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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哥哥是甲方

    物業公司是一個社會必將淘汰的產物,《物權法》規定保護業主利益,物業是業主請來看家,護家的,法律也許可業主自治,甩掉物業這個包袱,但是收效甚微,物業公司呢打著服務業主的旗號,其實就是衝著業主的公益收入和維修基金來賺錢的,《物權法》之規定業主公共資源收入和地下人防車位收益歸業主所有,但事實上業主並沒有得到實惠,而且小區內安全隱患突出,時而招賤掂記,有的小區消防通道被佔用,火災突發時,才知道救援車輛進入不了小區及時救援,還有就是物業保安老齡化,物業為了省錢,虛報應招安保人數矇騙業主,小區業主家被盜事件長期發生,環境衛生差評,汙水橫溢,蚊子滿小區,所以造成越來越多的人不交物業費,甚至討厭物業人員的情況。

    如果這些現象出現的小區,與其說物業不好,還不如說是業主委員會嚴重失職,因為小區物業的各項管理到位與否與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實行情況有直接關係,因為業主負予業主委員會的權力就是對業主的利益負責任,這中間物業與業主委員會之間有沒有利益關係鏈就不得而知了。

    矛與盾的關係是相互制約,是在生活中發現矛盾和解決矛盾才能使小區健康和諧發展,而生活在每個小區的業主都希望和諧的安居工作和生活。

    治標先治本,打鐵還需自身硬,業主委員會是每個小區最有權力和義務監督和管理好小區的,物業費不多,能賣房的業主不會差物業費,事情的根源找到了,問題解決了,心情平和了,物業和業主之間扯皮的事就少了,誰沒事天天吃了飯瞎扯淡。

  • 22 # 酷熱難耐的我

    小區好,誰願意多事成立業委會?業委會成立還必須社群介入,各種刁難,各種社群受益物業收走公共費用,美名其曰,貼補物業費,其實,大家都懂!熱心業主幾次一搞心涼,搞幾次,大家業主都知道利益關係誰還交錢?

  • 23 # lc153766034

    按照房屋面積固定收取費用是不合理的。收費是量化了,使用卻是含糊的。實際上物業公司養了不少只領工資不幹活的人。小區管理可以分兩條腿走路:1、社群居委會牽頭實施社群公益專案維修維護運營,申請和使用好業主繳納的維修基金。組織、協調、實施小區內的治安和衛生工作。2、其餘的小區服務工作如房屋裝修、維護,水電安裝等等,按照業主自主自願的原則,由市場化方式解決。

    如此,業主每年固定繳納的物業服務費用會大大降低。否則,高昂的物管費,加之可能實施的房產稅及其它房屋維護成本,房主將不堪重負!

  • 24 # 雨竹0727

    這個問題很普遍,雖然我家從沒拖欠過一月物業費,但是出於無奈才交的,業主們對物管很不滿意。

    我所在小區的物管早就從服務性質轉為只為盈利為目的機構了,物管費並不便宜,但他們的任務就只是僱幾個大爺大媽每天簡單打掃一下樓道,垃圾要業主自己提到樓下指定點,電梯壞了也不及時維修。今天我家廚房水管有毛病,自己無法處理,找到物管管道工,他都說,這不是他們的事,後來再三央求,還送禮物給他,才勉強來維修一下。

    此外,物管還巧立名目,向業主亂收費,前段時間,因為亂收費,還聯絡警方,拘留了個別"不聽話"的業主,現在如果前半個月還沒交物管費,馬上在業主門上貼催款單,業主們敢怒不敢言,我覺得物管就是業主養的一幫寄生蟲。

    試問,這樣的物管費誰能心甘情願交呢?國家是應該對這管理不到位的物管公司整頓一下了,以維護業主的利益。

  • 25 # 王亨橙

    為什麼不交就是交了物業事情也沒解決,要錢物業來了 有事的時候物業跟踢足球一樣,看到物業兩個字頭疼,比如漏水房子質量問題等等,我想不少業主吃了不少苦

  • 26 # 藍色多瑙

    中國的物業應該就是像歐洲的房屋管理所吧!但是又有不同,我們奧地利這邊的房屋管理所是不在小區裡的,在一個辦公室(其實就是一個法務公司)也沒有你們說的保安,只有打掃衛生的衛生員,還有就是叫垃圾費,雜務費,的單子,平時都見不到面,有事情就打電話,然後人另外的公司來處理,還有就是政府法律上的一下事物。也從來沒有聽說和房主有什麼矛盾。

  • 27 # Jun富

    貨不真,價不實,服務不到位。舉例說,瀋陽市于洪區某新樓盤,物業費每平米2元但自行車棚沒防雨板,問物業,物業說等待,公安局規定電動車不充許放樓道,2元的物業費車棚不能用這算貨真價實嗎一一一

  • 28 # 大丁的生活日記

    中國大部分的物業管理基本上走型了。

    原因是

    創辦一個物業管理公司門檻比較低,

    只需要註冊一個公司。找3~5個員工直營一個客服部!其它的像保安部、保潔部,工程部、綠化部外包就可以了。

    想一想外包的這些部門,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為了省錢,所以說在人員配置這一塊,在服務保障這一塊兒肯定是非常欠缺的。

    再一個是,新成立的小型物業管理公司,他們也沒有什麼管理經驗,僱傭的一些員工都是二三流小型公司辭退下來或者是跳槽過來的。人員素質殘差不齊。

    有些人員甚至是流氓地痞。

    成立的物管會基本上都是親信人,也起不到監管作用。

    社群的個別領導跟物業同流合汙。

    一些問題業主投訴無門,所以就拒交物業費。表示抗議。

  • 29 # 娜樣的生活

    物業繳費就是一種交易行為,業主花錢買服務,物業公司用服務賺錢,有交易就得遵守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本交易原則。

    很多時候,物業覺得自己是管理機構,盛氣凌人的去管理業主,而業主又覺得自己交了錢,物業就得任勞任怨的為自己服務,久而久之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就會越來越多。

    有些物業公司不作為,清掃不到位,管理混亂,基礎設施維護不及時,這種情況下業主自然不願意去繳納物業費。

    還有一種像圖中的這種物業公司,收著高額的物業費,如果承諾的服務做不到位,業主怎麼會心甘情願的繳納物業費呢?

    說到底,還是物業公司把服務做好,做好自己本職工作,業主自然不會再拖欠物業費!

  • 30 # 老狼教父

    更正一下:現在找理由不交物業費的人越來越少了,不是越來越多了。

    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小區還是要有人管理才行。

    越來越多的人有了“法”的概念,越來越多的人主張“依法維權”了,這是“法治”的一大進步。

    越來越多人的明白,如果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會依法維權,自己會被起訴,最終一分不能少還得交。

  • 31 # 翻滾de五花肉z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說下我的看法。物業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才產生的一個行業,那個時候社群只收取衛生分對小區進行清理衛生,有人看到一部分居民對這樣的管理維護不滿意,有需要更好居住環境的需求,在這上看到了商機,因此產生了這個行業。而那個時候的物業大家都不會做,也只是做一些環境的維護,安全上面的管理,這些就讓業主看到改善,因此滿意並向這些人支付一定的費用,這就是物業產生的雛形。那個時候因為運營成本很低並且是新行業,也都預設是後交物業費,大家看結果給錢,那個時候也有很多不交錢的,因為那個時候經營成本很低,有個百分之六十左右交錢就可以正常運營了。政府部門對這個行業的產生也很高興,它分攤了社群的壓力,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居住的舒適度和安全性。隨著行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接觸到物業,人們不滿足於物業的基礎服務,因此也要求物業做的更專業,服務更完善,但業主對於物業所承擔的責任和服務內容並不瞭解,雙方造成了認知上的差距。物業方面隨著企業的最大,職能部門及人員的增加加,社會發展人民幣貶值,小區老舊,當初賺錢的小區都成為了大企業的包袱,丟棄了影響口碑,不丟棄一直在虧損,造成了經營成本的增加,因此越來越注重收繳率,而面對形形色色的問題,物業並不能全部解決,造成了物業與業主間的矛盾越發尖銳。當然這其中有部分物業本身就是本著撈一筆而不作為,管理能力不足和部分就是想佔便宜的業主。所以不是越來越多人不交物業費,更多的是隨著發展把這個問題凸顯出來

  • 32 # 五座帝國

    談談我的感受。一是合同存在問題。物業服務合同基本上是開發商操控的,而物業本身起初多為開發商的部門轉化而來,後來為了應付國家有關法規,或由開發商的親戚朋友出面成立所謂“公司”、或由開發商轉包,總之,根子都在開發商那裡。由此,決定了物業公司根本不可能是為業主服務的,而是為開發商的利益服務的。雖然後面有業主與物業簽訂的所謂協議,但由於業主不具備法律主體地位(業委會才具備),造成業主與物業地位不對等,無法維護自身權益。這也就能解釋為什麼物業搞強買強賣,為什麼乘業主接房之際趁機提價,為什麼始終不能站在業主角度考慮問題,為什麼把小區當成自己的財產肆無忌憚地胡作非為。二是質價不符。基於前面“一”的原因,物業公司只需對開發商的利益負責,因為就發包合同看,開發商才是甲方,業主就法律意義看是殘缺的,只是負責認賬、掏錢的。當物業不履行或少履行其職責時,業主根本無法追究。因此,物業大可降低服務水準、偷工減料、投機取巧、大肆盤剝、強取豪奪,而自身不用承擔任何風險。三是現行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問題較大。現行法規沒有賦予業主與物業之間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造成業主被動、被迫接受“服務”的尷尬狀態,沒有任何制約手段。雖然法規提出什麼成立業委會,但實際操作起來幾乎不可為,等同沒有。由此,形成物業一家獨大,成了小區的太上皇,業主成為被欺騙宰割的物件。被僱傭者可以強買強賣,指定價格;可以利用業主資產謀取利益。而僱傭者竟然只能任人擺佈,予取予奪,毫無辦法,形成心理怨氣。

    如此種種,時間越長,業主的怨氣就越大,雙方間矛盾就越深。業主無從發洩,只好據交物業費,以示抗議和對平等、正義的追求。當然,不否認業主中存在個別素質不夠的痞子無賴,但大多數業主還是基於所受到的對待才因此反擊的。

  • 33 # 源於自然隨心流淌

    我覺得國家對物業收費制定了標準,就是允許物業的存在。其實為什麼,大家對物業持批判的態度,還是服務不到位,感到交了這麼多錢,就應該物有所值。道理是這個道理,但是用什麼來評價,物業的服務到底值不值這麼多錢。

    1、一個小區,物業的存在是必要的。也許你認為,交水電費都可以在手機上實現,不要物業也罷。但是,如果沒有物業,小區產生的垃圾怎麼辦,小區的綠化由誰管理,小區房屋漏水出現問題怎麼處理,一些列問題,如果擺在你面前,也許都是難題。

    2、一個小區,環境優美、人居和諧、安全有保障,這是大家的心願,當然這也是人為管理的結果。既然我們都想擁有一個優美的人居環境,又不想親自動手,那就必須有人來做,而且這些人,最好是固定的,不是三天打魚,四天晒網的那種。

    3、大家不認可物業,最主要是感到物業不稱職,該做的沒有做好,業主所支付的物業費用不值。其實這些問題,並不是真正不需要物業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又增加了小區業委會的存在,業委會是業主選出來的,是幫著監督物業幹好工作的。很多業委會成立就沒有經費收益,基本都是公益性質的,大家試想一下,一個小區,光靠業委會幾個人來監督,而且是義務的,這種能夠長久嘛。

    4、既然物業服務不到位,是要必須整改,不是說光拿錢不幹事。一個好的物業,是一個真正為小區負責的物業。物業有物業的職責,業委會有業委會的職責,當然業主也有業主的職責。業主最起碼得做到自覺,至少垃圾不亂扔,車輛不亂放,講話要文明吧。

    總之,一個小區管理好壞,不僅是物業的問題,業主也要承擔責任。只有實現多方面的一致性,小區的管理才能上層次,才能達到業主心裡上的平衡。

     

  • 34 # 巴渝點評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不願意交物業費?

    1、物業辦事不作為,但收費最積極。

    2、費用支出不透明,有損業主共同利益。

    (注:上述兩條為最主要原因!)

    3、個別業主不繳納物業,大家覺得吃虧,也跟著不繳納。

  • 35 # 齊樂58

    現在的物業公司巧裡明目、花樣百出奪取業主利益,以及服務質量、服務態度越來越差等問題,造成業主和物業公司的矛盾越來越大,加之,好多的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就算部分成立了的,矛盾也沒辦法去及時協調和溝通解決,就造成現在的業主越來越多的不想交物業管理費了。所以,要成立業委會,選舉出真正能代表業主利益的業委會成員,才能真正落實巜民法典》,才能維護和保障業主的利益。

  • 36 # 知我者汐

    在我周圍的人,認為該交物業費的大有人在,也知道物業服務是必須交費的,但是,由於物業管理是個新興行行業,物業服務管理的部分工作人員魚龍混雜,還有一部分物業人員服務意識欠缺,服務水平不到位,站位不準確,讓一部分業主感覺到服務不到位,甚至受到了某種約束,所以說物業服務,任重而道遠,想讓光大業主接受和認可物業的工作,必須不斷的加強學習,提高認識,提高服務質量,這樣才能被業主接受!

  • 37 # 天津小友

    物業涉黑太多 對於小區環境管理也不到位 本該屬於業主共有產權被物業私自佔用後資金去向不明。應該對於物業出一個專門管理他們的部門 加強監督管理 現在業主花錢僱傭來的物業完全就是在欺負業主的這樣能讓業主們心甘情願的交錢麼?

  • 38 # 劉sansan

    不要相信這個說法,不願交的人總是極少數的,當然正因為是極少數,所以為了獲取更多人認同自己的行為,往往就會包裝成大多數的樣子。

  • 39 # 愛你沒商量Loveyou

    物業費,按照道理,都應該按時去繳。之所以不願意繳,一定有其緣故。1.有些人,就是不想付費,無故。2.物業服務沒有達到業主滿意,找物業也沒能解決問題。3.業主沒有居住,很多方面就不應收費,而物業收費扔按居住業主專案收。

  • 40 # 虎嘯青山593

    既然是物業公司,就是企業行為。如果你自己開個企業,只考慮為大眾服務,而且是無償的,你覺得會辦下去嗎?社會需要秩序、規範,就得有公司來管理、服務,提供服務就得相應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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