    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和她苦苦糾纏,其實早就知道她對我已經沒有任何感情,但總抱有一些僥倖的心理,希望她能夠回心轉意,我可以什麼也不計較,哪怕是她出了軌。

    可他的態度卻好像是我做錯了事,我出了軌,我卻真的表現出了像是我做錯了事,低三下四,苦苦哀求,一直到變成了絕望。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我才徹底恢復了過來,想想過去這一段,真的覺得自己挺傻的,怎麼會愛得如此卑微?

    好在一切都過去了,愛過,恨過,也傷過,但畢竟讓人成長,也會讓人明白,即使不愛了,也要有尊嚴的離開,為了一個不愛你的人,卑微根本不值得。

  • 44 # 謝平凡

    “我曾經愛過這樣一個男人,他說我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他說的每句話,我都會當真,也是這個被我深愛的男人,當我變成世上最笨的女人”

    年幼無知的時候,還不懂什麼是婚姻,相親遇到了一個情感中的高手,相處一個星期,就提出讓我這邊辭職去他的城市。可能人過了30+的坎了,對婚姻迫切需要合適結婚的女人,可那時我並沒有立馬結婚的打算,把自己的未來交付出去,種種原因我也沒有那個魄力和安全感。我先提的分手,但架不住他是個成熟有魅力的男人。分手後,對方很快相親了一個女孩,學歷,身材,長相自我感覺都沒有我好,但那個女孩就是會抓住機會,火速同居,火速懷孕。徹底斷了我的念頭,但感情哪能理得清剪的亂,犯賤的我,竟然放下所有的高傲去恬不知恥的請求複合,低聲下氣到這種程度,是我此生心底回憶起來,還覺得隱隱的刺痛。現在回過頭想想,可能當時是年少無知,也有可能是自尊心做怪吧。但,這段短暫的經歷,當我在下一段感情中,學會懂得了珍惜別人的付出。

  • 45 # 孫同1127

    放過那個在感情中不斷掙扎的自己吧。

    有些人終究會被留在記憶中,有些想念只能被放在心裡。

    從此,餘生的悲歡與他無關,往後的苦樂自己買單。

    我很想你,但我不會再找你。

    從前你是我心上的一束光,傾世溫暖。

    現在你是我心裡的一根刺,刻骨銘心。

    以後你是我心底的一粒塵,無關痛癢。 ​ ​​​​

    “很慶幸一路都是自己撐過來的,所以少了誰的陪伴都無關緊要,很幸運,我不矯情。” ​​​ ​​​​

    很卑微的糾纏過一個人,你覺得卑微到塵埃裡的愛還叫愛嘛,愛情最正確的不是相敬如賓,相親相愛麼。想要你做我歸屬 可你終究不是我歸宿。

    好像他和她已經分手兩年了,兩年來他每天下班習慣性地開啟她的部落格,看看她一天的心情。她有時候高興,有時候悲傷,有時候失落,他只是靜靜地注視著,不做一點評論,甚至刪掉了自己的瀏覽記錄。直到有一天她部落格上掛滿了她的婚紗照,下面有一行小字:“我嫁人了,不等你了,不更新了。” ​​​

    你可以忘不掉 可以拒絕不了 可以割捨不下 但是要記住吃一塹長一智 不要再犯同樣的錯 順其自然 不要對任何人抱有過高期望 就像知道結局後也不要太過失望 人生那麼短 請及時行樂

    ” ​ ​​​

    一直覺得這世上告別儀式挺多,比如喝酒,旅行,或乾脆痛哭一場,可是後來才知道,人生中大部分告別是悄無聲息的,原來某天的相見,竟已是最後一面,此後即便不是隔山隔水,也沒有再重逢。“ 有時候,我們放不開不是因為失去,而是心疼自己的付出。給自己一個方向,不求地老天荒;給自己一個信仰,不必一路慌張。心安神定,由弱而強 。” ​ ​​​

    如果有一天我們絕交了翻臉了,

    你出門跟全世界罵我,

    我也不會把你哭著笑著在深夜只分享給我的祕密告訴別人。

    一個人把能讓自己身敗名裂,

    遭人恥笑的事告訴你的一瞬間,

    一定是把你當作最親近的人。

    朋友也好,前任也罷,

    人生諸事很難長情,

    我願始終記得你把心掏給我的瞬間,

    並守護它。

  • 46 # MjhgYjLng

    我覺的愛一個人,不在乎是誰主動的,除非對方是玩弄感情而已,愛你的人又什麼啥得讓你哭泣,讓你等待,說什麼都是為你好,是離開你的藉口……去卑微的討好一個人,真的很累很累!經常聽過這樣的一句話,太委屈求全寧願錯過,也不要委屈自己。可是,一旦愛到骨子裡了,又有幾個人能做到?這個世界上最累的事,就是眼睜睜的看著自己心碎,還是自己動手把它粘起來。思念一個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後一滳一滴的變成熱淚,我們明明明不陌生,卻比陌生人還要陌生!

    從今往後,努力做一個簡單的人,不埋怨誰,也不羨慕誰,Sunny下燦爛,雨中奔跑,做自己的夢,走自己的路……

  • 47 # 一片綠葉子

    沒有。幹嘛要卑微的糾纏呢?卑微的低到塵埃裡的愛是沒有任何幸福指數的。人生短短几十年,我可不想把寶貴的時間隨便浪費在一個不值得我愛的人的身上。寧缺毋濫,寧願一個人孤獨,也不要二個人的寂寞。我的人生我做主。

  • 48 # 小燕窩74

    沒有,從來都沒有過!

    一個人如果不喜歡你,你再怎麼去糾纏都是沒用的,只會讓他反感你、討厭你,心裡沒你的人,無論你怎麼做,都不會再接受你!

    愛一個人就要真心實意的去愛,你如果在乎我,我會好好珍惜你,如果沒有愛了,我不會糾纏你,兩個人之間既然已經沒有感情了,又何必再這樣做呢?沒有任何的意義!

    愛不是靠卑微的糾纏就能挽回的,一個人如果不愛你了,你怎麼求都沒用的,強扭的瓜不甜,還是放手吧,免得讓自己越陷越深,難以自拔,痛苦的只能是你自己!

  • 49 # 延秋676

    不要把自己說的那麼清高,從來沒卑微的糾纏過人。

    那隻能說你很冷血,很漠視感情。只有卑微愛過的才是真情,只有糾纏了才是深愛。那是生命中的一段路程,經歷了才是一種磨礪和成長。

    不知道是不是命運所然,有了那些刻骨銘心的過往,心才會變得淡然,才會波然無驚的應對前面的感情。這說不上是幸還是不幸。

    歲月中有多少波濤洶湧,就有多少喘息後的平靜。自以為卑微是心靈學會了俯視,所謂的糾纏是在真實的面對自己的尊嚴。

    一切都會成為過往,人生漫漫,且行且行且珍惜,如果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形同路上撿到的瑰寶,會有不一樣的感知,猶其對自己的玻璃心,有了十分強大的免疫力。

  • 50 # Zita888

    沒有糾纏過,但有那麼一瞬間,想要放棄尊嚴,想要拉近彼此距離,不計效任何東西!可理智告訴我,卑微換不來愛情,也許只會是憐憫,也許......

    明知得到之後就會失去,那就讓他成為我一生的朋友,真誠的待他和他身邊的人。

  • 51 # 311咖啡不加糖

    有,永遠都不會忘記的那種感覺,站在寒風中打一個多小時電話,掛了再打,哭著求他陪我去深圳,求他不要拉黑我,兩天暴瘦六斤,為了愛他真正的卑微到了塵埃裡。

  • 52 # 憨子613wm

    整整15年了蒙陰坦埠的王梅我還是沒有忘記你,聯絡了以前的朋有一直以為是你拋棄了我。到頭來我才發現是我自己把你弄丟了,我這一生都獎耿耿於懷,只要你過的比我好,只盼望今生能再見你一面。其實能遇到你也是一種幸福,那時的我愛你愛到自己無法呼吸是我自己在不知不覺中把你丟了我後悔死了,只想默默的關注你。

  • 53 # 泊漫情感

    有過!而且結局是悲劇。

    我17歲大一那年喜歡上一個學長,他復讀了三年,比我大了五歲,看起來很成熟,而且會唱歌,各方面能力也強,我就喜歡上了他。

    所以看到他在校外一個公司做領隊(校外活動,去各個城市做一些拓展活動),那年又剛好在做一個線上訓練營的時候,跟著他做助理,他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我都會不顧自己有沒有時間滿足,而且不止一次的翻過他的一千多條空間動態,每天纏著他給他發訊息,說早晚安,還寫過幾萬字的情書。

    但可能是因為我過於放低姿態,而且年紀小,幼稚,所以最後並沒有什麼用處,等到走出來之後,才發現自己那段時間真的很傻。

    並且在聽到很多女孩傾訴自己的故事的時候,才發現,如果喜歡一個人,要做的應該是主動去追,去撩,而不是卑微的糾纏,放低姿態。

    因為好的感情是平等且互相尊重包容的,如果一味的放低姿態,就算在一起了,或者複合了,這段感情也很難幸福。

  • 54 # 一凡ylg

    我雖是男人,但我很討厭女孩在男孩面前的那種過分的“主動”!

    在大街上,在親朋面前,在眾目睽睽下主動“強行”摟抱,主動強行親吻,主動強行撫摸男孩,使男孩處於尷尬、木納、不知所措之地!

    女孩兒的這種卑微令旁人“無地自容”!難道這樣就能乞討來真正的愛情和感情嗎??

    筆者認為:越是卑微乞討,女孩兒在男孩心裡的地位反而會越低,到最後女孩得到的傷害會是越深越大!

  • 55 # 冤20軍高炮旅軍官朱

    有過卑微,沒勇氣糾纏;

    有過糾纏,忘帶了卑微。

    遇心儀她,試試這靈招;

    卑微糾纏,告訴你結果。

  • 56 # 遇見王瀝川剪客

    卑微的暗戀過一個人,沒有糾纏過;其實個人覺得他(她)不愛你就夠辛苦的了,就沒必要糾纏了,只要有一方不喜歡如果繼續糾纏我覺得雙方都辛苦,尤其是被喜歡的人,會給他的(她)的生活帶來很大的困擾,所以如果被喜歡的那個人不喜歡你,個人覺得就放手吧!

  • 57 # 無言嘍

    糾纏本身就是卑微的行為,得不到的你去糾纏只會更加貶值的讓人生厭,凡是用卑微的方式而能尋求得到的,都只是曇花一現的瞬間,轉身就是橫眉和冷眼。

    小時候的夢想要當解放軍,這都己實現。後來要想找個好工作,娶個好女人,過上好日子,反而是這些看似簡單實質卻很難啊!當努力不夠就用上卑微的糾纏的方式想要得到,告訴你,連自己僅有的尊嚴都是打水漂,位卑千萬不可去糾纏啊!

  • 58 # 唯一7172

    我有。我們都有自己的家庭,在一起13年,突然有一天,她拉黑了我們的單獨對聊QQ,不接電話 。我知道自己有做的不好的地方,我不斷給他資訊,表達我內心的想法,可她依然不理不睬。我試著懷疑這十三年她是不是真像她說的也愛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房子買十四層好嗎?有買十四層的兄弟姐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